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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民”:早期《新青年》的青年构想(1915—1918)

2023-10-06程玉婷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2023年3期
关键词:新青年陈独秀国民

程玉婷

内容提要:民初二次革命受挫后,陈独秀试图将青年培养为“理想国民”以求“再造共和”。但早期《新青年》构想中的“理想国民”并非稳固不变的实体,而是在个人、国民、人类间重叠、游移、流动的复合形态。杂志首先在政治人格层面确立了独立个人,于个人与国家的张力结构中来回往复、尽可能撑开一定空间,却因理论推衍显得较为空洞。后续对孔教的批判倒使抽象的“共和”理念在家庭、女子、文学等问题的展开中,落实为具体的现代“人”之生活图景。随着欧战局势变化,也出于杂志与“国粹派”的论争,“世界”意识逐渐取代“国家”观念,成为“人类”之一员的渴望超过了最初的“国民”诉求。

新世纪以来,《新青年》研究开始注意到杂志对“青年”的“国民”期待。魏建、毕绪龙明确指出“新青年”是作为未来“国民”形象的寄托被创造出来的。1魏建、毕绪龙:《〈新青年〉与“新青年”》,《文学评论》2007年第4期。李培艳则强调五四前后的“新青年”虽有国民底色,却已从根本上超越了“新民”的框架。2李培艳:《五四新文化运动塑造新青年的基本战略考察》,《烟台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然而,伴随着国内政局的起伏和欧战的血腥残酷,早期3目前流行的杂志内部分期来自陈平原《思想史视野中的文学——〈新青年〉研究(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年第3期。为区别于其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分期,本文将创刊到欧战胜利的1—5卷称为《新青年》杂志的早期阶段。《新青年》对“青年”的构想并非稳固不变的实体,而是一种在个人、国民、人类之间重叠、游移、流动的复合形态。所谓“理想国民”,正是在历史旋涡中不断回应冲击和挑战的崭新主体。

一 作为共和国民的“新人”

民初二次革命受挫后,陈独秀以办刊的形式试图将青年培养为“理想国民”,以求“再造共和”。陈独秀和高一涵都将国民“舆论”的自由阐发视为共和政治良好运行的基础,而青年要具备国民意识和输出舆论的能力,首先要成为一个具有“自”意识的人。在陈独秀最初的“青年”构想中就包含此意,他希望“敏于自觉勇于奋斗之青年”能够“发挥人间固有之智能,抉择人间种种之思想”,“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1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15日。“固有之智能”似乎作为一个固定用语反复在其文章中出现,而此用语颇似康德对“启蒙”的经典论述。康德并不认为人类“缺乏理智”,而是缺乏“不经别人的引导”就无法加以运用的“勇气与决心”。2康德:《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2页。

陈独秀是否在康德的意义上理解“自觉”、“自主”甚至“启蒙”还有待考察,但其对“自觉”“自主”的高度认同显而易见。基于此,他反对出于任何理由的“代为”,这集中体现在对“贤人政治”的驳斥。“贤人政治”最初为陈独秀鄙夷,他认为企望“良善政府”和“贤人政治”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3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1916年2月15日。没有区别。而直接对“贤人政治”发难则要到1917年。在新年首刊中,高一涵敏锐地指出,“贤人政治”不过是对专制的粉饰。在他看来,国家是国民“以自智自力”谋求“各得其所之境”的政治团体,“非借他人智力代为自谋”。而“贤人政治”的本质在于借一部分贤人的智力“代他部分人民谋充其各得其所之境”4高一涵:《一九一七年豫想之革命》,《新青年》第2卷第5号,1917年1月1日。,使人民陷入“被动”“被治”之境地。陈独秀对国民程度不足、政党议会制的问题也深有体会,却坚决拒绝以“贤人政治”作为替代性方案。他认为所谓王者仁政不过是“他动的被治的政制,导吾人于奴隶地位”5陈独秀:《通信·复常乃惪》,《新青年》第2卷第4号,1916年12月1日。。

《新青年》撰稿人并未于哲学层面深挖“个人”的内涵。在初始阶段,他们更多因应共和国家的完善,从法律保证的独立自主之政治人格层面确立“个人”。光昇谈及“自由思想即权利思想,由人格主义而来”,并将“人格”定义为“法律上能享权利尽义务之主体”1光昇:《中国国民性及其弱点》,《新青年》第2卷第6号,1917年1月1日。,使西学东渐以来抽象而缠绕的“自由”概念落实为依托于法律的主体之权利,也为“个人”的诞生辟出了一个有所依据、可以落地的空间。

王汎森曾指出新文化运动时期存在从“新民”到“新人”的转变,但“并不是说‘国民’的思想已经失去力量”,而是“沉淀为一种底色”。2王汎森:《从新民到新人:近代思想中的“自我”与“政治”》,许纪霖、宋宏编:《现代中国思想的核心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41页。《新青年》前2卷正处于此“沉淀”、过渡期。陈独秀曾追溯国家主义由于发展过盛“侵害人民之权利”,所以自英法革命以来被“惟民主义”取代。然考虑到当前国情,“国民犹在散沙时代,因时制宜,国家主义实为吾人目前自救之良方”3陈独秀:《今日之教育方针》,《青年杂志》第1卷第2号,1915年10月15日。。接着话锋一转,解释近世“国家主义”之真义乃是民主的国家。短短数语几经翻转,这是陈独秀论述的风格,也折射出其语义背后的纠结。一方面身处欧战的旋涡中,成立不久且国内局势始终混乱不定的民国根本无力置身事外,共和国本身的存续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另一方面,袁世凯政府以“爱国”和孔教作为破坏国会甚至复辟的借口,昭示着共和精神没有真正贯彻于民,“专制”的灰烬即便在其死后也仍会复燃。在这双重危局之下,杂志内始终充斥着一种于个人与国家间来回往复、尽可能撑开一定空间的张力结构。

在杂志诸多撰稿人的论述中,高一涵无疑是对此问题发言最多也最具学理性的一位。要为“个人”开辟空间,首先要打碎的就是由传统转换而来的“国家”观念,为此高一涵借助洛克的“民约说”(社会契约论)对近代民族主义意义上的“国家”概念进行阐释,“夫立国之始,必基于人民之自觉,且具有契合一致之感情、意志居中以为之主,制作典章制度,以表识而显扬之,国家乃于是立”。4高一涵:《民约与邦本》,《青年杂志》第1卷第3号,1915年11月15日。如此,国家就不再是类似有机物的自然主体,而是“人类所创造之一物”,也就不具备自足的蕲向,而是人民“求人生之归宿”的“途径”。5高一涵:《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1915年12月15日。“国家”的神圣光环随之隐退,人民也就有了从其束缚下挣脱的可能。

社会契约论的引入也为“国家”与“政府”的辨析提供了契机。民国初建,许多人都希望凭借“强力政府”打开新局面,袁世凯亦将其自身大总统权力的扩张粉饰为“国家”富强、稳定之需要,革命党人的异见往往被打为“不爱国”。在此情况下,将朴素的爱“国家”与支持袁世凯“政府”进行切割就是十分必要却又相对隐晦的舆论输出。

在契约论的框架下,高一涵试图提高人民的位置,光昇的表述更为精简扼要:“国家与人民乃两人格者间之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之关系也。”1光昇:《中国国民性及其弱点》,《新青年》第2卷第6号,1917年2月1日。借助建基于法律的“人格”定义,作为“个人”的人民与“国家”建立了全新的“契约”关系——既保持自身的独立又是一国之民。由此,高一涵生发出以“小己主义”为基础的“自利利他主义”。2高一涵:《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青年杂志》第1卷第2号,1915年10月15日。高一涵的“小己”建立在国家为人类而设、人民与国家相对的基础上,希望借助小己的自由和权利充分发展“一己之天性”,进而积成国家的发展。他还借助边沁“乐利主义”(功利主义)的“趋乐避苦”,将“小己”的好恶悲欢也纳入左右国家的“立法”原则。由此,立法成为与每一个体密切相关之事,必须“操之群众”,再次拔高了人民的地位,确保了小己与国家平等相对的关系。

高一涵的理论阐述无疑尽可能地将个人解绑于传统的“爱国”要求。但在其反向论述中,仍然能看到对国家一方的保全。“夫人民对于国家,可牺牲其生命、捐弃其财产,而不得自毁其自由、斫丧其权利。国家对于人民,得要求其身体,不得要求其意志;得要求其人生,不得要求其人格。”3高一涵:《民约与邦本》,《青年杂志》第1卷第3号,1915年11月15日。此语虽强烈要求人民保有其独立意志和人格,却也给人民为国家牺牲、奉献留出了空间。但高一涵没有在此展开,如何调节此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冲突并非他关注的重点。事实上,高一涵的论述既学理性十足又抽象而理想化,基本都建基于英美理论的推衍4一般认为,五四知识分子的自由主义思想主要源自欧陆尤其是法国传统,但高一涵的思想资源主要来自英美,尤其是英国古典自由主义。参见董国强《论“五四”时期高一涵的自由主义观念》,《民国档案》2004年第4期。,虽洋洋洒洒、学脉清晰,却始终给人以空中楼阁的隔膜感。这也体现在他对共处一国之各个小己之间关系的想象上。在论述“自利利他主义”时,高一涵格外强调不得有“牺牲”和“慈惠”之举。在他的设想中,共和国家应当妥善处理个体及其团体的好恶利益,使其各安其分,如此国家就能长治久安。然此设想若真遇上粗粝的现实生活,恐怕瞬息就成梦幻泡影。他抽空了现实中无处不在的利益冲突,回避了此间可能产生的牺牲和不公。他笔下的“小己”是一个个没有身份归属的“原子”,他们光滑的表面起不了任何“摩擦”,仿佛生活在真空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高一涵的设想建基于“法权”,这种“个人”的确立是无差别、普遍化、同质化的。家庭身份的剥离进一步加剧了“小己”的原子化,抽空了个人的社会属性。

高一涵着力于开辟个人的独立自主空间,却忽视了现实处境中作为个人的青年仍然要面对诸多具体问题。如何将青年既从原有的君民—家国结构中拆解出来,又重新组织到个人—社会—国家的结构中去,这是许多撰稿人也在思索的问题。

相较于主要汲取英美资源的高一涵,易白沙完全倚仗雄厚的旧学功底。面对内忧外患,他同样希望青年挺身而出,但其论“我”的理路却相当不同。易白沙之“我”诞生于“个体与他体”“此族与他族”的界线中,脱胎于字形的训诂,“以戈杀为‘我’,以蝎蛇为‘他’,此古人宣战之意也”。1易白沙:《我》,《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1916年1月15日。尽管以“宣战”确立了“我”之独立,但易白沙并不孤立、原子化地看待个体。他从儒墨二家看似强调家族、群体的“无我”中看到二者“深悉社会对于个人之关系,牺牲自家之我以爱护他人之我,复假借他人之我以资助自家之我”2易白沙:《我》,《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1916年1月15日。。在这种扎根社会、与他者往复的人己观里,“我”必须处于关系链条中,也必然要承担“造化”世界、国家的责任。在此,易白沙同样遇到了高一涵面对的个人—国家关系问题。在召唤青年于欧战局势中承担责任时,他对“责任”作此解释:“责任者”,“精洁纯白,坚忍沉毅,出于良知之自然,不可旁代,不可中立,发动非由情欲,希望不在权利者也。如孝子之救父,忠臣之抗国,慈母之保赤子,侠士之重然诺,全由一己精神,振荡发越”。3易白沙:《战云中之青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1916年2月15日。与高一涵基于法权确立的原子化个体不同,易白沙以传统的自然“良知”保全了“人”之纯洁朴素的“爱国”情感,并以“情欲”“权利”的剔除和“不可旁代”的限定,努力对接西方理论的“个人主义”,避免沦为高一涵所忧虑的盲目和投机。

相较而言,李亦民的资源也更偏向于欧西哲学,他沿着高一涵的路径继续开拓“趋乐避苦”的原则,却非立足于法理的个人权利,而是致力于个体的感情。他也将“为我主义”确立为人生之原则,承认“去苦而就乐”乃“人性之自然,天赋之权利”,却很快转向更“高尚”的人生选择。李亦民将快乐区分为几个递进的层次:“肉体感情”—“美的感情”—“智的感情”—“道德感情”。经此快苦感情的分层,李亦民引入了“出于自动的自由意志”的节制与牺牲,由此推出了“为家族及同胞而战死沙场”亦是“出于幸福感情之一念”。1李亦民:《人生唯一之目的》,《青年杂志》第1卷第2号,1915年10月15日。这并不意味着他认可“忠孝”等传统伦理结构,而是强调此牺牲必须发动于拥有自由意志的真实感情,某种程度上与易白沙的自然“良知”殊途同归。

二 孔教与“现代生活”

无论思想资源是中是西,无论是尽数推翻还是打捞回收,论者都无法绕开传统伦理中的忠孝—家国观念。共和国之骤然成立实际缺少根基,袁世凯政府和革命党人都试图为新生的共和国寻找伦理道德的基石。然而,随着袁世凯解散国民党、停开国会,作为基石的孔教逐渐成为称帝复辟的幌子。

袁世凯在任期间,《青年杂志》已然展开“批孔”,袁世凯死后,局势似乎短暂地迎来了“曙光”,陈独秀亦隐约流露出对新总统黎元洪的期待。2在《新青年》第2卷第1号中,陈独秀称赞黎元洪继任新总统的仪式是“真正民国之仪式”,总统申令“措辞极其正大”。同时感佩、欣喜于新政府迅速恢复政治秩序的景象,在文末提出了期待:“窃愿我总统为国家图长治久安,以后遵守宪法,执行职务,毋忘八月一日莅国会之誓词也!”但随之而来的是康有为第二次谋求孔教国教化,这也使得一直隐而未彰的“批孔”走到了前台。陈独秀提出了旗帜鲜明的反对意见,他以“退一步说”的论述方式逐一申述了孔教不是宗教、孔教不能立为国教、孔门修身之道不能定为修身大本的原因。他更跳出此具体事件,强烈抨击孔教本身,将孔教与专制联系起来。如果说杂志第一卷着力于肯定独立自主之个人,那么从孔教入宪问题起,人权说中的“平等”被推到了更显眼的位置。陈独秀尖锐地指出,如果希望建设、组织西洋式之新国家、新社会以求适于今世之生存,就必须打好平等人权的信仰根基,否则十余年来的所有变法维新、流血革命、国会法律都是无用功。1陈独秀:《宪法与孔教》,《新青年》第2卷第3号,1916年11月1日。

随着问题的进一步展开,陈独秀将孔教视为与“共和”相对立的一整套政治、社会、文化、思想集合体,也就从单一的政治维度扩展到广义的文化乃至文明视野。通过锚定孔教这一对立面,作为对立面的孔教同时也作为中介,将共和立宪所涵括的抽象政治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感、切实可行的生活问题。保有私产、妇女参政、男女正常社交、妇女有自己的职业生计、成年之子由国法社会制裁而不需听凭家长发落……2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新青年》第2卷第4号,1916年12月1日。这些普普通通的生活选择都无法于孔道伦理中实现。陈独秀以长篇的对比与反问证明孔子之道不再适应此共和时代的需求,也为青年展开了一幅理想“现代生活”的画卷。也是在这些具体的日用人伦中,除去专制这一已花大力气辩驳的问题,“三纲”对应的家庭、女子以及陈独秀早已提出却未全力推进的文学问题逐渐铺开,青年的人生求索也从高蹈抽象的理论转向日常生活。

陈独秀最初就以东西民族对比的方式提出过“家族本位”的问题,他着意陈述宗法制对“个人”在独立平等之人格、意志、法律权利和生产力等方面的戕害3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1915年12月15日。,吴虞则阐发了家族制与专制政治之间“胶固而不可分析”4吴虞:《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新青年》第2卷第6号,1917年2月1日。的密切关系。在传统的修身链条中,“修身”续接的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图景,可以说家庭/家族是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然而在《新青年》构想的现代图景中,一开始就没有为家庭留下合适的位置。其首刊社告“欲与青年诸君商榷将来所以修身治国之道”5《社告》,《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15日。,在语词上悄然抽去了“齐家”这一环节。除了学理上的讨论,一些更为具体的生活问题也陆续被提出。莫芙卿最早在来信中指出早婚导致青年无法在学问、恒心、资本、经验、信用和身体等方面得到良好的培养,以一己未“完全之人格”汲汲于婚姻,最终堕落于黑暗家庭中不能自拔。6莫芙卿:《通信》,《新青年》第2卷第3号,1916年11月1日。陈独秀将早婚的源头定位为“家族主义”(宗族嗣续主义)7陈独秀:《通信·复孔昭铭》,《新青年》第2卷第5号,1917年1月1日。,认为应该推广独身主义。1记者:《通信·复莫芙卿》,《新青年》第2卷第3号,1916年11月1日。胡适也提倡“无后”2胡适:《藏晖室札记》,《新青年》第3卷第2号,1917年4月1日。,试图打破“嗣续”在大众观念里的中坚地位。

女性解放一直都在陈独秀的视野中,其《欧洲七女杰》颇具女性解放意义,但此呼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搁置。在孔教入宪被大肆批判后,“女子问题”作为专栏推出。然而来稿质量不高,很多文章实际上仍在宣传“贤妻良母主义”。只有寥寥几篇明显意识到女性同样具有“人格”。高素素沿着批孔的路径深入勾勒女子处境与孔氏学说的关系,她尖锐地指出正是孔氏学说不将女子视为“具完全人格者”3高素素:《女子问题之大解决》,《新青年》第3卷第3号,1917年5月1日。,并批判日本“良妻贤母之说”仍然将女子封闭在家庭,亦是供男子驱策。吴虞借太太吴曾兰之名4周丽卿考察比对后认为署名吴曾兰的《女权平议》一文原题为《书〈女权平议〉》,乃是吴虞针对《国民公报》爱农《女权平议》的回应之作。详见周丽卿《探索现代中国的政治转型:〈新青年〉与民初政治、社会思潮》,台湾学生书局2016年版,第97、111~112页。诉诸法律,为女子争取“法律所许国民平等自由之权”5吴曾兰:《女权平议》,《新青年》第3卷第4号,1917年6月1日。,希望女子能和男子一样奋斗于国家主义之中。陶履恭进一步从经济角度解释男女之分工与关系,他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女子自然也能获得独立。他直言女子“不止于良妻贤母之国民,更兼为良工巧匠诗人学士之国民”6陶履恭:《女子问题》,《新青年》第4卷第1号,1918年1月15日。,可以说再次对接了陈独秀介绍“欧洲七女杰”时的理想。嗣后,周作人翻译了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重新打开这一问题,胡适、陈独秀、鲁迅也纷纷以文章或部分篇幅相和直至文学人物娜拉的出现。7阿英曾指出,“易卜生的戏剧,特别是《娜拉》,在当时的妇女解放运动中,是起了决定性作用的”。见阿英《易卜生的作品在中国》,《阿英全集》第二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821页。

有意思的是,与“女子问题”首次亮相同步的正是陈独秀关乎“文学革命”的名文。陈独秀将文学视为“国民最高精神之表现”8谢无量:《寄会稽山人八十四韵》,《青年杂志》第1卷第3号,1915年11月15日。,可以说“文学革命”本身就处在“伦理革命”的延长线上,新文学的展开思路中亦有与青年构想息息相关之处。譬如胡适提出的“八事”有不少与《新青年》立足于青年国民培养的理念相通,不应只视为文学形式上的革新,更应视为文学书写者内在主体的更新。胡适在“不摹仿古人”一事中认为,仿古亦是一种“奴性”,他将只知道发牢骚感喟的文学视作“无病呻吟”,也与陈独秀等人召唤青年承担时代之责任相呼应。就八事中争议最大的“用典”一事,胡适更是提出了用典乃是“以彼喻此,而非以彼代此”1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第2卷第5号,1917年1月1日。,言下之意许多人用典时实际放弃了自己的感官和表达,直接沿袭古人的典故,这就是一种“代”。他所谓不能“以彼代此”与高一涵、陈独秀强调的不能“代为”在独立自主的意义上有相通之处。

随着“文学革命”口号的提出和白话、国语、戏剧、世界语等具体议题的出现,《新青年》文学话题中形式的部分也与日俱增。但同人们仍然关心文学之内容,尤其注重对青年的影响。作为传统文学的替代,欧洲文艺承担了青年教育的责任。陈独秀曾在第一卷中引入屠格涅夫的《春潮》和《初恋》,实则也是看重其“崇尚人格,描写纯爱”2陈嘏:《春潮》,《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15日。,呈现青年清新、纯洁的爱情体验,某种程度上早早呼应了胡适“译著高尚的言情之作”3胡适:《通信:论小说及白话韵文》,《新青年》第4卷第1号,1918年1月15日。的期待。在《新青年》同人眼中,新文学不只是新的文学形式,他们更希望新文学作为青年实践“现代生活”的范本,以具体情感、生活的描摹代替生涩抽象的理论,引领他们迈入共和时代允诺的现代世界。在新文学的熏陶中,青年们发现并欲求着实践“优美高尚”的现代生活。

三 “做人的杂志”

家庭、女子和文学问题虽然都在陈独秀的设想中,但杂志最初的重心还是青年“政治人格”的确立与开拓。进入北大后,一批教员的加入和“同人刊物”的定位实际拓宽了“人格”的边界,却也冲淡了陈独秀最初的政治关注和抱负。在政治逐渐淡化的过程中,维系同人的共识似乎汇聚到了“人”这一关键命题上。

鲁迅关于“立人”的论述当然远早于《新青年》同人,在杂志上却是从孩子入手。秉持着一贯的锋芒,鲁迅揭示了孩子在传统家庭中始终不被视为“人”的处境:“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在父母眼中,小孩只是“福气的材料,并非将来的‘人’的萌芽”。他将笔锋转向做父亲的男人,呼唤着更多“生了孩子,还要想怎样教育,才能使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一个完全的人”的“‘人’之父”。1唐俟:《随感录二十五》,《新青年》第5卷第3号,1918年9月15日。这则随感录可视作《我们怎样做父亲》的前导。

除了家庭中“人”的窒息,女子问题更是集中爆发点。胡适首先就贞操问题发言,“贞操是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的一种态度”2胡适:《贞操问题》,《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15日。,男子单方面要求女子守贞便是“不平等的”。他更引入美国妇人的人生观,认为“男女同是‘人类’,都该努力做一个自由独立的‘人’”,更属望女子的自立精神能“渐渐地造成无数‘自立’的男女,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堂堂的一个‘人’”3胡适:《美国的妇人》,《新青年》第5卷第3号,1918年9月15日。,如此自然可以造成“良善的社会”。这些观念的呼唤在《新青年》第四、第五卷中处处可见,但显然,文学塑造比观念来得更有冲击力,娜拉这一形象以其浓烈而震撼的“觉醒”冲击着青年的心灵。“易卜生专号”所译的《娜拉》实际将家庭和女子问题扭结在一起,揭破了千千万万的娜拉不过是父亲、丈夫的“玩意儿”。当娜拉在丈夫的暴怒和瞬间的“变脸”中惊悟自己从来不曾像一个“人”那样被对待时,她终于决定迈出自己的脚步,“我相信第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是一样的人。无论如何,我总得努力做一个人”4易卜生:《娜拉》,胡适译,《新青年》第4卷第6号,1918年6月15日。。

实际上,“人”这一命题恰恰是由文学而非其他领域做出了旗帜鲜明的总结。可以说,《人的文学》不仅是新文学的宣言5杨联芬指出:“周作人的《人的文学》,使五四文学革命由最初的白话与‘国语’的形式层面,进入到价值理性的部分。‘人的文学’,阐明了五四文学之‘新’的根本含义所在。”详见杨联芬《晚清至五四: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发生》第五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也是对杂志同人理想中“人”的概括,更回应了此前确立“个人”时无法回避的内在张力。周作人理想中的“人”首先要“改良人类的关系”,“营一种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的生活”。6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他同样拒斥“纯粹的利他”,希望此“人道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从“个人做起”,“先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1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乍看此表述实在接近高一涵对人己关系的想象,但二者的理据却不相同。高一涵的“个人”依托于小己群集而成的社会/国家,而周作人的“人”则置身于广阔的“人类”,事实上消泯了国家的界限。因着“同是人类之一,同具感觉性情”,“我的运命”便与“人类共同的运命”相关了。2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周作人此文承载的“人”之理想实际彰显着杂志内涌动的思想暗流:随着现代“人”意识的铺开,“人类”身份逐渐浮出水面,与此几乎同步的乃是“国家”的消隐和“世界”意识的显扬。

毫无疑问,陈独秀在前两卷中都极力试图挽回民国的局面,通过召唤青年这一“理想国民”以求“再造共和”,政治学中的国家定义、共和国家的形式与精神等都是杂志力图输入的世界新知。但看似稳固的“国家”意识也在无形中起着变化。与此前“社会”“国家”语义混用不同3譬如高一涵与共和国家之青年谈“对于社会之事”,虽以“社会”为论题,文中语词却屡屡滑向“国民”“共和国家”。不止高一涵一人如此,这种语词的滑动在杂志1、2卷中频频出现,可见当时诸位撰稿人都未曾明确将“社会”与“国家”区分,很多时候二者是可互相替代的含混概念。,《人生真义》一文中“社会”一词贯通全文。“国家”在青年的人生图景里消隐,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场域的出现,陈独秀着意描绘青年在社会中与他者的连带关系。陶履恭曾撰文解释“社会”这一热门词汇的定义,他认为“社会”指“人群”“人与人相集之团体”,是“人类群居之全体”4陶履恭:《社会》,《新青年》第3卷第2号,1917年4月1日。,因而囊括了人类因种种活动而合成的团体或组织。从这一定义出发,遵循契约论思路建立的国家也不过是一种人类在政治关系上集成的团体或组织,显然被“社会”包纳其中。在此意义上,陈独秀使用“社会”为青年指引人生方向,就不只是单纯的语词变化,而是观念的革新。

在与钱玄同讨论世界语的过程中,陈独秀开始流露出彻底抛弃国家观念的倾向,“鄙意以为今日‘国家’‘民族’‘家族’‘婚姻’等观念,皆野蛮时代狭隘之偏见所遗留”5陈独秀复钱玄同:《通信: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新青年》第4卷第4号,1918年4月15日。。目睹欧战的惨况后,他意识到国家也不过是“一种偶像”,而人们保护偶像的缘故,“不过是藉此对内拥护贵族财主的权利,对外侵害弱国小国的权利罢了”。6陈独秀:《偶像破坏论》,《新青年》第5卷第2号,1918年8月15日。他将欧战的发动归咎于“国家”意识的存在,在“杀人如麻”的血腥冲击里,“世界大同”成为新的愿景。

随着欧战局势的发展,战争的残酷引起了时人的惊惧和由此而来的深切反思。1918年前后,世界大同、摒弃国家的思想也开始频繁在《新青年》的话语中出现。和陈独秀一样,杂志撰稿人普遍认为“国家”观念使得人们为此而战,因而纷纷质疑“国家”的存在。相较于陈独秀,胡适对“国家主义”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几乎从未在青年的“国民”身份上着墨。在译介《二渔夫》时,他就认为此写作不因“狭义的国家主义而失人道之自然”1胡适:《二渔夫》,《新青年》第3卷第1号,1917年3月1日。,显然在他的认知中人道主义高于国家主义。他同样认为欧战的根源在于“狭义的国家主义”,而对症的药方则是“世界的国家主义”。2胡适:《藏晖室札记》,《新青年》第3卷第5号,1917年7月1日。高一涵仍然固守其政治学路径,却也在欧战背景下拓宽“国家观”的边界。他认为,以民族竞争为核心的“小国家主义”正在变为“神想乎人道和平之世界国家主义”,而欧战结束后“国际间必将发生一种类似世界国家之组织以冲破民族国家主义之范围”。3高一涵:《近世三大政治思想之变迁》,《新青年》第4卷第1号,1918年1月15日。钱玄同甫一出场就将满腔热情投注到推广世界语的事业上,坚信“异日欧战告终,世界主义大昌,则此语必有长足之进步无疑”4钱玄同:《通信》,《新青年》第3卷第4号,1917年6月1日。。一种全新的世界格局想象在《新青年》同人间以各自的方式展开,其思想资源各不相同,却都指向一个打破国家边界、人道和平、世界大同的美好未来。

除了从反对国家主义的角度呼唤世界大同,社会主义的一支——马克思主义也从另一面希求国家的消殒和世界的联合。李大钊将欧战的胜利视作“世界人类全体的新曙光”5李大钊:《BOLSHEVISM的胜利》,《新青年》第5卷第5号,1918年10月15日。,他从马克思主义出发,将欧战的发动理解为资本主义为扩张生产力而打破国家界限。比起上述颇为普遍、真诚却空洞的大同理想,布尔什维克从社会主义出发,打破国家界限、发动“合世界无产庶民对于世界资本家的战争”6的理念看起来更有的放矢也更有感召力。或许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在欧战后不断获得认同,终于从混沌芜杂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冲到历史前台的原因。

此外,“国粹派”的顽固在某种程度上也刺激了《新青年》同人进一步破除“国家”界限。这里的“国粹派”可能并不指向某个明确的刊物、学派、组织,而是对固守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的一类人的概括。杜亚泉等人在欧战的强烈冲

6 李大钊:《BOLSHEVISM的胜利》,《新青年》第5卷第5号,1918年10月15日。击下意识到欧洲文明的局限性,转而深思中国文明固有的能量;《新青年》同人同样面对战争的惨酷,却纷纷属望于国家界限的破除和世界大同的未来,进一步拥抱欧洲文明,直至融入二十世纪的新“世界”。针对“国粹派”对“国”的在意,吴稚晖力求从“人类”的角度消除隔阂,认为欧美文明“并非西学,乃是人类进化阶级上应有的新学”,因此谋求这种文明就是“我们人类到此时应有的天职”。1吴稚晖:《补救中国文字之方法若何?》,《新青年》第5卷第5号,1918年10月15日。周作人也基于人类文明进程,认为“将他国的文艺学术运到本国,决不是被别国征服的意思;不过是经过了野蛮阶级蜕化出来的文明事物在欧洲先发现,所以便跳了一步,将他拿来,省却自己的许多力气”2周作人:《通信:论中国旧戏之应废》,《新青年》第5卷第5号,1918年10月15日。。

以“人类”破除“国家”界限,以“文明人”的身份在二十世纪的“世界人”中立足,这便是欧战结束前后杂志对青年的期待。钱玄同不无深情地喊道:“愿我可爱可敬的支那青年做二十世纪的文明人,做中华民国的新国民!”3钱玄同复陈大齐:《通信:保护眼珠与换回人眼》,《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此二重身份的先后顺序,也昭示着在欧战胜利后的激昂氛围里,在公理战胜强权的殷切期待里,做共通于世界的“人类”的渴望或许渐渐盖过了最初的“国民”诉求,成为新的“主流”。所谓“做人”也就不只是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更是做“二十世纪人类的一部分”4钱玄同复孙少荆:《通信:罗马字与新青年》,《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也只有检视此时期《新青年》奔流涌动的高昂理想,才能理解五四运动发生时,青年们纷纷将此行动上升到“世界”而非一国的高度,因为那是他们真真切切畅想过、以为唾手可及却猝然夭折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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