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村共同富裕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创建效应
2023-10-23潘泽江石紫明
潘泽江 石紫明
(中南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打赢了脱贫攻坚战,顺利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当前,促进共同富裕仍面临诸多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相对贫困仍然存在。因此,改善共同富裕现状,对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意义重大。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十四五”时期已经成为推进农村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将成为破解农村发展难题,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共同富裕的关键引擎和持续动能。
一、文献综述
数字经济以其渗透性、基础性和普惠性特征,渗入社会经济发展各领域,为共同富裕提供动力。数字赋能共同富裕的路径:一是通过发展数字金融,优化家庭资产配置,提升家庭抗风险能力,进而促进共同富裕[1];二是通过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就业,改善社会分工,缩小收入差距而促进共同富裕[2];三是通过创新创业突破基础设施、教育水平、制度空洞等因素的掣肘[3],改善收入结构而促进共同富裕。
国外学者对“数字”赋能共同富裕也进行了探究。有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利用金融科技提供数字化贷款,能有效改善金融渠道并提高家庭的风险抵御能力[4];农民对智能手机的应用,通过促进在线金融交易、强化社交网络和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增加收入[5];发达国家城乡数字基础设施存在差异且持续扩大,要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政策来解决其数字化程度低的问题[6];数字经济对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但随着数字化与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企业仍面临被时代抛弃的风险[7]。
现有文献虽从不同方面对数字乡村建设和共同富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对其影响机制还缺乏深入探讨,相关结论还缺乏量化支撑和实证分析。笔者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重点探讨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作用的内在机理,利用县域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以期厘清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动力机制和路径;将数字化建设与共同富裕关系的研究拓展到县域层面;研究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共同富裕的差异性。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作用机理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数字化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加速器。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有效改善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状况,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接入能力和农民劳动生产率,逐渐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强化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联系。在数字乡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的经济、文化、人才、治理、生态、服务等多个方面发生巨大变化,数字乡村建设正推动农村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向发展,并使得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共同富裕程度逐渐提高。如(图1)。
(二)研究假设
共同富裕是检验社会经济发展的试金石,同时也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而数字化建设则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以数字化赋能乡村发展,能不断提高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推动农村治理方式的现代化;同时,数字化建设能够有效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并在农业投入、生产和销售各方面提高其数字化程度,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能,进而增加农民的收入。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有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动乡村朝着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方向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但由于受不同地区发展基础及程度的影响,乡村数字化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程度具有差异性。基于此,提出假设1:数字乡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但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
数字乡村建设使数字化与农业生产充分结合,进而提高绿色劳动生产率。数字乡村建设会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设施改善使从事电子商务的农户不断增多,逐渐产生集聚效应。农村电商的发展使得农户为提高收益而规模化生产品牌农产品,一定程度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整合,形成因土地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带来的内部规模经济,使得农户能够规模化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成本,进而提高绿色劳动生产率。绿色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得农民收入得到有效增加,进而促进共同富裕。基于此,提出假设2:绿色劳动生产率提高在数字乡村建设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拓宽其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释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其次,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能够提高农民借贷便利性,刺激农村的消费市场,释放农民的消费潜力,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进而提高共同富裕程度。即在金融发展程度较高的情况下,数字乡村建设更有利于共同富裕。基于此,提出假设3: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对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
三、模型、变量、数据与样本描述
(一)模型设计
以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对象,研究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构建以下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
式中:i和t分别表示县(市、区)和年份;Y为被解释变量;shifan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核心解释变量);Zm代表所有控制变量的合集,It和Ti分别表示地区虚拟变量和时间虚拟变量;α、βm、γi和γt表示解释变量系数;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系数α为关注的重点,α的正负表示数字乡村建设对Y的不同影响。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共同富裕水平。已有研究对共同富裕水平测度主要通过Dagum基尼系数[8]、财富水平[9]、泰尔系数[10]等表示,本文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来表示。
2.核心解释变量: 数字乡村建设。它是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创建,提高了农村的数字化程度,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释放了农村的经济活力和消费潜力,不断提高当地的共同富裕程度。笔者以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样本,若已创建,则用1表示,若未创建,则为0。
3.控制变量。影响被解释变量因素有很多,如果不将其纳入控制变量之中,就会造成估计偏误。主要包含: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用人均GDP的对数来表示[11];城镇化水平,用城镇常住人口与地区总人口的比值来表示[12];政府干预程度,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表示[13];固定资产投资,用人均固定资产投资的对数来表示[14];工资水平,用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对数来表示;部分变量的计算方式详见表1。
表1 部分变量计算方式
(三)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使用数据主要来自2001—2021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各省统计年鉴以及各县(市、区)统计公报。对所搜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并使用整理后的数据来测算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数据筛选后,得到27882个样本观测值,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描述性统计(N=27882)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基准回归
结果如表3所示。列(1)初步显示,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数字乡村建设每提升一个标准差,共同富裕会增加0.1066个标准差。列(2)显示,在依次加入控制变量后,影响依旧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列(3)进一步控制时间固定效应,在增加控制变量组和固定效应后,数字乡村建设每提升一个标准差,共同富裕增加0.0376个标准差。数字乡村建设对农村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数字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基层治理的效率显著提高,基层政府能够快速准确地解决居民的需求和痛点,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乡村的数字化发展不断减少农村和城镇之间的信息差,农民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变化,降低因无法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变动带来的损失。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为例,不仅使城镇资源流向农村,也为农产品提供了新的销售渠道,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多渠道增加其收入。因此,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有效提高地区共同富裕程度。
表3 基准回归
(二)异质性分析
为分析不同经济水平样本县之间的差异,将样本按照人均GDP分成4组,并分别进行回归,以探究这些差异导致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的不同变化,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异质性分析
由此可知,数字乡村建设对县域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具体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影响的回归系数明显大于欠发达地区;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其回归系数又逐渐缩小,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受地区发展程度的影响,呈现出“先增强,后减弱”的趋势。这是由于,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产业发展较为落后,而数字化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一般而言,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数字化发展水平越高,市场经济体制及相关规章制度越完善,数字化建设能够更好地服务当地村民,助力农民创新创业,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高共同富裕程度,最终表现为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更强。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共同富裕已经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农村也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征程,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赋能效应的增速也就逐渐减弱。由此,假设1得到验证。
(三)稳健性分析
为考察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对被解释变量和核心解释变量进行替换:一是用信息化水平(每万人固定电话用户数,取对数表示)替换是否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核心解释变量,二是用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值来表示)替换共同富裕为被解释变量。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变量替换分析
列(1)和列(2)分别为替换了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后的回归结果,显示两个影响系数分别在1%水平下显著,为0.5108和-0.0057,信息化水平每提升1个标准差,共同富裕程度会增加0.5108个标准差;数字乡村建设每提升1个标准差,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少0.0057个标准差。由此可见,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后,其回归结果依旧显著,也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表明基准回归结果稳健。
(四)内生性分析
虽然基准回归中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有助于缓解内生性对回归结果的影响,且回归结果通过了稳健性检验,但仍然存在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内生性对估计结果造成偏误的可能性。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有利提高县域共同富裕水平,反过来,共同富裕水平的提高又可能会促进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从而提高农村数字化程度;所以,数字乡村建设和共同富裕之间可能存在逆向因果问题。另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和促进共同富裕可能受到一系列不可观测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回归结果有偏。为处理可能由反向因果和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采取倾向评分匹配法对模型进行估计,进一步缓解内生性对估计结果的干扰。
1.共同支撑区域检验。为保证匹配质量,进一步检验实验组和控制组的共同支撑区域。共同支撑区域检验要求,匹配前实验组与控制组的共同支撑域较大,匹配后分布形态较为接近。图2为匹配前和匹配后的PS值核密度函数分布图。匹配前的PS值分布区间大小几乎相同,但形态差异非常大;而匹配后两组 PS值的形态差异大幅变小,匹配效果明显,共同支撑假设检验通过。
图2 样本匹配前后核密度函数对比
2.平衡性检验。表6给出了匹配前后实验组和控制组的平衡性检验结果。由此可知,匹配前的人均GDP、城镇化水平、政府干预程度、固定资产投资和工资水平均值都差异明显,且匹配前后各变量的标准化均值均在10%左右;除城镇化水平外,其余各变量匹配后P值均大于0.05,因此,不存在显著差异。根据匹配前后实验组相对于控制组的平均处理效应(ATT)来检验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赋能,由表7可知,ATT平均处理效应为9.22,在1%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综上所述,倾向评分匹配法较为合理,总体匹配效果较为理想,研究结论依旧稳健。
表6 平衡性检验结果
表7 平均处理效应
(五)机制分析
1.中介效应分析。为检验绿色劳动生产率的中介效应,以下对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共同富裕的影响路径进行分析,具体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中介效应分析
列(1)为数字乡村建设对绿色劳动生产率影响的回归结果;列(2)为加入中介变量后,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影响的回归结果。由列(1)可知,数字乡村建设对绿色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为0.5187;由列(2)可知,绿色劳动生产率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为0.0030;在加入中介变量后,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在1%水平上依旧显著为正,回归系数为0.0360,绿色劳动生产率在数字乡村建设与共同富裕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其中,直接效应为0.0360,中介效应为0.0015,直接效应和中介效应分别占总效应的95.74%和4.26%。假设2得到验证。
2.调节效应分析。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还需要金融发展水平的赋能与支持,笔者引入金融发展水平变量,检验金融发展的调节效应,结果见图3。横坐标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纵坐标为共同富裕程度,电商进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后,共同富裕水平不断提升,且低金融发展水平的直线斜率小于高金融发展水平,说明随着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增强,金融发展水平正向调节数字乡村建设和共同富裕的关系,即与低金融发展水平相比,高金融发展水平条件下,数字乡村建设的共同富裕效应更大,假设3得到验证。
图3 调节效应图
五、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基于上文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第一,数字乡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但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性。替换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使用倾向评分匹配等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
第二,数字乡村建设对县域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具体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影响的回归系数显著大于欠发达地区;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回归系数又逐渐缩小,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受地区发展程度的影响,呈现出“先增强,后减弱”的趋势。
第三,从传导机制上看,绿色劳动生产率在数字乡村建设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第四,金融发展水平作为数字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影响的潜在机制,对主效应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即与低金融发展水平相比,高金融发展水平地区数字乡村建设的共同富裕效应更显著。
(二)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乡村数字化水平。首先,要加强政策引导,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试点县的示范作用,设立数字乡村建设试验区,根据乡村实际发展状况,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数字化建设新模式,结合各地实际,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业态,逐步将农村纳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其次,推进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光纤、通信等设施的投入力度,补齐农村数字设施建设短板,缩小城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差距。最后,探索运用数字化思维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借用数字技术提高基层政府社会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更好的解决民生需求。
2.针对性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差异化发展战略,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首先,要坚持做好乡村数字化建设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地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整体提高农村的共同富裕水平。其次,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落后地区高层次人才待遇,持续制定并落实人才引进政策,逐渐补齐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基建短板,不断填补乡村数字化领域的“空白”。最后,强化发达地区数字化发展的“溢出效应”,建设区域之间数字资源共享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3.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劳动生产率和区域金融发展水平,逐渐强化对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首先,要深入调研城乡之间的实际发展状况,明确城乡及区域之间的具体发展需求和优势条件,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布局,构建区域间协同联动和多元发展机制,通过顶层设计和实际调整,逐步提高地区绿色劳动生产率。其次,要不断提高欠发达地区金融发展水平,鼓励当地金融机构发展数字金融普惠业务,并给予政策倾斜,建立和完善差异化金融发展体系,提高农村融资效率,使金融发展更好地服务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