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动词后同义介词连用现象探析
2023-09-27王用源王旭
王用源 王旭
摘 要:在现代汉语中,动词后同义介词连用的演化过程,首先可以分析为从[V+[P1+NP]]到[[V+P1]+NP],即经历了从述补结构到述宾结构的演化;同时,将[[V+P1+P2]+NP]处理为[[V+P1]+NP]的衍生,更为妥当合理。同义介词连用与否的条件选择是轻重原则,即介词的直接关涉成分能否承担整句话的重音,并从意向图式的角度阐释了这种轻重原则。从同义介词连用现象能够观察到韵律与功能的互动:功能磨损导致超音步出现,韵律为保持平衡,调节为“重轻重”的节律。
关键词:同义介词;介词连用;韵律;意向图式
一、引言
在现代汉语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些同义介词连用的现象,如“涉及到”“關乎到”“来自于”“倾向于”等。明明一个介词已经表达了相关语义,为什么还要叠加另一个同义介词呢?不少学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探讨。辛然认为,动词后两个介词连用的情况,主要是受介词介引功能的损耗与强化,以及韵律的影响而产生的[1]。还有一些学者进行了个案分析,如章楠、朱璐璐讨论了“来自于”中同义介词的连用现象[2],
赵丽莹、冯树民、杨波则对“来自于”和“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述[3]。同时,也有学者从更高的理论层次探究了这一现象的形成机制。刘丹青在探讨语法化中的更新、强化与叠加时,认为这种现象属于同义强化,是为了抵消语法化的损耗[4]。张谊生则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解释了这种叠加、强化类型形成的动因[5]。
可以看出,学界主要是对同义介词连用的个案现象进行分析,并从叠加、强化等角度解释其连用的原因。有鉴于此,本文则尝试探究同义介词连用的普遍规律。首先从历时角度出发,考察相关结构形式的发展与联系,阐述同义介词连用与否的条件制约;然后观察韵律与功能的互动,并针对同义介词连用所存在的争议,为汉语教学提供建议。
二、同义介词连用的历时考察
同义介词连用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我们将通过语料统计分析,揭示相关结构形式的发展与联系,并考察相关结构出现的语境,进一步分析同义介词连用与否的条件。
(一)相关结构形式的发展与联系
如前所述,有些学者曾对同义介词连用现象进行了个案研究。辛然认为,“发自于”的强化演变过程可以分析为:[发+[自+[内心]]→[[发+自]+[内心]]→[[发+自]+[于+内心]]→[[[发+自]+于]+[内心]],并将其进行结构化表达:[V+[P+NP]]→[[V+P]+NP]→[[V+P]+[P+NP]]→[[[V+P]+P]+NP]。不过,通过对北京语言大学BCC语料库的历时考察,我们认为,将它描写为下面的发展过程更为合理,具体如图1所示:
1.从[V+[P+NP]]到[[V+P]+NP]
总的来说,从[V+[P+NP]]到[[V+P]+NP]经历了重新分析。在Langaker定义的基础上,Harris & Campbell将重新分析界定为:“一种改变句法结构的底层结构却不涉及表层表现的任何直接或内在的调整的机制。”[6]在古代汉语中,P1和NP最初是紧密结合的,这是因为古汉语以单音节词为主,整个结构应分析为述补结构。在发展过程中,P与NP逐渐分离,转而和V结合,形成[V+P]格式。这是因为韵律的制约,加之V与P高频共现,所以发生了词汇化,这时,整个结构分析为述宾结构更为合理。关于这种韵律上的需要,冯胜利、王丽娟在分析动后介宾结构时指出,只有将P并入V,二者组成一个新的V,才能直接管辖后面的NP,核心重音的指派才能顺利进行[7](P125)。下面,我们就以“来自NP”为例,展示这一阶段的变化。
(1)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尚书·武成》)
(2)年轻人都讲着我熟悉的语言,虽然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的遭遇。(巴金《随想录》)
例(1)是在“来”字后停顿,可以理解为“从商来”,“自”与“商”结合得比较紧密。而例(2)则是在“来自”后停顿,汉语母语者更倾向将它们看作是一个词,即“来”与“自”组成新的V,直接管辖后面的NP“世界各地”。
2.[[V+P+P]+NP]:[[V+P]+NP]的衍生
不少学者在讨论同义介词连用现象时指出,其演变过程是P2先和NP结合,之后发展为与[V+P]结合,最后趋向于零形化。不过,通过对BCC语料库中相关语料的考察,我们认为,将[[V+P+P]+NP]解释为[[V+P]+NP]的衍生更为合理,它们并非显著的发展关系。
首先,我们随机从[[V+P+P]+NP]和[[V+P]+NP]中对应抽取了6组结构:涉及—涉及到,触及—触及到,关乎—关乎到,来自—来自于,付诸—付诸于,倾向—倾向于,通过BCC语料库的历时检索功能,绘制了各自频次的折线图。具体如图2所示:
从图2中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这6组中的两种结构并未出现明显的此消彼长或连续交叉的竞争现象,而是[[V+P1]+NP]的使用量始终处于一个基础性的地位。因此,将它们分析为发展关系是不合理的。
接着,我们基于中间数据,对两种结构形式的多条折线进行了拟合,从而得到各自的趋势斜线。具体如图3所示(见右栏):
从图3可以看出,[[V+P+P]+NP]的整体出现时间要比[[V+P]+NP]晚,并且使用频率增长速度远低于[[V+P]+NP]。因此,我们认为将[[V+P+P]+NP]解释为[[V+P]+NP]的衍生更为合理。
其次,为什么在[[V+P+P]+NP]与[[V+P]+NP]之间,没有经历[[V+P]+[P+NP]]这个步骤呢?通过对语料库的考察以及对数名汉语母语者的初步调查,没有证据表明出现过[[V+P]+[P+NP]]这一阶段。我们不能由于最初P与NP是紧密结合的,就推断P也是先与NP紧密结合。这是因为语义上虽然可以分析为[[V+P]+[P+NP]],但汉语的句法结构、韵律限制、重音规则等不允许分析为[[V+P]+[P+NP]]。当语流停顿出现在[V+P+P]后,由于它来源于[[V+P]+NP],此时的V已与P1紧密结合,P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弥补介词P1功能磨损所带来的语义虚化。也就是说,P的意义通常比P更加虚化,语法化进程更快。因此,我们可以直接将P视为在P基础上对整个结构的焦点强化。
同时,从韵律的角度也可以對此做出解释。冯胜利曾指出,汉语的句子既不允许“头重脚轻”,也不容忍“尾大不掉”[8](P181)。所谓“尾大不掉”,是指如果动词后面有两个重音成分的话,这个动词无论如何也“带不动”第二个成分[8](P215)。因此,假若经历了[[V+P]+[P+NP]]阶段,那么P和NP都要得到重音,但按照汉语不允许“尾大不掉”的原则,[P+NP]实际上是无法得到重音的。就此而言,将它分析成[[V+P+P]+NP]更为合理。
(二)同义介词连用与否的条件选择
从图2可以看出,除了一些时段两条折线的差距较小之外,大多数时段两种结构形式的使用量均存在显著差异。这说明二者还没有达到随意转化的程度,而是存在着适用条件的制约。李萌怡从认知语言学理论视域出发,对比了“涉及”和“涉及到”的使用差异,主要表现为关涉成分和关涉距离的不同[9]。叶脉清从宾语、所充当的句法成分及特殊用法、语用等方面,对比了“来自”与“来自于”的使用差异[10]。本文将这些个案研究统一起来加以阐释,希望能够得到同义介词连用的普遍规律。经过对语料的考察,我们将同义介词连用与否的条件制约描述为“轻重原则”,即介词的直接关涉成分能否承担整句话的重音。如果能够承担,就倾向于添加焦点标记P2;如果不能承担,则倾向于不添加P2。能否承担重音的判断是一个连续统,总会遇到处于中间位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两种使用方式都是合法的。需要说明的是,这条制约原则只是描述了两组结构形式的普遍倾向,而非硬性要求。如果一条话语没有遵守这条原则,不能说它是“不合法”的,但还是会让汉语母语者感到“别扭”,不符合语感。下面,我们就通过具体的语料来进行分析。
1.关涉成分处于“轻”位
当介词的直接关涉成分在整句话中居于较轻的地位时,倾向于不再叠加第二个同义介词。例如:
(3)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风华国乐》栏目的编导创作人员紧锣密鼓地录制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音乐节目。(《福建日报》,2006-08-31)
(4)经典文学不仅关乎一个人的气质与教养,也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精神面貌。(《文汇报》,2008-07-21)
(5)自2000年7月“中国—意大利环境保护合作计划”协议签署以来,中意双方的合作项目已涉及12个领域,合作协议金额达2700万美元,其中赠款2300万美元。(《文汇报》,2004-10-08)
在例(3)中,“来自全国各地”属于宾语中的一个修饰成分,因此,它在整句话中处于较轻的成分,不适宜叠加第二个同义介词。在例(4)中,较重的成分明显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精神面貌”,因此,不宜使用“关乎到”;替换为“关乎到”后,句子则会产生一种戛然而止的感觉,与后续句的衔接不畅,递进的意义也有所削弱。在例(5)中,“涉及12个领域”在整句话中处于较轻的成分,前面的话题是“中意双方的合作项目”,后面提到的“合作协议”正是基于这个话题。而替换为“涉及到”后,后续句应围绕“12个领域”展开介绍才是比较合理的结构。
2.关涉成分处于“重”位
当介词的直接关涉成分在整句话中居于较重的地位时,则倾向于叠加第二个同义介词。例如:
(6)一些创作的灵感,可能来自于某本看过的书,也可能来自于与朋友的一次谈话。(《都市快讯》,2003-02-04)
(7)当然,我也知道,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关乎到对生命伦理的深入探究。(《文汇报》,2001-07-14)
(8)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规则的制定问题,一个有生命力的,被执行得很好的规则,必须是“良法”,因此,它的制定不应该是某一管理部门单方面的事情,要经过各方,也包括被管理方共同进行论证,证明是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文汇报》,2002-11-06)
在例(6)中,“某本看过的书”“与朋友的一次谈话”,是论述主要话题“创作灵感的来源”的,因此,它们是整句话中较重的成分。在例(7)中,“对生命伦理的深入探究”是整句话中较重的成分,从前面的小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可以看出,后续句才是本句话要强调的重点。在例(8)中,“规则的制定问题”是整句话中较重的成分,同时,例(8)的后续句也将话题转移到了“规则的制定”,这也间接证明了较重成分的存在。我们发现,一般情况下,同义介词连用结构与后续句之间会有较大的停顿,可以成为转换话题的标记,甚至成为整个话轮的结束标记。
同时,我们还可以从意向图式的角度进一步阐述轻重原则,具体如图4所示:
从图4可以看出,当同义介词不连用时,由于P1的语义虚化,它所起到的焦点强化作用较弱,与NP的分界亦不明显,因此,二者倾向于分析为连贯的整体,整个结构在语流上不够凸显。当同义介词连用时,整个结构在语流上则是凸显的,P2起到了焦点强化作用,是语流中的一个标记,因此,它与NP的分界比较明显,使听话人可以更加聚焦于后面的NP。此外,两种结构中的NP也有差异。[[V+P1]+NP]所关涉的NP大多是个体或个体的加和,而[[V+P1+P2]+NP]所关涉的NP通常是抽象的整体。下面,我们就通过一组例句进行分析。
(9)签署项目涵盖基础设施建设、通信和技术设备出口、资源开发、金融保险等领域,涉及11个非洲国家。(《福建日报》,2006-11-06)
(10)有些角色自己确实是没经历过,但并不是说就不能演了,我可以从生活中别人的身上看到、学到很多,这涉及到一个感受力的问题,要完成一个角色,除了和我自然的天性分不开外,还有就是和我的感受力紧密结合。(《文汇报》,2003-02-21)
(11)这一建议如果被采纳,在统计数字中搀水的人不仅可能丢官,严重的还会被判刑。这项建议源自一份人民代表议案。(《文汇报》,2000-03-14)
(12)上海城市精神源自于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化育于近代上海150多年以来的历史积淀。(《文汇报》,2003-08-07)
例(9)中的“11个非洲国家”和例(11)中的“一份人民代表议案”,具象性较强,关涉的内容是个体或个体的加和,带给听者的可感知度强,因此,不需要过多的强化来进行凸显。而例(10)中的“感受力的问题”和例(12)中的“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抽象性较强,关涉的内容倾向于指一个抽象的整体而非个体的加和,带给听者的可感知度弱,理解难度更高,因此,需要进行强化予以凸显。
三、同义介词连用的形成动因与社会接纳度
关于同义介词连用现象,我们不仅要描述它的形成过程、使用条件,也要挖掘其形成动因,并为看似“语病”的现象寻求合理解释。
(一)从同义介词连用看韵律与功能的互动
我们认为,同义介词连用现象产生的动因是功能磨损和功能补偿。当介词P1与V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并产生词汇化后,则会导致P1的介引功能不断磨损;而介词P2的出现,就是为了弥补这一功能上的损耗。同时,根据冯胜利所提出的韵律语法观点,[V+P1]为两个音节,是标准的韵律词;而[V+P1+P2]为三个音节,是一个超音步,只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出现[11],我们认为,这个特定条件正是韵律与功能的互动。功能的磨损导致了超音步的出现,而韵律为了保持自己内部的平衡,也在对这三个音节进行着调节。在[V+P1]结构中,V与P1的轻重是均等的;在[V+P1+P2]中,三个音节的轻重不是均等的,而是“重轻重”型。当然,这只是在归纳多数语料后所形成的语感,今后可以从实验语音学的角度进一步验证。如果这个假设是正确的,就能证明当功能需求推动形式改变时,形式内部也会进行调节来适应这种变化。比如,韵律促使[V+P1+P2]重新分配重音,向“重轻重”的方向发展。
(二)接纳同义介词连用现象
有人认为,同义介词连用是一种叠床架屋的语病现象。刘丹青指出,不必把这种叠床架屋现象批评为不当,因为介词的语义已经弱化,加上同義的强化成分很正常[4]。我们也赞同接纳这种语言现象,主要理由有二。一是语法不能限制语言的发展,同义介词连用现象形成已久,并与不连用结构逐渐出现功能分化,表达了对关涉成分的强调,因此,它的存在自有合理之处。二是这种叠床架屋现象与“越发弥足珍贵”“凯旋而归”等表达有所不同,该现象中的介词语义虚化比较明显。因此,如果要接受这种语言现象的话,不妨从接受语义虚化更为明显的同义介词连用现象开始。
那么,应该对这一现象如何接纳并做好解释呢?我们认为,在结构上可以将其解释为“述宾结构”而非“述补结构”。张谊生认为:“大多数通用类‘V/A于’尽管在认知心理上、乃至读音上‘于’已跟‘V/A’组块(chunk),但在句法上还是应看作介词‘于’先跟‘X’一起构成介词短语,然后再充当‘V/A’的补语。”[12]我们认为,[V+P1+P2]已经结合得较为紧密,并且呈现出“重轻重”的韵律结构,词汇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同时,如果将它分析为述补结构的话,则会造成认知与结构之间的错配,不利于学习者理解汉语结构,因此,分析成述宾结构更为妥当。至于如何讲解[[V+P1]+NP]和[[V+P1+P2]+NP]这两种结构的共性及差异,我们认为,轻重原则主要是从理论层面对该类现象进行了阐释,对于汉语学习者来说不易理解,为方便实际操作,可以将同义介词连用的第二个介词解释为焦点强化,它是更加突出后续关涉成分的体现。
四、结语
本文对同义介词连用现象进行了历时考察,分析了相关结构形式的发展与联系。从[V+[P1+NP]]发展到[[V+P1]+NP],是因为韵律的需要和高频共现,从而经历了从述补结构到述宾结构的重新分析。通过对两种结构形式语料的考察和数据分析,我们认为,将[[V+P1+P2]+NP]处理为[[V+P1]+NP]的衍生更为合理。之后,将同义介词连用与否的条件选择解释为轻重原则,即介词的直接关涉成分能否承担整句话的重音。如果能够承担,则倾向于添加焦点标记P2。同时,从意向图式的角度进一步阐释了这种轻重原则:同义介词连用情况在整个语流中更加凸显,关涉的内容通常是抽象的整体,而同义介词不连用情况关涉的内容大多是个体的加和。从同义介词连用现象还能观察到韵律与功能的互动:功能磨损导致超音步出现,韵律为保持平衡,调节为“重轻重”的节律。
参考文献:
[1]辛然.汉语动词后介词连用现象分析[J].鸡西大学学报,2016,(2).
[2]章楠,朱璐璐.论“来自于”中同义介词连用现象及对外汉语教学策略[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教育版),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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