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大目录”与报销政策常识
2023-11-02北京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处张坤王贞慧
◎文/北京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处 张坤 王贞慧
傅大爷一直心动过缓,最近气短、乏力的症状更加严重了。经医生诊断,建议他安装心脏起搏器。术前谈话时,医生告知傅大爷这次植入的起搏器属于“贵重医用耗材人工器官”,医保只能报销一部分,其余大部分需要自费,术后还可能需要用一些有自付的药品。傅大爷很困惑,向医生详细咨询医保报销目录与报销政策。
什么是医保“三大目录”
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医保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化验、检查、治疗、手术等)和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护理费等)的报销范围,俗称“三大目录”。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如果属于“三大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报销;如果不属于,则不予报销。目前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治疗用药和诊疗项目都已纳入“三大目录”。
药品和诊疗项目中“甲”“乙”“丙”的含义
1.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2.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要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3.丙类就是全部自费的药品。
4.甲类诊疗项目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项目,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即可。
5.乙类是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项目,需要个人自费一部分后,余下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6.丙类项目全部自费。
什么情况下“甲”“乙”类药品需自费
1.按照药品目录规定,对目录内有报销限制(即医保适应证)要求的药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医保予以报销,否则需要自费。
2.目录内没有特别规定,按药品说明书适应证用法、用量等规定合理使用,药品费用医保予以报销,否则也自费。
医用耗材怎么报销
1.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中,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医疗保险未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即“耗材跟着项目走”。
2.医保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无论使用哪类耗材,医保均不予报销。
3.开展医保支付的诊疗项目时,诊疗项目中无除外可收费耗材的,耗材不允许单独收费,诊疗项目中明确除外可收费的耗材可另行收费。
以北京市为例,单价低于1000 元的医用材料按规定比例报销。单价大于等于1000 元的属于贵重医用材料,参保人须先行负担20%,其余80%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医用耗材报销还有哪些特殊情况
在一些统筹区,还会针对特殊材料制定特殊的报销限价政策。以北京市为例,人工器官不适用于“单价1000 元以上(含1000 元)的贵重医用耗材”报销政策。医保规定了人工器官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国的最高费用标准,实际收费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收费金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超出的部分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