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灵活就业发展的现状、瓶颈与对策

2023-10-13王加文易善刚

职业 2023年15期
关键词:就业质量社会保障薪酬

王加文 易善刚

摘 要: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持续增长、就业满意度有所提升、职业黏性增强,但仍存在职业伤害风险高发、社会保障覆盖率低、劳动关系模糊化、工作时间过长、主动登记意愿不强等方面的突出矛盾,亟须强化政策扶持、就业服务、就业管理以及动态监测等工作体系,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灵活就业 薪酬 社会保障 就业质量

灵活就业是促进充分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長的重要途径,在解决劳动者生计问题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灵活就业不仅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也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在稳定就业和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研究灵活就业发展的总量规模、结构特征、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质量等状况,笔者深度整合上海就业登记、劳动力资源调查、社区就业监测以及公安部门实有人口信息等大数据资源,综合采用入户调查和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收集灵活就业人员有效调查问卷10 244份。研究对象主要是,为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但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人口,包括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个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或从事自由职业等情形。

一、总量规模

一是根据上海灵活就业登记、社区就业监测以及公安部门实有人口信息综合测算,截至2023年3月底,上海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数为297.88万人。结合近年来的变化趋势看,灵活就业成为稳定就业形势的“蓄水池”,稳就业、保就业贡献大。

二是截至2023年3月底,上海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为79.92万人。上海户籍短期性、临时性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增多,总体呈现逆势反弹趋势,改变了近年来上海户籍灵活就业人数由于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而震荡下行的态势。

三是根据上海市社区就业监测结果测算,截至2023年3月底,在上海从事外卖送餐、快递、网约车、菜场服务等各类灵活就业的非上海户籍人数为217.96万人。随着上海以在线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预计灵活就业的来沪人员规模有望保持增长态势。

二、群体特征

调查结果显示,灵活就业人员平均年龄为42岁,较上年度增长1.5岁,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年龄结构的性别差异来看,灵活就业的男性中,31至35岁年龄段人数最为集中,约占男性灵活就业人员总数的15.3%;女性灵活就业集中的年龄段是51至55岁,约占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总数的19.1%。

从性别结构看,灵活就业的人员中,男性占52.5%,女性占47.5%。从近年发展趋势看,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占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性别占比差异逐步缩小。

从性别结构的行业差异来看,从事网约车/代驾的灵活就业人员中,男性占比为90%,高于其他各类行业;其次是建筑装潢和网约送餐,男性占比分别为87.3%和84.2%。女性占比较高的行业为护工护理、家政保洁和教育培训,女性占比分别为82.8%、82.5%和70.5%。

调查数据显示,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3年,与上年度相比提高0.3年;初中及以下学历占28.5%,高中学历占21.9%,两者合计约占50.4%,占比超过一半,灵活就业人员仍以中低学历为主。

三、就业结构

一是从行业类型看,从事生活服务、零售服务、餐饮服务的人数较多,所占比重分别为28.3%、13.4%和9.2%。新平台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在吸纳灵活就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调查结果显示,从事网约送餐、快递物流、网络电商、网络直播、网约车/代驾等新平台经济,且当前保持活跃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占上海市灵活就业总人数的18.7%。按这一比例测算,在上海从事新平台经济的灵活就业人员共计约55.7万人,与上年度相比增长2.9万人,增幅5.5%。

二是在灵活就业的人员中,从业年限不足1年的占10.7%,1至5年的占45.2%,超过5年的占44.1%。总体平均从业年限为8.1年,与上年度相比提高0.8年,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延续性进一步提高。从行业差异来看,建筑装潢类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从业年限最长,为11.1年;其次是零售服务类,平均从业年限为8.9年,家政保洁平均从业年限为7.8年。从事这几类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往往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实现跨行业转岗的现实困难较大,长期从事同类岗位的现象较多,本行业工作年限的积累也相对较长;网约送餐、网络直播、网约车等行业的从业人员,由于新平台经济兴起时间不长,从业年限则相对较短,分别为2.8年、3.7年和3.8年。

三是从工作时间看,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平均每周工作5.5天,较上年度下降0.5天。其中,每周工作7天的占33.8%,较上年度下降4%;每周工作6天的占17.3%,较上年度下降17.6%。从每天工作时间看,总体平均8.5小时,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0.4小时。其中每天工作8小时以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占58.5%,工作时间9至12小时的占35.7%,超过12小时的占5.9%。按上述数据计算,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6.8小时,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6.5小时。

四、就业质量

(一)收入情况

调查显示,灵活就业的人员平均月收入为6 627元,与上年度(7 807元)相比下降了15.1%。其中,月收入为4 000元以下的占30.2%;月收入4 000至10 000元的中等收入群体占55.9%;月收入10 000元及以上的占13.9%。

从不同学历的月薪情况来看,在灵活就业的人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平均月收入为5 03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平均月收入为6 968元。从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月收入与学历的关系来看,两者之间存在强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的学历越高,其平均月收入也越高。

从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水平的性别差异来看,灵活就业的人员中男性平均工资为7 778元,女性为5 877元,男性收入水平总体高于女性。

(二)意外伤害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过去一年中,上海市在工作时遭受过严重意外伤害的灵活就业人员约占1.1%,遭受过轻微意外伤害的灵活就业人员约占5.4%,两者合计,遭受过意外伤害的灵活就业人员约占6.5%,与上年度相比上升2.6%。

从行业差异来看,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发生率最高的是网约送餐(占24.3%),其次是建筑装潢(占13.1%)和快递物流(占12.1%)。

(三)参加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约占41.8%,参加商业保险的约占10.0%(同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不重复计算在内,下同),两者合计约占51.8%;既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也没有参加商业保险的约占48.2%。

(四)工作满意度

从工作满意度看,14.4%的灵活就业人员表示“非常满意”,44.6%的灵活就业人员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占59.0%。对当前就业岗位“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灵活就业人员,合计占14.8%。

(五)职业黏性

78.6%的受访者表示将继续从事当前的工作,21.4%的受访者表示打算换工作。劳动经济学理论一般认为,职业黏性(劳动者是否愿意继续从事当前的工作)是衡量职业吸引力,也就是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调查结果显示,灵活就业的职业黏性相对较高,有利于发挥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稳定就业。

五、发展瓶颈

从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来看,灵活就业规范发展与从业人员权益维护之间的矛盾突出。

(一)职业伤害风险高发与社会保障覆盖率低之间的矛盾突出

近年来,随着新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群体迅速壮大,会出现外卖骑手、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摔伤、撞人甚至猝死的情况。从参加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调研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劳动者“游离”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完全没有任何风险保障。对于未参加任何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一旦发生职业伤害,既无法通过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获取相应保障,也难以向平台企业索取经济补偿,由此引发的争议屡屡成为舆论焦点。

(二)超负荷的工作与维护劳动者权益之间的矛盾突出

从世界各国关于工作时间的立法实践来看,不断缩短法定最长工时,已是趋势。工作时间的缩短,不仅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一种保护,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物质文明、社会文明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于增加就业机会、改善人们生活和提高劳动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近60个小时,大大超出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别行业从业人员的每周工作时间接近法律规定的两倍,劳动者的休息权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带薪休假、婚假、产假等合法权益也难以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维护劳动权益面临的困难,与新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形成巨大反差。

(三)劳动关系模糊化与市场监管有效性之間的矛盾突出

新平台经济的崛起,深刻重构了我国的劳动实践和劳动关系。灵活就业对于助力经济发展、吸纳劳动者就业具有独特的现实意义,同时也给传统的以单位就业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部分企业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考虑,致力于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界定为业务外包、合作等民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并由此拒绝给予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权益,从而将更多的风险转嫁给社会和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由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难以确定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对于企业刻意模糊劳动关系而引发的纠纷,在现有的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体系内,尚难实现有效监管。

(四)主动登记意愿不强与加强管理服务之间的矛盾突出

近年来,我国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登记的政策不断完善,上海等地先后实现了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全覆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但主动登记的人数不多、比例较低。同时,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居住、工作地点不固定,流动性较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因缺乏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难以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也无法主动为该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政策宣传和维权帮助。

六、建议

(一)强化政策扶持体系,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按照包容审慎、规范管理、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保障措施,大力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按照个人缴费、平台补助、政府补贴、商业保险机构承保的模式,合理确定平台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推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兜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底线。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与雇主之间的争议解决机制,根据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工作方式、职业风险等特征,分类制定规范性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正当权益。

(二)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服务水平

按照全面覆盖、主动对接、精准高效、按需服务的总体思路,尽快补齐面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短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就业服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二是促进人岗匹配,依托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设灵活就业专栏,免费发布招聘、求职信息,适时组织专场招聘会,为劳动者和用工方提供平台。三是加大补贴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中选择灵活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补贴政策扶持。

(三)强化就业管理体系,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登记

按照高效便捷、应登尽登、提升服务、强化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登记体系,努力扩大登记范围覆盖面,为制定就业政策、提升就业服务提供决策支持。一是拓宽登记渠道,通过各类网络终端接入灵活就业登记程序,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在线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二是丰富登记信息,在灵活就业登记同时采集灵活就业人员具体从事工作类型等关键信息。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劳动者,主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将隐性就业“显性化”。

(四)强化动态监测体系,定期监测灵活就业人员发展状况

按照动态监测、定期研判、支持决策、厉行节约的总体思路,科学准确、全面及时地开展灵活就业监测工作,深入研究灵活就业人员的结构特征、就业状况、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等情况,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同时,按照统筹规划、着眼长远、建立机制、深度整合的总体思路,不断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数据的充分整合利用,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张成刚,祝慧琳.中国劳动力市场新型灵活就业的现状与影响[J].中国劳动,2017(9).

[2]苏炜杰.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模式选择与构建思路[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21(3).

(作者单位: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猜你喜欢

就业质量社会保障薪酬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差异化薪酬管理和员工激励探讨
VBA在薪酬个税筹划上的应用
大学生就业质量提高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路径探析
如何认识新大学生就业中的工作能力问题
坚持就业优先 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
媒体募捐永远成不了社会保障
文科薪酬包揽倒数十名,该如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