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调查研究
——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为例
2023-11-03田林林
田林林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国家对养老事业越来越重视。目前在我国农村地区,可供选择的养老模式主要有3 种: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养老机构主要分为公办机构、民办非营利机构和民办营利机构3 种。这些养老机构蓬勃发展,为不同老年人提供了差异化的照护服务,但也存在服务项目单一、监管力度小、入住率低等问题。
根据河南省三门峡人口普查数据,2021 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03.8 万,其中乡村常住人口85.53万,60 岁以上人口占比19.79%,65 岁以上人口占比13.68%。陕州区常住人口28.85 万,60 岁以上人口占比22.4%,65 岁以上人口占比15.29%。农村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本文以三门峡市各县区60 岁以上人口占比最高的陕州区的农村养老机构为研究对象。
陕州区共有25 家养老机构,包括12 家公办、民办、公办民营的老年公寓、老年服务中心、护理院和13 家敬老院。这些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量大多为60 张左右;入住老年人为10 ~50 人,20 ~30 人居多;机构工作人员均在10 人以内;住宿房间配有电视、衣柜、洗手间、空调等,有的机构还有温泉洗浴、适老化设施等;在医疗方面,除了护理院是医养结合,其他养老机构大多与陕州区第三人民医院和村卫生所联系较多。
二、研究设计
因为疫情和甲流,这些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时间较长,所以本研究自2022 年6 月至2023 年6 月期间,于陕州区12 家老年公寓、护理院中随机抽取6 家,每家随机选取10 ~20 名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因为13 家敬老院都是供养的“三无”“五保”及无亲属残疾老人,相似度极高,所以只抽取了1 家敬老院。此次调查共收集了72 份问卷,最终67 份为有效问卷。
有效问卷的67 位老年人基本情况如下:男性42人,女性25 人;年龄在46 至55 岁的1 人,56 至65岁的15 人,66 至75 岁的39 人,75 岁以上的12 人;生活可自理老年人23 人,半自理21 人,无法自理23人;家庭成员探访次数很少或没有的19 人,每周探访1 次及以上的13 人,每月探访1 次及以上的10 人,两个月至半年探访1 次的25 人;收费标准在1 200 元以下的3 人,1 201 至1 500 元的20 人,1 501 至2 000元的26 人,2 001 至3 000 元的18 人。
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的满意度,主要从居住环境、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文化娱乐、医疗服务5 个方面进行调查,其中居住环境包括室内温度、光照、设施和室外绿化、无障碍设施、活动器材、活动空间等,照料服务主要是剪指甲、洗头、喂饭、助行等生活服务,膳食服务包括饮食质量、饭菜种类等,文化娱乐包括娱乐活动、文化活动等,医疗服务包括送医送药、常规量血压、测体温等。问卷结果显示,居住环境、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文化娱乐、医疗服务5 个方面分别有29.9%、20.9%、26.9%、37.3%、17.9%的入住老年人不满意。
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 回归方法(一种广义的线性回归分析模型)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分别以居住环境、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文化娱乐、医疗服务为因变量,满意取值为1,不满意取值为0。以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的探访次数、收费标准为自变量,在实证分析中健康状况以“无法自理”为参考类别,家庭成员的探访次数以“很少或没有”为参考类别,收费标准以“0 ~1 000 元”为参考类别。
三、结果分析
(一)居住环境满意度的回归分析
由表1 可见,生活半自理、收费标准较高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居住环境不满意程度较高。
表1 居住环境满意度Logistic 回归分析
(二)照料服务满意度的回归分析
由表2 可见,生活半自理、亲人探望频率在两个月至半年1 次以上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照料服务不满意程度较高。
表2 照料服务满意度Logistic 回归分析
(三)膳食服务满意度的回归分析
由表3 可见,亲人探望频率在两个月至半年1次以上、收费标准较高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膳食服务不满意程度较高。
表3 膳食服务满意度Logistic 回归分析
(四)文化娱乐满意度的回归分析
由表4 可见,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文化娱乐服务不满意程度较高。
表4 文化娱乐满意度Logistic 回归分析
(五)医疗服务满意度的回归分析
由表5 可见,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不满意程度较高。
表5 医疗服务满意度Logistic 回归分析
综合分析可知,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机构的收费标准、家庭成员的探访次数都会影响他们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相对来说,健康状况较差、亲人探望次数较少、收费标准较高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满意度较低。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够促进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信任度,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推动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养老机构安全有效运营,提高入住老年人的满意度,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相关的考核标准,设立严格的抽样调研流程,确保抽样调研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并及时向社会发出有效反馈。对于一些养老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措施制止和惩戒,以保证监督得到有效执行,从而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置
2022 年,根据民政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组织起草的《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备规范》从场地设施、房屋建筑等设施建设,基本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文娱等设备配置,职能系统配置,安全保护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目前,三门峡市农村养老机构在消防、给排水、暖通、电器设施方面做得比较好,但是存在绿地面积小、室外活动空间小、适老化设施配备不全、功能用房使用率低等不足,特别是康复、医疗、健身、心理咨询、文娱设备配置较少。下一步,养老机构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养老设施配备。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加以整改,确保符合老年人的实际使用需要。
养老机构的发展,资金充足至关重要。但是大多数养老机构经济状况不佳,缺乏足够的资本来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营。为此,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更多优惠政策,鼓励并激励养老机构的发展。例如,可以增加护工的工资补贴,采用免费培训等方式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积极投入资源,大力改善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实行政策性的暖气补助和优惠政策。同时,有关部门应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做好广泛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民营养老机构的压力。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从饮食照料、起居照料、清洁卫生照料、排泄照料、体位转移照料等5 个方面明确了基本要求和服务操作规范。目前,三门峡市农村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大多不够专业,服务操作不够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因此,除了要增加服务人员数量,更应该重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建设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向专业化发展。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转岗技能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系统的思想培训,特别要让服务人员深入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培养他们热爱工作的职业情感、尊重老年人的职业意识,并以积极乐观的心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二是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完善养老专业学科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提升公众对相关专业的认知与认可,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适当降低老年护理、康复、管理与服务类专业的本(专)科分数线门槛等。
(四)提高机构服务质量
目前三门峡市农村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同质化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需求,养老机构应该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应根据老年人的年龄、文化素养、身心健康情况及运动能力,为其安排音乐、绘画、摄影等传统文艺表演,营造融洽的家庭氛围,让他们有更多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多关注他们的身体和心理需求,为其提供护理、康复锻炼服务,邀请专家为老年人开展心理指导等,使其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中安度晚年。同时,应想方设法改进现有的传统服务模式,建立智慧养老平台,依托智能摄像头、人体感应器、生命体征监测床垫、智能手表等智慧化设备,实时监测入住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安全动态,打造管理过程化、服务标准化、数据可视化的智慧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家庭社会引导
为了更好地照顾农村老年人,相关部门应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让他们享受“老有所养”的福利。同时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农村老年人的困境,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发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精神慰藉、身体康复、疾病预防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