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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春与第一个五年计划

2023-11-02李勇

百年潮 2023年9期
关键词:李富春五年计划苏联

李勇

在新中国成功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计划)70周年之际,研究和总结这段历史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一五”计划与时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的李富春有密切的关系。李富春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不但在“一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他把后半生都献给了新中国的计划经济工作。退休以后我有时间去整理外祖父李富春的经历。我曾和原国家计委一位理论功底深厚的老领导有过深入交流,也向房维中、金冲及等同志请教过。下面对李富春在“一五”期间的工作作一个简单的回顾梳理。

1951年2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自1953年起,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会议决定成立五年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等人组成。李富春当时是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副主任,兼任重工业部部长,并分工负责计划工作。

1951年五六月间,李富春具体组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次粗编工作。1952年初,中财委下发了《关于加强计划工作大纲》,要求各大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大区陆续报上来的材料,李富春都亲自过目,认真审阅。他多次召开中央各部门座谈会,听取并综合各方面意见,为制订计划提供参考和依据。1952年5月,李富春在中财委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讲话,比较深入、具体地阐述了“一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方针任务和主要指标。会后,经过中财委反复研究和修改,于1952年7月向党中央和政务院提交了《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计划轮廓(草案)》及其《总说明》,共计25本小册子。陈云在1952年7月1日致毛泽东的信中提道:“根据一年多来以富春同志为首的计划工作的基础,根据五月财头(注:原文如此)和工业部长的讨论,在六月份内已修正了这些文件。”

1953年3月,李富春在莫斯科主持讨论与苏方谈判的准备工作。右起:李富春、王士光、陈平、袁宝华

1952年8月,中国代表团去苏联,就“一五”计划草案同苏联方面交换意见,并争取苏联的全面援助。这期间由于资料不全,抗美援朝战争还没有结束,苏联援助我国建设的项目也没有确定下来,加上缺乏经验,“一五”计划的编制先后提出多个方案。1952年底,党中央加紧了“一五”计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又向各部门、各地区发出《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

1953年6月,李富春从苏联回国后,根据党中央批准的苏联方面对“一五”计划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参考苏联的意见和援助的情况,对“草案”进行较大的修改,并重新作了安排。

1953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李富春、贾拓夫为国家计委副主席,当时高岗为主席。这期间“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由于种种原因拖延了。1954年2月,毛泽东要求加快进度。李富春立刻组织国家计委,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加班加点,经过仔细的测算和反复地论证修改,终于在3月20日交出《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粗稿)》。陈云又组织对“粗稿”进行归纳整理,于4月初完成《五年计划纲要(初稿)》,呈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

1954年4月19日,党中央调整了编制“一五”计划工作的领导班子,决定成立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八人工作小组,由陈云任组长,成员有高岗、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贾拓夫、陈伯达,使“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陈云主持八人小组连续召开17次会议(其中几次会议是陈云与李富春共同主持的),逐章逐节地讨论修改《“一五”计划的轮廓草案(初稿)》(注:第四稿)。8月份,八人小组的许多工作都由李富春协助陈云在做。9月5日,由李富春致信毛泽东、刘少奇,报告了八人小组讨论的结果。

1954年12月31日,李富春给毛泽东的关于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的信

在1954年9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富春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他在这个岗位上一直工作到去世。由于中财委不再存在了,国家计委编制“一五”计划的担子更重了。

1954年11月3日至28日,李富春随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到广州,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审议八人小组修改后的“一五”计划草案初稿。这次广州会议,是党中央编制“一五”计划过程中级别最高、最重要的一次决策性的会议。陈云在北京传达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在广州审议“初稿”时的指示,并主持八人小组汇集各方面意见,于1955年2月形成新的一稿“一五”计划草案(注:第五稿)。

1955年3月,陈云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开幕会上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一五”计划草案。会后中央又根据各方面的意見,对计划“草案”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6月18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提交的“一五”计划草案。7月5日,李富春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大会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报告了“一五”计划的编制经过、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等。该报告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式审议批准。

至此,“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历时四年,李富春从组织进行第一稿的试编工作开始,中间贯穿始终,经过六易其稿,最后在人代会上作了正式报告,李富春从头到尾参与了“一五”计划编制的全过程,他几乎为此付出了全部心血。新中国的第一个经济建设蓝图终于完整地绘制出来,正如李富春在报告中最后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一个伟大的计划,它将开始改变我国百年来经济落后的历史,把我国向工业化的社会主义社会目标推进。”

1955年7月,李富春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1952年8月,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陈云、李富春、张闻天、粟裕为代表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访苏联。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将《“一五”计划的轮廓(草案)》同苏联方面交换意见并争取苏联的全面援助。周恩来和陈云在苏联停留了一个多月,在安排好代表团与苏联的谈判议程和方针后,于9月22日离开莫斯科先期回国。党中央决定由李富春率中国代表团继续留在莫斯科,直到1953年6月回国,李富春及代表团用了10个月的时间,同苏联政府进行更深入地交流和谈判。

学习苏联的成功经验,就“一五”计划草案与苏方充分的交换意见,是代表团的一项主要任务。中方先将翻译好的“一五”计划草案文件资料交苏方研究,然后中国代表团的各个成员分别与苏联政府对口部门交流情况。从11月开始,中苏双方交换意见的会谈进入实质性

阶段。这期间苏联领导人米高扬率领苏方人员与李富春率领的中方代表团,进行了四次更高层次和更加深入的会谈。这段时间李富春不但亲自主持了与苏方领导人的历次会谈,还要经常向党中央请示汇报,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

经过中苏双方充分地交流情况,苏联领导人对中国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意见,主要是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要突出建设重点,适当降低相关经济指标和增长速度等。李富春认为苏方的意见是“慎重的、负责的、中肯的,表示完全同意”。李富春将这些意见电告中央并得到批准。回国以后,李富春很快向党中央上报了《在苏联商谈我国五年计划问题的几点体会》,得到党中央的肯定。随后李富春领导国家计委参考苏联的这些意见,将“一五”计划草案修改得更符合实际。

争取苏联的援助项目是代表团的另一项主要工作。中苏双方重点讨论了“一五”计划期间,需要苏方援建的项目及苏方能够提供的项目。经过长时间反复磋商谈判,双方在援助中国的91个项目上达成一致意见。谈判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后,中共中央特别委托李富春全权代表中国政府签署这些文件。1953年5月15日,李富春与米高扬分别在《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等八个文件及相关附件上签了字。

实际在1950年1月新中国刚成立时,李富春就随周恩来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协助已在莫斯科访问的毛泽东同苏联谈判。这次谈判达成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等一系列重要的协定文件。当毛泽东和周恩来回国后,李富春仍然留在莫斯科,主持中苏贸易谈判和争取苏联援助东北的工业项目。谈成的援助项目有50个。1954年10月,李富春又协助周恩来与来华访问的苏联领导人进行了成功的谈判,苏方又增加了15个援助项目。

至此,1950年的50个项目加上1953年谈成的91个项目,再加上1954年谈成的15个项目,苏联共援助中国156个建设项目。这156個项目的谈判,李富春都全程参与和领导。苏联总顾问阿尔希波夫后来回顾说:“李富春同志在历次中苏经济谈判中都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这156个项目是新中国“一五”计划工业建设的重点和骨干,被称为中国工业化的奠基石和里程碑,在新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最终这156个项目建成了150项,涵盖钢铁、有色金属、机械、船舶、航空、电子、化工、能源、交通、国防等14个工业领域,其中有44个军工项目。这些项目大部分都填补了我国工业的空白;这些生产能力的形成将彻底改变旧中国的工业落后的面貌。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什维尔尼克和苏联外交部部长维辛斯基同中国政府代表团合影。右二起:李富春、陈云、周恩来、什维尔尼克、维辛斯基、张闻天、粟裕、师哲

争取苏联援助的成果,还体现在技术传授和人才培训方面:一是苏联决定“一五”期间每年派出5个综合专家组、200名设计专家、50名地质专家来中国指导工作。据后来统计,到新中国成立10年时,苏联共派出了大约2万名各个领域的专家来中国。二是苏联决定在“一五”期间每年接受1000名中国实习生,到苏联企业实习。此外,到新中国成立10年时,中国还派出上万名留学生到苏联各大学学习。这些做法不但有效地弥补了新中国的经济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差距,更是为中国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这一时期派到苏联学习的中国实习生和留学生,后来大多成为新中国各方面的专家和骨干,在各个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有些人,例如江泽民、李岚清、刘华清、罗干等后来还成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

为尽快掌握计划经济规律,提高计划工作水平,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是完全必要的。但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存在一些脱离国情、盲目照搬苏联做法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李富春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他多次强调,“学习苏联经验,必须和当前我国实际情况结合,不能机械地搬用苏联的经验,不考虑我国当前的具体条件和工作水平。”李富春在给党中央《在苏联商谈我国五年计划问题的几点体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我们自己需要担负地质勘探,供给设计基础资料,选定厂址,制定设计任务书,担负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设计工作和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设备制造任务,并依靠我们自己的人力物力进行建筑安装,组织现有企业生产配套用品……培养自己的专家和技术工人掌握生产。这些工作我们必须自觉地、自信地和有组织地担负起来。”这些意见得到党中央的赞同和支持。

“一五”计划实施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底子薄,基础差”,表现为一是缺乏对经济技术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的了解和掌握,无法给项目设计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二是过去地质勘探工作非常薄弱,对全国资源情况缺乏调查;三是尤其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所以设计能力、施工组织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等等。前几年我去看望宋平同志,他当年是国家计委分管劳动工资的副主任,据他回忆:新中国成立前的国民党政府没有留下任何完整的统计资料,一切基础性工作都要我们从头做起,因此做起计划来非常困难。在计划的执行和实施的过程中,李富春由于职责所在,几乎对计划中的各个重大问题的情况都有深切的了解,因此在组织这一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他发挥了更大的和其他人难以替代的作用。

第一个五年计划虽然是1955年在全国人大会上最后通过的,但是许多建设任务从1953年之前就开始实施了。实际156个项目的建设时间跨度从1950年到1969年,历时19年。此外“一五”计划共安排限额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694个,实际开工的多达921个,156个苏援项目只是其中的重点和骨干。1953年李富春從苏联回国后,就开始组织落实这些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工作。所以是一面建设,一面编制计划。李富春作为总负责人,克服了上述一系列困难,全力以赴争取建设好这些项目。段君毅、吕东、袁宝华在他们的纪念文章中都提到过此事,李富春“从头到尾,一抓到底。从审查设计任务书,到选择厂址,编制设计,组织施工,设备分交,他都亲自过问。每个项目都经他主持讨论,做出决定……在156个项目中的许多建设工程,有的安排在东北、华北,有的部署在洛阳、西安、兰州这一线。1953年冬,苏联专家来中国后,富春同志率领有关部长、专家奔走于荒原旷野,实地勘察,选择厂址”。

李富春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也给阿尔希波夫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说:“李富春和专家们一起多次到中国各边远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新企业的布局。李富春在工作中十分重视各种因素(包括地理、气候、地质、交通运输以及社会生活设施等)的综合考虑。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了这些由苏联援建的企业布局的合理性。”

在审批项目的建设计划时,李富春从来是一丝不苟。原国家计委委员兼国家计委国民经济计划综合局局长吴俊扬回忆,“对这些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概算、产品方案、协作关系等都要多方面地听取和考虑有关领导同志和专家的意见,对一些不清楚的问题,哪怕是一个细小的技术问题,他也要弄个明白……”当时参加项目审批的人员都有一个深刻体会:在选择厂址、编制设计任务书等工作中,凡是遇到棘手的问题,或分歧意见很多时,李富春都要求大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分析各方面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探讨和论证,提出比较妥善的解决办法。李富春这种认真审慎的态度,是这些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成功必不可少的因素。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当年建成的这些项目的布局、选址的考虑“是综合的、审慎的、基本合理的”,“学界总体上给予肯定的评价”,这在当时实属不易。156个项目中实际上马的150个项目分布在17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有1/3在西南和西北地区,形成中国经济布局的第一次大转移,使国家在解决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最终对新中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这150个项目除少数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坚持下来,大部分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例如位于长春的第一汽车厂、洛阳的第一拖拉机制造厂、西安的飞机制造厂、兰州的炼油厂和化工厂等企业。这些至今大都是行业骨干,仍然在为国家作贡献,有的还成为“国之重器”。

当年国家经济百废待兴,要建设这么多大项目,这对每年财政总收入只有200多亿元的新中国来说,十分困难。“一五”期间,经济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内部积累取得的,其中国家财政收入共1354.9亿元,而当时国外贷款只有36.4亿元,外债仅占总收入的2.7%。如何用好这些宝贵的资金,成为“一五”时期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此李富春多次强调要做好综合平衡,在项目安排上要分清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建设,摊子不能一下子铺得太大,要与中国的综合国力相适应。

李富春在安排重大建设项目过程中,按照以有限的资金和力量首先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提高工业生产能力的项目建设的原则;按照合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充分发挥现有企业潜力的原则,去组织投资和建设。例如,在李富春直接领导下,集中力量优先抓了鞍山钢铁厂的恢复和扩大生产能力。这期间用于鞍钢的大规模改扩建的投资高达15.5亿元,占同期钢铁工业实际基建投资总额29.6亿元的52%。结果我国钢铁产量增长很快,在1952年135万吨的基础上,到1957年已达到535万吨。这样做集中使用了资金,缩短了建设工期,加快了生产能力的形成,从而大大提高了投资效率。

“一五”时期新中国的基本经济结构与后来有较大的不同,主要是1956年以前,国家还没有进行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使在后来也还存在许多公私合营的成分。李富春根据国家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所有制结构等因素,对计划工作分别提出了不同要求,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在他领导国家计委制定的《关于编制经济年度计划暂行办法》中,就做了这样的规定(略述):“三、对于不同的经济成分应有不同的计划。国营经济,实行直接计划,其他经济成分,实行间接计划。……四、对于不同经济成分、不同规模的企事业和不同工作水平的部门,编制计划应有不同的要求。……五、中央主管部和地区两个编制计划的系统,各有侧重。……”这些规定比较符合当时的国情,体现了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和灵活性,保障了“一五”计划的顺利执行。

李富春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特别体现在1955年1月国家计委创办的《计划经济》创刊号上,李富春发表了《努力做到计划工作反映客观实际》一文。这不但是他做好“一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更是他后半生中做好计划工作的理想和追求。

“一五”期间还是新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和形成的主要时期。首先,李富春很重视计划工作的制度建设。1953年6月李富春回国后,在编制“一五”计划的同时,就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划工作,提高计划工作水平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领导国家计委制定了前述《关于编制经济年度计划暂行办法》。1955年,李富春又主持制定了《国家计划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后来他还领导建立起一系列计划工作的规章制度,使整个计划工作更加规范,有章可循。其次,李富春很重视各级计划机构的建立和健全。经李富春的提议和争取,1954年2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从此,新中国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各省市的政府机构中都设立了计划委员會。后来在上述《暂行工作条例》中又对机构设置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样在较短时间内,在全国建立起与当时计划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机构。这些制度和机构的建立,不但为完成“一五”计划各项指标,落实各个建设项目起到指导和保障作用,也是形成新中国完整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必须。

节约和节省是李富春在经济工作中深刻在骨子里的理念,是他一生的优秀品质。李富春在他一生的经济工作中,多次就节约问题制定政策,作出指示或发表讲话,这些都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高度赞同。在“一五”期间,针对苏联援助的一些设计和建设标准,李富春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大幅度降低非生产性项目的标准,尽可能节约资金用到生产建设上。例如“当时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讲排场、摆阔气的现象,最有名的就是有的政府机关修建‘大屋顶’的办公大楼,和一些建筑物片面追求形式上的美观。他制止了正在施工中的国家计委大楼的‘大屋顶’,取消了尚未开工的另外两座大楼的盖‘大屋顶’计划,同时批评了海军大楼的建筑。刹‘大屋顶’之风得到了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全力支持。”

薄一波在回忆“多快好省”建设方针提出的过程时说,1955年12月,周总理和我提出了“多、快、好”三个字,毛泽东同意了。后来李富春同志补充了一个“省”字,也得到毛泽东的赞同。《人民日报》社论便以“多、快、好、省”的次序发表出来,成为“一五”后期国家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

落后的旧中国本来就严重缺乏现代经济建设和管理的专业人才,革命队伍又面临从打仗向经济建设的转变,实行计划经济是新中国的一项崭新工作,这都需要各级干部重新学习。李富春希望尽快提高计划工作干部的专业素质,因此他“要求计划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在访苏期间,李富春通过苏联国家计委,组织了多位著名经济学家,来给中国代表团成员讲授计划经济的知识和理论,一共讲了十几次课,每次四五个小时。李富春亲自参加听课。在他的带动下,大家对这次学习的积极性极高,收获极大。后来在他的领导下,国家计委机关也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1953年3月,李富春在给毛泽东的一封信中还谈到自己的体会:“行年五十才抓了八个字:努力学习,专搞一行!”可以感到李富春对学习计划经济的浓厚兴趣,对做好计划工作的踌躇满志,这个阶段是他一生中心情最好的时候。

纵观整个“一五”时期,是毛泽东、刘少奇在制定大政方针,指引中国经济建设的大方向;毛泽东自始至终都在关心并指导着“一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等人,凡涉及所有的重要问题都要向毛泽东和刘少奇汇报。周恩来、陈云是新中国负责经济工作全局的领导人。李富春在他们领导下,既参与了“一五”计划的决策和编制,又是“一五”计划的执行者,负责把决策者的意志和“一五”计划的宏伟蓝图付诸实施。作为新中国计划经济工作的负责人,李富春不但领导了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而且把他的后半生都献给了中国的计划经济事业,他是我国计划经济工作名副其实的奠基者和领导人。

(责任编辑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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