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中肢体语言功能及具体运用研究
2023-09-22于茜安徽师范大学
于茜(安徽师范大学)
声乐表演是以演唱者歌唱为主的艺术形式,涵盖美声演唱、通俗歌曲演唱、民族歌曲演唱、戏曲演唱、口技表演等内容,要求表演者配合伴奏器乐创新声乐演唱技巧、肢体语言表演方式。从声乐表演肢体语言的重要功能、肢体语言运用的基本原则出发,围绕歌曲演唱、戏剧舞台表演过程中的肢体语言运用,探究德尔萨特(Francois Delsarte)机体表情理论、动作表情理论的具体内容,分析声乐表演中歌唱者演唱、肢体语言表现之间存在的辩证统一关系,发现将肢体语言的形式美、动作美、创作美融入声乐舞蹈、歌曲、戏曲表演之中,有助于声乐表演原有的艺术形式、情感表达做出创新和完善,拓展声乐艺术作品演唱与表演方式、演唱内容的戏剧张力,提升声乐表演本身的舞台艺术效果、情感与价值表达效果。
声乐是一门以人声演唱为主要手段,融合肢体表演、舞美等艺术形式的综合性艺术,声乐表演过程中头面部、上肢、下肢肢体语言的应用,需根据德尔萨特提出的机体表情理论、动作表情理论,区分不同肢体区域、动作形式的功能和情感表达特征,合理地将肢体语言融入声乐演唱、舞蹈动作表演之中,形成声乐演唱内容、肢体语言之间的互相对照。针对声乐舞台的歌曲或戏剧演唱活动,特别戏剧、舞蹈舞台要求表演者在了解声乐曲目内容、演唱表达技巧后,围绕不同乐段演唱节奏、内容或情感表达差异,合理选取单一式、连续式的肢体表演动作作为声乐演唱的辅助,从高度、力度、方向、形式、速度、广度等多方面出发设计肢体动作,丰富声乐表演的理论与形式表达,从而更好展现声乐表演作品的艺术审美形象、情感与价值表达。
一、德尔萨特的肢体语言理论概述
肢体语言是非语言交际的重要组成内容,相比于完善的语言符号系统而言有着形式化、随意化及多变化的特征。19 世纪法国著名舞蹈家、教育家德尔萨特在分析人体构造后发现,人的肢体各部位构造方式与机体功能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基于这一研究德尔萨特提出了机体表情理论、动作表情理论,对人体不同结构部位的机能做出全面阐释。
(一)机体表情理论
根据人体结构组成分布,德尔萨特的机体表情理论将人体划分为头部、上肢、下肢,头部代表精神导向、上肢代表情感导向、下肢代表生命导向。每个区域还会做出进一步的细分,头部可以分为眼睛(心理导向)、嘴(生命导向)、鼻子(情感导向)等。
德尔萨特认为不同机体结构的动作表现是舞蹈或其他艺术“质(本质)”的外在形式,且受到不同文化影响会发生动作形式的变化。
如表演者面部鼻子的上凸、下凹或平直姿态,既属于身体部位的生理状态、也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艺术表演的情感或价值表达,德尔萨特指出支配身体结构的精神导向、情感导向、生命导向,一定会随着表演者演唱、表演动作的出现而发生形式上的外化,也即“通过肢体动作的远离来表达生命,通过肢体动作的向心来表达精神,通过标准的肢体动作来表达灵魂”。
(二)动作表情理论
在人体结构运动研究基础上,德尔萨特提出所有运动动作分为相反动作、平行性动作、连续性动作等类别。手部关节变化属于相反动作、平行性动作类型,包括握拳、攥拳、八字掌、一字掌、虎爪的基本姿态,用于表现惊讶、喜悦、疲惫、愤怒等情感;腿和脚支撑动作的变化通常表达更接近人“本质”的生命,包括左画圈、八字并拢、右画圈、岔开站立、弯曲与踮脚等基本姿态,分别用于表现沉思、严肃、舒展、兴高采烈等情感,每个部位可能存在单一式或连续式的动作、平行性或相反性的动作。
平行性动作更多是表现柔弱、顺从等情感状态,古典舞、芭蕾舞中常常使用“平行动作”的肢体表现形式,身体不同结构、上下部位同时向一个方向运动能够产生类似于绘画的柔美外在表现。相反性动作也被称为对抗性动作,身体不同结构同时向两个相反的方向运动可用于表达反抗、拒绝、愤怒、憎恨等情感,如手臂向前伸同时双手向相反的方向运动则表示拒绝,若再加上头部动作那“拒绝”的情感色彩就更加鲜明。而平行性动作、相反性动作可能在某一时间段内连续出现,发生一个动作后紧跟着另一个动作,动作的流动起伏用于反映舞蹈或其他艺术作品情感、情绪的波动,表演者动作的标准化能够清晰展现出情绪、情感的变化。
二、声乐表演中肢体语言的功能作用分析
(一)有助于声乐舞台气氛、情绪的烘托推进
为增强声乐舞台中表演者的情绪表现、音乐作品的情感表达,可引入与设置不同的肢体语言,由表演者借助肢体语言创设特定的艺术情境、设定情感基调,引领观众更好地参与到声乐舞台的视听感受之中,使单一化舞台效果得到质的飞跃。
在声乐表演过程中演唱者的每个眼神、动作都会影响到声乐舞台气氛、情绪的变化,如戏剧表演中单纯依靠唱词或念白的表演形式,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作品中艺术情节、情感表达的丢失,这时候有必要加入合适的眼神、肢体动作充分表达故事内涵、人物情感同时推进剧情,从而实现整个戏剧表演过程的情绪饱满、互动氛围热烈。
(二)有助于声乐歌唱、肢体语言表演的融合
为保证声乐歌唱的语言表达效果,通常情况下演唱者都会运用一些眼神手势来辅助表情达意,合适的人体动作将有效传达声乐作品的艺术内涵、情绪情感。从这一意义来看,肢体动作语言的设计与外在肢体表现,融入声乐歌曲、戏曲或戏剧表演之中,将对某一声乐歌唱的内容、表演方式做出二度创作,使得整个演出更加富有层次性、富有质感。
声乐戏曲、戏剧或舞蹈表演过程中,演唱者首先要了解词曲作家的创作背景、声乐作品的故事内容、曲式曲调结构,根据声乐作品艺术审美与情感走向,设置表演动作包括演唱者的面部表情、眼神、手势。在此基础上设置符合声乐作品旋律、情境和情感的肢体动作,深化声乐歌曲演唱、肢体语言表演之间的融合,可更加充分展现出文艺作品的矛盾冲突、情感纠葛,增强肢体语言在艺术脉络梳理、情感价值表达中的辅助作用,产生更为深刻的声乐歌唱与形体表演效果。
(三)有助于提升声乐表演的文化艺术影响效果
声乐艺术作品作为人类文化、精神世界的现实投射,应通过一系列声音、图像符号的系统化表达,提升声乐戏曲、戏剧或舞蹈艺术内涵的传达效果。声乐演唱者对戏曲、戏剧或舞蹈等艺术题材的表演,并非围绕自身情感进行肢体语言设计,而是针对声乐歌曲、戏曲唱词的艺术内涵以及广大社会听众的审美喜好,设置平行性、相反性、连续性肢体动作,诠释某一声乐作品的文化意境、艺术审美特征,并启发听众身临其境、参与到视听感受和想象之中,大大拓展声乐歌曲、戏曲艺术的文化及情感表现力,赢得更广泛受众的欢迎与认可。
三、声乐表演中肢体语言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辩证与统一原则
声乐表演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是艺术表演基本原理,其中声乐歌唱的唱词、曲式内容决定着外在表现形式,而声乐肢体语言又对艺术作品的“本质”规律做出具象展现。结合德尔萨特提出的机体表情理论、动作表情理论可发现,肢体语言是声乐表演艺术的二度创作,与声乐歌曲、戏曲、戏剧的演唱内容存在着辩证与统一关系,因而将肢体语言融入声乐表演之中也应遵循辩证与统一原则。人体面部表情、手势、上肢、下肢的肢体动作,都需配合具体的声乐演唱内容,做出演员呼吸、身体运动节奏、形体姿态的设置与呈现,每个肢体动作也都应作为辅助,帮助演员完成声乐唱词内容、曲式曲调结构的真实表达,形成声乐艺术内在精神和情感、外在表达形式的辩证与统一,以产生声乐肢体设计与表演的传情达意效果。
(二)系统与阶段原则
声乐表演肢体语言的训练属于舞蹈训练范畴,因而声乐舞台上表演者的肢体形态训练、艺术呈现,也遵循舞蹈训练的系统性、阶段性原则。声乐表演肢体语言的系统性原则,是指声乐演唱者按照戏曲、戏剧或舞蹈的身体动作排练要求,系统性、循序渐进性地安排不同故事情境或情感,在故事情境基础上设置肢体训练内容,完成每个单元理论课、练习课的肢体实践训练;阶段性原则是根据不同声乐曲目歌唱、声乐表演要求,制定声乐肢体训练的短期目标,包括身体形态训练、声乐理论结合实践训练、体态创新训练等的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声乐肢体语言辅助曲目歌唱的表演效果。
(三)多位一体原则
声乐表演中肢体语言应用的多位一体原则,源自法国舞蹈家、教育家德尔萨特提出的机体表情理论,该理论指出头部、上肢、下肢构成人的身体的重要组成结构,头部代表心理或智慧表达导向、上肢代表情感表达导向、下肢代表生命表达导向。不同声乐曲目作品、表演内容的组织设计,应将人体动作分为头部动作、上肢动作、下肢动作等动作类型,在声乐作品文化内涵、艺术审美表达过程中,随着表演者演唱唱词、唱腔、曲调变化,合理设置不同身体部位的“三位一体”动作,可探究人体不同结构部位变化的无限可能性,展现出声乐故事情境内包涵的向心性、远离性艺术情感,如古典芭蕾舞、民族舞的声乐表演就基于多位一体原则,具有良好的艺术与情感表达效果。
四、声乐表演中肢体语言运用的创新实践策略研究
(一)构建声乐歌曲演唱、肢体语言的对照表达体系
当前声乐歌曲、戏曲或戏剧表演有着千变万化的内在动机,这些内在动机通常为潜藏于词曲所要表达的情感、情绪之中,通常使用文字语言、身体语言等不同方式进行表达,也可将文字语言、肢体语言巧妙合理地融合,建构起声乐歌曲演唱、肢体语言互为对照的表达体系,用于辅助声乐演唱、演奏的表演活动。
著名声乐表演艺术家石惟正教授在其所著的《声乐学基础》中,将声乐艺术作品的情感表达概括为“激放式”“内省式”“缓抒式”等不同类型,因而这里也将声乐表演的情感或情绪表达分为三种模式,激烈式、内省式、舒缓式。“激烈式”类似一种情感宣泄,在声乐作品情绪、情感表达中所占比例不多,内省式、舒缓式情感表达通常为声乐作品情感表达的常态,但不同声乐作品、同一声乐作品的不同段落在情感表达方面存在着差别。
如《路是我们开》《茫茫的西伯利亚》《到敌人后方去》等歌曲的歌词雄壮豪迈、曲调旋律铿锵有力,情感表达为由内向外的愤怒、宣泄,搭配连贯性的肢体动作更加具有艺术感染力。《春江花月夜》《梁祝新歌》等类型歌曲,则包含激烈式、内省式、舒缓式三方面的情感表达类型,在第一、第二、第三乐段分别使用不同的情感表达方式,诠释声乐作品故事情境、主人公情绪或情感的不断变化。
(二)声乐表演中面部眼神与表情语言的合理运用
面部表情、眼神等肢体语言是更加灵动化的声乐舞台语言,演唱者在声乐作品合适的段落使用喜悦、愤怒、悲伤、绝望等眼神,以及皱眉、微笑、抿嘴、咬牙等面部表情动作,能够迎合观众全方位、多样化的艺术感知需求,拓展声乐表演作品自身的文化艺术内涵。京剧大师梅兰芳刚刚拜师学戏时,便通过留意天空鸽子的飞翔姿态来锻炼眼神,戏剧曲目演唱过程中使用或刚毅、或妩媚、或活泼、或凶狠、或滑稽的眼神,表现出不同戏剧人物的性格特征、不同声乐作品情绪或情感的起伏变化。一般眼神使用贯穿整个表演始终,传统戏曲中演唱人物上场后立于九龙口,眼睛配合手臂向左上方、右上方的动作来回运动,从演员上场直到下场的表演都要注意眼神运用。
例如,《望月》《轻轻地告诉你》等声乐歌曲演唱时,演唱者眼角附近的肌肉群向上呈微笑状、嘴角也向上翘,眼睛灵动地左右转动传达出歌曲本身的青春活力、表现力;京剧《贵妃醉酒》《吕布与貂蝉》《游湖》等乐段演唱,梅兰芳先生使用或妩媚,或迷离,或凌厉,或凄婉的眼神,表达不同故事环境下人物的情绪或情感起伏变化之态,将眼神与戏曲唱词巧妙合理搭配起来,使听众从声乐表演者甜美的笑容、灵动的眼神等动作之中感受到声乐舞台欢快热烈的氛围,并更深入理解声乐作品中蕴含的文化艺术内涵,实现声乐作品更为完整的艺术审美表达、情感表达。
(三)声乐表演中基本身体形态语言的合理运用
戏曲、戏剧声乐艺术包含着“唱”“念”“做”“打”的表演体态,其中“做”“打”为身体形态语言,“做”更倾向于舞蹈化的连贯性动作、“打”更倾向于双方斗争的独立性动作,都属于声乐演员表演的基本功,在声乐歌曲演唱、角色塑造中可作为独立的表演手段使用。
对于不同声乐艺术作品、不同乐段曲目的演唱,演唱者根据具体故事情境、艺术情感或价值取向,采用合理的承露、垂露、垂丝、倒影、蝶损、弹泪、拱手等手法动作,以及正步、侧步、摇步、碎步、跳步、扑步、叠步、虚步、掏步、怯步、逼步、跪步的身体姿态动作,表现声乐艺术的人物性格、情绪和情感。如京剧《宇宙锋》中梅兰芳先生扮赵艳容时,使用了扇花袖、飞天袖、波浪袖等动作,用水袖打赵高时精心设计出正步、侧步、碎步、摇步、扑步的人物体态,表现出声乐舞台上人物的疯言乱语、故事情境的精妙滑稽。
(四)声乐表演中上、下肢体语言的创新运用
声乐歌曲、戏曲、戏剧演唱时的情绪表达,往往围绕着唱词内容、曲式曲调旋律线的变化设计恰当的肢体动作,由演唱者灵活选择手臂摆动方向、下肢左右脚的重心,随着歌词意象做出单一性、连续性肢体动作变换,将声乐舞台上的故事情境、人物情绪或情感展现在观众面前。如《春江花月夜》声乐作品中引子(1~12 小节)、第一乐段(13~38小节)、第二乐段(39~140 小节)、第三乐段(141~155 小节)的不同乐章,往往表现为“标准舒缓——向外激烈——标准舒缓——向内内省”的情绪或情感表达流程,与之相对照的肢体语言表达为先手臂向内放于胸前,用“呜呜”的连续倚音来模仿箫声,将听众带入春江月夜情景之中。
然后随着第一乐段情感表达的激越,手臂从胸前由下至上画圆、缓慢向外伸出,时而激烈抬手、身体前倾表达情绪,脚步也跟随上身肢体的摆动向前走动,演唱至情绪最激烈处时眼睛向上抬注视天空、眼神带有些许的惊讶或疑问。
第二乐段情绪由激烈转为舒缓,演唱者也从抬头注视天空的动作转变为深情望向前方动作,手臂由上向下沉、转换为兰花指手形,时而上抬至与肩平齐、时而上下起伏着抖动手臂,手掌向外似叩问青天状。
第三乐段情绪由标准舒缓转换为向内内省,这时演唱者手臂开始缓缓放下、向内放于胸前,侧身缓缓吟唱歌曲仿佛在叩问自我,眼神则从望向远方转换为看向前方近处。
声乐作品《我爱你,塞北的雪》的演唱中也存在着典型的肢体配合,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殷秀梅演绎的《我爱你,塞北的雪》,在第一乐段便出现持续的高音、音高饱满热烈,此时歌手的手部随手臂从下向上、在身体中心线向外划45°,双眼带着期待张望远方,呈现出拥抱大自然的开放性姿态,当唱到“飘飘洒洒漫天遍野”一句时演唱者下肢双脚依次向左前方、右前方移动,左手从身前微微向两侧打开后再合拢。第二乐段当唱到“你是春雨的亲姐妹哟”一句时,双手伴随渐强高音向上抬起、配合有力的尾音手部向外弹动,将声乐歌曲演唱的情绪推向高潮;当唱到“你把生命融进土地”时,左小臂在身前向斜下划动、双脚在舞台上由右向左划半圆形,既充分与台下观众形成互动,又表现出雪花与土地融合、滋润土地的奉献精神。
此外,声乐作品《日出》话剧的演绎,著名演员陈好饰演的陈白露在具体情境中,就生动地运用全身肢体语言,陈白露缓缓拿起茶几上的药片、端庄地坐在椅子上数药片,每次数药片抬起手臂的高度、角度都不同,展现出人物临死时对生存的渴望、家人的不舍。因此通过一整套声乐歌曲演唱唱词、肢体语言的互相对照运用,可展现出声乐作品更加细腻的、多层次的情绪或情感变化,实现声乐演唱表演中不同要素的辩证与统一。
五、结语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所著《美学》中谈到,“艺术的内容为理念,艺术的形式为诉诸感官的形象。任何美都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抽象艺术作品更多只是表现思维,而很少化为有血有肉的感性形象。”
因此,声乐歌曲、声乐舞蹈作品表演过程中的肢体语言运用,可将声乐歌唱艺术、肢体外在表现形式相融合,结合演唱者对声乐作品理解、内心情感的起伏变化,在声乐戏剧舞台表演中使用恰当的肢体语言动作,创造出多样化、连续化的外在视觉表现形式,为观众提供更加完美的视听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