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站高新区“亩均论英雄”改革研究
2023-11-10邓其福
邓其福
(合肥新站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安徽 合肥 230013)
0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把“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作为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是推动资源要素更加合理高效分配,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1 国内开发区实施“亩均论英雄”的现状
1.1 国家级开发区“亩均效益”情况
根据最新公布的《2022 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的通报》显示,共579 个国家级开发区参与本次统计。如表1 所示,579 个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50.73 万元/亩(为了与文章题名相一致,文中所有用地单位均使用“亩”)。
表1 2022 年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监测基本情况表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最高,东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67.01 万元/亩,分别是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2.2 倍、2.3 倍和2.7 倍。
分管理类型看,高新类开发区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最高,达65.47 万元/亩,其次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业用地亩均税收57.28 万元/亩,最低的是经济型开发区工业用地亩均税收42.29 万元/亩,相比高新类开发区少35%。
分监测统计类型看,产城融合型亩均税收高于工业主导型亩均税收,其中,工业主导型亩均税收为49.12万元/亩,产城融合型亩均税收为59.79 万元/亩。
根据上述分析可看出,产城融合型园区亩均产出较好,与国家高新区发展导向一致。新站高新区坚持走产城融合发展之路是正确的方向选择,要坚定不移走下去。
1.2 合肥市“亩均论英雄”评价情况
2022 年,合肥市开始启动亩均论英雄改革,出台了《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合肥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试行)》《2022年合肥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要点》等文件,科学合理地设置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评价体系,顺利完成当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
当年,合肥市全市参评规上工业企业1 977 家,亩均税收32.9 万元。其中,全市A 类企业415 家,亩均税收75.46 万元、亩均营业收入1 666 万元;B 类企业895 家,亩均税收17.5 万元、亩均营业收入464.1万元;C 类企业578 家,亩均税收5.1 万元、亩均营业收入147.9 万元;D 类企业89 家,亩均税收1.8 万元、亩均营业收入44.3 万元。
从县区看,合肥高新区、新站高新区、合肥经开区、安巢经开区这四大开发区共计参评企业712 家,亩均税收52.9 万元,亩均营业收入1 199.4 万元,均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6 倍,是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
四大主城区共计参评企业206 家,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分别为18.7 万元、516.6 万元,低于开发区水平,高于县域水平。
五县市共计参评企业1 059 家,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分别为15.3 万元和364.7 万元。
从产业看,合肥市六大主导产业企业总税收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市的67.8%和72.1%。其中平板显示和电子信息产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亩均税收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3.1、2.5 倍。
2 合肥新站高新区“亩均论英雄”评价情况
2.1 主要做法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社区管委会、区属国有公司为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新站高新区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建立评价体系。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将新站高新区范围内除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及综保区内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按规模设置评价指标,根据统计数据指标的不同,对占地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分别设置综合评价体系,其中,规上企业设置4 个评价指标,即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规下企业设置2 个评价指标,即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设立综合素质加分项,设置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含小巨人、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强度、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或国家级标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上市挂牌企业等10 余加分项。实施分类评价、动态管理,每年度实施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按评价体系动态调整,并根据得分将企业分为A 类(优先发展类)、B 类(鼓励提升类)、C类(规范转型类)、D 类(调控帮扶类)四类。对初创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企业,及其他暂不适宜纳入评价的企业,设置3 年的过渡期,对特殊鼓励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主导产业等可在过渡期外再设置1 年的成长期予以扶持培育。同时,实施联合评价,组织经贸、建设、财政、科技、环保、税务等涉企部门和企业属地社区,落实绩效评价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协同开展联合评价。
实施差异政策。通过综合绩效评价,配合实施分类施策的差别化配套政策体系,围绕存量盘活这一核心目标,建立以综合评价、分类施策、退出激励为主要内容的《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的若干政策》激励A类企业引领发展、鼓励B 类企业改造提升、倒逼C 类企业提质转型。
2.2 取得成效显著
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综合绩效评价,激励A类企业引领发展、鼓励B 类企业改造提升、倒逼C 类企业提质转型。经评价,2021 年新站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30.12 万元/亩,亩均营收1 042.66 万元/亩,相较2020 年的亩均税收14.5 万元、亩均营收824.4 万元,效益显著提升。
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从各产业评价结果看,我区主导产业新型显示产业、新能源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评价结果遥遥领先。新型显示产业亩均税收41.2 万元/亩,亩均营收1 479.5 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243.3 万元/人,新型显示行业亩均税收现已达到江浙平均水平。新能源产业亩均税收34.4 万元/亩,亩均营收1 211.2 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226.9 万元/人。集成电路产业亩均税收31.2 万元/亩,亩均营收1 728.6 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163.8 万元/人。相比这三个领先产业,环卫电动车、汽车零部件、食品等传统加工类企业表现不佳,亩均税收及亩均营收均未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规范新增产业项目。在新增产业项目招引中,严格将“亩均论英雄”思想贯彻其中,强化亩均效益导向。所有供地项目均需达到投资强度不低于400 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 万元/亩。
2.3 存在问题
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优化。现有评价机制把规上企业、规下企业分别单独评价,分别评出各自的A、B、C、D 类企业。但是,由于规下企业整体效益较低,亩均营业收入低于合肥市供地项目的亩均产出控制线,更与规上企业整体效益差距较大。在如此低效益的企业群体中评出A、B、C、D 类缺乏实际意义,如此对其A类企业进行政策支持,有悖于亩均论英雄改革思想。
处置政策依据需要充分夯实。现有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中都没有对土地使用权退出的明确规定和约定,在组织存量工业用地退出工作过程中缺少明确政策依据,实施难度较大。
评价结果应用缺乏工作合力。各部门协同力量不仅要体现在评价阶段,更要发挥在结果应用环节。尤其对评价得分低的C、D 类企业,涉及后续整治等攻坚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需要城管、建设、自规、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全力配合,才能有效实现评价结果导向目标。
3 政策建议
3.1 完善亩均评价工作制度
完善亩均评价工作制度,取消规上、规下分别评价,将规上企业、规下企业进行共同评价、统一排名分档,提升亩均评价制度科学性。变更后,亩均评价更能切实地反映已供工业地块上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产出效益,有利于精准评出优质和低效企业,便于统一开展结果利用。
3.2 开展低效用地综合整治
出台《低效用地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履约评价专班、清退收地专班”,组织一支专门人员队伍,结合亩均评价结果,对低效用地进行整治,综合运用导入产业资源、兼并重组、变更土地性质、收回土地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加快整治,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土地效益。出台《司法查封工业用地处置方案》《进一步规划产业用地出让管理意见》《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专项政策》等规章制度,保障后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3.3 加大转型升级工作合力
建设、税务、经贸、市场等职能部门协同,按照“一企一策、精确制导”的原则,对低效用地企业,通过市场与行政相结合的手段督促其加快整治,实现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3.4 强化亩产效益评价前置
完善供地项目协议约定内容,将“亩均论英雄”前置到新招商项目谈判关口,在项目落户初期,便对即将供地入驻企业,从亩均投入、产出、税收等方面进行明确, 将相关亩均产出指标纳入项目招商引资协议,提高入区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