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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杨绛先生译作《小癞子》的书名翻译

2023-11-13刘尚芬

名家名作 2023年19期
关键词:癞子译作流浪汉

刘尚芬

一、介绍《小癞子》

本文讨论的《小癞子》是指由杨绛先生翻译、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13 年11 月出版的一个版本。《小癞子》原名《托美思河的小拉撒路》,西班牙原作名为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作者不详(佚名),具体成书时间不能确定,但一般认为西班牙文原作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第一部问世于1554 年(李德恩 ,2003:96;盛力,2021:译序),且认为它是十六世纪中期的一本欧洲经典自述体小说。它又被称为是“起源于西班牙的欧洲第一部流浪汉小说”(李德恩,2003:96),有“西班牙文学经典著作,流浪汉小说鼻祖”之称(杜贵晨,2015)。西班牙原文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的中译本《小癞子》,是经杨绛先生之手首先介绍给我国读者的(李德恩,2003:96),杨绛先生自己就有五六个版本(杨绛译 2013,译本序),几十年来深受我国读者的喜爱(杜贵晨,2015)。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的出版,在西班牙和一些欧洲国家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在法国连续出版了18 版的法译本,在德国有10 种德译本,英国有6 种英译本,还有荷兰、意大利和拉丁文的译本。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的其他译文版本很多,本文只讨论其中译本的译名《小癞子》。除了杨绛先生的译作《小癞子》,还有盛利的中译本《托尔梅斯河的拉撒路》,以及刘家海在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小癞子》和朱景冬在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小癞子》。

《小癞子》是以第一人称叙事视角讲述的一个卑贱穷苦小孩子痛苦遭遇的故事。“小癞子”从小离家流浪,先为一个瞎子领路,继而先后侍候过一个教士、一个绅士、一个修士、一个经销免罪符的骗子手、一个差役和一个神父。“区区几十页的一本小书后来被认为是开了现代小说的先河。”这部篇幅不长的小说又被西班牙著名语言学家和诗人Dámaso Alonso(达马索·阿隆索,1898—1990)誉为“世界文学现实主义的顶峰”。流浪汉小说这一体裁也被批评家们称作西班牙文学史上“最有代表性、最为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学体裁(盛力,2021:译序)。

二、因何译为《小癞子》——杨绛先生的译本序

杨绛先生在1985 年4 月为《小癞子》作的译本序是这么表述的:《小癞子》原名《托美思河的小拉撒路》。《新约全书》的《路加福音》里有个癞皮化子名叫拉撒路,后来这个名字泛指一切癞皮化子,又泛指一切贫儿乞丐。所谓癞子,并不指皮肤上生癞疮的人,而是泛指一切流氓光棍。我国隋唐五代时的口语就有“癞子”这个名称,指无赖而说;还有古典小说如《儒林外史》和《红楼梦》里的泼皮无赖,叫做“喇子”或“辣子”,跟“癞子”是一音之转,和拉撒路这个名字意义相同,所以我译作《小癞子》。(杨绛,1984:85)

除了杨绛先生本人的这段表述,笔者在网上还搜到一篇名为“钱锺书为《小癞子》作序”的文章里,作者范旭仑提到钱锺书先生的笔记里有“dim inutive of Lázaro=Lazarus”:“癞子与Lazarus 一字,既音相近,又义相同;而西班牙文Lazarillo 是‘小Lazarus’,所以译作《小癞子》。”(范旭仑,2017)根据范旭仑这篇文章的观点,他认为,之所以杨绛先生译成《小癞子》,应是钱锺书先生的提倡与杨绛先生的共同商议而得的结果。

笔者在这里想借用杜贵晨教授之语:笔者不才,也不是外国文学,特别是西班牙文学的专业研究者,但是笔者购买并收藏且不止一遍阅读了这部世界级别的小说名著,因此对这篇小说的书名翻译下了点对比评价的功夫,哪怕结果影响甚微,“也无论为人为己都是一个义不容辞的责任”(杜贵晨,2015:71-74)。笔者在南京大学访学时,在课堂上听到研究生同学作汇报的时候,引用的就是杨绛先生的这段译本序的原话。出于对翻译研究的思考,和对这部译作的喜爱,面对这样一部世界名著之大师译作,笔者将从翻译批评的角度先来论述,像笔者一样的普通读者有没有资格来做一番评论。

三、翻译批评的主体与影响主体的心理效应

近年来,有很多学者带头研究“翻译批评”,也有很多相关的著作相继问世,在这里笔者不再赘述。本文从温秀颖教授这部历时近七年的研究成果专著《翻译批评——从理论到实践》为立足点出发,评论杨绛先生的译作《小癞子》之书名翻译。

(一)翻译批评的主体之一:普通读者

研究翻译批评的学者,不可避免地会论及翻译批评的主题。而无论是哪个学者在研究翻译批评时,都不能忽视普通读者——批评的重要群体之一。事实上普通读者的批评客观存在,而且可能就在我们身边,比如我们经常听到身边的人评价说这部小说如何如何、那部小说怎样怎样。笔者认为,原作、译者、译作、译作读者,这四者是构成完整的翻译活动不可缺少的四个环节。“一部译作的价值和作用,必须通过读者这一环节才能实现。”(温秀颖,2007:73-74)杨晓荣教授认为读者对译作的评价是如何地不以专业批评的意志为转移而直接影响译作实现其价值。翻译批评界对此不能视而不见。(杨晓荣,2003:127)许钧教授和高方教授也在文献中从接受美学和翻译过程两个方面论述了读者作为批评主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许钧,高方,2006:216-220)

(二)影响翻译批评主体的心理效应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温秀颖教授所提及的四个影响翻译批评主体的心理效应是借用了潘凯雄教授等人的《文学批评学》一书中关于影响文学批评者的几种心理效应。下面先来了解一下这几种心理效应。

1.从众效应

从众效应是指批评者趋附时尚、人云亦云的心理现象。(温秀颖,2007:85)温教授认为翻译批评中也会有这样的现象,如“用历史定论来为自己的批评寻找论据的例子”:“一谈到林纾的译作就言其‘不忠’,一谈到傅雷的译作就讲其‘传神’。”这一效应说的是有些批评者未曾做过细致的研究和谨慎的思考,就人云亦云。

2.名人效应

名人效应是指以名家名译和名人理论为标准来进行翻译批评的现象。潘教授等人认为名人效应来自“名人的实际能力或名望”。温教授认为在翻译批评界“名人效应尤为突出”。在没有公认标准的前提下,名人的经典译作和话语就成了一个标准、一种依据。(温秀颖,2007:86)

3.认同效应

认同效应是指批评者对某一译者在理论、技法、情感上的认同。它指的是批评者将目光聚集到译者的精美之处,大加赞扬、推崇,而对于其中的瑕疵之处或避而不谈,或避重就轻。甚至将错译当精品,出现“爱屋及乌”的情况。(温秀颖, 2007:87)

4.逆反效应

逆反效应是指与某种理论或主张持相反态度的心理反应。潘教授等人认为逆反效应的根本特征就是否定。(温秀颖,2007:90)比如许渊冲教授对于“能直译就直译,不能直译时再意译”的逆反“能意译就意译,不能意译时再直译”。

以上所说的四种心理效应并非各自单独发挥其影响,有时是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的。它们时刻影响着批评者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温秀颖,2007:91)笔者作为翻译批评主体之一的普通读者,尽力避免这些心理效应带来的消极影响,而合理吸收消化其中的积极作用,谨慎思考,期望自己能做出较为清醒和独立的判断,因此便有了这篇文章的论述。

四、驳之论述

基于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杨绛先生译作书名《小癞子》有不妥之处。下面逐一展开论述缘由。

(一)《圣经》里出现的“拉撒路”

根据中文版新标点和合本《圣经》(以下简称《圣经》)中译文的记载,整本新旧约圣经中一共有两处提到人名叫“拉撒路”(Lazarus)的。第一处第一次提到是在《圣经·新约全书》中的《路加福音》16 章20 至21 节:“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让狗来舔他的疮。”根据《圣经》记载,这个“拉撒路”生前受苦,死后“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这里就不展开讨论更多。而事实上《圣经》中第二个“拉撒路”更为出名。这个“拉撒路”就是那“赫赫有名”的“拉撒路”,就是那个“死而复活”的“拉撒路”。根据《圣经·新约全书》中的《约翰福音》记载,他病危时没等到耶稣的救治,死后四天,耶稣来到其坟墓前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然后他果然从山洞里走出来,证明了耶稣的神迹。这是《圣经》中两个不同的“拉撒路”的出处与简要故事。

根据杨绛先生在译本序中的表述,很显然她认为西班牙小说原文中的“Lázaro”是根据《圣经》中第一个讨饭的“拉撒路”来的。这显然是不够合理的解释。首先《圣经》中不管两个“拉撒路”中的哪一个都没有“癞皮”的意思。在《路加福音》中对“拉撒路”的描写是说他浑身生“疮”,且被狗舔其“疮”。根据汉辞网汉语大辞典在线字典对“疮”字的解释是指皮肤上肿烂溃疡的病。常用搭配如疮疤、疮口、冻疮、痔疮等。而汉语大辞典在线字典对“癞”字的解释则为:(1)麻风病;(2)癣疥等皮肤病:如癞子、癞皮狗(喻不要脸的人);(3)表皮凸凹不平或有斑点的,如癞瓜(即“苦瓜”)、癞蛤蟆。由此可见,“疮”和“癞”终究是不一样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或者强行画等号。“死而复活”的“拉撒路”更没有任何有关“癞”或“疮”的描述。

杨绛先生关于“后来这个名字泛指一切癞皮化子,又泛指一切贫儿乞丐”的论断也实属“一家之言”。因为《圣经》中的“拉撒路”原文意思是“神所帮助的”。第一个讨饭的“拉撒路”在世人眼里是一无所有、无能为力、无人同情、贫病交加的人。这里的“拉撒路”是一个非常不幸的人、彻底失败的人、惹人讨厌的人,生不如死,死不足惜。但是,神却视他为宝贝,死后“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而第二个“死而复活”的“拉撒路”更是“复活大能”的代名词。对于信仰基督教的信徒来说,“拉撒路”这个名字的意义非同小可,不可小觑。

杨绛先生说“我国隋唐五代时的口语就有‘癞子’这个名称,指无赖而说”,这一说法并没有实际的印证,也应是杨绛先生的“一家之言”。无论是《儒林外史》还是《红楼梦》里的泼皮无赖,是叫作“喇子”还是“辣子”,也都不是“癞子”的意思,跟“癞子”的意义大相径庭。这里不再多作解释。

(二)“内视点”——叙事手法

按照一般文评的说法,流浪汉小说都是流浪汉自述的故事。流浪汉故事如果由第三人称叙说,就不是流浪汉小说。自述的故事如果主角不是流浪汉,当然也就不是流浪汉小说。(杨绛,1984:75)上文中提到过西班牙文原作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小癞子》)是欧洲流浪汉小说鼻祖。一般而言,流浪汉小说都是采用第一人称叙事方法,但作品中的“我”并非作者本人,而是主人公流浪汉本人,这个流浪汉同时也是整个故事的叙述者。流浪汉小说作为欧美叙事性文学的一种重要体裁,这种由主人公充当叙述者的叙事视点,被学术界称为“内视点”。(李志斌,2011:13)

可见杨绛先生也是赞同流浪汉小说的叙事视角是以第一人称自述的方式进行的。在译作中小说的主人公是流浪汉本人,亦即“小癞子”或者“癞子”。但是如果真的是“癞子”,不管是身体上得了“癞子”,还是像杨绛先生说的那样认为主人公是“泼皮无赖”。在自述体小说中,主人公以这样具有人身攻击性的称谓自称自己,是显然不合适的,是不符合常理的。下面来看译作中几处小说主人公自述时杨绛先生译作“癞子”的地方:

例1:狠心的瞎子觉得时机已到,可以对我报复了。他双手举起酒壶,向我嘴上狠命砸来。那把酒壶给我吃了甜头,又给我大吃苦头。可怜癞子还像往常那样放心享福呢,一点没防到这一着,简直以为天塌了,天上所有的东西都塌在自己头上了。(杨绛译,2013:12)

例2:长话短说我们这样过了八天或十天。我那倒霉的主人每天悠闲自在地上街呼吸空气,反正有可怜的癞子供养他呢。(杨绛译,2013:62-63)

例3:我工作很顺利,办事又熟练,凡是牵连我这一行的事,差不多全由我经管了。谁家卖酒或出脱什么东西,托美思河的癞子没插手,干脆休想赚钱。(杨绛译,2013:93)

以上译作中出现的三处“癞子”,读起来都不像是小说主人公自己的表述,更像是以第三人称叙事的方式在转述那个“可怜的癞子”“托美思河的癞子”如何如何。同样的三处地方,如果以自述的口吻来讲述事件的话,则应是下面这样的译文更为贴近:

例1:那个气急败坏的瞎子觉得对我的报复的时机已到,便用双手举起那只又甘又苦的罐子,使出全身力气,砸在我的嘴上。他真的是用尽力气砸的,可怜我拉撒路,当时真以为是天塌下来,天上所有的东西都砸到我头上了,因为我当时还像往常那样放心地美滋滋地享用着,对这一着毫无提防。(盛力译,2021:11)

例2:闲话少说,我们就这样过了八至十天,我那造孽的主人每天上午仍然得意地迈着方步在街上喝清风,靠我这个可怜的拉撒路讨几口吃的来糊口。(盛力译2021:48)

例3:我干这差事一帆风顺,得心应手,凡是与我职务有关的事情,几乎都得经我的手。城里不论是谁要卖酒或别的什么东西,如果我托尔梅斯河的拉撒路不过问,他们就甭想赚到钱。(盛力译,2021:73)

盛力先生的版本把杨绛先生以上三处译成“癞子”的地方统统都换成了“我拉撒路”这样的表述,这才更符合流浪汉小说“内视点”的叙事方法。

(三)是“无奈”还是“无赖”

那么杨绛先生译作中的“拉撒路”到底是“泼皮无赖”还是“被迫无奈”呢?笔者读过目前市场上能买到的所有中文译本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其中以杨绛先生的译本《小癞子》最广为人知。各种译本中的故事情节几乎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在描述事件时语言用词上有一些区别。接下来先看其他学者眼中的主人公“小拉撒路”的样子:

《小癞子》中的小癞子本性不恶,是社会的世态炎凉使其变得自私自利。(屠国元,李静,2022:105)

另外一个作者着重笔墨描写的是没落侍从。他与小癞子之前遇到的瞎子和小气教士不同,他从未虐待殴打过小癞子,尽管他还需要小癞子讨饭来养活他,但小癞子也并无怨意。因为小癞子知道“这人确是穷。自己没有,拿什么给人呢?不比那小气的瞎子和那卑鄙刻薄的教士,一个凭吻手作礼,一个凭滔滔讲道,都靠上帝吃饭,却把我饿得要死。那两人实在可恶,这人只是可怜。”小癞子会把讨回来的食物最好的那部分给侍从,可以看到小癞子的怜悯之心。(刘懿磊,孔令然,2021:57)

小癞子最初是一个天真、善良而又有些胆怯的孩子,他希望通过劳动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但是,当他真正踏入社会后,他才发觉周围一团漆黑,自己的美好愿望根本无法实现。于是在这特定的环境中,他渐渐地变得真的“比魔鬼还机灵”,并且一步步地走向精神堕落的泥坑。

作为一个流浪汉,小癞子并非天生的恶棍,虽然追求富裕的物质生活是他的一贯思想,但他在精神上逐步堕落则完全是由于社会环境的驱使。(李志斌, 2011:15)

拉萨罗的所思所为,从道德的层面上来说是与社会的行为规范相悖的,他的偷窃、恶作剧无疑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破坏。然而,他的偷窃也是他生存的需要,在这些吝啬、自私的主人面前,如果他不偷不摸、“不自己保护自己”将无法活下去。在道德约束和生理需要两者中,拉萨罗选择了后者,牺牲道德来满足人的生理需要。(李德恩,2004:105)

从本质上来讲,小拉撒路是个善良、天真的孩子,他被生活所迫而不得不利用这些骗人的小伎俩来维持生计。他虽然为了生存而经常做些欺诈讹骗的坏事儿,但他的小骗局并没有真正对社会带来危害。甚至,在跟随那个兜销免罪符的人时,因为反感兜销员欺骗老实百姓的行为而最终离开了他。(陈铧璐,2012:54)

因此,我认为作者之所以塑造出了小拉撒路这么一个善良、乐观的形象,是因为他身临其境地体会到了底层人民不幸的生活,对这些流浪汉抱有一种同情、怜悯的态度,并将这些情感因素投射到了小拉撒路的身上。(陈铧璐,2012:55)

作者对流浪汉的同情和怜悯,使他在塑造小拉撒路这个人物时更突出了他积极的一面,通过对小拉撒路各种行为和事件的描述反映了他的善良和乐观,比如小说中提到的小拉撒路在跟随那个徒有其表、穷困潦倒的绅士时,他所做的不是离弃这个可怜的主人,而是通过自己的乞讨和邻居的施舍来养活绅士。

作者笔下的小拉撒路,仍旧是一个善良纯真的孩子,虽然经过种种磨难和挫折,依旧能够以相对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正是因为以上所述的三方面因素相结合,才造就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小拉撒路,一个善良、乐观、机智、从社会底层爬起来的孩子。也正因为他一生所经历的种种遭遇,使他一点一点学会了如何在这个险恶的社会中保全自己,更好地生活下去。

然而他虽善良,却也不是任人欺负,他会以牙还牙,报复那些欺负过他的人。(陈铧璐,2012:55)

笔者之所以引用这么多学者的论述,是想表达主人公流浪汉“小拉撒路”原本不坏,也非泼皮无赖,是环境、经历使他学会了在险恶社会中不得不牺牲道德,而走向精神堕落(选择无视自己的妻子、大神父的女佣与大神父之间的“流言蜚语”)。主人公“小拉撒路”是“不得不”,是被迫无奈,而非本性就是流氓无赖,并且从“小拉撒路”与穷困潦倒的绅士之间的故事描写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小拉撒路”原本天真善良的本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杨绛先生的译作《小癞子》这一书名是不妥当的。这个书名会给读者带来误导,会让读者带着“先入为主”的印象去评判译作中主人公的形象,这样也就限制了读者在脑海中塑造主人公的立体形象。

而长期以来,很多读者甚至学者都默认《小癞子》这个译名“一语双关”,应是跟杨绛先生自己的译本序和钱锺书先生的笔记有关。如果读者在读到解释为何译作《小癞子》文字时,不丢掉“先入为主”的偏见,不尽力避免前文中提到的四个心理效应带来的消极影响,可能就会“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了。

正是因为这部作品,西班牙语“Lazarillo”这个词已被收入西班牙语词典,意思是“瞎子领路人”,而变成了一个普通名词被收录了。这也正是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吧!

最后笔者还想借杜贵晨教授之言做个结语:“本文仅是凭笔者粗浅的阅读和窃以为自得”的影响翻译批评主体的心理效应的观照,写下对译作《小癞子》书名翻译的看法。“近几十年来,以杨绛先生为代表的对《小癞子》一书的研究论文已经为数不少。本文欲另辟蹊径,却不一定不是走火入魔,贻笑大方。”是真的需要“请读者专家匡正,不吝赐教”。(杜贵晨,20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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