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萨克森笔下的乔布斯、马斯克和盖茨
2023-10-28明辉
明辉
沃尔特· 艾萨克森/著
沃尔特·艾萨克森是美国著名的传记作家,先后为基辛格、富兰克林、爱因斯坦等风云人物写过传记。2011年出版了《乔布斯传》,2023年9月出版了最新的传记《马斯克传》。这两本企业家传记,相比之下,笔者还是更推崇《乔布斯传》,主要是乔布斯生前极端保护自己的隐私,这本书里披露了乔布斯更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并且与对手比尔·盖茨的竞争,实际上我们通过这两本书可以了解到三位企业家。
乔布斯在二十多岁改变了个人电脑,步入四十岁后,改变了动画、音乐播放器、唱片产业的商业模式、移动电话、应用软件、平板电脑、书籍及新闻业。一个人数次引领时代潮流,这非常之难,绝大部分企业家只成功一次就足够优秀,乔布斯却数次颠覆这个世界。我想这得益于他专注一生的宏大愿力: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创造伟大的产品。
乔布斯追求的是自我意识,通过创造足以令世人敬畏的传奇来获得满足:制造不断革新、不断变化的伟大产品,建立一家具有持续生命力的公司。他希望跟埃德温·兰德、比尔·休利特和戴维·帕卡德这些人一起在万神殿占据一席之地。
让笔者深受触动的是,乔布斯在临终之前,依然在思考如何应用最新出现的玻璃技术装饰苹果零售店,哪些新技术能够应用于正在开发的产品上。终其一生,他时时让自己置身于科技与人文的交汇处,专注在打造伟大的产品上,从PC到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再到数字时代,这是每次面临时代变迁,他都能够站在前沿的最大法门。
在《马斯克传》中,甲骨文创始人拉里·埃里森评价道,马斯克和乔布斯一样,两人都有强迫症——他们执著于解决一个问题,不达目的不罢休。而马斯克的管理则比绝大多数科技公司创始人面临的要更复杂,他的管理幅度不止涉及6家公司,而且链条纵深——从产品设计和软件工程,深入到了制造、供应链和多家巨型工厂。
至于乔布斯和马斯克最大的区别,艾萨克森认为是对制造的追求。马斯克强迫症般解决问题的习惯不仅体现在产品设计方面,还体现在他对基础科学、工程和制造的问题研究中。乔布斯喜欢每天走进苹果的设计工作室,他会亲自参与每个设计的细节,确保iPhone的边缘弧度符合他的要求,但他从未去过苹果在中国的工厂。
而马斯克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知道有创新的制造无法外包。为了对产品拥有从头到尾的控制,你必须建造工厂,并将设计师的工作台放在装配线旁边,你就能够每小时都进行创新,亲自看到制造过程的运作方式。他认为过去30年美国的一个问题就是把制造业外包了,因此对创新没有近距离的感触。所以马斯克泡在装配线上的时间比他在设计室里的还多,他喜欢“垂直整合”战略。在他的原则里,让一家公司成功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高效地制造产品的能力。这个问题就是,你怎么制造那些制造机器的机器——换句话说,你是怎么设计工厂的,他认为“与设计一家工厂所需要的脑力劳动相比,设计车的脑力劳动不值一提”。
马斯克具备这种感触,他关心制造业,并且他认识到真正的创新只有当你亲自参与其中时才能实现。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把办公桌放在装配线旁边,这样就可以亲自参与其中。他会在凌晨3点走在组装线上,查看每一个组装环节和问题所在,有时会非常严厉且不近人情地告诉他们,你们立刻必须解决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问题,但这就是他将实现火星计划的方式。
《乔布斯传》中提到最多的就是乔布斯和盖茨之间的竞争,他们都出生于1955年,也都中途辍学,却互相瞧不起,盖茨嘲笑乔布斯不懂技术,不会编程,极其古怪、无理。而乔布斯则觉得盖茨太狭隘,缺乏想象力,没创造什么东西,不断盗用别人的想法,更适合像现在这样做慈善而不是留在技术领域。
盖茨更务实、有原则,有很强的分析处理能力,懂得编程,做事有条理,并且富有人情味儿;乔布斯狂热地追求完美,这使他为人苛刻,他的管理主要靠自身的领袖魅力和激情,他更相信直觉、更浪漫,在技术实用化、设计品味和界面友好方面有更高的天分。乔布斯是个完美主义者,渴望掌控一切,有着艺术家一样不妥协不让步的性情,将苹果的硬件、软件和内容无缝整合,铸成一体,这种数字化战略堪称典范;盖茨则是商业和技术领域更加精明务实、深谋远虑的分析师,更加愿意将系统和软件开放授权,相互兼容的硬件上运行同样的系统和软件,从中获利。
虽然一开始微软只是做出了一系列粗制滥造的仿制品,但最終赢得了操作系统之争,尽管苹果一直以来在执行上更富有创新和品位,设计更好。这一事实说明世界并非完美,最好、最创新的产品并非总是赢家。乔布斯对此大加批判,虽有夸张,但不无道理:“微软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品位,并不是狭义上的,而是广义的,他们没有独到的见解,也不会在产品中注入多少文化。我之所以感到难过并非微软成功了,我对他们的成功没有异议,大部分是他们应得的,我难过的是,他们做的确实是三流产品。”
盖茨在成功之后,成为一个傲慢与偏见之人,这种傲慢体现在对自己理解技术的极度自信。
1998年苹果推出崭新的标志性产品Mac,盖茨却认为这只不过是一时的潮流、表面工夫、颜色炫酷而已。然而,iMac上市5个月就卖出了80万台——成为苹果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计算机,其中32%的购买者是首次购买计算机,12%的购买者来自Windows用户。
2003年,乔布斯推出iPod,盖茨认为做音乐没什么特别的。事实是,到2007年1月,iPod的销售收入占到了苹果总收入的一半,更大的成功来自于iTunes商店,衍生出了全新的商业模式,获得了大量在线用户之后,苹果推出了订阅服务:包括杂志、视频以及后期的应用程序等,这将苹果带入了数字商业的新时代。直到2006年,微软才模仿推出Zune播放器,外观类似、但更重;两年过后,Zune的市场份额还不到5%。
即便iPhone出现,微软还是低估了乔布斯的产品,认为价格昂贵,没有键盘,对商务人士没有吸引力。当iPad发布后,盖茨依然是冷嘲热讽:我依然认为手写笔和真正的键盘,也就是上网本,会是主流,iPad只是个不错的阅读器。
乔布斯在晚年说过这样一段话:“苹果虽有起起伏伏,但如今依然走在时代的前沿。微软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盖茨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为了最富有的人,如果这就是他的目标,那他实现了。微软的基因里从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在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根本没有搞清楚是什么让iMac比其他计算机更有吸引力。”
马斯克也不喜欢盖茨,在2018年Model3陷入产能地狱时,很多做空者认为特斯拉的产量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其中包括比尔·盖茨。以至于马斯克对盖茨的做空行为进行了猛烈抨击,指责他“在特斯拉最脆弱时押注我们破产”,并说“盖茨的不自知和虚伪令人难以置信,他居然有胆量让我捐款给他的大多是做做样子的环保事业,同时又打算从特斯拉的倒闭中获利5亿美元”。
谈到马斯克,现在对他下定论还为时尚早,但他让人印象深刻是相比于乔布斯的天马行空,马斯克的一切都是围绕着物理学定律来进行。
马斯克喜欢扩大风险,破釜沉舟,让大家无路可退,可以说他是一个“风险成瘾”者,以致数次身处险境,让其情绪更加不稳定。并且他折腾不息,每当处于成功时刻,他似乎会感到不安,然后立刻制造出全新的戏剧性事件——发起一场狂飙运动,立即投入行动,再宣布一个最后期限,通常这个期限不仅不切实际,而且毫无必要。
这种性情与乔布斯格外相似,尽管很多人都将这种现象归结于原生家庭和童年,笔者并不精通心理学,只能试着去理解人和人的复杂性,我们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优点,同时指责他的缺点,但我们也要理解这些因素如何相互交织、难以割裂。理解他的人格整体,就要接受其中难以剥离的阴暗面。
艾萨克森曾问苹果的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乔布斯有必要这么刻薄、这么粗暴无情、这么沉湎于戏剧性冲突吗? 对方的答案是,如果不这样,可能做不出麦金塔电脑,苹果可能也不会这么伟大。
艾萨克森又迁移到了马斯克身上: 如果马斯克更放松、更可亲一点,他还会是那个要把我们送上火星、送往电动车未来世界的人吗?马斯克本人在娱乐节目周六夜現场上也是这么为自己辩护的:我重新发明了电动车,我要用火箭飞船把人类送上火星;可我要是个冷静、随和的普通人,你们觉得我还能做到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