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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平台的村庄:资本下乡“经营村庄”及其后果

2023-10-09

关键词:公司化村庄资本

雒 珊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庄“空心化”趋势日益明显,农民外出务工、精英外流,土地大面积抛荒。村庄资源的稀薄化带来了利益的稀薄化。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开始逐步向农村输送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正式进入资源下乡时代,自上而下资源输入的体量极大,重塑了村庄的利益结构。通过项目制的资源输入,村庄健全公共基础设施,快速改变落后面貌,甚至成为不亚于城镇的“亮点村”(叶敏,2016)——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和模板。但此类超级村庄并不是自然发展而来,而是由项目资源累加和堆砌而成,且如今此类村庄已非凤毛麟角。当村庄成为一系列涉农政策和资源承接的载体时,其背后所附着的利益必将激励不同主体运用各种策略参与资源的争取和分利。由此,村庄成为经营的场域和对象,“经营村庄”成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普遍现象。地方政府作为体制内的掌权者,同样具有自利的经营取向,是经营村庄的重要主体之一。然而,随着资本下乡进程的快速推进,资本也开始全面介入“经营村庄”,对乡村治理和乡村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

不过一天没见,静秋似乎瘦了很多。见到楚墨,她完全没有了之前的随意,却多出几分慌乱。隔着窄窄的餐桌,楚墨对静秋说:“前天晚上,我喝得有点多。”

一、“经营村庄”的学术视野

学术界关于“经营者”的界定,原本是对基层政府突破“政权者”角色介入经济经营领域行为的概括。改革开放后,“分灶吃饭”的改革风潮为乡镇政府介入经营带来强大动力,于是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开始具有了另一重角色——“经营者”。国内外学者提出“地方政府公司主义”(Oi,1992)和“政权经营者”(张静,2000:52)等概念概括乡镇政府的经营行为和角色,杨善华和苏红(2002)进一步区分出了“代理型政权经营者”和“谋利性政权经营者”,强调乡镇政权开始具有谋利的主体性动机,且有脱离政府和社会监管履行公共职能的倾向。赵树凯(2012)认为“地方政府公司化”作为分析中国地方政府运行体制、激励机制和权力配置的视角,对改革以来的地方政权属性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在具体的实践层面,不同制度环境下的经营行为体现了公司化的不同内涵。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2018年11月16日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18年)》(简称《报告》),《阅江学刊》再次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

首先,改革开放后的“经营企业”。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乡镇政府在发展压力下大力兴办企业或者直接参与企业经营。与此同时,村治主体和村治逻辑发生转变,新兴经济能人崛起主政村庄,以实现村庄的经济利益为旨归(卢福营,2013),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创业致富迈向“经营性治理”(纪晓岚,朱逸,2013)。在这一阶段,村庄是实体化经营的企业或公司(郑风田等,2011)。在“经营企业”中,政府、村集体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以经济盈利为最大动力,主导配置市场要素进行经济生产,构成“公司化”运作的典型形态。其次,分税制改革下的“经营土地”。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分税制改革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背景下,具有经营动机的地方政府转向了“经营土地”(徐建牛,2010)。地方政府依托自身的权力和制度优势,在土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理”政策的支持下,推动农民上楼,引入资本下乡,完成房地产开发,以实现土地增值,为推动城镇化扩充新的资源(周飞舟,王绍琛,2015)。地方政府既可以在交易土地指标中获取巨大收益,也可以在集中流转后的市场化运作中有所盈利。“经营土地”的资源主要是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建设用地。村庄成为推动城市化的土地资源提供者和协调落实者。但是,这种经营导致地方政府与农民的直接利益矛盾,会带来农民失地后的一系列社会风险(周飞舟,2007),因此土地管理制度越来越规范和限制这种赤裸裸的土地交易。这一阶段虽然脱离了企业经营,但地方政府公司化性质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即仍然以征地、出让土地、土地开发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税收为直接经营动力,只是获利的资源和方式有所区别。

与资本下乡与民争利的模式不同,资本经营村庄是将村庄打造成吸引投资的平台,项目资源落实到村庄,农民也成为资本经营分配利益的一部分,且资源越多,越多农民能够获得一部分固定的利益,比如房屋改造、修路、广场建设、土地流转租金等。一些农民作为其中的受益主体,被资本的利益吸纳甚至依赖资本的经营,无意识地参与到资本主导结构的生成中,大多数农民逐渐默认了这一结果。即使有部分反对的声音,在资本与政府、村级组织联合的强势阵营中,也会被淹没。乡村社会的去政治性开始显现。

不论是“经营企业”还是“经营土地”,都是“地方政府公司化”的运作机制。地方政府以体制外的经济利益获取为直接目的,介入市场运行,导致政企边界不清,村庄也经历了从经营主体到经营资源的变化。然而,在项目制和乡村振兴背景下出现了普遍的“经营村庄”转向,村庄成为经营的对象。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开始以项目制形式向农村输入大量资源,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更是加大了“项目进村”(折晓叶,陈婴婴,2011)的体量。地方政府在压力型体制和自利性诉求下围绕项目资源进行了一系列争取和运作(李祖佩,钟涨宝,2020),在完成政绩打造的同时获取项目资源附带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这一过程由政府动员行政体系完成,或引导资本下乡借助资本力量完成。与前面的经营行为不同,此类“经营村庄”是政府在政策规划下经营村庄项目,争取体制内的资源收益和行政绩效,而不是争取直接的经济收益。可见,在新的“经营村庄”的过程中,由于制度性约束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已经逐渐剥离了“公司化”的运作,但这一运作职能仍然可以引入资本下乡代理完成,资本下乡经营村庄形成新的政企关系和权力结构。

通过对上述经营行为研究的梳理发现:一是,村庄从经营场域、资源变成经营的对象,在开放的村庄中,政府、资本进入村庄的经营体系,以村庄建设的名义在经营村庄的过程中谋利;二是,从“经营企业”“经营土地”到“经营村庄”的阶段变化中,地方政府的经营行为已经超越了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内涵指向,经济利益的获取并不是其经营行为的根本动力,地方政府也并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但地方政府仍然有动力经营村庄,而这一经营过程转移给资本进行专业运作,资本也由此进入村庄的经营体系中。最初,资本主要参与农地流转中的规模经营活动(仝志辉,温铁军,2009),在政策导向变化和政府的自利性诉求下,资本也参与土地流转、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等综合项目的运作和经营(张良,2016)。近年来,资本参与项目资源的“经营村庄”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成为新的潮流,凸显资本进村经营的深入。资本与政府构成“权力—利益”网络,在经营深入的过程中致使村庄公司化(卢青青,2019),损害了村庄和农民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资本下乡经营是政府引导的结果。地方政府由于具备制度优势和资源权限,更容易成为经营村庄的主导者,而资本在村庄经营体系中只作为经营参与者存在。与以往不同的是,笔者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中西部地区在“经营村庄”的实践中,资本逐渐突破经营参与者的角色,成为经营体系中的主导者,从单纯的资本经营,进入村庄权力体系,全面渗透到乡村治理中。虽然其采取的根本路径仍是公司化运作,但采用平台化经营作为新的经营策略。此时,资本在经营村庄中具有了双重身份。它既是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也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之一,与政府和村庄展开深度互动,深刻影响基层政治和村庄社会样态。这说明,“地方政府公司化”已经脱离了当前经营村庄中的实践内涵和权力结构,需要跳出政府单一视角,从政企村多元主体互动的角度考察经营村庄的行为及其后果。

普遍化的资本下乡通常在政府引导下产生,这种引导既包括统一性的国家资源,也包括地方性的优惠政策。2004年以后,本文调研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改革目标。2008年,为引导资本下乡,进一步实施了“回归创业工程”,鼓励引导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和企业家回乡创业,给予创业者最大化的优惠政策。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源于笔者及所在团队于2021年7月对中部省会城市的远郊村X村(1)按照学术惯例,本文使用的所有地名和人名均做了匿名处理。的田野调研。X村位于大城市市区东北部,属于古镇街道管理。X村有10个自然村湾,1 756人,377户。因郊区的区位优势,当地农民较早“去农化”,土地大量抛荒。在资本下乡“经营村庄”近十年后,村庄依靠一系列涉农政策和项目资源的运作,摇身一变成为“明星村”。

二、资本下乡与“村企绑定”:乡村权力体系的介入

在农村“空心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有意引导资本下乡进行土地规模流转经营、宅基地整理以及新农村建设,以盘活农村存量资源,激发乡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和活力,但资本下乡的形式及角色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资本下乡多是负责经济经营领域,然而“村企绑定”形式下的资本顺利介入了乡村权力体系,这构成了资本主导经营村庄的前提。

(一)政府引导下的资本下乡

总体来看,学界对经营村庄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和角色展开了丰富且持续的研究,但从资本视角出发,对资本的角色和行动逻辑及政企村关系的互动讨论较少;对资本下乡后的影响和后果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讨论,但对资本全面深入乡村权力体系的过程和影响缺少进一步探讨和分析。事实上,村庄公司化的经营主体、路径和后果是持续演变的,乡村振兴背景下资本在村庄经营体系中角色逐渐凸显,进入乡村权力体系,必然对乡村治理产生深远影响。基于此,本文以一个资本下乡“经营村庄”近十年的实践运作案例,考察资本介入乡村权力体系的方式,并分析资本主导经营村庄的机制及治理后果,从而探讨村庄公司化新的策略和后果。由此,丰富对经营村庄和资本下乡的现实认识和学理讨论,反思乡村振兴背景下资本下乡无序扩张的行为。

地方政府积极引导资本下乡是多重动力驱动的结果。首先,引导企业家等经济能人返乡,能够重振村级组织力量,为村庄发展和建设带来新的活力。X村农民较早进入务工市场,村集体收入有限,且早期村委班子不团结,长期处于派性斗争中,村庄软弱涣散,村庄建设相对落后。其次,地方政府有动力借助资本的优势助力新农村建设,以获得政治激励和项目资源。X村紧邻国道与省道交汇之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20世纪90年代,该村便有制管产业,经济基础较好,政府借助资本的力量能够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有所作为。最后,资本进村后的创业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能为政府带来财政外的收益。

由上可知,地方政府对资本下乡持欢迎态度。这意味着政府在自利性的诉求下,会允许和支持资本在一定空间内进行专业化的经营,获取相应的收益,这也是资本下乡进村经营的前提。

夹具的安装方式:支撑柱通过6个M12紧固螺钉与安装板连接;左安装座与右安装座分别通过4个M20紧固螺钉与安装板连接;翻转装置(左右件)与安装板通过2个M12螺钉连接;产品(左右件)安装手掌采用连接板通过8个M8紧固螺钉连接;拉杆上加工了M36的螺纹,与连接板螺纹连接。

(二)“村企绑定”下的权力介入

资本经营的权限是由村企关系结构决定的(郑风田等,2011)。政府采用“村企绑定”的方式支持村庄,这种方式扩大了资本的经营权限,使资本能够全面介入权力体系进行经营。X村村民L(2)L于20世纪90年代开了建筑公司,后来发展成为集团建筑公司,注册资金达2亿元。目前,该公司位居W市百强民营企业第84位,资本雄厚。从20世纪90年代起进入建筑业,积累了一定的资本,有意回乡发展。2006年,当地街道干部将L引回X村担任村书记,想借助L的公司力量发展村庄。村庄的规划和建设由公司主导,而公司则借助村庄的项目工程建设获利,村庄与企业捆绑发展。

村庄打造基本完成后,资本聚焦村庄的开发和增值,集中流转村庄内的土地资源,吸引外来资本下乡进行非农化投资,实现村庄整体的开发和增值,资本从中获得大量收益。在外部项目资源方面,资本倾向于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类项目而非农业服务项目,原因在于前者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村庄环境,更能吸引外来资本进驻。在内部资源方面,土地资源是投资经营变现的核心,因此资本逐步将村内土地集中流转进行统一规划。由于土地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资本直接与农民互动会产生更高的交易成本,因此资本将这部分工作交由内嵌于村庄的村级组织代理。为了顺利完成项目,资本让村委会专门成立了劳务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合作社,负责协调村庄剩余劳动力和抛荒土地,方便与外来资本对接。

2017年至今是“隐性绑定”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是经营提速和扩大的时期。L成立了专门的农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2017—2020年间成立的同一名片的相关公司有农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村庄经营,并邀请X村在外经济能人Z返乡,培养并扶持其担任新的书记。这一举动缘于L以村书记身份进行经营存在一定的政治风险和规范限制。比如,X村“增减挂钩”项目中,有部分“钉子户”为获取额外利益不配合项目推进,L作为责任人最终只能满足其利益,引得部分村民抱怨和不满;并且建筑公司的实体性质只能谋取工程利益,进行其他经营会受到一定限制。因此,L成立公司退居幕后,Z作为扶持起来的村书记与平台公司联合,“村企绑定”的关系以一种隐匿的状态存在。资本仍处于村庄的权力体系中,既不需要直接面对与农民的冲突,又能进行更广泛的经营。经营平台建立后,村庄的发展规划、政府对接、项目申请与落地、招商引资等都离不开经营平台的运作。

由此,资本以“村企绑定”的形式介入村庄权力体系,具有了经营主体和治理主体的双重角色,通过经营权力和治理权力的整合实现了村庄经营。可以看到,资本对治理权力的获取是经营村庄的前提,而权力资源的利益转换则是经营实现的关键。目前,X村经过资本十多年的经营,享受了大量项目资源,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模范村,各级领导纷纷挂点视察,还吸引了其他资本下乡。X村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三、资本下乡“经营村庄”的运作策略:村庄的平台化经营

在政府的支持下,资本介入了村庄的权力体系,其经营村庄的行为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但是,资本的最终目的仍在于实质性、高预期的稳定收益,遵循的是“投资—收益”原则,资本“经营村庄”的根本目的在于将村庄进行公司化的运作。区别于以生产效益为目的的公司化运作,X村的进村资本转向了平台化的经营策略。平台化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整体主义,原来的公司化运作仅仅涉及产业经营、农地流转等生产环节,平台化的导向把整个村庄的生产生活场域和资源都纳入整体运作;二是统筹和调配资源,原来的公司化运作主要包括政府和一个资本的互动与资源利益交换,平台化的转向意味着更多主体和资源的连接与聚集,其优势是动态调整和调配资源以适应复杂的环境和多变的需求。而资本不再从事真正的生产行为,在国家涉农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村庄被资本打造成为一个承接国家资源、外来资本投资和利益主体关系的平台,资本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这意味着村庄公司化程度加深。具体来看,资本的公司化运作包括完整的村庄打造、村庄开发增值和维护升级,而其中所需要的大部分投资都是利用外生的项目资源和内生的村庄资源,构成了经营项目、经营土地、经营权力—资本关系的集合行为。

BONNEAU J等人[2]对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完成了分类和调研。BANO S等人[3]对区块链时代的共识机制进行了分类和详细的研究。ZOHAR A[4]分析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的可扩展性和安全性,强调了基于PoW的共识协议中激励机制的重要性,与整个系统的安全密切相关;CACHIN C和VUKOLIC M[5]讨论了经典共识中的重要概念,重点对需要身份准入的区块链系统进行研究;BANO S、Al-BASSAM M 和 DANEZIS G[6]对可扩展区块链的设计给出了具体的发展路线图;PASS R和SHI E[7]分析了大规模共识的形式化模型,并定义其安全性质。

(一)村庄打造:亮点打造与项目平台搭建

当前,资本经营村庄不是单纯依靠自己的投资进行,而是重点依靠政府的项目资源。通过主动结合政策方向打造亮点,将村庄搭建成一个吸纳项目资源的平台,以此获得经营资本和垄断项目工程收益。地方政府对村庄的项目资源分配具有自由裁量权,而最终的分配是双方目标压力和利益激励的结果。对政府而言,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发展乡村成为地方政府的政治任务。在“锦标赛体制”(周飞舟,2009)和“压力型体制”(荣敬本,2013)的加持下,地方政府必须完成任务,并且在上级政府对涉农工作的考核指标中,创新性指标的得分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突出的政绩,“美丽乡村”、乡村文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以及其他创新创优等内容都可以取得相应的加分(陈家建,2017)。因此,政府会倾向于选择有基础和亮点的村庄集中项目资源。而资本具备敏锐的政策利益嗅觉,为了获取项目资源,更会主动改造村庄,打造政策亮点,赢得政府的资源支持。

诗人、作家、评论家张修林在《谈文人》一文中对“文人”作如下定义:文人是指人文方面的、有着创造性的、富含思想的文章写作者(张修林2009)。文人话语的典型文本是文人所做的诗文书画,包括记录日常生活“痕迹”的日记、游记等。作为一个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文人,芥川在《中国游记》的话语表述中,不乏自然风光的诗意书写。如在苏州游记中,芥川单独列出一个小节描写苏州的美丽景致,题名就叫“苏州的水”。苏州之水激发了他创作的灵感,使他写下三大段优美文字。其中一段如下:

在资本主导下,政府、村级组织和外来资本多个主体参与到村庄的经营中。既然是经营行为,必然面临经营失败的风险。事实上,资本进村经营是在政府资源和权力支持的前提下进行的,资本必须结合乡村振兴目标将村庄打造成政策产品,才会有源源不断的项目资源和土地资源,尤其是建设用地指标。一旦土地管理政策收紧,经营也就无法持续,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不可控的风险。然而,这种经营村庄虽然是由资本主导的,但资本却能在一系列引发的风险中进退有余,将风险转嫁给乡村社会内部。

(二)村庄开发:土地流转与投资平台运作

X村的“村企绑定”关系经历了两个阶段。2006—2016年是“显性绑定”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处于经营初期。L既是村书记,又是建筑公司的老总。他借助两种角色的职责转换奠定了经营村庄的基础,主要包括村委班子的组织和村庄基础设施改造。L与前村主任组成新的村委班子,结束了长期的派性斗争。L负责村庄发展规划拍板、争取和承接项目,村主任负责回应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维持村庄秩序,并承担项目落地的责任。其间,L捐助了村级运转需要的部分资金(实则是利益和资源交换),换取村委班子对其决定的支持和落实。2006—2012年,X村实现了水电路设施“村村通”。2013—2014年,L看准“增减挂钩”项目(3)“增减挂钩”项目整理出20亩土地,1亩25万元。带来的长远效益,以建筑公司的名义申请该项目在村庄落实。他先建后拆,推动5个自然湾181户合并上楼,开发出12幢江南风格的小产权楼房,并以每平方米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村民(4)L公司给出的还建方案:第一批同意上楼接受还建的村民,按600元/平方米出售还建房,可以用征收的宅基地抵消;第二批村民,按成本价750元/平方米出售。根据户籍分配还建房,单人户(包括五保户和独生子女户)还72平方米的房子,两人及以上可以选择12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房子。允许农民分户。。面对少部分不愿意上楼的村民,L通过利益收买和请村主任做思想工作,腾出土地资源并获得部分建设用地指标。这些项目的运作使得X村跻身农村建设发展前沿,具备了经营基础。

相应地,外来资本支付的土地租金和劳工报酬由资本协调,村级组织分别提取30%、7.5%作为管理费,并免费提供村委会的办公地点和一些运转经费。这实际上是资本用利益吸纳村级组织,使村级组织为资本服务。可以看出,资本调动村级组织,将以土地为主的资源整合起来,为外来资本的土地非农化开发提供了优质的投资环境。

外来资本进驻是资本积极招商引资的结果,但也受村庄整体打造后自然吸引的影响。2017—2019年,资本先后引入园艺公司、青年之家、书屋等近十家企业进村经营或投资(见表1)。同时,该资本在X村投资建设康养项目、藏书阁,总投资额约为2.6亿元,总占地1 800亩左右(包括耕地流转、迁坟换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园艺公司为村里老人提供了再就业机会,并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其他企业暂时没有进行实际生产。外来资本进驻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在该村进行生产经营,获得经营性利润,如园艺公司。其他几个投资项目都是依托X村作为都市田园文旅村规划的市场前景,一旦投资成功,收益便大得多。二是村庄经营使得该村的资产普遍升值,包括房产和土地,X村还建的小产权房现在一套已达到20万元左右,美丽乡村改造的农户房以及原本抛荒的土地也迅速升值,并且价值还在持续增长。而许多外来资本的入驻又会形成资源集聚和市场集聚效应,引发新一轮的村庄增值。尤其是土地非农化开发后价值的上涨空间较大,外来资本正是看准了这部分收益才积极进驻“圈地”。在此过程中,资本不仅能同外来资本一样占地投资获得未来增值的收益机会,还能代表村集体与外来资本进行土地交易,从中获取外来资本进村落地的交易协调费用。

通过旅行,我学到了很多地理和历史知识。为了与人交流,我学会了英语、西班牙语和越南语。在越南待了7年之后,可以说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要甚于我对自己的了解。

表1 X村招商引资及占地面积统计

总之,虽然村庄的整体打造是公共政策落实的过程,但资本的公司化运作将其作为经营村庄的第一笔投资,而进一步的投资和获益则必须依靠村内土地资源的集中流转和统一规划,使村庄成为资本进驻开发投资的平台。

(三)村庄维护升级:中介对接与主体关系平台主导

“经营共同体”建构下,各主体的独立运转和对接交互演化为了资本公司化运作的主要业务。这使得资本运作从“经营村庄”的一个环节变成了贯穿整个过程的所有环节,资本不再从事真正的生产经营,而是成了所有资源、关系的统筹调配者,服务于对村庄整体的持续维护和升级。资本在“经营村庄”中的主导地位既是资本选择利益最大化的策略行为结果,也是与其他主体基于竞争压力的利益合谋结果(周黎安,2021),经营资源和利益体量极大、内容面向甚广,形成以资本为中心深度绑定的稳定经营结构。

在“经营共同体”中,三方资源被资本打通,共同服务于“经营村庄”。此过程涉及项目申请、项目落地、招商引资等具体环节,需要各个主体密切互动和配合。在资本主导下形成了以资本为中心的互动秩序,政府、村庄和外来资本都通过资本对接。(1)政府与村庄的中介。资本了解最新的政策方向和规划,既要向政府争取后续的项目资源和优惠政策,又要与村集体对接,帮助落实项目和政策,还要帮助村集体接待政府以及向上级汇报,打通政府部门和领导关系。(2)外来资本与村庄的中介。在“经营村庄”的规划下,积极引进外来资本,帮助外来资本顺利进村并与村庄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对接,以及向进村企业反映村庄和农民的诉求。(3)外来资本与政府的中介。资本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帮助外来资本进入当地政商关系网络顺利经营,为投资开发需求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如建设用地资源,同时帮助政府完成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的指标和任务。由此可见,资本的权力主导性体现在资本处于多方主体的中心,村庄后续的经营都由资本统筹,资本负责协调好与政府、村集体以及外来资本的关系和利益分配(见图1),这样才能保证村庄整体的维护和进一步升级。

图1 资本主导下的“经营村庄”共同体结构

外来资本下乡意味着更多主体介入村庄的投资开发过程,但目前经营村庄还未获得超额收益,资本还需要继续维护和升级村庄。正如公司负责人表示,其经营策略是“长线投资”。也就是说,村庄还要继续投入资源直到市场盈利,这就需要资本扩大村庄开发的规模,吸引和撬动更多资源,一旦资源中断,便意味着经营失败。其中,资本单一主体是无法完成这一过程的,需要与政府、村庄和外来资本形成一个“经营共同体”进行合力打造。资本因中介位置与多方主体对接,借助经营村庄形成政企村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关系互动平台,资本在其中保持权力的主导地位,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通过质构测定分析,里脊的粘聚性、胶着度、咀嚼性分别为0.684、657.256、528.812,显著高于其他两组(p<0.05)。前腿的硬度、弹性分别为292.61、0.979,显著较高。从各种物性指标来看硬度值越低,嫩度越高[14]。这与上面剪切力值的结果是一致的。通过粘聚性、胶着度、咀嚼性发现,里脊的质构特性较其他两组较好(p<0.05)。

四、资本下乡“经营村庄”的治理后果

有学者早就提出资本下乡导致了村庄公司化(焦长权,2013),并改变了乡村治理和乡村社会的样态,但在乡村治理规范化的背景下,村庄公司化程度反而加深了。总体而言,这种资本下乡的特殊性在于,资本在经营者和治理者的双重身份下,将村庄整体打造成为项目资源平台、开发投资平台和多主体关系互动平台。可以看出,统筹调配资源和关系成为资本主要的业务内容,由此实现了以资本为主导的村庄经营。虽然在经营村庄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看似剥离了“公司化”运作,但引入逐利资本进村进行公司化运作造成了更不可控的后果。

(一)乡村治理风险加剧

资本通过早期的基础改造和“增减挂钩”项目,让X村以“特色小镇”的建设定位获得了政府的关注,打通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争取到了更多项目资源落地。2015—2018年,X村先后争取到市级的“百村示范”“美丽乡村”“三下乡”工程以及“特色小镇”示范村项目,撬动了市建委、农业农村局几个亿的资源,三年内高质量完成X村美丽乡村项目,就地改造215户。为了增强打造效果,资本还进行全域规划,推动X村及其周边进一步的高标准基础建设,新建文化广场、足球场、篮球场等设施,准备打造文旅创一体化的村庄和片区。从2015年开始,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陆续到X村参观视察,X村也先后获得省级“文明村”“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荣誉。X村的打造基本完成后,资本不再需要积极争取项目,众多项目资源会自然集聚到村庄。该村后续又获得“水库环路改造”和“美丽乡村”项目,申请中心社区获批,方便集聚人口和资源,并进一步申请田园综合体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为持续经营获得政府资源和政策支持。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资源必须落地到村庄变成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验收。虽然这些公共资源不能作为资本的直接收益,但却成为资本经营村庄的投资,为资本省去了一大笔成本。当然,资本负责项目资源的争取和落实,也必须替代村庄承担项目的部分垫资。由于身份和建筑公司资质优势,该村资本垄断了所有项目工程的承包权,获得项目工程的收益。

首先,村级组织在利益驱动下参与到经营村庄的过程中(安永军,2019),服务于项目资源顺利落实,将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资本对接。村级组织在村庄经营过程中直接面对与农民的利益冲突,而农民上楼、迁坟和土地流转等行为违背了部分农民的意愿,要求农民服从资本无疑会损耗村级组织的权威,长此以往容易激化干群关系,导致矛盾扩大和外溢,引发基层治理风险(谭诗赞,2018)。在资本经营的过程中,资本与村民互动出现的意外和冲突,即使村级组织不涉入其中,也必定要出面协调解决甚至兜底。此外,虽然村民一开始在经营村庄中的利益损失是无意识的,但随着经营收益的增加和显化,部分村民也逐渐成为有利益动机的主体,在项目落地、土地流转等运作中与村级组织进行博弈,尝试获取更多利益,进而激化社会矛盾。X村一个小组长在访谈时抱怨村集体在该组的土地流转中提取资本支付的土地租金,表示除非增加租金,否则拒绝续租。

其次,村庄土地资源被大面积流转并非农化使用,其中一部分耕地成为“受伤”的土地,难以再次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土地流转前,部分老人还能依靠种地获得少许收入,保障生活;而土地流转后,村里的老人成为失地农民,主要依靠在村企业少部分就业机会和土地流转租金生活。虽然老人收入提高了,但其并未分享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增值收益,没有获得稳定保障。一旦资本撤出,他们的生活便会陷入困窘,严重威胁农民利益(杨雪锋,2017)。资本经营村庄的行为对村庄的改变是不可逆的,资本的经营风险极大加剧了乡村社会的风险。

(二)乡村社会去主体性

第三,社会环境的影响。当前,社会文化与经济环境纷繁复杂,大学生在“拜金主义”“就业困难”“读书无用”“知识比不上经验”等不良的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下,逐渐失去了学习的信心。另外,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传递,如果学生无法用正确的思想与观念来看待网络信息,容易受到网络信息的误导,对社会产生极端式的理解与认识,无端产生重大的压力。[4]

(9)比较gbest_PSO和gbest_GA,从中选优作为PSO和GA下一代进化的的依据,进入步骤(5)。

资本替代村庄进行发展和建设后,农民在村庄公共事务中被边缘化和客体化。村庄所有项目工程的落实、建设和监督都没有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将农民排除在外,其结果是农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漠然。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例,10个村湾里只有3个美丽乡村改造村湾的环境卫生改善较好,因为作为重点迎检村湾,由村级组织聘请较多村湾里的人员专门清扫和维护,其他普通的村湾中,村民都不愿意参与,只能在督查时以市场价格购买村内劳动力的服务。

更重要的是,村庄在经营中不仅公司化了,而且在变成高度资本化的场域后,对村庄社会基础产生了一定的破坏,原本熟人社会中厚重的天然信任联结逐渐被脆弱的利益联结取代,村庄共同体实际上转化为分散的农民个体,农民群众与村庄的关系变成了农民个体与资本的关系,农民成为资本获利的工具。在此过程中,农民难以组织起来发挥作用,在乡村社会中的主体性逐渐弱化。

(三)国家与农民关系扭曲

资本主导的经营村庄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资本替代地方政府与村庄之间的上下互动,以经营逻辑替代治理逻辑。资本作为新的隐性治理主体,逐渐成为乡村权力网络结构的中心,乡村治理围绕资本主导的经营村庄而服务。进而,代表着公共利益的项目资源在资本经营下转化成私人利益,农民被排斥在主要的利益结构之外,村庄的公共资源被隐性资本化,而真正的农民需求逐渐被忽视,资本成为横亘在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一个利益实体,“阻塞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制度性联通渠道”(焦长权,周飞舟,2016),造成国家与农民关系扭曲。

国家与农民之间关系扭曲首先表现在国家资源下乡的异化。资本主导下的经营村庄是以乡村振兴的名义进行的,大体量的项目资源下乡被资本利用,实际的运作却背离了这一根本目标。为获得政府支持以及创造优质的投资环境实现分利,资本对村庄的打造是高标准和景观化的,不仅严重脱离了农民的需求,也与实际的乡村振兴目标相去甚远。在这种经营性的村庄中可以看到,整齐的楼房、全面油化的道路、大门紧闭的公厕、荒废的凉亭花园、长满杂草的草坪等高成本的建设与农民的需求相关不大,使用低效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与之相反的是,农民更多切实的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比如美丽乡村改造后导致的房屋漏雨发霉、厕所使用问题等。乡村振兴成为资本主导经营获利的合法话语,并未让农民真正享受国家资源下乡的利好。此外,在“以县为主”的资源统筹方式下,个别村的“成功经营”是以牺牲周边其他村庄的项目资源获取为代价的,“亮点村”与周围普通村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形成鲜明的对比,村庄之间的分化在经营行为中扩大,造成不公平(叶敏,李宽,2014)。总之,资源下乡并未转化为农民对国家、基层政权的认同,反而异化成资本经营的前期投资。

此外,资本替代基层组织成为国家与农民的接洽者。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政治任务和自利性诉求,支持资本的经营行为,甚至允许在土地流转中侵蚀农民利益,而对回应农民公共需求失去动力。村级组织的角色在资本利益吸纳和行政干预的情况下,从一个自治实体转向协调矛盾、维系稳定、服务资本的协调性组织,作为联结国家与农民的角色越来越弱化,反而成为资本主导的经营体系中的二级代理机构。由此,国家公共资源输入的承接者是资本而不是村庄和农民,资本替代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承担了当前乡村振兴的发展和治理任务。值得警惕的是,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的任务压力虽然有所减轻,但却有进一步依赖资本完成发展和治理目标的趋向。这样一来,资本的经营行为实际上干预了国家公共资源在农民中的利益分配,阻碍了国家与农民在公共政策中的良性互动。因此,村庄公司化不是村庄主动的经营行为,而是被资本吞噬和改造的结果,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通渠道被资本扭曲。

《西游记》中主角孙悟空随着时代的发展,被赋予了不同的精神气质。在吴承恩先生的笔下,孙悟空是藐视皇权争取自由的英雄化身,他明辨是非善恶,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而又聪明机智忠于职守。而《大话西游》系列电影中的至尊宝有思想好面子没文化,永远走在人生的边缘。孙悟空的人物形象发生了很大改变。

五、结论与讨论

“地方政府公司化”被用来概括政府的经营行为,但经营村庄意味着政府动机和经营方式的转向,地方政府脱离公司化的运作手段,却依赖于资本完成公司化的经营。资本主导下的经营村庄仍需要进一步认识,原因是这种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在于,资本已经不是进村经营的生产主体,而是全面介入村庄权力体系,在经营者和治理者的双重角色下作为经营村庄的主导者。资本将村庄作为经营对象,迎合政策亮点改造村庄,将村庄打造成为项目资源的承接平台,以此获得集中性的项目资源对村庄进行全域改造,为招商引资打下基础。资本将村庄内的土地资源集中起来,作为外来资本进行非农化开发投资的平台,以实现村庄的整体增值。但要真正获得明显的市场效益,还需要继续投入大体量的资源(资本在多方参与主体的互动中以中介对接角色,在利益主体关系平台中获得权力主导地位,以维系稳定的经营共同体结构,保证村庄能够在资本统筹调配多方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维护和升级),以实现经营性利益的持续转化。

虽然在经营村庄的过程中,村庄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和改变,普通农民也在其中获益,但这种经营行为仍然是非正义的。资本主导下的经营造成了不可逆的基层治理后果,在经营过程中加剧了乡村治理的风险。同时,大体量的公共资源被资本服务于经营而不是农民的需求,资本成为横亘在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一个强势政治经济实体,造成对农民主体的利益排斥和对公共利益的隐性侵蚀,自上而下的资源没有转化为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最终,国家输入的项目资源没有转化为农民对国家和基层政权的认同,也没有转化为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陈锋,2015)。

改革开放以来,村庄实现了最大程度的开放,在乡村振兴下乡资源密集的情况下难以避免资本下乡的趋势。与此相对应的是,乡村社会流变和财权事权改革中引发了基层治理能力的弱化。在此背景下,如何应对资本的经营性行为主导、蚕食国家和村庄的公共利益?笔者认为,应该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首先,要加强监管相关的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实际制定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严守土地红线,保护农村的土地资源,防止被工商资本滥用。其次,地方政府在经营村庄中的默许和放权是压力型体制和自利性诉求相统一的行为,要通过监管有效防止地方政府举债经营的非理性行为。最后,村庄经营也是资本、地方政府和村庄等相关利益主体的互动和博弈,相对于前二者而言,村庄是弱势的,其利益容易被掩蔽。因此,要在三者的互动博弈中实现一种均衡,以打破资源下乡、资本下乡经营中的利益蚕食行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或许是这种均衡的关键环节,路径之一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以农民的积极参与来推动符合农民需求的乡村振兴(王海娟,夏柱智,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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