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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困境与实践

2023-10-15刘吉念

南北桥 2023年20期
关键词:教学目标实施策略教学实践

[摘 要]经济法是经管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除学习市场基本法律制度、搭建市场法治框架外,还承担着培养学生的市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及建立制度自信等任务,具有开展课程思政的时代使命与先天优势。面对实际教学中存在的教学理念薄弱、形式单一、反馈机制不足等问题,经济法课程需秉持科学教育理念,通过创新教学形式、完善教学载体、强化教学过程评价等多种手段,充分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增强课程思政的实效性。

[关键词]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实施策略;教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

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指出,高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挖掘课程隐藏的思政元素,寻找课程内容中的契合点,促进专业课与思政教育的融合,可以实现专业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效结合。

1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时代价值

1.1 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为新时代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课程思政是充分发挥“三全育人”的重要途径,经济法课程在为学生介绍市场法律制度、搭建市场法治框架的基础上,将思政教育融入专业教学,是发挥经济法课程德育功能、落实立德树人的需要。

1.2 顺应新文科建设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再次强调,要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加强基础学科培养能力,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进“四新”建设。新文科建设既要传承传统又要融合创新,实现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1]。经济法课程是打破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之间学科壁垒的重要课程,守好该课程思政阵地,揭示法律条文背后的深意,是培养多元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也是顺应新文科建设的切实需要。

1.3 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保障

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将法治中国的建设提升到战略高度。经管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就业岗位多集中于金融、会计、贸易等与经济相关的管理及操作岗位,这些岗位对经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等有着最直接、最基本的要求。经济法课程的开设,能够为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也能为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实现提供基本保障。

2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困境

2.1 教学理念不够先进

在课程思政的教育理念提出后,部分教师对其内涵并未认真领悟,对课程思政与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之间的内在关联也无过多思考。经济法课程思政同样存在此类问题,部分教师在教学中抱着功利化心态完成教学任务,将其狭隘地理解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或是针对某个具体知识点进行思政教育,生搬硬套、强融硬融,最终陷入了“课程”+“思政”的尴尬境地[2]。

2.2 教学形式略显单一

从保证教内容完整性来说,经济法的教学任务是比较繁重的,涉及市场主体、市场秩序、宏观调控、社会保障等诸多法律制度。经济法教学时间相对有限,多为48学时。长久以来,为保证课程按进度顺利完成,课堂上多省略教学活动环节,而以单纯讲授贯穿始终。在这种单一的教学形式下,学生极易产生倦怠心理。

2.3 教学评价反馈机制尚存不足

在教师积极响应开展课程思政教学与实践活动时,却因思政教育本身具有的抽象性、融合性、持久性等特点,很难在惯常的结果性评价中检测评估其效果。缺乏合理的教学评价反馈机制,无法评估学生的掌握情况、监督教师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难以实现课程思政的目标。

3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定位及实施策略

3.1 经济法课程思政理念的再思考

3.1.1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定位

不同于普通法学专业的經济法课程,经管类专业的课程打破了传统法律部门的分类,以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作为教学内容,其更侧重于微观经济领域的法律规范,也更注重实用性。有学者指出,经管类学生的学习需求在于拓展知识结构、养成合规意识和理念,能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有效识别和防控法律风险[3]。此外,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普遍开设于学生的大一、大二阶段,从课程设置上来说,前期课程多为经济学原理、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及通识课程,学生缺少对法学理论体系的认知,这也决定了课程教学不能囿于纯粹的理论层面。

基于此,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设置要避免纯理论层面的知识讲授,而应以学生实际学情、专业背景、职业能力为基准,在课程体系上为其搭建基本的市场法律制度框架,使其树立高度的市场法治意识及辨识现实经济现象的法律思维能力。

3.1.2 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

基于课程地位的认识,经济法的课程思政是具备先天优势的,经济法与思政之间不是“1+1”的关系,二者本身就具有高度的天然黏性。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经济法反映了国家在市场经济领域的主流价值,一般来说在揭示清楚法律原则、规则、制度背后的价值时,已然展现了我国在经济立法层面中的国家意志。经济法的课程思政就是在为学生搭建的市场法律制度框架中,让学生能感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的必要性,从而树立高度自觉的市场法治意识与法律制度认同感,实现经济法与思政的同频共振[4]。

3.2 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基本原则

在经济法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秉持教学基本原则。一是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课程思政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式等都应当由教师来把握设定。二是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教育教学的主体,学生既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要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其主观能动性,这样价值塑造才能入心生根。三是坚持服务专业的原则。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不同,它不是要改变课程本身的属性。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程,课程本身是要立足、支撑及服务专业发展的,这就要求针对不同专业开展课程思政,其思政元素的侧重、挖掘等不能千篇一律、生搬硬套,思政教育与专业课教学要进行充分的融合。

3.3 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策略与实践

3.3.1 教学方法的拓展与创新

由于课时有限、教学任务较重,经济法课程中多以单向讲授为主,教学活动往往会被压缩。随着混合式教学的不断发展与普及,教学空间大大延伸。对于简单知识,学生可利用课前自学与及时反馈达到初步学习效果,对于相较复杂的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思维能力培养,则可在课堂中完成,这就让教学手段、方法有了更多施展空间。

对此,经济法课堂可以通过案例教学、翻转课堂等方式来实现课程思政的“隐性植入”。近年来,笔者搭建了以“学生观点”为中心的从争辩到明辨的“争明”法律课堂,通过线上线下教学场景的切换,引导、鼓励学生发表观点,学生能在观点表达中思考、在观点碰撞中明辨,在明辨中悟透法律制度背后的价值与精神。比如,在讲到公司设立条件时,笔者会将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教学背景资料,引导学生自由发表观点,讨论二者的优劣。经过实践可以看出,学生有能力在制度区分中找准我国的立法选择。同时融入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论述的重要意义及“放管服”改革的契合性,让学生能悟透法律制度规定背后的价值与精神,意识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的必要性,强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5]。在这样的教学方法中,通过教师的引导分析,学生能主动得出与专业内容相契合的结论,增强了学生的获得感和持续表达观点的欲望,还能增强学生对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实现与课程思政的天然融合。

3.3.2 教学资源的更新与利用

课程思政与教学对象是不能分割的,经济法课程往往针对会计、国贸、金融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围绕教学目标,契合不同教学对象的需求,这样课程思政才能真正落地、发挥价值。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学习目标的差异性,除了针对不同专业设置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外,还可以通过更新、利用贴合其专业性的教学资源,保证专业与思政的有效衔接。

比如,在讲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对象时,契合不同专业的学生需求,在教学资源的选取上应各有侧重。例如:国贸专业可以引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视频资料,让学生在视觉冲击下感知创新的魅力;金融专业可以从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屡破新高等角度,让学生在数字冲击下感受创新的力量。不同专业选取不同的切入点,吸引学生关注的同时透过不同的经济现象再来解读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让学生探究知识为什么要保护的问题,从而深刻感悟“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精神实质。通过立足专业明辨法理,学生对自己专业内的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当然课程结束时还可回到专业上来,如国贸专业可以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下沿线国家专利布局双向增长等案例,让学生再次看到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担当,从而进一步强化学生守正创新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思政与专业做到了紧密衔接,学生感受到的不再是空洞的思政,而是对专业、对课程的良好认知。

3.3.3 教学评价的过程化关注

在强调结果性与过程性考核评价并重的当下,课程思政如何才能够被真正吸收、被践行,是需要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触动学生内心才容易被接纳,而直抵内心深处的一般是在“做”中获得的。经济法课程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利用课内外实训、第二课堂,在整个教学周期内设置较为真实的案例情境,将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结合起来,让学生在真实的场景中独立思考、解决问题,通过实训等过程性考核来检验学生职业道德素养、个人修养的养成情况。

在经济法教学中,可以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发挥课程优势,建立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例如,涉及合同法律制度时,在相关基本理论学习结束后,可以安排撰写合同实训环节,通过撰写合同、模拟磋商,学生能体会合同自治精神,感悟平等友善价值。在企业法律制度教学中,学生通过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度的学习,能辨析不同组织形式的风险与责任,进而结合创新创业活动,以学生自选企业组织形式并模拟企业创设流程,體悟团队合作精神、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在模拟创设实践中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实现全方位育人。在市场竞争法律制度中,结合第二课堂开展“3·15”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进社区”等主题活动。在过程中学习,在过程中考核,在过程中养成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与能力,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4 结语

课程思政是一种教育教学理念,它不是要改变课程本身的属性,而是要通过提炼专业课程中的文化基因与价值范式,将其有效转化为理想信念层面的精神指引[6]。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要立足经管类人才培养目标,抓住课程的本质内涵,在为学生搭建市场法律制度框架中,感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之要义,从而增强市场法治意识与法律制度认同感。这就需要教师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不断探索与本课程适配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渠道”,不断提升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杨柏岭. 大力推进新文科建设创新发展[N],光明日报,2021-09-17(06).

[2]李小侠. 经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教学应用[J]. 高教论坛,2020(9):19-22.

[3]张守文. 提升治国能力的经济法路径[J].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15(1):149-155,159.

[4]陈磊,沈扬,黄波. 课程思政建设的价值方向、现实困境及其实践超越[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0(14):51- 53.

[5]何红娟. “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建构策略[J].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33(5):60-64.

[6]鄢显俊. 论高校“课程思政”的“思政元素”、实践误区及教育评估[J]. 思想教育研究,2020(2):88-92.

[项目名称]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阶段性建筑成果汇报。

[作者简介]刘吉念,女,湖北武汉人,湖北商贸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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