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2023-11-03陈祺苑一琳
陈祺 苑一琳
摘要:职称评审是我国人才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评审环节中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推行“互联网+科研”方法,构建科研诚信智能系统,科学构建学术评价机制,对于我国深化职称评审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动及建设现代化人才强国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职称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人性化程度,有利于我国人才强国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职称评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职称制度是评价及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制度。作为激发专业技术人才活力的指标,职称制度经历了技术职务任命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三个发展阶段[1]。现在,我国职称改革是打破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评价标准,推动在实际工作中踏实工作、科研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更公平科学的评价和肯定。同时,要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违反纪律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2]。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科研诚信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方向,标志着科研诚信机制正在快速建设[3]。建立“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有利于职称评审的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和公平分配,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提供坚实保障。
一、信息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在新时期,我国建设信息化科研诚信体系在职称评审中扮演着基础性的角色。这一举措对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权益,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科研能力和创新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建立科研诚信体系可以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确保评审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性。
(一)是我国科学技术创新的必然需要
随着科技进步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在科学技术领域仍面临着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创新的挑战。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依赖于专业技术和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尽管我国在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和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更加重视人才的评价,以真实的专业技术和科研能力为标准,兼顾人才的德行和才干,克服仅以学历、论文和资历为依据的不合理标准。必须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广大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安心从事科研工作,消除后顾之忧[4]。科研体系的建设在职称评审制度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关系到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制度的活力释放,对于新时期我国科学和专业技术领域的创新至关重要。
(二)是我国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职称制度作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制度,在提升我国科技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建设专业技術人才队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人才发展机制建设,我国开始积极推进职称评审改革,特别是针对职称评审制度中存在的“一刀切”和“天花板”现象,加强人才评价机制的完善,提升职称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在我国持续推动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始终立足于我国人才强国战略,尊重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的规律,致力于服务于新时期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战略,促进人才的成长。要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促进创新,树立以品德、能力和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标准,让实实在在工作和科研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得到公正评价。要努力打破人事关系、户口和身份等限制因素,畅通高技能人才和科学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道路。信息化科研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推进职称体系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深化职称评审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是优秀人才成长的基本保障
在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的培养过程中,有许多人坚守着“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原则。他们在工作中踏实、兢兢业业地努力,并不断追求专业技术或科研创新的突破。然而,目前我国的职称评审机制却阻碍了这些优秀人才的成长,因此追求真学问、具有真本领的人在职称方面无法得到合理晋升,限制了优秀人才的成长空间,不利于专业技术难点及基础科学研究的突破。相反地,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凭借政治技巧甚至不道德、不诚信手段的人,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却能获得优势。职称评审制度是评价人才的标准,也是激励人才成长的关键。
为了建设人才强国,新时期我国需要坚持诚信、道德的价值导向,打破过于僵化的评价标准。重视实际工作贡献和道德水平,对于科研不道德行为应实行“零容忍”,同时在学术和科研评价上实行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票否决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和科学研究人员扎根基层,注重各类人才的实际贡献和业绩水平,放宽对人才的学历和资历要求。此外,还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和科研人员通过“十年磨一剑”的努力,致力于突破专业技术或科学研究中的难题。
二、职称评审中科研诚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职称评审中信息不对称仍较为普遍
在我国的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组织和个人之间分布不均衡,其中一方对某些相关信息了解更多,对另一方产生重大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信息传播方式的不同和个体对信息的认知和理解方式的差异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在职称评审中,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参评者、评审专家和参评者所在单位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平衡。首先,组织与评审专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为了确保公平,许多单位建立了专家库,并邀请专家参与评审。然而,由于组织和专家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专家对参评者的工作状况和道德水平了解不足,导致评价可能存在偏差。其次,组织与参评者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一方面,组织根据工作安排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另一方面,参评者可能在申报过程中隐瞒或伪造信息,给组织的职称评定工作带来麻烦和风险。最后,在评审专家和评审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评审专家具有各自的专业领域,对于评审者提供的资料可能不够了解,可能存在价值判断上的偏差。同时,参评者为了突出自己的优势可能会提供大量信息,给评审专家增加评审压力,同时也增加了信息核实的难度。
(二)职称评审中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
近年来,尽管相关部门反复强调职称评审中的诚信行为,但学术不端现象仍屡禁不止。2017年发生的“107篇中国论文被撤稿”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此后国内科研基金委员会也披露了不少学术不端事件[5]。尽管我国越来越重视科研诚信,但缺乏有效的机制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学术不端行为可能更加突出。首先,职称评审的材料并不完全公开。一些评审材料只由参评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其单位审核。在这种情况下,伪造课题资料,特别是横向课题资料,伪造课题结项材料、伪造课题参与资料或篡改论文或课题参与顺序等不端行為很可能发生。其次,职称评审一般由评审专家判定评分。这给参评者干扰同行评议留下较大空间,参评人可能会通过托关系、打招呼或利益输送等方式寻求对自己有利的评审结果。最后,干扰职称评审的正常过程也是个问题[6]。职称评审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利益和职业发展,对他们影响较大,因此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小部分职称参评者可能在评审过程中滥用相关权力,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对竞争对手进行无证据举报,干扰评审专家的评审能力和评审过程,为职称评审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
(三)职称评审中行政化、“官本位”仍存在
在我国的人才管理实践中,行政化和官本位曾对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成长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命令或者参评人员的行政职级常常会对职称评审产生重要影响,导致评价和使用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脱离了实际需求,尤其是基层和一线员工在职称评审中往往比较被动。这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科学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审不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正在推行职称评审改革,旨在构建更加公平和平等的评审机制,降低行政化和官本位对职称评审的影响。该改革的目标是防止权力交换和行政干预等不道德行为,实施放权、减负、提效的改革,转变政府人才管理机制。在职称评审中,人才使用单位应承担主要任务和责任,评审程序应得到进一步规范,建立回避制度,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确保专家评审的专业性,提高我国专业技术职称的含金量,增强职称评审的公信力。同时,还需要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标准一致,评审程序公平,评审结果公正。为此,需要建立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并促使工作单位自律,并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一个健康的职称评审体系。这样一来,可以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和科学研究人员的创新能力,实现职称评审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以适应新时期的人才培养和使用需求。
三、职称评审中信息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方法与路径
(一)利用互联网工具,构建科研诚信智能系统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互联网科技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成熟应用,科学研究诚信系统的建设已经成为现实。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职称评审信息的上网,同时也开通了参评人、用人单位和评审专家的各自端口,并且实现了与学籍、学位网、中国知网及相关出版社或发表机构的功能衔接。这不仅使得参评人可以方便地线上提交评审资料,还增强了对评审材料的线上核查和审核机制,使参评者在评审阶段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让参评人更方便地完成参评过程,也提高了评审材料的可靠性,基本实现了参评人只需通过网络即可完成职称评审的目标。这一举措使得职称评审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在推行“互联网+职称评审”的同时,可以公开透明地推进科研诚信系统。同时,还可以解决职称评审中的一些问题,如评审通知发布不及时、信息交流不畅、提交材料要求不清晰等。此外,还可以简化职称评审申报手续,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提高绿色办公效率。实现申请、提交、核查、评审、公布和证书发放的全流程线上办理,不仅可以构建职称评审中的科研诚信智能系统,还能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严格学术诚信监督,将科研诚信与个人征信系统实现对接
为确保新时期职称信息化科研诚信体系的构建,建立严格的学术监督机制,协调相关信息技术单位提供免费的学术成果线上检验服务,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尝试建立学术不端学者的黑名单。通过建立学术诚信评价机制,实现学者学术诚信信息的联网和共享,以严厉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其次,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将学术不端行为与个人征信系统相联结,将学术不端行为的后果与个人征信、贷款购买房产、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相联系。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终身问责体系,追究责任人的终身责任,并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票否决”原则,确保学术不端行为对职称评审等方面的影响。此外,还应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分宣传,并增强处罚力度的威慑性,增强社会监督的实效。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联合开展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曝光和批评,提高公众对学术诚信的重视程度,增强舆论监督的力量。
(三)加强对于出版及相关机构的监督,并构建更为科学的学术评价制度
为了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我国需要整合科技部、基金委、科技协会、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及单位,共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这需要对出版行业、相关组织或企业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以打击论文造假、论文代写代发等不端行为的“产业链”。同时,学术期刊的管理水平也需要加强,要求期刊编辑严格审核稿件,遵守职业道德。监管部门还应制定警示制度,对违规的刊物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不诚信期刊系统,以清洁学术环境,营造正直的科研氛围,提升职称评审中的科研诚信水平。此外,我国的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院所应根据实际需求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制度和标准。这样做可以突出以德才兼备为标准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科学研究人才,使其通过职称评审机制脱颖而出。同时,也要扩展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提高优秀人才的薪资待遇水平,增强职称评审制度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方面的引导作用。这将激发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和科学研究人才的学术创新活力,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服务。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立信息化科研诚信体系对于推动职称评审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动和建设现代化人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在新时期,为了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改革,需要科学构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和科学研究人员的评价机制,并利用新方法和新技术在职称评审中建立科研诚信机制,以使职称评审制度更加科学、人性化。
作者单位:陈祺 苑一琳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参 考 文 献
[1]范巍,蔡学军.职称制度改革任重道远[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7(05):22-24.
[2]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1-09(006).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17):16-21.
[4]李丹青. 评职称,以能力、业绩论“英雄”[N]. 工人日报,2019-11-19(006).
[5]石丹妮,徐阳,江胜强.从“集中撤稿事件”谈我国科研诚信体系建设[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8,29(10):1202-1204.
[6]王魏红.高校职称评审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根源及防范[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22,12(04):1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