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命诗学视角解读闻一多的《红烛》
2023-10-15张光焱李汉桥
张光焱 李汉桥
摘要:闻一多的诗文创作与生命体验是水乳交融的,无论是在诗歌创作、艺术思想,还是在人生追求上,“生命诗学”都是一个关键视角与核心概念。本文将围绕人教版高一语文教材中的《红烛》展开诗歌鉴赏与文本细读,分别从“红烛”意象与自由本性的生命追求、“启蒙”主题与正义独行的生命责任、“牺牲”精神与向死而生的生命价值等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力图跳出以往的诗文分析角度,帮助学生更好地体会闻一多诗歌中的深层意蕴。
关键词:红烛 闻一多 生命诗学
《红烛》是闻一多创作中最为脍炙人口的诗篇,也是人教版高一语文教材中的重要篇目,彰显了闻一多作为现代诗人、民主战士的浪漫情怀与昂扬斗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多注重“红烛”文学意象与“奉献”主题精神的解读。然而将这种文本分析放到闻一多的人生追求与诗学思想上来看,依然是缺乏力度与深度的。因为,闻一多的诗文创作与生命体验是水乳交融的,正如他自己所宣扬的“文学是生命底表现,便是形而上的诗也不外此例,……所以文学底宫殿必须建在生命底基石上”。[1]这种生命诗学,其核心是强调生命与诗歌之间的血肉联系,诗的诞生是源自诗人生命的生存体验,诗的情绪经过诗人心血的浇灌和生命的充分燃烧,才能转化为有血有肉有骨头有灵魂并散发着诗人强烈气息的诗歌。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命诗学是解读闻一多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视角,本文拟从“生命诗学”来赏析闻一多的《红烛》,帮助学生更好地体会诗篇中的深层意蕴。
一、“红烛”意象与自由本性的生命追求
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洗礼的闻一多,他所理解的生命,首先是自由的。在诗人的生命体验中,自由的生命才是快乐的,闻一多从来没有反对过快乐,但他崇敬的是灵魂的快乐。正因如此,闻一多在创造“红烛”意象时将它与自由的灵魂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吐出你的心来比比,可是一般颜色?”“是谁制的蜡——给你躯体?是谁点的火──点着灵魂?”正因如此,诗人才在创造诗歌意象时倾注了全部的热力与生命体验,其中“红”代表着赤子之心与生命的热情,“烛”则是光明的代表与启蒙的象征。在诗人心中,虽然生命给予了我们的躯体,然而时代与环境却困住了我们的灵魂,一颗向往光明与自由的“赤子之心”。
自由本性的生命追求,還体现为天马行空的浪漫“幻象”。“幻象”一词是闻一多创造的核心概念,蕴含着丰富的含义:它是诗人的幻想或想象以及在此方面所具备的能力。[2]表现在诗歌中便是创造意象的能力,与同时代的诗人相比,闻一多是一位营构意象的行家里手,我们所熟知的“红烛”“死水”“七子”等精妙繁复、令人印象深刻的意象,正是诗人拥有丰富、活跃想象力的体现。他往往会运用大跨度的想象,追求“物”与“象”之间的内在神似,从而产生奇异的审美趣味。这种特点在《红烛》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一根普通的蜡烛,却同光明、燃烧、灵魂、奉献、启蒙等复杂的社会语码发生了奇妙的关联。更独特的是,诗人并没有直接描写“红烛”的外在形态,而是以创造的想象力去重新选择、组合成全新的意象——“泪流开始”“心火发光”“烧蜡成灰”“伤心流泪”等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生动画面,这些意象本体与喻体之间的跨度之大,非常人所能达成,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效果,也显示了诗人异常活跃的生命感知力。
这种自由本性的生命追求,让闻一多的诗歌呈现出一种浪漫主义特征。他强调艺术的才能是天赋的,他追求诗歌的幻象与创作的激情,他还肯定“真诗人都是神秘家”,这种种的诗学思想,都是基于追求自由的生命诗学,这一观点与五四时期流行的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同时也构成了五四文学思潮的重要艺术表现。
二、“启蒙”主题与正义独行的生命责任
闻一多追求自由,但没有滑向自由主义;他追求浪漫,但与唯美主义保持一定距离。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生命追求“既注重个体生命的权利,同时又关注个体生命得以自由存在的社会环境,尤其是不同生命主体的协同方面寻找个体生命存在和发展的途径”[3]。通俗而言,他在争取个体生命自由的权利时,也经常强调大众的民主自由、非常注重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他点燃的那支“红烛”,不仅仅是个体生命的自由呐喊,同时也是指引广大民众的走向光明的“启蒙之光”。
在闻一多眼中,生命的本性是追求自由,但生命也肩负着社会责任,所以当他每次谈论自己的终极理想时,常常将“自由”和“正义”相提并论。对诗人而言,自由是生命的本性,然而“正义”才是保障生命能够走向自由的前提。对于当时的国人而言,“正义”并不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觉醒,它需要广大精英知识分子的启蒙与引导,否则广大民众会沉睡在愚昧的迷梦中,会禁锢在专制的监狱里,因此,点燃“红烛”就是启蒙“正义”。因而,闻一多在五四期间的诗人身份很难界定,他似乎是一位富有激情的浪漫主义诗人,又像一位注重象征和暗示的现代派诗人,而在内里他又是一位具有强烈现实关怀精神的爱国诗人,往深处说,其实是他对于生命责任的珍视——生命的自由与正义是密不可分的。
然而正义与自由并不是一条轻松的路,可能会遭受世人的白眼、排挤、不理解,正如《红烛》诗句中所传达的痛苦与焦虑:“是残风来侵你的光芒,你烧得不稳时,才着急得流泪!”甚至会感觉到痛苦与无奈:“你流一滴泪,灰一分心。”蜡烛的命运与责任就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是大义凛然的决绝,而燃烧“自我”的血色浪漫,是作为时代“独行者”的孤独与决绝。这种孤独不仅是自发的,而且还是自身的浪漫追求与时代处境的不平衡造成的,这种孤独源于自身的觉醒,尤其是觉醒后与周围文化的腐朽、愚昧的民众之间的不匹配所带来的。时代的先行者们身上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矛盾性,他们投身于世界又与世界难以妥协,这种对抗本身就带着独行者的气质。
闻一多的正义独行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对生命的独特理解,人的生命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那么表现个体生命自由的文艺,也同时应该拥有生命的责任。尤其是诗人所处的时代,“就现在的情形来看,恐怕做一个中国人比做一个文艺家更重要”[4]。正因如此,1922年诞生的《红烛》,其社会学的启蒙意义是远远大于五四时期的个性主义呐喊,同时,也正是这种强烈的生命责任感,让诗人拥有了一种自觉承担社会进步、民族昌盛使命的更高级的生命形态。
三、“牺牲”精神与向死而生的生命价值
谈论生命的价值,必然会直面死亡的意义,因为生命是一个从生到死的过程,生与死都是人的生命的组成部分。闻一多曾经从生命哲学的角度对“生死”进行过阐释:“死与生都是生命的本质,两者交融在一起,死是生的动力,生是死的结束,生与死互为始终,所以死亡是生命的一种特殊状态,也可以说它是新生命诞生时必然要经历的‘奠基礼’”[5]。这种与中国传统相迥异的生死观,超越了传统文人叹息生命、忧思生死的思想范畴,进入了一种达观、自在的境界。这种生命观贯穿了他的一生,在他的创作、他的人生经历中都有深刻的反映。
《红烛》开篇即是李商隐之“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名句,将生与死的话题客观地呈现在我们面前。那么,我们又该如何生?如何死?怎样的生死才具有更高的生命价值?诗中给出了答案:“原是要‘烧’出你的光來——这正是自然的方法。”这种向死而生的牺牲方式,让死亡不再是一种悲剧,而更像是一个新的开始。它消解了死亡的沉重感,而是通过《红烛》这首从“死亡”到“更生”的生命赞歌,达到对更高生命价值的尊崇——“灰心流泪你的果,创造光明你的因。”“培出慰藉的花儿,结成快乐的果子!”诗人将死亡同“创造光明”“慰藉花儿”“快乐之果”紧密相连,表达了他对生命超越性意义的向往。
当然,并非所有的死亡都具有超越性的崇高意义,有研究者认为,闻一多笔下的“死亡”具有屈原“国殇”式的特点,只有那些轻生赴义、解国危悬的自我牺牲精神,才是诗人所推崇的理想境界。就像《红烛》中,燃尽了自己灵魂的红烛并没有就此湮灭,而是流向了人间,从残剩的膏脂中开花结果。正是光明的烛照启发着当时沉默的、压抑的国家与民众,消灭着腐朽与愚昧,让新生力量从此诞生,才能在桎梏的暗夜中找到光明,迸发出对自由未来的向往,重塑民族精神与国家力量。因此,闻一多笔下的“向死而生”具有成为一种涅槃与升华的意义——人只有牺牲自我、浴火重生才能获得最为纯美的理想,只有从里到外的全新改变才能升华自我超越自我,获得实现生命的最大自由和独立于黑暗现实的高洁人格。
闻一多不仅在诗中表达了这种具有向死而生的“牺牲”精神,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的慷慨激昂、壮怀激烈。作为一名具备现代思想的知识分子,一名民主斗士与新文化传播者,闻一多一生都在同那些黑暗的阻拒力量做斗争。1918年,当北洋政府为庆祝“一战”胜利组织提灯会,他却独发异声、居安思危:“两伤饱强狼,祸迫岂不知?”1922年,他赴美留学,虽然理智上接受美国文化,但在情感上确是“文化国家主义”的坚定拥护者。1926年“三·一八”惨案之后,面对政治屠杀,他却愿作“泪洒龙床请北征”的陆游和“战死疆场”的拜伦,将“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热血……流在笔尖,流在纸上”[6]。
1946年,他在李公朴死难经过报告会上,作了“最后一次的演讲”,在回家途中,遭到暗杀而牺牲,最终以一死践行了他“向死而生”的生命哲学。
以上内容,分别从生命追求、生命责任和生命价值三个方面展开了对闻一多生命诗学思想的论述。他推崇生命的艺术化,始终坚持将自由的生命状态作为一以贯之的主题来追求;他对生命情感有着强烈的渴望,其幻象说、诗美论包含着生命的审美转换机制;他冷静思考生命责任的问题,批判黑暗现实,在正义、独行的追求中焕发出强烈的社会意义;他辩证思考生死价值的问题,一生忠于艺术,但也从未忘记作为知识分子的道义和使命。以上分析,还不能全面概括闻一多现象及闻一多创作,而“生命哲学”作为一个关键特点,还有待进一步的发掘和整理,这对于我们深入分析和解读闻一多诗歌创作与文艺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参考文献:
[1]商金林.闻一多研究的新里程碑——评李乐平的《闻一多论稿》[J].河池学院学报,2011(3):26.
[2]闻一多.评本学年《周刊》里的新诗.载闻一多全集(第二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40.
[3]陈国恩.论闻一多的生命诗学观[J].文艺评论,2006(6):178.
[4]闻一多.论文艺的民主问题.载闻一多全集(第二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225.
[5]闻一多.致吴景超.载闻一多全集(第二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78.
[6]闻一多.文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八.载闻一多全集(第二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134.
[基金资助:2021年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灾害伦理与中国当代文学创伤叙事研究”(编号21Y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