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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机制研究

2023-09-27尤瑞玲刘松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23年4期
关键词:大运河共生旅游

尤瑞玲,刘松

(1.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常州 213032;2.常州工学院长三角文旅休闲产业研究院,江苏 常州 213032)

大运河是历史上开凿最早、里程最长、空间跨度最大的人工运河,被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列为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运河。大运河沿线的国家级物质文化遗产有1 200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00余项。大运河江苏段有8个“节点城市”: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和苏州。千百年来,江苏省大运河“节点城市”因受运河影响时间不同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地域文化,以楚汉文化、淮扬文化、江南文化最具代表性。运河文化所具有的独特风格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扬州是“同生同长”的“原点”城市,无锡为江南四大米市之一,常州享有“中吴要辅、八邑名都”的盛名。为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江苏省运河节点城市坚持“水态、形态、生态、文态、业态”五位一体,统筹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文化旅游共生共荣、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等工作,结合运河沿线的名人故居、水工设施、工业遗存,努力打造江苏“美丽中轴”。

2015年原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行业标准指出,“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是指旅游休闲功能突出、旅游休闲产业完善、旅游休闲环境和谐、能同时满足旅游者和本地居民旅游休闲需求、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城市。大运河江苏节点城市以独特的地域文化特点和差异性,纷纷步入旅游休闲城市创建行列。如常州市全力打造独具特色、充满魅力、近悦远来的旅游休闲城市;苏州以建设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为目标,打造全球知名的旅游品牌、世界一流的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旅游体系;扬州市坚定践行大运河原点城市担当,持续擦亮“世界运河之都”“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金字招牌。

旅游休闲城市的综合性决定了旅游业共生的必然性,共生对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运河文化是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深层支撑,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是大运河文化传承的载体,研究二者间的共生发展意义重大。大运河文化带在2017年被提出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运河沿线城市开始着重在运河沿线布局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康体养生等产业。在大运河文化带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共生发展,是保护、传承和活化大运河文化,发挥其引领和滋养作用的现实选择,也是实现大运河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新时代运河“节点城市”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抓手,推动旅游业创新业态、提质增效,正逐渐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一、共生理论及其相关文献综述

(一)共生理论及应用

共生是源于生物学领域的概念,原指不同生物个体间在一定的环境中形成的持久、稳定且密切的互利关系[1]。共生单元是构成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或交换单位,共生模式是共生单元间相互作用的方式,共生环境是共生关系形成发展的外部条件,三者是构成共生体的三大基本要素。共生也是实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从共生关系的目的来看,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共生机制偏向于连续性共生、一体化共生两种共生组织模式。形成良性的共生关系既可以促进大运河文化带的保护、开发、利用,又可以推动旅游休闲城市建设。

(二)相关研究综述

大运河文化保护的相关研究由来已久,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一是初步提出阶段(1989—2006)。学术界提出大运河沿线独具特色的建筑群落和人文胜地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宝贵资源,应加强对大运河沿线城市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传承[2-3]。二是持续发展阶段(2007—2017)。这一时期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大运河文化遗产分类[4-5];大运河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6]。三是重点关注阶段(2018—至今)。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后,大运河文化带研究进入新阶段,例如:深入考辨大运河文化遗产,充分利用运河历史档案资料推动大运河文化的传播[7-8];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优化中国的区域空间格局[9];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存在内在关联[10]等。

熊海峰、祁吟墨认为共生是实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与活态利用的现实选择,他们借助共生理论从整体上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所涉及的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条件、界面、模式、环境进行讨论[11]。文化旅游共生的研究是学术界持续关注的热点[12-16]。邵明华、刘鹏认为构建红色文化旅游共生发展系统是实现区域红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17];高科、刘海洋从产业、区域、产品等6方面构建文化旅游共生模式及其共生发展路径[18];周美静、许春晓在界定红色旅游共生发育水平概念的基础上,构建了共生发育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19];潘辉等提出了实现一体化互惠对称共生模式的对策[20]。

与城市旅游休闲发展研究相比,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研究仍然偏少。楼嘉军认为从旅游城市走向休闲城市是城市旅游业建设的未来趋势,他指出休闲城市的建设更应当将城市功能转向市民休闲[21];何毅、党兴华从空间开发切入,指出休闲城市建设存在据点式、点轴式、网络式3种模式[22];吕宁认为城市休闲服务与管理是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3];黄安民、韩光明通过比较旅游城市与休闲城市的差异,认为休闲城市更注重本地居民和旅游者的休闲体验[24];黄子燕指出杭州走向旅游休闲城市存在的各种障碍[25]。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更多关注作为其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突出它对流经区域的经济、产业、文化与旅游价值。大运河文化带与沿岸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存在不可割裂的联系,大运河文化旅游共生是运河节点城市旅游业发展到融合新阶段的必然趋势。但目前系统研究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机制的文献偏少,也缺少从共生角度出发探讨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路径的研究。基于此,本文以大运河江苏段为例,将共生理论嵌入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融合共生发展的研究框架,系统考察大运河文化的时代价值与内涵,探讨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共生路径,以期为区域大运河文化带标志性城市建设提供参考。

二、 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系统构建

共生系统是共生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是指共生单元间按某种模式和共生类型构建的共生关系统一体。推进共生单元融合发展,建立综合性、立体化的共生网络是构建共生系统的前提。本文从“共生能量”产生与传递方向出发,以提高共生单元间的共生密度、共生维度与优化共生关系网络稳定性为出发点,以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环境为基点构建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系统。具体来说,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系统是指在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过程中,具有功能互补的异质性市场主体在政府、市场两大核心主体以及社会各利益相关主体互动所创造的正向共生发展环境激励作用下,以共生界面为交流载体,在分工协作、良性竞争的互动下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一个具有内在稳定性的共生系统(见图1)。

图1 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系统

构建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系统,应从共生理论本质要素出发,综合考虑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中区别于一般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特质、特有支撑、受众群体、发展思路与独特需求等动力因素。第一,从共生单元特性出发,打造既兼容并蓄又引领潮流的文化形态是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的关键方向。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共生体是在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助推下,在运河数字博物馆、互联网体验平台的带动下,实现对大运河文化资源深入细致的挖掘和保护。相对来说,大运河文化带具有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在节点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运河沿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活动空间能够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生态和文化教育、体育、郊游等场所,是传承地域文化和历史记忆的独特载体。第二,从共生界面载体出发,大运河江苏段将楚汉文化、漕运文化、江淮文化、吴越文化串联起来,成为一条华夏文化廊道。从当前文化旅游发展现状来看,主要聚焦技术、资源、市场、产品等层面的融合,而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在融合发展过程中应充分推进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动和交融,激发新的活力。第三,从共生环境优化出发,立足新时代文化语境,创新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思路是构建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系统的重要保障。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都关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修复、文化旅游发展等领域。基于此,大运河文化旅游业发展亟须创新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在大运河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系统优化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投资、文旅产业服务,筑牢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基础。

三、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系统的运作机理

(一)资源共享加快共生单元深度融合

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存在“双向赋能”的紧密联系。大运河文化遗产开发能为游客提供个性化探索、深度文化体验游等旅游休闲服务;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能够开发一系列大运河沿线地理标志产品和老字号产品,为游客提供体现大运河文化特色旅游且差异化的体验场景,提升其知名度和核心吸引力,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化文化廊道。根据共生理论,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互利优化、共同进步,通过业态创新,可以实现二者融合共生。推进构成共生关系的共生单元深入融合发展从而构建全方位、综合性的共生网络是建立稳固共生系统的前提。就旅游企业来说,他们在对大运河文化进行现代化阐释后,将时尚、科技与运河文化融为一体,打造大运河文化IP,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并实现对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为解决资金问题,江苏省深入落实国家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大运河国家公园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并设立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发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专项债券,创新推动大运河文化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实施大运河数字平台、中国漕运城、江淮生态走廊等一批标志性项目的建设,打响“千年运河”国际文化旅游品牌。

(二)旅游消费需求升级催生共生界面

共生界面是指共生单元之间的接触方式和机制的总和,或者说是共生单元之间物质、信息和能量传导的媒介、通道和载体,它是共生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共生界面既决定了共生单元的数量,也决定了共生能量的来源及大小。当下,单一的文化或旅游产品已经满足不了游客的消费需求。旅游休闲消费主要是为了满足好奇、探险与挑战的需要,让游客得到全身心的放松,全方位感受各种新奇的体验。注重文化与体验的新消费观念倒逼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不断丰富产品内涵与功能,拓宽产品体验的深度与广度,开启旅游休闲的五感体验。因此,在“体验旅游休闲”时代,应注重文化、科技赋能效应,增强旅游休闲产品的特色性、趣味性尤为重要。数字科技可以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赋能,促进休闲度假、影视体验、创意设计、数字文化等特色大运河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搭建沉浸式大运河文化体验场所,使“生生不息”的运河精神变得触手可及,如常州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老字号、非遗文创、茶道汉服等不仅给游客带来一场听觉、视觉盛宴,还带来触觉、感觉的体验。此外,相关部门要打造大运河文化演艺精品,如《泊》《运之河》《千年运河》等,将音乐演出和非遗融合、地域特色和时尚结合,既展示了中华传统文化技艺,又糅合最新消费时尚,给游客带来高品质的享受与体验。

(三)利益主体共生能够优化共生环境

虽然共生环境不能直接产生共生能量,但政府、旅游企业和相关服务业等各市场利益主体分工协作所营造的多元共生环境能够提升共生系统的包容力、容纳力,进而实现共生维度、共生密度的双向扩容。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在坚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的前提下,政府应该与企业合作,在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变管理为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多方市场利益主体的沟通,提升政府管理职能,创新政策供给侧改革。与此同时,为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江苏省颁布旅游管理条例,加大文化旅游共生市场监管力度,对强制消费、欺诈游客、捆绑消费等影响游客旅游休闲体验的行为作相应处罚。各类文化旅游企业应整合资源、资金、技术等要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挖大运河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擦亮大运河的金字招牌,推动大运河文化产品在国际舞台的文化塑造与传播,提高区域文化旅游产业竞争力。

从共生理论中的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共生环境来看,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共同面对着共生关系的基本条件。在大运河这一历史地理空间范围内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中,共生单元之间有着运河河道、历史文化遗迹等各种相关的物质、信息和能量联系。因大运河文化带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才得以形成共生关系。

四、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共生发展现状与问题

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是指以大运河沿线丰富的文化遗产、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为基础,以“和文化”为核心精神,以“千年运河”品牌形象为支撑,充分发挥大运河文化在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等方面的作用。新时代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既具有教育性、科普性、体验性的特征,又有鲜明的开放性、现代性、文化性等地域特征。对于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关系而言,结合二者的强渗透性、弱边界性以及资源依赖性,从共生本质出发,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的现状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共生单元:功能互补与产业发展存在差异

就共生单元间质参量兼容机制来说,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在功能上存在互补性,其共生过程中资源要素的相互依赖使共生关系得以形成并逐步稳定。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能使传统习俗、节事活动、风土人情等得到传承,并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传承发扬大运河文化能够挖掘沿线地区的特色文化的商机,提升大运河文化的经济效益。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过程中,人们应不断创新景区产品,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渠道与方式,助力弘扬大运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带通过凝聚核心内涵、塑造品牌形象提升旅游价值,旅游休闲城市通过搭建文化场景、打造文化创意产品,培养景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二者共生发展与公众思想观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政策紧密相关。就江苏省运河沿线城市而言,社会公众对文旅共生认识不足,尤其缺乏对大运河文化创业产业发展的科学认知,景区所售旅游纪念品与当地文化割裂严重,能工巧匠、名师大家的民间传统手工技艺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二)共生界面:资源禀赋与文创产品转化难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均是资源依赖型产业,二者功能的互补性及联系的便利性使构建共生关系成为可能,源远流长的大运河文旅资源是打造共生界面的基础。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依托文化遗产、革命圣地、名人故居等旅游资源与历史事件、演艺作品、名人事迹等文化资源,通过市场化开发形成了旅游休闲、科普研学、康养运动、观光体验、文创产品等多种共生界面。共生单元通过共生界面进行物质、能量及信息的交换,并为共生关系的稳定提供能量支撑。

从共生能量的生成来说,接触面广、沟通媒介多、交流渠道便捷的共生界面能够使共生能量自动喷发。目前,景区景点单一的观光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游客个性化、深度体验的旅游需求。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内涵丰富、体验独特、风格迥异的旅游产品相对较少,影响游客消费能力的充分释放。运河节点城市景点对“和文化”传承弘扬的互动体验差、雷同度高,低层次供给与需求升级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资源禀赋转化难致使共生界面低端化,导致运河沿线的文旅产品对游客的吸引力弱,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共生发展能量供给不足。

(三)共生环境:政策支持与产业发展需求不匹配

大运河文化是很复杂的“巨型文化综合体”,其保护、传承、利用涉及多省市,面临着保护力度不够、生态环境治理薄弱、开发项目缺乏统筹设计等挑战,因此宏观调控政策构成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共生环境。2020年10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大运河沿线各地要做到保护优先和合理利用并举,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统领,构建全域统筹、区域协同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江苏省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提出擦亮“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文旅品牌,打造走在全国前列的先导段、示范段、样板段。

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共生发展是价值消费增值过程。新时代,为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消费需求,大运河沿线节点城市应全力打造一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旅产品与服务。然而,当前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共生发展的多元环境营造不均,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市区之间不同类型诉求矛盾多,水利、交通、文物等部门间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导致大运河“节点城市”丰富的文化资源尚未转化成一批极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体验产品。

五、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共生路径

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共生,应当确定良好的共生关系模式,构建良好的共生环境。也就是说,要找到具体共生关系中共生单元之间存在着哪些共生点及这些共生点组成的共生界面,然后围绕这些共生界面或共生点推进建设。具体而言,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是共生于江苏省这一特定时空下的两大共生单元,良好的共生关系既保护、开发、利用了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历史文化遗产,又促进了旅游休闲城市的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筑共生界面

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大运河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相关部门应对运河沿岸文旅休闲项目建设做出顶层设计,紧扣“红色、名士、工商、水利、宗教”等主题,立足“水态、形态、生态、文态、业态”五位一体科学规划,全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还河于民、还景于民,创造良好的生态效应、多彩的空间环境、独特的文化魅力,努力把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打造成为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一是坚持文化为魂,系统挖掘大运河文脉,赋能硬件工程。紧紧围绕园林文化、名士文化、工商文化、市井文化等核心文脉,充分挖掘大运河文化的丰富内涵和独特价值,构建文脉体系,提升大运河文化景观的历史价值和当代功能。二是坚持保护优先,严格保护大运河的河道沿岸和街巷肌理,突出遗产属性和文化景观的综合功能,优化文化遗产、河道水系、生态环境等保护、传承、利用的空间格局,明确发展底线约束,避免过度开发和重复建设。三是坚持项目带动,以“常州三杰”文化、盛宣怀故居修缮提升工程等为重点,通过保护修缮、改造提升打通文脉,以运河大剧院、苏州山塘河历史文化街区、淮安里运河文化长廊等代表性文化地标为物理载体,打造旅游休闲城市名片,提升大运河文化标识度。

(二)打造大运河文旅精品,提升共生能量

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互动,必须要从提升共生能量入手,坚持系统化思维,持续扩大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与旅游休闲城市之间的共生界面,进而实现共生系统中生存和增值能力的双重提升,打造连通世界发展主脉的“千年运河”。由于大运河文化带时空跨度大、地域面积大、要素种类繁多,在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互动过程中,我们既要关注同类共生单元间的互补性,也要关注异类共生单元间的相关性。具体来说,一是要系统梳理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的文旅资源。以城市为单位对大运河江苏段文旅资源全面摸底,系统梳理大运河沿线水工遗存、漕运文化、工商文化、古运河聚落等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情况;挖掘和整理惠山泥人、留青竹刻、淮安撕纸画、常州梳篦、扬州共和春小吃、锡剧、通草花制作等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编制大运河江苏段文旅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名录,构建国家、省、市、区四级文旅资源开发利用名录体系。二是要打造大运河文化体验精品。按照“河为线、城为珠、线串珠、珠带面”的思路,推动扬州、常州、淮安、苏州等城市建设大运河标志城市,打造中国大运河博物馆、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里运河文化长廊、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大运河文化旅游示范区,全力推进大运河文化与旅游休闲城市的共生融合,创造良好的社会效应,展现独特的文化魅力。三是要促进共生单元间文旅资源共享、强强联合。例如,常州大运河沿岸有青果巷、篦箕巷、前后北岸、椿桂园、白云渡等众多历史文化街区以及码头、河堤、水面、沿岸空间等待开发资源,其文化价值正是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所依赖的“看点”,因此,应在保护的同时从多方面对这些资源进行利用,提升共生单元能量。

(三)实施“文化+”“旅游+”战略,拓展共生领域

在共生基质存在的前提下,处于共生环境中的共生单元通过一定的共生界面形成特定的共生型。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涉及若干产业领域的共生,旅游休闲城市应整合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的关键要素资源,加快与大运河文化相关的旅游创意产品设计、旅游休闲娱乐、旅游休闲体育等服务业的发展,不断拓展文旅融合共生领域,建设一批休闲街区、特色古镇、大运河博物馆、度假区等大运河文化载体,设立一批文旅休闲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发一批虚拟现实、数字动画、实景演出、文化演艺、赛事活动等文化活态产品,定期举行静态展示和动态展演。具体而言,一是“旅游+体育”。如在常州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过程中,培育“发现常州城市定向赛”“大运河小铁人三项”“常走大运活动”等一系列大运河IP赛事,建成健身步道、自行车赛道等一批沿河全民健身设施。二是“文化+科普研学”。以运河沿岸丰富的文化遗产、工业遗存、古村落、生态资源、博物馆、文化馆等为依托,开发一系列以文化追溯、民俗探访、红色感悟、生态科普等为特色的高质量的大运河文化研学旅游产品。在研学过程中,吃、住、行、游、购、娱以及旅游景点的特定情景能够为研学者提供深度体验的机会,激发情感共鸣,促进研学者身心全面发展。三是“运河文化+体验”。如扬州推进旅游休闲城市建设,重点布局邵伯古镇、扬州古城、三湾、瓜洲等八大文化片区。邵伯古镇以古今运河为主线,以“大码头”“大马头”为引擎,以古朴、清澈、宁静、闲逸为特色,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江苏省民歌民乐之乡。

(四)政府政策持续发力,优化共生环境

全面立体的共生环境是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提升共生密度、维度的根本保证,只有采取有力措施打造正向共生环境,才能助推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产生共生能量。具体来看,一是要获得共生的政策支持。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过程是一个自觉、积极地进行政策创新的过程。宏观政策涉及经济、社会、法制、科技等方方面面,各市场利益主体应建立利益兼容机制,构建连续性共生或一体化共生模式,协同优化共生环境。二是要强化共生的人才支撑。文旅局应尽快制订旅游人才引进专项规划,引进一批大运河文化旅游领军型人才。深入落实江苏产业人才“育鹰计划”,依托高等院校、旅游企业、中介机构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三是提升共生的市场环境。建设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推动《大运河保护条例细则》《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条例》出台,完善文化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争取政策规定资金的支持;推进损害大运河文化带保护与阻碍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的违规行为的处置。

六、结语

共生发展是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相互促进的必然趋势,也是对国家实施大运河文化保护战略的积极回应。本研究以共生理论为指导,构筑大运河文化带与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共生理论框架,既有助于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大运河文化,也有助于实现大运河文化旅游产业与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系统协同发展。在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互动过程中,江苏段大运河文化、传统思想观念与旅游休闲产业所营造的共生环境是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互动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强化顶层设计、打造精品项目、实施“旅游+”战略、创新政府政策,不仅能够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和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良性互动,而且对于大运河节点城市挖掘大运河文化新价值与实现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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