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与完善国有企业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策略
2023-09-28陈宋生
陈宋生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可以为深化国企改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发挥内部审计在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供坚强保障。内审问题整改还有助于消除垄断、腐败和不公平竞争,提升市场效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为此,近年来,我国从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上做出多项安排。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自此,国家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从政策要求上升至法律层面。内部审计同样需要如此,国企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效将直接关系到审计机关对国企审计时的效率与效果。同时,内审问题整改也是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与各类监管发现问题协同整改,充分发挥整改与成果运用的作用。2022年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2023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八大任务,强调加强巡视整改与成果运用等。上述文件均为推进国企内审整改和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提供重要指导与遵循。
然而,在以往国企内审问题的整改研究中,未曾深入分析与总结内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机理、成果运用情况以及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及治理效应,未能充分研究如何将国企内审问题整改嵌入党的政策体系,尚未厘清国企内审问题整改满意度评价机理及指标体系。因此,缺乏理论指导的国企内审问题整改实践尚存在不足,表现在:考核整改完成任务指标单一,主要考核整改完成百分比;整改机制不明晰、整改力度小,整改成果运用不足;内审与内部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协同性较弱,出现重复监督情况;党在国企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缺乏内审问题整改及被审计单位满意度评价的指标体系,导致缺乏整改问题有效性的系统评价方法与手段,整改效果差强人意。理论上完善与实践上优化内审问题整改机制,这是内审人员的一道“必答题”,事关公司闭环治理机制有效性的实现乃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在内审问题整改理论研究中,有必要厘清其概念、分类、问题以及优化提升路径;丰富党的理论在国企内审问题整改中的应用;探讨各级国资委统领下内审问题整改一体化机制;通过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智能技术在问题整改治理体系中的应用,丰富流程再造和治理理论;探究问题整改满意度机理与综合评价模型;丰富问题整改治理效应研究,包括提升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效应,以及企业和社会对国家治理的效应反馈。
在内审问题整改实践中,一是在国企内部有必要构建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于一体的监管整改一体化数字平台,打破企业内部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监管整改信息孤岛,共建共享共用,国企内部各监管部门都可以获取相关数据,将成果运用最大化;此外还要将内审问题整改纳入国企考核指标体系中,督促企业领导更加重视问题的整改。二是在社会层面,有必要在国资委系统中构建国企内审问題整改智慧共享平台,提升内审整改效果,减少“屡查屡犯”;提高国企内审问题整改披露的社会透明度,国家审计、企业内审与社会审计协同促进,增强协同监管能力,倒逼国企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等,助力提升国企市场适应能力,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利用国企内审问题整改成果,服务于社会治理;统一内审问题整改与成果运用工作规范、机制与评价指标,制订相关内审准则与指南;倡导中国特色的内审问题整改,推动在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制定的准则中增加内审问题整改内容,提升话语权。
[本文摘自北京市社科重点基金项目(21GLA0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