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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财政监管调查研究?(上)

2023-10-13本刊编辑部

财政监督 2023年18期
关键词:调研财政监管

话题嘉宾

王炳利: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四处处长, 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 从事财会监督工作近30 年,目前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管、金融监管等工作。

朱姝: 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河南监管局“三优”“财青8+”“根在基层” 等调研工作的组织开展。

赵婕: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从事财政监管工作。

陈以勇: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处长兼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党办兼改革办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兼《北京志·财政志》主编,近年来在《法治蓝皮书》《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发表研究报告近百篇。

主持人

阮 静:《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为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撰文指出,我们要始终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大兴调查研究,加强对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的分析研判,摸清财政运行情况, 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 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部署付之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在大兴调查研究过程中把稳思想航向,不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领悟,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我们要坚持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始终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系统把握调查研究的原则、方法和环节,锤炼过硬脚力、眼力、脑力和笔力,使财政各项工作举措符合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有效打通堵点、破解难题,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财政工作的实际成效。

近年来,财政监管调研工作持续展开,取得了积极成效。 调查研究作为谋发展、抓落实的重要举措,结合财政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使各项财政政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调查研究正成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 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中,如何找准方向、发现真问题? 针对不同的调研性质,如何步步为营有针对性、具实效性地推进调研? 如何准确把握财政监管工作性质、持续提升财政监管调研质量、不断强化调研成果运用? 本期监督沙龙聚焦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就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大兴调查研究 推动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 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对于高质量推动财政监管工作也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 如何认识财政监管调查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王炳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了解实际,就要掌握调查研究这个基本功”。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也是新时代解决发展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法宝。 财政作为庶政之母、邦国之本,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财政的平稳运行事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财政监管部门作为重要监督力量,始终担负保障财政规范运行的职责。 近年来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叠加,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 面对层出不穷、日益复杂的新矛盾新问题,只有通过深入有效的调查研究,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隐藏在后的“灰犀牛”“黑天鹅”,并深究问题背后原因, 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方法,及时将问题化解在初萌、未萌,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发展。

朱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6 月在内蒙古考察时, 强调大兴务实之风, 抓好调查研究,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做好财政监管调查研究, 是继承和发扬我党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 是适应新时代发展、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也是财政监管部门更好贯彻落实中央重大财税政策、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财政部河南监管局按照部党组决策部署, 充分利用贴近地方、靠近基层的职能优势,以摸清实情、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目标,调真研、真调研,切实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 2022 年度财政部“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评选获奖篇数居全国监管局第1位。 2023 年上半年上报信息排名居全国监管局第1 位。

赵婕: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开展财政监管调查研究,是我们财政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悟这一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的必然要求,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财政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落实《关于在财政部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陈以勇:从北京市的情况看,新时代财政监管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刀刃向内”式的监管,由财政部门运用“三定”职责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推动预算单位严格落实管财理财、用财节财等法定职责和法定要求; 另一部分是“触角外延”式的监管,主要是按照依法所获得的授权, 将监管范围由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扩展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处理解决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问题。 上述“内外兼修”“双轮驱动”的特征,决定了调查研究对加强财政监管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一是必须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财政监管的“传家宝”。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 ……这些既是古人强调脚踏实地、亲力亲为的真知灼见,更应成为新时代财政监管中大兴调查研究、 坚持实事求是的真实写照。 以进圈入舍数猪数羊、数鸡数鸭的“笨办法”核算财政补贴,以头顶烈日跑到田间地头丈量实测农作物实际面积和收成的“倔劲儿”死抠奖补资金……这是在北京市财政局历史上曾经出现无数“活字典”“活账本”“政策通”的红色基因和神奇密码。 尽管时代变了、条件变了、环境变了、人员变了,但是以锱铢必较精神加强财政监管的主题没有变, 以实事求是精神开展调查研究的传统不能丢。

二是必须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财政监管的“基本功”。 随着财政收支紧平衡和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正在成为新常态, 财政部门日益成为各类主体利益博弈的焦点,而财政部门协调解决“粥少僧多”矛盾的话语权,必须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的基础之上, 必须在深入实际与实践之中,练就识别各类主体利益诉求及需求虚与实、多与少、急与缓、远与近的“火眼金睛”。 北京市财政局近几年面对有限财政资金与持续增长的支出需求的矛盾,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既突出保重点、保刚需、保紧急,也发现一些领域资金保障的突出问题并非“缺、紧、难”,而在于如何从理念和机制上解决“统、管、效”,因此研究提出了统筹运用 “6×3” 的对策建议,即:统筹用好中央、市级、区级这三级的钱,统筹用好财政、发改、自筹这三家的钱,统筹用好政府、企业、社会这三方的钱,统筹用好资产、资本、资源这三转的钱,统筹用好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的钱,从而达到了“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不花钱、也办事”这三办的目标。

三是必须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财政监管的“必修课”。 财政属于政府的重要综合经济部门, 其监管工作越来越呈现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精细化要求高的特征, 产生了很多财政干部任职经历单一等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以安排财政干部到基层挂职、代职等进行“补课”的方式,虽有一定效果,但无法避免“临时突击”等弊端。 因此,结合财政监管工作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作出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不失为将“走基层、接地气”等要求融入日常、落在经常的好主意、好办法。

主持人:牢牢把握财政机关政治属性,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财政改革发展方向,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调查研究作为谋发展、抓落实的重要举措。 在您看来,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都有哪些特质特点? 结合您(贵单位)的工作实践,简要谈谈您的想法。

王炳利: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派出机构“探头”作用,及时反映地方财政运行情况,为财政部研判地方财政经济形势提供有力支撑,指导地方强化财政管理,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同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将调查研究同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基层一线直面问题、寻策问道,使调研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坚持重点监督与调查研究并重。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财政监管部门每年对国家重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政府债务、 财会监督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 对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进一步梳理共性,甄别个性,形成问题清单。 聚焦典型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通过会议座谈、 实地走访等方式,深挖问题根源,细究问题成因,进一步摸清“脉络”,为打通“梗阻”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日常监管与调查研究并行。 创新日常监管手段,使用指标评估、大数据筛查等方式, 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监管水平。 抓实抓细问题督导整改,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避免酿成新问题。 同时围绕暴露的短板弱项,加大走访调研力度,认真分析问题成因,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完善制度机制提供支撑。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与整改纠偏并进。 开展调查研究, 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不解决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对问题听之任之就会贻害无穷。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监管部门积极向财政部、属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 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和堵塞管理漏洞, 将调研成果切切实实转化为整改实效。

朱姝:立足监管职能优势,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具有其鲜明特点。

一是“深”。 就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监管局作为财政部派驻各地的监管机构, 长期深入基层一线, 掌握一手材料, 有利于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和群众真实诉求。

二是“准”。就是问题找得准。监管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管局干部可谓分析矛盾、 找准问题的行家里手。

三是“实”。就是建议提得实。财政监管干部对财税政策的理解更为深刻、把握更为准确,结合基层实际,能提出更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把调查研究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举措。

赵婕:从我局开展财政监管的多年实践来看, 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第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 政治性是财政监管工作的第一属性, 讲政治是财政监管工作的第一要求。 在财政监管调查研究中, 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调查研究的思想武器和政治旗帜,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图, 牢牢把握调查研究的目标方向, 推动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是紧贴基层重实际。 监管局作为财政部派驻地方机构, 充分发挥着财政部在属地的 “哨兵”“探头”“参谋”作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关注老百姓急难愁盼民生问题以及财政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协助做好重大财政改革发展以及调查研究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等,贴近基层、下沉一线,摸清实情、破解难题、推动工作。

第三是监管调研相结合。 结合财政中心工作,立足属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挥就地就近优势, 聚焦重大财税政策落实、 属地财政经济运行、 促进共同富裕、做好民生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制造业和外贸经济发展等, 在开展日常财政监管业务工作中,切实做好审核审批、核查检查、监督调研相结合, 有力有序推动财政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陈以勇:我在担任北京市财政局研究室主任期间, 曾经研究撰写了题为《深入基层做 “五员”》 的经验报告,在《北京日报》《北京支部生活》等媒体刊登后,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我个人认为这篇报告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总结把握了财政监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的特质特点。 我总结了以下五条经验,对于研究把握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特质特点、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应该仍不乏现实借鉴意义。

一是带着让财政监管“掀起红盖头”的“账本子”走进基层,努力当好为服务对象解疑释惑的“宣讲员”。

二是带着让财政政策“打通最末梢”的“题板子”走进基层,努力当好从工作末端查情问效的“研究员”。

三是带着让财政支出“严到最底端”的“硬尺子”走进基层,努力当好从基础业务口传心授的“辅导员”。

四是带着让财政形象“淬火再塑造”的“土法子”走进基层,努力当好在一线火线深度体验的“战斗员”。

五是带着让财政干部“勤扫门前雪”的“柔性子”走进基层,努力当好为不同主体打开心结的“调解员”。

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调研切实建言献策

主持人:调查研究不仅是推动财政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手棋”,更是防范化解财政经济风险的“金钥匙”,把准方向、找准问题是开展调查研究的起点也是关键的一步。 结合您(贵单位)的财政监管实践,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发现真问题、找准调研主题? 简要谈谈您对此的想法认识。

王炳利: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实践证明,调查研究不仅要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实际情况,更要善于分析矛盾、发现问题。在财政监管实践中,往往会发现独立的个性问题,如何通过个性问题揭示背后的共性问题对于找准调研主题至关重要。

我认为需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找准小切口,从具体事入手,按照“解决一个问题、总结一类规律、治理一个领域”的原则,细致梳理疑点线索,顺着线索步步推进,逐步发现共性问题,进而明确调研主题;另一方面立足大视角,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将调研主题拔高维度,放在区域发展的大局中去,及时对调查路径校准修正,确保研究方向不走偏、不变形。 比如:在日常金融监管中,我们发现某区国企融资困难, 迅速对该国企开展调研,进而逐步发现该区整体债务偿付困难。我们迅速向财政部、 属地党委政府进行报告,提前采取有力措施“除险排爆”,避免出现债务问题。

朱姝: 调查研究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河南监管局坚持以问题导向引领调研方向,正确提出问题,科学分析问题,合理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是着眼大局精准选题。 心怀“国之大者”,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 抓住领导关注、 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精准选题,着力解决政策与执行之间的“肠梗阻”。今年年初,河南监管局专门召开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谋划年度重点调研选题”会议,以高水平谋划打好全年调研工作基础。

二是找准切口精准破题。 坚持“小切口”“具体化”,从小处着手,通过“解剖麻雀”以小见大,由个体到整体,由具体到抽象, 在认识事物的具体性和特殊性过程中把握普遍性和规律性, 找准关键精准破题。

三是抓住本质分析矛盾。 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牢牢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准确立论、 科学论证,在把握事物本质、全面剖析研究基础上,精准找到问题症结,提出科学、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解决矛盾。

赵婕: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是调查研究的根本基石。 在我局的财政监管工作实际中, 局党组和各业务处坚持从“小切口”入手,发现“难堵点”,解决“大问题”。 紧盯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地方财政运行分析、 中央转移支付等重点领域, 聚焦财政工作中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 以及涉及财政改革发展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 关键性问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

比如在开展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管时, 如何有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如何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和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等,通过边核查边调研,撰写了《宁波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现状调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思考》《政府债务风险视角下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研究》等多篇调研报告,报送关于宁波市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及建议等相关多篇专报信息多次获得财政部刘昆部长、许宏才副部长、朱忠明副部长以及市主要领导批示, 力求探寻科学有效的解决路径,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再比如利用属地监管优势,在动态掌握宁波市整体性与区域性财政经济运行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再结合“减税降费”背景下以深入基层解剖麻雀的方式,开展县级财政运行情况调研,核实和调研分析部分地区县级财力变化及影响因素、 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等, 并将调研中发现的影响基层财政运行可持续的问题及成因进行探讨研究,撰写的《宁波市市以下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研分析报告》《宁波市经济运行和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分析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分别获得财政部财政工作“优秀调查报告”类一等奖、三等奖;撰写的关于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年度区县级财政运行量化分析等相关专题材料多次获得市主要领导批示,为财政部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陈以勇: 财政监管工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而财政法治工作的难点、堵点和痛点, 很容易成为加强财政监管的“绊脚石”。 为此,近几年北京市财政局法治机构从真发现问题、 发现真问题的起点出发, 在深入调查研究中以 “七加七解”成功聚焦主题、破解难题,对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如何破题, 有一定启发借鉴作用。

一是研究探索如何给两个依法“加座桥”,着力解决“力量难合”的问题。既深入研究依法理财与依法行政的工作方向、工作对象、工作范畴截然不同所造成的差异性,又把握依法理财与依法行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相互割裂的紧密关联性,打通上述两项工作由不同领导分管、不同处室牵头、不同管道部署等因素所带来的显性或隐性壁垒,积极推动解决两个依法“两张皮”的问题,实现同频共振、相互融合、整体提升。

二是研究探索如何给法治机构“加道门”,着力解决“人才难进”的问题。 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正在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中关于行政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规定,从坚持党管干部和严格依法用人的角度,推动解决行政机关“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法律专业人才难进”“法律专业人才难升”“法律专业人才难留”的问题。

三是研究探索如何给法制审核“加个筐”,着力解决“责任难分”的问题。 针对法治机构对具体行政行为等提前介入、前置审核有利于降低行政法律风险,但同时也带来了法制审核任务的爆发式增长等问题, 抓紧研究制定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核工作清单及工作规范, 就审核范围、审核要件、审核时限、审核结果运用等划出红线, 把依法行政主体责任与法制机构审核监督责任严格区分开来,切实解决法制审核泛化异化、 越位错位的问题。

四是研究探索如何给执法人员“加把劲”,着力解决“铁案难办”的问题。 针对财政系统执法人员“小马拉大车”及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积极建议以专业化选拔、专业化训练、专业化考核、专业化待遇等措施,打造能办会办铁案的执法铁军。

五是研究探索如何给恶意滥诉 “加把锁”,着力解决“久讼难缠”的问题。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门槛相对较低, 程序空转却不能实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浪费大量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问题,一方面,积极研究探索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边界, 对一些并不涉及申请人权利义务或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涉诉行为, 依法划出边界或红线;另一方面,与政法、司法等部门研究探索对一些长期缠诉滥诉重点人建立黑名单或预警制度, 协调人民法院发挥居中优势,推进诉源治理,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以“诉外滤纷、诉前解纷、诉内止纷”三项机制,把恶意缠诉滥诉拒之门外。

六是研究探索如何给信息共享 “加条路”,着力解决“条块难通”的问题。 针对当前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 “政出多门、九龙治水”,如本机关门户网站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 司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 发改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平台、 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网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经信部门的大数据汇聚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部门的 “一网通办”及“互联网+监管”等,呼吁和协调相关权威部门从顶层设计上对各类平台进行整合,切实解决信息化系统重复建设,造成网络资源、 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极大浪费的问题。

七是研究探索如何给刚性指标 “加点柔”,着力解决“年考难过”的问题。 针对依法行政考核与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所形成的 “考核焦虑”“考核恐慌”,调整增设积极参加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有效解决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短板问题等激励性指标, 并通过采取专题培训、 实地调研、阶段点评、中期督导、观摩见学、推介典型等措施, 改变 “秋后算账”“一锤定音”“亡羊补牢”的做法。 比如,北京市财政局在近两年与工作基础相对较好的丰台、房山、大兴、顺义四区财政局联袂开展研究工作,以“1+4+N”模式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纵深推进,就起到了“把考核从评时转入平时”“以考核促落实、促提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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