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
2023-10-24王清珊
王清珊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湖南 衡阳 421000)
将现代主义的审美理念与音乐表演结合起来,既可以增强艺术的表达能力,又可以很好地改善听众的视觉感受。此外,通过对其进行分析,可以建构与重塑我国的音乐审美系统,加强对其探索的力度,从而为我国的音乐演出理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通过对音乐表演艺术之间联系和影响的探讨,可以清楚地认识到音乐表演艺术对当代音乐的影响,并使其在审美实践中得到更好的转化和整合,使其具有更为广阔的审美意蕴。
一、现代音乐美学发展现状
音乐审美观念最早出现在古代希腊,古希腊把审美称作“感觉学”,音乐表演艺术指的是通过人类对物体的感知去认识世界,这种认识的范畴很小,只限于对物体的认识。音乐审美是以音乐的整体系统为视角来探讨音乐本质和内在规律的一门科学。18 世纪时,“音乐美学”被欧洲学者所提,并对其进行了精确的阐释。而中国的音乐审美形式已经发展了一千多年,在中国的古代,古人以中国的古典文化为根基,对音乐审美进行了一套系统的探索。在国外,由于《论音乐美学思想》等著作的问世,对西方的音乐审美理论进行了系统化和规范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代的音乐审美系统日趋完善,其范围从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领域扩展到哲学、艺术学、心理学等领域,形成了当代音乐审美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在当代,音乐审美的逐步发展,人们对音乐表演艺术的认识也日益完善,音乐表演艺术也日益重视综合的音乐,并以多种形式的感受为观众解读出更为和谐、生动的乐曲。在当代音乐审美的发展中,其研究的对象也越来越多样化,其系统结构也在逐步被完善,从而促进了音乐界的发展。
二、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的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何种音乐创作或艺术表现,都必须以表演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在表演时,演员要将自己的思想情感、技巧巧妙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体现出作品的艺术性和内涵意义性。本文认为,通过心理学、社会学、美学、哲理三个方面对音乐表现的研究,可以从社会生活、音乐的内涵、音乐的性质等方面进行探讨。
审美特征对音乐表演的表现方式产生了重要的作用,音乐表演的表现方式也决定了音乐表演艺术的审美价值。对音乐表演的审美进行探讨,可以很好地加强音乐表演艺术呈现的品质与效果,加深音乐表演艺术的深层含义,同时,音乐表演艺术也是一种音乐审美的实际的、客观的体现,音乐表演的结构、形式以及后续的发展都会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冲击。因此,从总体上来考察音乐审美的范畴,不仅是对音乐艺术的探索与指导,而且对音乐艺术的传播与传承发展也有一些思考与启示。
三、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问题的阐述
(一)释义学对表演解释的新视界
在释义学范畴中,本文提出了释义是为了恢复历史的意义。对文学作品、绘画作品、艺术作品的诠释,常常要把作品与时代背景、时代氛围结合起来,再结合作品的特点加以阐释,因而,审美的研究应重视对作品的创作者和作品的创作背景的搜集与分析。德国音乐家克莱茨施玛尔是第一个把解释理论引进到音乐理论中的人。“释义”的实质在于把创作主体的感情从音乐中剥离,通过语言的方式表现其感情。此外,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也曾对其进行过阐释,他曾提出“视界融合”的概念,认为其根源在于人们对音乐的认识有一种“矛盾”。所谓“矛盾”,就是指现存于这个社会中的音乐作品,都是上一世纪的产物,而不可能与其所在的时间相提并论,而这些作品却是一种“物质”,音乐表演艺术的解释者并不属于上一世纪的个人,因此,音乐表演艺术的解读也就带有了现代化的本质。伽达默尔认为,要很好地处理此类问题,有关阐释工作者应该保持“视界”和对其历史观点的理解,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更好的表现效果。
(二)现象学对表演艺术的新定位
现象学是20 世纪风靡欧美的一股新的哲学潮流。意向客体的探索一直是这个美学流派的核心问题,一般认为意向是人类的自觉所具有的基本特征,而“现象”则是由意图行为所构成的物体,而艺术则恰恰就是“物质对象”,音乐表演艺术就是意识的表达与传递的具体载体。音乐表演艺术的音乐创作是脱离了人的思想和意识的,音乐表演艺术的存在价值、表现形式都与人的自觉息息相关。因此,在对音乐创作的意向性的探讨中,音乐表演艺术表现的是一种模糊的概念。总体而言,意向论的引入给了乐曲创作更广阔的基础和基础,从而使其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乐曲的生成,而没有“再加工”的乐曲则只能限于曲目,无法很好地体现其内在的内涵。此外,从现象学角度来看,音乐表演艺术对于“同一性”的研究有助于有关人士更好地理解音乐演出中的一些理论问题。茵加尔顿在对“同一性”的考察中,认为创作主体在意图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作品与其表演方式和其音乐表演艺术过程是不同的。现象学的审美流派相信,演奏者与创造性的偏差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演奏者没有“偏离”时,就会对其曲目的扩展和扩展产生一定的干扰,从而对音乐创作的多元性、作曲性的制约。
综合来讲,现象学美学学派认为乐谱本身是不完美的,其应当是演奏者进行意向性活动的一个“蓝图”,需要通过演奏者来对其内涵意义进行丰富和拓展,从而达到原著与演奏的“意向性融合”,形成新的思想意义,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是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新定位。
四、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
(一)正确看待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艺术是一种新颖的艺术形式,音乐表演艺术的表演者可以根据群众的审美观来表现音乐表演艺术的艺术性,以及音乐表演艺术的情感意蕴。因此,在进行演奏之前,演员必须对作品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从当代审美的角度来研究音乐表演艺术,这样才能体现出对作者、对作品的认识,从而达到传达音乐作品的审美的目的。演员与编剧应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与悟性,从而强化整体的艺术内涵与情绪感受,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受众对音乐的认识。从当代的音乐审美角度来看,要全面提高艺术表现的整体水准,就必须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从整体上去剖析音乐表演艺术,加深音乐表演艺术的内涵,充实音乐表演艺术的价值,从而更好地表现出音乐表演艺术所代表的时代特征。
(二)对于音乐表演方面的启示
在现象学的审美理论中,它把音乐创作看作意向的结果,它的产生与充实是由音乐家的意向行为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动态结构。而在音乐的释义流派,则主张音乐的诠释,既有音乐思想的追求,也有对音乐的原本意义的历史视野,还有对音乐的诠释与再诠释。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音乐家必须要有深厚的音乐表演功底,要有良好的表现和创作的功底,并根据对乐曲的理解,赋予其崭新的意蕴,从而符合现代美学的要求。此外,它还需要表演者具备当代艺术眼光、审美观念等对乐曲进行阐释,尽管对表演者的素质要求相对较高,但对于其艺术发展、历史价值的再现、审美重构等都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进一步加深艺术审美的内涵,从而在今后的发展中保持更为强大的活力。
(三)对音乐原作方面的启示
从现象学的观点来分析,演奏者构建音乐作品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心理行为,尽管这种心理行为仅限于演奏者的思维活动,很难形成客观存在的状态,但它可以为构建音乐作品奠定基础和创造前提条件,而如果演奏人员缺乏对音乐作品的构思,那么就会导致音乐作品价值意义难以良好呈现。音乐创作是音乐表演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音乐工作者进行内涵拓展和丰富价值内涵的基础,保证了音乐创作的稳定和可靠。此外,从释义学的观点来分析,作品在完成曲目之后,具有了一个客观的存在,无论表演者和欣赏者如何解读它,作品的结构都是不会改变的,因此,在作品的表演过程中,表演者必须扮演一个角色,对作品的历史背景、时代意义、风格等进行正确的理解,并从这个角度来表现作品。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了解原曲的历史、时代背景对其进行演奏具有很大的意义,但对其声学的阐释与解析则显得尤为关键。
(四)对表演创作方面的启示
音乐美学既能体现哲学、人文、社会性、心理性等,也能从整体上对音乐美学产生一定的影响。从理论和实际结合的角度分析,认为音乐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意向行为,可以为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发展。此外,在此项运动中,其价值意蕴成为产生与扩展的音乐内涵,并由此而产生艺术化。从诠释的角度来分析,乐曲的创造是一种“视界融合”的典型,音乐美学将历史上的音乐作品与“现代”的角度结合起来,重新建构和重塑了音乐的美学意义,从而在原有的历史和时代背景下,与当代的当代艺术特征和美学特征进行了整合。此外,赫施也提出了演员应该加强理解一部作品的“目的”,音乐美学主张只有将“意图”与演员的“意图”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诠释其对音乐的意义。
(五)对表演思路方面的启示
在音乐审美中,人们注重想象的功能,其对音乐创作的效果有着深远的影响,而这与其审美能力、审美经验有着直接的联系。在演奏时,演员要主动搭建与听众沟通的沟通之桥,发挥其想象的作用,传达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情感,引导听众走入其创造的艺术氛围之中。此外,在演出过程中,既要充分运用整体的音乐表现手法,又要充分挖掘其核心要素,严格挑选服装,合理设置灯光,精心布置场地,为听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艺术气氛,并能与表演者的心灵和想象力相契合,让观者产生和表演者同处一梦的感觉。
有关专家和学者们在对“现象”进行综合考察的同时,也为其创作带来了巨大的帮助。音乐是作者思想情感和心理活动的体现,也是作者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反映。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艺术家不可避免地会具有某些特定时期的特征,这是对其进行再创作的必然性和时代的需要。为此,音乐工作者必须提高音乐美学的先进性和时代感,突破传统的限制,融入当代社会的特征,以当代大众的艺术需要,使其以崭新的形式展现于大众面前。应该指出,在融入新的时期特征时,要有选择性地加以整合,而不是一味地吸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对当代大众的音乐爱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在这个认识的前提下,对传统的音乐创作进行创造性的改进,并通过演员精湛的演奏技术来表现。这样才能赋予音乐创作新的生机,让更多的人来观赏,增强其艺术创作的时代气息和生命力。
五、结语
综上,音乐美学研究与音乐表演艺术之间是相互影响的,音乐美学能够对音乐表演形式和内涵意义进行良好促进,也能够对音乐表演的发展方向进行一定引导,而音乐表演艺术是音乐美学的具体体现,是对其理论的良好实践,也是对现代美学艺术的良好延伸。在对音乐作品进行音乐表演的过程中,要想提升表演人员的审美能力,其应当重视相关演绎人员想象力的发挥,注重当下的审美共性和时代发展特点,以及对音乐作品背后的价值意义、思想情感进行深入了解,使其音乐表演艺术水平能够再提高一个层次,从而促进音乐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