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白毛女》首演时间及若干版本问题考辨
2023-09-28吴琼
吴 琼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300)
由贺敬之、丁毅执笔,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集体创作的歌剧《白毛女》被视为践行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特出代表和经典文本,也是1949年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文艺创作的旗帜和标杆。但是,歌剧《白毛女》的“典范”地位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漫长的版本变迁和文本修改过程中逐渐 “经典”化的。从1945年5月歌剧《白毛女》在延安诞生始,到2015年10月收录于漓江出版社的《丁毅文集》第一卷止,其修改及出版历经了半个多世纪。这些修改或出自执笔者之手,或出自编辑、剧团之手,既涉及作品封面、插图、序言、附录等副文本的修改,又包括正文纪年方式的修改、标点符号的规范、繁简字的调换、方言的订正及印刷与传播过程中的讹、脱、衍、倒的改正等,还有较为重要的能引起释义差异的修改,包括作品主旨、情节结构、人物形象、艺术手法等诸多方面。因此,厘清歌剧《白毛女》在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修改有哪些、产生的代表性版本及版本的存档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学术界关于歌剧《白毛女》的首演时间、延安本是否存在、张家口本的修改及出版时间、在1949至1953年间经历了几次修改及《白毛女》“重要版本”的判定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搜集现有史料,在版本对比的基础上,尝试对争议之处作出考辨。
一、歌剧《白毛女》在延安首演时间的判定
关于歌剧《白毛女》在延安首演的地点,学界已无异议,公认为是在中央党校大礼堂,但首演时间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4种。第一种,1945年4月22日。代表性文章有宋剑华《从民间传奇到红色经典——〈白毛女〉故事的历史演绎》、张妮《划时代的民族歌剧——〈白毛女〉》、侯业智《论歌剧〈白毛女〉的版本演变》、汤胜利《歌剧〈白毛女〉诞生的前前后后》等。第二种,1945年4月28日。代表性文章有王佳钰《〈白毛女〉历演不衰七十年》、牛庆国《李满天与〈白毛女〉》、任动《〈白毛女〉的创作、修改与改编》等。第三种,1945年5月。持此观点的有舒强《舒强戏剧论文集》、朱萍《歌剧〈白毛女〉在延安创作排演史实核述》等文。第四种,1945年6月10日。持有此观点的有艾克恩《延安文艺运动纪盛》、孙国林《延安文艺大事编年》、黎辛《歌剧〈白毛女〉的创作与公演》、王丁菲《王滨与延安歌剧〈白毛女〉的诞生》、文郭燕《从桥儿沟走出的民族歌剧〈白毛女〉》等文章。
以上说法均有待商榷。首先,前两种说法的问题在于,1945年4月22日和1945年4月28日为《白毛女》在延安鲁艺预演的时间,而非正式演出的时间。1945年4月,歌剧《白毛女》创作基本完成后,在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的大院内举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预演,创作组陆续邀请了鲁艺的全体师生观看,并在最后一场预演结束后,召开了《白毛女》歌剧演终座谈会,收集各方意见。在此期间,萧军恰好任鲁艺文学系教员,他在1945年4月到5月的日记中完整地叙述了歌剧《白毛女》在鲁艺预演及座谈的情形:
四月二十二日 星期日
夜间芬去看《白毛女人》预演,我看耘儿,她竟连拉了两次稀屎,弄得满床满被,我的衣服和手上全染上了。[1]643
…………
四月二十四日 星期二
夜间同芬去看《白毛女》,因为人很多,看了两场就回来了。琐碎,没有一些歌剧的气氛,在这一点它是不能和平剧比的。[1]643
…………
五月二十一日 星期一
夜间去看《白毛女人》,费去了六、七个钟点,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的最差的戏。[1]657
…………
五月二十二日 星期二
上下午去参加了昨夜歌剧底演终座谈会。这里除开一些参加演剧的人,就是文学系的几个人。
我把对此剧底内容和形式等做了一次较原则性底批评。这些是:
把传奇性作了建立基本的观念。
用形式的片面的演绎方法,构成了剧本。
用集纳主义,偶然性,补钉主义,平均主义……形成了情节,故事。
用自然主义,平铺直叙,作为导演手法。
用“说明”代替表现。用琐碎的日常生活,无意义的动作,代替了提炼的艺术动作,来掩饰内容空虚和时间。
用叫嚎代替了歌唱。
用不自然的哭喊,“当场出彩”的效果,来强要观众的“同情”。
他们忘了观众,忘了艺术,忘了舞台,忘了这戏剧……一句话,他们是完全忘了他们是“为什么”而做和“做什么”,以至于做出来的结果是怎么样。
他们完全不懂戏剧艺术最基本的原则,他们只学得了一点皮毛的技术的知识,如今真的和“实际”——艺术创作——接触了,于是完全惨败了。
这失败是在根本上的基础打错了,于是所有上面堆砌的砖瓦,到了一定程度便全散落下来——成了一片可怜的废墟,劳力浪费了。[1]658
萧军的日记说明歌剧《白毛女》在鲁艺的“预演”到1945年5月21日才结束,并在5月22日召开了“演终座谈会”。因此,1945年4月22日和1945年4月28日应为《白毛女》在延安鲁艺的预演时间,而非为“七大”首演的时间。歌剧《白毛女》的首演应在1945年5月22日之后的不久。
其次,第四种说法即1945年6月10日,实际是《解放日报》首次报道歌剧《白毛女》在延安演出的时间,而非其首演时间。“歌剧《白毛女》于1945年6月10日在延安党校大礼堂为‘七大’首演”这一说法最早是在艾克恩编纂的《延安文艺运动纪盛》中提出的,后被《延安文艺大事编年》等权威出版物采用。查证《解放日报》1945年6月10日第2版关于《白毛女》演出的报道原文(见图1)可知,在1945年6月10日之前,《白毛女》已经在延安演出了7场,6月10日并非首演当日。即1945年6月10日是《解放日报》首次报道《白毛女》在延安演出的时间,而不是《白毛女》为“七大”首演的时间。
罗四强说:“除了我这个孝子,还有哪个?一天得跑两趟。一早上送过去,我得回来开店门。九点过后,再过去接。哎呀,反正不是个事!店里要忙起来,我手上正在给客人做头,你说我是丢客人,还是不管老头子?”
图1 《解放日报》的报道原文(1)1945年6月19日《解放日报》第2版《鲁艺工作团演出〈白毛女〉》。图片来源:《解放日报》合订本,第8册,第628页。
最后,1995年,朱萍在《新文化史料》上发表了《歌剧〈白毛女〉在延安创作排演史实核述》一文,将《白毛女》的首演时间推断为“1945年5月底或6月初”。这一推断基本准确,可惜并未考证出具体的日期。
笔者查阅与中共七大和《白毛女》相关人员的日记后,在陈伯钧(2)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与会人员。和马可(3)延安歌剧《白毛女》的曲作者之一。的日记中找到两条记录,一条是陈伯钧在1945年5月25日的记载:
五月廿五日晴,夜月。
住党校。上午讨论毛主席报告的选举方针及预提中委的候选名单。对毛之基本精神人们都无多少意见,尤其对某几点感觉毛提得更明确,如犯过路线错误的人必须承认与改正错误。然而对选举之一般认识则有些争论,如有些枝节技术问题等。至于提名单时弄上了七十几个,然而犯过教条错误的人只提上了两名。午睡醒来绍辉及喻楚杰来此谈六军团渭水整训问题,继而闲扯,玩扑克。晚看鲁艺演出之《白毛女》歌剧,大家的印象均好。[2]1308
一条是马可1945年7月1日的追忆:“五月廿四进城演出,先后在党校、八路军大礼堂、王家坪演出十来场。”[3]根据以上两条记录基本可以把《白毛女》的首演时间定在1945年5月24日或25日。
可以排除的一种猜想是“鲁艺24日进城,25日演出《白毛女》”。延安鲁艺当时所居的桥儿沟与党校相距不到10公里,车程不过半小时,步行至多2个小时即可到达。据林白回忆:1945年歌剧《白毛女》在鲁艺排演时,她和王昆分饰喜儿A、B角,“1945年歌剧《白毛女》在延安首次公演时,我们全体剧组人员站在敞篷卡车里,由桥儿沟的鲁艺驶向位于大砭沟的党校大礼堂。因为晕车、呕吐,我没有参加那天晚上为‘七大’代表与中央领导同志的演出”[4]。上述回忆恰恰说明,歌剧《白毛女》的首演是在剧组出发的当天晚上举行的,只是林白由于身体原因没有参加,喜儿的扮演者是王昆。又查陈伯钧4月24日的日记如下:
五月廿四日晴,夜月。
住党校。继续将几天的日记写完。下午开大会,由毛主席解释此次选举的方针:首先提出标准,如犯过错误路线的问题,照顾山头问题(各方面),中委的全面知识问题等;接着因此而产生的庞杂问题:会不会落伍的问题,不公平等等,以及最后提出的人数(七十人左右)。他对工具与英雄的解释是十分的微妙。但一到恩来提出通过选举条例时则意见纷纷,递了百余张条子。大部分很对,然个别不免流于资产阶级议会政治的形式主义中去了。晚饭后无多事早寝。[2]1038
若24日《白毛女》即在党校大礼堂演出,陈伯钧在日记中大概率应提到《白毛女》而非“无多事早寝”,且《白毛女》在党校为中共七大代表和中央领导连演两天的概率也不大,而马可的日记是在两个多月后对《白毛女》首演时间的追忆,故此,基本可以判定,1945年5月25日应为《白毛女》在延安的首演时间。
二、延安本《白毛女》的存佚情况
据贺敬之、张鲁等人回忆,1945年歌剧《白毛女》在延安上演后曾经出版过未经执笔者校对、署名也不准确的延安新华书店版《白毛女》,即“延安本”。(4)2000年5月23日,贺敬之、张鲁、瞿维为歌剧《白毛女》的再版撰写《2000年重版前言》,在注释中提到:“在张家口正式出版之前,延安新华书店曾出版过未经作者集体审核的非正式本,作者署名缺‘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创作’字样,具体人名也不准确。”(参见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集体创作的歌剧《白毛女》,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版)2013年,万国庆教授发表《歌剧〈白毛女〉版本考略及三次重要修改评述》称:“该版本未经作者审核,目前国内几大图书馆均未收藏,原作者也无存书,已无法对其作详细的考察。”[5]
2020年,惠雁冰教授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第3期发表了《〈白毛女〉的修改之路》一文,称在延安革命纪念馆发现了延安本《白毛女》,该本为“1945年底延安新华书店出版”,署名为“延安鲁艺工作团集体创作,贺敬之、丁毅执笔”,“此书已为国家二级文物,竖排,前十多页破损严重,但后文清晰可辨” 。[6]
2021年5月,笔者前往延安革命纪念馆查阅惠文所指的延安本《白毛女》。经纪念馆管理员多次检索查阅后,发现延安革命纪念馆内无惠教授所言1945年底延安新华书店出版的歌剧《白毛女》。纪念馆馆藏最早的版本是1946年出版的六幕歌剧《白毛女》残本,封面标注为“编剧:贺敬之、丁一、王斌 曲作:马可、张鲁、瞿维 新华书店出版 一九四六年”。该本前后几页均残缺,无法查看版权信息。该版署名与1946年11月韬奋书店、1947年1月黄河书店、1948年5月海洋书屋出版的《白毛女》等早期版本署名一致,均缺少“延安鲁艺工作团集体创作”的字样,编剧署名也不准确,与贺敬之等人关于延安本署名的回忆相符。
2021年7月,笔者在国家图书馆善本部发现了与延安革命纪念馆1946年残本的封面、署名、日期及内容一致且更为完善的六幕歌剧《白毛女》,对比后发现二者为同一版本,以下简称1946年6月本。此版扉页标注出版时间为1946年6月,出版社为新华书店,未标明出版地。根据笔者的考据,歌剧《白毛女》第一次重要的修改是在1945年11月至1946年7月完成的,修改后的剧本于1946年8月由晋察冀新华书店出版(下文简称“张家口本”)。1946年6月本《白毛女》的出版时间早于张家口本的出版时间,故此本应为延安本原本或再版本,属于延安本系统。除了署名与贺敬之等人的回忆相符外,1946年6月本《白毛女》与张家口本的文本差异也是一项极为有力的佐证。第一,从副文本来看,歌剧《白毛女》在张家口正式出版时增添了目录、前言、人物表、校后记等副文本,1946年6月本缺少以上新增部分。第二,从正文来看,1946年6月本与张家口本的文本差异与贺敬之对《白毛女》在张家口修改的描述相符,如:张家口本“喜儿的性格在三幕以后加强一些”,1946年6月本没有;张家口本“增强了农民在旧社会里的反抗性,添了王大春、大锁反抗狗腿子逼租,被迫出走,后来王参加八路军回来”的情节,1946年6月本没有;张家口本增加了 一段“赵大叔说红军故事,描出在旧社会里埋藏在农民心中的希望”的情节,1946年6月本没有;张家口本“根据观众意见第六幕(最后一幕)第一场话剧味道太重,重写,第二场也改写”。[7]7
种种迹象表明:即便不能确定1946年6月新华书店出版的歌剧《白毛女》为延安本《白毛女》原本,至少也可将其判定为延安本的子本或再版本,可以借此探寻《白毛女》在延安上演之初的原貌。
三、张家口本《白毛女》的修改及出版时间
1945年抗战胜利后,延安鲁艺成立华北文艺工作团(5)华北文艺工作团的团长是艾青,副团长是江丰,秘书长是钟敬之,贺敬之也在这个团里。原来在延安演出的演员大都在这个团,如扮喜儿的王昆、孟于,扮黄世仁的陈强,扮黄母的李波,扮大春的吴坚等。(参见杨畅《歌剧〈白毛女〉在张家口》,《中国演员》,2011年第4期。赴华北解放区开展宣传工作。到达张家口后,贺敬之根据《白毛女》在延安上演时观众的反馈和领导干部们的意见修改《白毛女》。修改后的剧本由晋察冀新华书店出版,为歌剧《白毛女》的正式版,简称张家口本。
以往研究中对歌剧《白毛女》在张家口的修改时间及出版时间的判定存在较大出入,具体论述见表1。
首先,张家口本修改的起始时间为1945年11月,而非1945年10月。
贺敬之在《〈白毛女〉的创作与演出》一文中提到歌剧《白毛女》在张家口的修改与演出时说:
一九四五年十月,我们(指华北文工团——引者)到达了张家口。又决定演出《白毛女》。我们得到在晋察冀作文艺工作的同志们不少帮助,他们对该地生活熟悉,有许多好的工作经验。感谢汪洋、星光、金镜等同志,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又参考了过去观众所提出的意见,将剧本做了如下的修改……[7]7
侯文、万文和张文受贺敬之的影响,均认为歌剧《白毛女》在张家口修改的时间为“1945年10月”。但实际上,贺敬之在写这篇“前言”性质的文章时已经是1946年3月31日,距离华北文艺工作团到达张家口的时间已经过去了5个月之久,记忆难免出现偏差。查《解放日报》可知,贺敬之所在的华北文艺工作团抵达张家口的确切时间为1945年11月8日,故本文判定贺敬之在张家口修改歌剧《白毛女》的时间应该始于1945年11月,而非10月(贺敬之说的10月或为农历纪年)。
其次,张家口本的修改及校订的完成时间为1946年7月。
贺敬之的《〈白毛女〉的创作与演出》一文作为“序言”被收录在晋察冀新华书店出版的歌剧《白毛女》中,该文的落款为“贺敬之,一九四六、三、三十一、东山坡。”[7]11照图书出版的惯例推算,“前言”的写作一定是在图书大致成形即将出版前。1946年3月22、23、24日的《晋察冀日报》第四版“新书出版”栏均刊发了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出版《白毛女歌集》的广告(见图2)。可知,张家口本的剧本和歌曲部分的修改均应在1945年11月到1946年3月间基本完成。
张家口本还收录了一篇未署名的《付印前的几句话》一文,简单介绍了此次音乐方面的修改,落款为“一九四六年六月”,以及署名“贺敬之”的一篇《校后记》,文章的落款为“一九四六年七月”。可知,在剧本付印前又经过了贺敬之等人的校对,校对于1946年7月完成。因此,将歌剧《白毛女》在张家口的修改时间笼统地表述为1945年或1946年都是不够准确的。
最后,张家口本的出版时间为1946年8月,而非1946年4月和1947年。
1946年晋察冀新华书店出版的张家口本《白毛女》已经佚失,现存翻印本也未记载原版的出版信息。幸运的是,1946年的《晋察冀日报》保留了《白毛女》在张家口的出版信息。笔者在1946年8月11日和12日《晋察冀日报》的第四版“新书出版”栏均发现了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出版《白毛女剧本》(全部)的广告(见图3)。结合《付印前的几句话》和《校后记》两篇文章,张家口本《白毛女》在1946年7月校对完成,8月由晋察冀新华书店出版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此可以判定张家口本的出版时间为1946年8月。
四、歌剧《白毛女》在1949年到1953年间的修改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贺敬之在1950年初只对《白毛女》作了一次修改,修改本在1952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并于1954年重印。实际上,贺敬之在1949年到1953年间对《白毛女》的修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首先,1949年贺敬之到达北京后,在张家口本的基础上对歌剧《白毛女》作了少量的改动,修改后的《白毛女》于1949年5月由天津新华书店出版,收入“中国人民文艺丛书”。
其次,1950年5月贺敬之再改《白毛女》,吸收了东北本的经验,整体删除了第四幕,并对第三幕以后的文本作了较大的改动。例如,增加第三幕后喜儿性格中的反抗色彩,喜儿不再幻想嫁给黄世仁;删除喜儿怀孕后产子的情节和喜儿的孩子——“小白毛”的人物角色;调整黄世仁与日寇之间的关系,删除东北本中黄世仁一家投奔日本、办维持会的情节等。1950年7月,修改后的剧本由北京新华书店出版,收入“中国人民文艺丛书”。
再次,1952年4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在1950年7月北京新华书店本的基础上,订正了少量的字词、标点和格式问题后再次出版,未涉及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和剧本结构等方面的修改。1952年4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人文一本”),收入“中国人民文艺丛书”。
最后,1953年11月贺敬之在“重校”《白毛女》时,在“人文一本”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剧本,产生了较大的文本差异,构成了同一版本系统中的两个重要版本。1954年10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重校”后的歌剧《白毛女》(以下简称“人文二本”),收入“中国人民文艺丛书”。
至此,歌剧《白毛女》在经过1949年到1953年的修改后终于完成文本定型。然而,以往的研究忽略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是歌剧《白毛女》1950年的修改本最早是在1950年7月由北京新华书店出版的,而非1952年4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人文一本”。
笔者在国家图书馆发现了扉页及版权页均盖有“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图书馆”图章的歌剧《白毛女》,其剧本落款为:“一九五〇年五月改写完。北京。”前言落款为:“贺敬之 马可 一九五〇年六月 北京”,版权页显示出版时间为1950年7月。可知1950年7月新华书店出版的歌剧《白毛女》是1950年5月贺敬之改本的首次出版。
1951年3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成立后,包括歌剧《白毛女》在内的“中国人民文艺丛书”陆续改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52年4月,人民文学出版社首次出版歌剧《白毛女》采用的便是1950年7月北京新华书店出版的歌剧《白毛女》版本,只是在出版时修改了人物表、幕次表、歌词、文字和标点的一些错误,二者详细对比见表2。
表2 1950年版《白毛女》与1952年版《白毛女》对比表
由于1950年7月北京新华书店本现存不多(笔者只在国家图书馆看到一本),至今为研究者所忽略,误将“人文一本”看作1950年贺敬之修改本《白毛女》的第一次出版。
二是“人文二本”对文本作了较大的修改,较“人文一本”产生了较大的文本差异,构成了同一版本系统中的两个重要版本,并非字面意义上的“重校”。
虽然已经有研究者注意到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1952年《白毛女》的“重校”本,但是却笼统地将它们看作同一个版本,未注意到二者之间的文本差异,以致惠文在论述1952年版《白毛女》时引用的是1954年版的《白毛女》,造成了版本混淆。笔者通过版本对比发现,“人文二本”对“人文一本”的修改共1128处(以句为单位,一句中多字修改算一处)。其中不少修改对剧本的人物形象、主旨内蕴和艺术成就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修改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纪年方式的改变:“人文一本”用的是民国的纪年方式,“人文二本”则换成了公元纪年的方式。如第一幕的第一场,“人文一本”的时间介绍为“民国二十四年冬”,“人文二本”为“一九三五年冬”。
其次,字词的修改。如“少顷”改为“稍顷”、“呵”改为“啊”、“幕内”改为“后台”、“那”改为“哪”、“学模”改为“踅摸”、“倒底”改为“到底”等等,属于字词使用规范方面的修改;“怎的”改为“怎么样”、“你大叔”改为“他大叔”等方言与普通话的转换,以及去掉“他妈的”等不文明用语。
再次,对剧本标点符号的全面修改,共有434处。例如,“人文二本”在“人文一本”的中长句未断处补加“,”;在句子与句子停顿处改“,”为“。”;将情感强烈处的“。”改为“!”;去掉一些多余的“……”等。
从次,添加了大量生动细致的台词提示,具有更强的可读性。
最后,人物形象的修改造成了意义阐释上差异,这也是两版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所在。例如,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本删去了“小白毛”这一人物形象,剧本中人性与伦理的纠葛减弱,阶级意识强化;第三幕后喜儿一改之前柔柔弱弱、哭哭啼啼的形象,阶级觉悟明显增强等。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人文二本”的重校本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重校”。它一方面在校对字句、订正标点的基础上对剧本的语言作了润色,使其具有更强的可读性,也使得舞台艺术的《白毛女》向剧本艺术的《白毛女》进一步转化;另一方面,剧本对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的删改又进一步影响了主题的强化与加深,突出了剧本的革命教育意义,更强化了歌剧《白毛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教育宣传意义。
由上可知,“人文一本”和“人文二本”已经构成同一修改系统中的两个不同版本。以往研究中笼统地将二者看作是同一个版本的观点,并不是基于严谨的考据得出的结论,应予以纠正。
五、歌剧《白毛女》“重要版本”判定
学术界普遍认定的歌剧《白毛女》的重要修改只有3次:1945年底到1946年初贺敬之在张家口的修改、1947年7月丁毅在哈尔滨的修改以及1949年到1953年贺敬之在北京的修改。在前面提到的所有研究文章中只有陆文和张文注意到了1962年贺敬之在北京修改的《白毛女》在版本上的意义。万文也注意到了贺敬之在1962年对《白毛女》的修改,但认为“1962年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唱词和音乐上”,只有前三次的修改“在剧作内容特别是主人公性格和剧作主题内涵方面,有较明显的改动” 。[5]这一观点的产生可能与各版的出版前言及创作组成员的回忆和记述有关:1962年以前,各版出版前言提到《白毛女》的修改,都认为重要的修改就是张家口、哈尔滨和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北京的修改,直到1962年马可在为《文汇报》介绍《白毛女》发表的两段歌唱时还认为“比较大的修改有三次”,希望1962年的修改“可以根据近廿年来的经验,把问题集中,将人力也集中,作一次比较彻底的修改,它能够相对地稳定下来”,但1962年的修改“由于时间所限,也只是一次‘小手术’” 。[8]
1962年5月贺敬之在北京修改的《白毛女》,2000年出版时重校,形成了2000年7月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中青本”。对比中青本和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本后发现,中青本对歌剧《白毛女》的修改除格式的调换(6)将繁简混杂彻底转换为简体横排;在舞台提示词前加“〔”,如“〔除夕,天降大雪”;音乐奏曲提示前后加“〔〕”,如“〔音乐奏第一曲〕”等。外,剧本正文的文本还修改了1252处(以每一句节为单位),使其在剧本台词、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主题思想以及艺术成就等方面较前几版都有很明显的差异,应判定为对歌剧《白毛女》的重要修改。
首先,农民群众形象被彻底净化。从1946年张家口本开始,贯穿于歌剧《白毛女》各版修改的一个共同倾向就是对杨格村底层群众正义性和反抗性的强化。在各版修改中,喜儿、王大春、赵大叔、大锁等杨格村村民在与地主黄世仁的斗争中表现出来的反抗性逐步增加。人物角色根据所属的阶级被划分为两个阵营,道德伦理和行为方式与所属的阶级密切相关,因而不同的阵营的人物形象好坏分明,界限鲜明。但是,直到1962年的修改之前,这一贯穿始终的修改倾向中始终存在一个“漏网之鱼”——黄家的仆人大升。在1962年之前,歌剧《白毛女》显然把大升塑造成了黄家的“忠仆”,他忠心地为黄家服务,对喜儿没有丝毫的同情,显然一副“狗腿子”的面孔。大升在第一次见到喜儿时,因为喜儿不小心打碎了碟子而“斥责”喜儿,说喜儿是“摔碟子”,要“去告诉老太太”;在喜儿失手打碎了熬汤的罐子再一次“闯下乱子”后,表现出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1962年修改之前的大升冷酷无情、仗势欺人,丝毫没有对同阶级喜儿的同情之心,和张二婶对喜儿的帮助与维护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些描写在1962年的修改中都被删掉了。
其次,彻底删除喜儿怀孕的情节。1962年之前的各版中,喜儿是因为“怀孕”而被黄家母子密谋卖掉。到了中青本中,喜儿被卖的原因变成了反抗性格的增强——“你不看看这一阵子那个死丫头直眉瞪眼的,谁知道她肚子里想的是什么?你倒能放得下心?”(黄母语)[9]。修改使得喜儿的形象在第三幕出现了不合理的拔高——前两幕唯唯诺诺的喜儿、备受黄家母子蹂躏摧残的喜儿突然之间完成了地位的反转,让黄母和黄世仁感到恐惧。
再次,复仇主题的强化。中青本修改的一个明显的倾向是“仇” “冤” “恨” “复仇”等词汇的显著增多,许多交代剧情的台词、对话和歌词被突显复仇主题的文本取代。频频出现“恨” “仇” “冤” “报仇”等词汇的唱词以强化农民阶级自觉的“复仇”观念和反抗意识,强化了歌剧《白毛女》在当下的政治主题,显示了1960年代政治话语在歌剧《白毛女》文本修改中的强势推进。
最后,删除大量民间迷信场景。歌剧《白毛女》的故事“本事”来源于20世纪40年代流行于晋察冀边区的民间传说——“白毛仙姑”的故事。其传奇性和浪漫色彩,以及其中包含的民间鬼神信仰是传说得以在民间广泛流传的重要因素。1949年后国家的政治中心转移到北京,教育农民破除迷信思想并不是首要的历史任务。到了1962年,文艺作品的主要任务是教育人民开展广泛的阶级斗争,农民“迷信鬼神传说”的封建思想残留已经不可能再成为剧本着重描写的对象。因此,1962年的修改删除了表现农民迷信的正面描写,只留下赵大叔和大锁对话中对群众受传说蛊惑、减租斗争难以开展的侧面描写。
但是,1962年的修改在修补了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本喜儿“怀孕”却未生子的情节漏洞后又产生了新的漏洞:1962年版之前的喜儿逃入山洞而不回杨格村求助是因为怀上了黄世仁的孩子无颜面对杨格村的父老。1962年的修改删去了喜儿怀孕的情节,就使得喜儿“逃进山洞三年而不出”这一行为变得不合理。于是,1962年的修改在剧本第三幕中新增了黄世仁将王大婶赶出杨格村的情节,让喜儿在杨格村再无“亲人”可依,只得逃入山洞避祸。与此相矛盾的是,剧本的第四幕依然保存了王大春随八路军回到杨格村后与王大婶在村口相遇的情节,造成了前后矛盾。1962年的修改使得《白毛女》剧本在剧本台词、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主题思想以及艺术成就等方面较前几版都有很明显的差异,属于歌剧《白毛女》的重要修改。马可所说的“小手术”只是相对于那个“作一次比较彻底的修改,它能够相对地稳定下来”的宏伟目标而言没有达到的谦逊说法。
综上所述,歌剧《白毛女》一共经历了4次重要的修改,形成了5个重要的版本:1944年底到1945年5月由贺敬之、丁毅执笔,延安鲁艺集体创作的《白毛女》,形成了1945年延安新华书店出版的延安本(原本佚失,现存1946年6月的新华书店本为延安本系统子本);1945年11月到1946年7月贺敬之在张家口对《白毛女》的修改,形成了1946年8月晋察冀新华书店出版的张家口本(原本佚失,现存翻印本有1949年1月的中原新华书店本);1947年7月丁毅在哈尔滨对《白毛女》的修改,形成了1947年7月东北书店出版的东北本;1949年底到1953年11月贺敬之在北京对《白毛女》的修改及重校,形成了1954年10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人文二本”;1962年5月贺敬之在北京修改《白毛女》,2000年出版时重校,形成了2000年7月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中青本。
歌剧《白毛女》作为从延安走向当代的“新的人民的文艺”的典范作品,其创作和修改经历了多重历史发展阶段。考察歌剧《白毛女》版本的演变和文本的修改,能够帮助我们还原解放区文艺向全中国扩散的历史样貌,捕捉文艺发展的原始生态。故此,本文在文献收集与整理的基础上,纠正了歌剧《白毛女》版本研究中的错讹,以求厘清误区、挖掘文献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