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合作社综合绩效评价与障碍因子诊断
——基于多案例的对比分析
2023-11-03陈静媛胡梦丹
张 璇,陈静媛,米 甜,胡梦丹,王 灿,张 颖
(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小农户之间的联合,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我国人多地少、土地细碎化的大背景下,单一小农户在农业发展上很难有大的突破。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践表明,以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形式将土地集中起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助于实现“小田并大田”的土地规模化经营。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在家庭承包经营、农民群众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联合经营并共享收益,是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组织载体之一。截至2021 年年底,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55 698 万亩,其中有五分之一流转入专业合作社。在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耕地中,土地入股的面积为1 822 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6%。合作社在吸纳并整合土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土地入股已成为合作社流转土地的主要方式之一。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土地集约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然而,目前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参差不齐,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探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研究一直是学界热议的话题。已有研究多从内部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对合作社绩效进行评价,也有学者关注到合作社再联合、家庭农场领办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然而,仅有少数学者关注到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绩效表现的特殊性。林乐芬和顾庆康分析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社员绩效评价的差异。汪海燕等人将农地股份合作社分为农户自发型和政府主导型,比较两类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绩效差异。张颖等人对农地股份合作社多维绩效及其障碍因子进行了分类型讨论。
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社会、治理三个维度,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和TOPSIS 法测度并对比分析不同经营模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综合绩效与障碍因子,旨在为精准提升土地股份合作社绩效提供可行的建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利用文献研究、专家访谈并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原则和特征,从经济绩效、社会绩效、治理绩效3 个方面构建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选择、测度方法见表1。
表1 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土地股份合作社类型划分与案例概况
(一)土地股份合作社类型划分
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照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到合作社中,农民享受合作社分红的组织形式。按照是否吸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划分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非土地股份合作社两类。根据经营模式的不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又可以划分为3 种类型,即内股外租型、自主经营型和两者结合型。本文将合作社分为内股外租型、自主经营型和混合经营型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及非土地股份合作社。
内股外租型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不以种地为目的,将成员入股的土地,采取租赁、托管等方式交给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股份合作组织。自主经营型土地股份合作社,通常是指将成员入股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雇工经营的组织形式。有的合作社还存在农户自主经营的土地。混合经营型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内股外租型和自主经营型的结合形式,在成员入股土地的基础上,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既有合作社自主经营的土地,也有统一向外租赁、委托经营的土地,兼具前两类合作社的特点。
(二)案例概况
本文选择3 家不同经营模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2 家非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分析。RL 种植专业合作社代表内股外租型,成立于2011 年,在册成员约100 人,土地入股10 000 亩,股权占比30%。合作社只作为中介不直接参与经营。BDH 专业合作社代表自主经营型,成立于2010 年,成员132 户,入股土地800 亩,股权占比70%。合作社吸收土地之后,采取农户自主经营与合作社统一雇工经营相结合的方式生产经营。QFS 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混合经营型,成立于2008 年,成员出资总额520万元,土地入股3 463 亩,成员329 人,股权占比40%。合作社将2 231 亩基地交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自主经营剩下的1 232 亩土地。YS 农机专业合作社和ZJR 种植专业合作社代表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合作社成立于2009 年,注册成员8 户,带动社员1 000 户,固定资产3 000 万元。合作社以服务社员为主,组织社员进行规模化种植和产业化经营,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施肥耕作技术,并对社员进行信息化培训。ZJR 合作社成立于2013 年,目前流转土地1 352 亩,入社农民428 户,主要是为社员提供种植花生、玉米、大豆、小麦、花卉等农作物所需农资及相关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同时销售社员种植的花生、玉米、大豆、小麦和花卉。
三、结果与分析
(一)数据来源
课题组于2022 年6—8 月对多家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和社员开展问卷调查和一对一访谈,选取5 家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结合其内部资料、新闻报道和文献等进行剖析。
(二)综合绩效评价
根据规范化后的调研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和TOPSIS 法,得到4 种合作社类型的经济、社会、治理和综合绩效以及绩效水平,见表2。
表2 不同类型合作社的各维度绩效
对于经济绩效而言,4 种类型的合作社排序为混合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自主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内股外租型;对于社会绩效而言,排序为自主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内股外租型>混合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对于治理绩效而言,排序为混合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内股外租型>自主经营型。由此可知,不同类型合作社的各维度绩效排序不同。经济和治理绩效最优的都是混合经营型,经济绩效最差的是内股外租型。社会绩效最优的是自主经营型,但该类型的治理绩效表现最差。社会绩效最差的是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
内股外租型、自主经营型、混合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的综合绩效分别为0.40、0.36、0.71、0.49、0.47,排序结果为混合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内股外租型>自主经营型。内股外租型、自主经营型、混合经营型、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的贴近度分别为0.29、0.32、0.34、0.46、0.41,除内股外租型的绩效水平较差外,其余绩效水平均为一般。这表明选取的5 家合作社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够反映广大合作社的状况。
(三)障碍因子诊断
由于合作社评价体系中各指标的不同,无法准确反映各指标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程度。因此,可利用障碍度模型诊断影响合作社综合绩效的障碍因子及其影响程度大小。公式如(1)所示,其中dij为标准化指标值,wj 表示指标j 的权重,Qij 表示第i 个合作社的指标j 的障碍度。
在绩效评价和上述公式基础上,将这5 家合作社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障碍因子诊断,根据障碍度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3 位的障碍因子进行分析。
内股外租型合作社中排名第1 的障碍因子是社员增收效果(X4),排名第2、3 的分别是质量安全(X6)和雇员薪资水平(X1),主要集中在经济和社会层面。这是因为内股外租型合作社将入股的土地统一发包给其他经营主体,内部治理结构简单,因此治理绩效较优。但此类合作社在发展中需要注意自身盈利能力和产品质量,从而带动农民增收。
自主经营型合作社中排名第1 的障碍因子是公共服务(X9),排名第2、3 的分别是环保培训次数(X14)和风险预警措施(X15)。自主经营型合作社的社会绩效表现较优,但需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继续扩大社会影响力。另外,此类合作社需要注意治理绩效,增加环保知识培训和风险预警措施,提高内部治理水平。
混合经营型合作社排名前3 的障碍因子分别为辐射带动(X8)、质量安全(X6)和雇员薪资水平(X1)。混合经营型合作社结合前两类合作社的特点,各方面绩效水平都较高。但此类合作社需要注意雇员权益和产品质量,让其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
非土地股份合作社(YS)排名前3 的障碍因子分别是为社员统一采购农资让利情况(X2)、社员增收效果(X4)和社员盈余分配(X5)。这可能是因为非土地股份合作社没有土地入股的形式,盈余分配形式单一,需要注意提高自身经济水平和保护社员权益。非土地股份合作社(ZJR)排名前3 的障碍因子分别为公共服务(X9)、内部机构完善度(X11)和辐射带动(X8)。这说明非土地股份合作社还需注意参与公共服务,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并且需要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等组织体系。
四、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从本研究选取的5 个案例合作社来看,不同类型合作社的综合绩效存在差异。从综合绩效来看,混合经营型最优,其在经济绩效和治理绩效上也是最优的。从社会绩效来看,自主经营型最优。但并不是只有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较好,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绩效水平也较高。
从本研究选取的5 个案例合作社来看,不同类型合作社的综合绩效障碍因子不同。内股外租型的主要障碍因子为社员增收效果,自主经营型和混合经营型分别为公共服务和辐射带动。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首先要注意自身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要积极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参与公共服务。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障碍因子主要集中在社员增收、公共服务、内部机构完善度等方面。非土地股份合作社首先要注意规范发展,注意保护社员权益,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提高社会效益。
(二)启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因地制宜探索经营模式。因各地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合作社在探索经营模式时,要全面考量,因地制宜,不要盲目推进,盲目借鉴。内股外租型合作社适合不愿承担过高风险,但能发挥土地流转中介作用时采用,这类合作社往往需要具有完善的信息平台和较高的威信力;自主经营型合作社适合能够独自或者与农户一起自主经营的情况,采用这种类型通常需要合作社雇工经营,还要注意若将全部入股的土地统一雇工经营,会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混合经营型合作社是内股外租型和自主经营型的结合,在合作社入股土地过多、无力全部自主经营时,可选择将部分土地转包出去。
土地股份合作社要灵活选择发展类型。内股外租型、自主经营型和混合经营型3 种经营类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合作社可以在其不同发展阶段灵活选择适合的类型,最终都是朝着混合经营型发展的。内部治理是合作社发展的根基,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的提升都是在此基础上。这也就要求混合经营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规模逐渐扩大的同时,要守住为社员服务的初心,规范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对社员权益的保障和产品质量责任意识。根据对案例合作社综合绩效障碍因子分析可知,合作社在社员权益保障和产品质量责任两方面普遍需要提升。因此,合作社有必要在社员增收、盈余返还和增强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上下功夫。保持为社员服务的初心,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合作社要以质量安全为准则,关注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
相关部门既要扶持也要约束。案例合作社的绩效水平普遍不高,需要相关部门大力扶持。一要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给予合作社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支持。尤其在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加大社会贡献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源上给予支持、方法上给予指导。二要完善立法和制度规范,完善监督机制,将合作社约束在规范发展的道路上,确保合作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