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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坑酸菜”事件中公众网络参与的机制分析与研究

2023-09-16倪俊鹏李安

食品安全导刊 2023年8期
关键词:公众参与网络舆情食品安全

倪俊鹏 李安

摘 要:随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监管要求的实施和新媒体的兴起,公众网络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不仅是政府监管部门的补充,也是食品安全治理理念和实践的重大转变。本文以“土坑酸菜”事件引起的网络舆情为切入口,结合社会共治和公众参与等政治理论对公众网络参与过程进行分析,探讨参与机制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关键词: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网络舆情

Abstract: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our strictest"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r food safety work in China and the rise of social media, public network participation is not only a supplement to government regulatory authorities, but also a significant transformation of food safety governance. This paper takes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caused by the "Earth Pit Pickled Cabbage" event as the entry point, analyzes the process of public network participation, discuss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Keywords: public participation; food safety; network public opinion

在电子政务、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下,普通公众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行政决策等方面有了更便利的参与渠道,特别在公众关注度很高的食品安全方面。在“土坑酸菜”等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网络舆情后,单一模式的治理方式已不能满足需求,政府和公众需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向多元共治模式转变。

1 “土坑酸菜”事件中公众网络参与治理的分析

1.1 “土坑酸菜”事件发展概述

2022年的“3·15”晚会曝光了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插旗菜业、锦瑞食品等5家蔬菜加工企业生产的“土坑酸菜”卫生状况堪忧,记者镜头记录了工人脚踩酸菜、乱扔烟头等行为。该事件曝光后迅速成为关注焦点,政府和公众也形成大量信息交互,从时间上可以分为起始、治理执行和反馈3个阶段。从起始阶段来看,事件在网络上热度逐渐上升,公众也从看热闹的心态快速上升到对该问题进行治理的迫切需求。从治理执行阶段来看,政府迅速响应,开展整治排查和严肃问责,后续又出台相关的产业发展意见和标准腌制池建设实施方案;公众则利用网络参与优势,向政府传达严惩涉事企业的诉求和传递相关上下游产业链的信息线索,并采用质询、抵制等方式倒逼相关方。从治理反馈阶段看,事件发生一周年后,华容当地芥菜产业在政策实施下逐步复苏,但仍未使公众对酸菜相关食品恢复原有的信任度。综合来看,政府与公众共同形成的治理结果能够更全面考虑各方要素,更大程度上树立政府公信力和保障人们的公共利益。

1.2 “土坑酸菜”事件中公众参与的理论分析

利益相关者理论原本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后来被广泛应用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政府和广大公众毫无疑问是“土坑酸菜”事件的利益相关者。从政府方面分析,其追求必然紧紧围绕着人民安全、行业规范和行政秩序等方面,这表现了政府的大局站位和公共利益最大化考量,因此对于公众关注和反馈集中的事件等响应比较灵敏,总体遵循先治标后治本的路线;从公众方面分析,其构成和利益追求相较而言复杂许多,无其他利益关系的公众能与政府治理方向达成一致,而其他公众群体,如酸菜行业相关人员、涉事企业竞争对手,则会根据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提出治理需求,导致无法形成共同治理目标,甚至部分还会产生矛盾。可能这部分公众在数量上只占很小一部分,但在利益驱使下通过一定的舆论煽动,有意或无意对其他公众进行引导,形成“蝴蝶效应”“群体极化”等现象,最终可能演变为行业内斗等。

阶梯理论中把公众参与类型从低到高分别为操纵、引导、告知、咨询、安抚、合作、权力转移和公民控制。从“土坑酸菜”事件来看,起始阶段的曝光和第一时间处理过程中,公众在其中几乎没有过多发挥作用,即属于操纵和引导阶梯。从治理执行阶段开始,政府将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公众也通过网络等方式传达了自身的观点,这是告知和咨询阶梯的显著特点,甚至通过社交政务、采访、组织讨论等方式形成了交流互动的初步框架,达到了更高层次的表面参与。后续的治理和反馈中,公众依然承担了重要角色,但从实际来看,公众仍未达到合作、权力转移和公民控制等深度参与的阶梯层次。

2 公众网络参与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2.1 自主意识缺失,参与形式化

虽然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很高,在网络舆情中也很活跃,但在公共决策制定中仍旧处于较低的阶梯段,公众参与的自主意识仍旧缺乏。这主要体现在参与数量少、合理建议少和持续关注低3个方面。參与数量少是指虽然通过网络关注和传播食品安全事件中的人数较多,但大部分公众存在有人会出头,自己可以不参与的认知;合理建议少是指大部分公众以看热闹的心态进行参与,但在治理建议层面仍然认为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持续关注低是指新的网络舆情会不断涌现并对之前的热点事件形成覆盖,大部分公众产生“喜新厌旧”心理,很少持续跟进。“土坑酸菜”事件发生后,当地的支柱型产业遭到重大打击,但华容县人民政府互动模块仅有5条对产业的意见建议,其中2条还是由同一人提出,可见公众参与的实践还有长足进步空间[1]。

2.2 目的能力不一,参与低效化

参与的主体各方代表了自己的立场,因此诉求和观点的提出也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公众因年龄、学识、经历、爱好等不同各自形成一定的群体,不同群体对待同一事物的态度和价值追求也可能大不相同,即使是同一群体,在不同时段也会有不同的利益需求。而且,食品安全领域涉及生物、化学、经济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公众往往形成的观点不够客观、成熟,大多停留在闲聊指责或自主指挥,实际意义有待提升。“土坑酸菜”事件中,华容县的菜农、食品厂员工等群体认为土坑制作方法是经过长久验证的传统技艺,将土坑制法摒弃改由标准池发酵属于矫枉过正,不仅投入巨大,还会淘汰大量人工,对当地产业发展和就业堪称“毁灭性”冲击。也有部分公众认为土坑制作的酸菜只是中间产物,以最终产品来看也未见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案例,工艺改变后增加的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还有大量公众因为对酸菜生产流程缺乏了解,甚至将光脚踩、手拿烟的不规范行为与酸菜传统工艺划等号,未将关注点放在正确的地方。

2.3 信息引导失范,参与非理性

部分网络媒体、网络红人、知名大V等为了赚取关注和流量,利用本身的传播能力和受关注度,可能将未核实的虚假信息引导给公众。公众本身难以识别信息真假,又极易被具有话语权的人煽动,非理性的偏向还会因话语权效应不断叠加,导致不能与政府形成良好的共同治理格局。如果不能快速对虚假夸大、恶意带偏的信息引导进行纠正,不仅会影响理性的决策制定,还会扰乱社会稳定[2]。“土坑酸菜”事件中,不良媒体利用土坑制法为当地传统的特点,故意制造“当地监管部门与企业沆瀣一气”“政府长久以来默许包庇”等博人眼球的新闻,很多不明真相的公众被“带节奏”,给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人事处理造成了很大压力。而下游生产商的合作说明又被一些群体刻意解读,将白象方便面带火,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激情下单”现象,演变成速食行业内部竞争,对原本应该重点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了一定的覆盖和分流。

3 公众网络参与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机制优化建议

3.1 构建政府和公众良好的协调机制

要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构建政府与公众之间良好的协调机制是根本。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层级多领域,实践已经证明一元治理模式面临多重挑战和监管难点,有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才能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从而实现协同治理效果最优化。政府作为多元治理体系的领导者,应当发挥其社会共治的核心力量,通过政府体制完善和姿态放低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协调。政府可以从以下4方面入手,构建政府和公众良好的协调机制。①明确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定管辖分工,在共治实现路径上互相协助,而不是互相推诿,让公众参与有明确的对接部门。②厘清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食品安全权限,统筹各级力量形成“一盘棋”格局,让公众有对应的治理层级支撑。③发挥食品监管和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作用,体现行政举措的公正透明,让公众有充足的参与信任感。④形成民意考核制度,以食品安全满意指数、放心消费得分等方式,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决策[3]。

3.2 构建主观积极的参与机制

要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构建公众群体的积极参与机制是基础。食品安全问题本身具有很高的关注度,这就为公众提升主观积极性创造了先决条件,但要进行实质性参与不仅要对食品安全治理的方向和具体措施提出合理的建议,还要通过多方渠道将合理建议上达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治理不同于其他领域,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习俗的群体甚至在同一具体对象的治理上可能形成客观矛盾的结果,公众参与的主观积极从科学角度看,能够提供更全面的决策参考,实现社会共治的群体理性;從民主角度看,能够体现不同群体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思考,能更好地兼顾多方利益;从发展角度看,能够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累积成果经验,逐渐提高政治能力和知识水平。因此,要激发公众的能动性,①要通过食品知识教育普及和宣传扩散提高公众基本素养,让公众在参与中有独立思考的成就感;②要通过平台完善方便公众参与渠道,让公众在参与中有享受服务的体验感;③要通过奖励保护措施加强公众主观意愿,让公众在参与中有收获的喜悦感[4]。

3.3 构建网络健康的发展机制

要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构建网络环境健康发展机制是关键。网络环境是公众网络政治参与的载体,食品安全在“人人可参与”情境下,造成了信息流的井喷,网络环境一旦混乱无序,有效的公众参与便无从谈起。食品安全的网络健康要从平台、人员和信息3方面入手。①加强平台规范,与主要社交媒体建立食品搜索指数、食品热度监控预警,与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实现商户信息数据共享,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便于开展针对性行动。②加大个体监控,通过算法模型对恶意举报、恶意索赔等行为进行识别,对违规账号申请进行权限处置,剔除不良分子干扰。③过滤虚假信息,积极打造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对食品和网络熟悉的网评员队伍,可以在舆论风向不定或偏离的时候及时把正方向,对食品谣言等严重影响公众判断的数据,及时进行辟谣、公告,保证真实信息的可信度[5]。

4 结语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公众参与是社会民主发展的重要部分,网络政治参与更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政治参与理论不断深化和应用过程中,应当逐步发挥公众与政府同等甚至高于政府的作用,这也契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坚持人民至上,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道路的发展思想。

参考文献

[1]王莹.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及其完善策略[J].食品与机械,2014,30(6):261-267.

[2]杨承梁,周广亮.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协同治理研究[J].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3(3):50-58.

[3]ARNSTEIN, SHERRY R.A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J].Journal of the American Planning Association,2019,85(1):24-34.

[4]ROGER E,KASPERSON O R,PAUL S,et al.The social amplification of risk: a conceptual framework[J].Risk Analysis,1988,8(2):177-187.

[5]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EB/OL].(2019-05-20)[2023-05-26].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4057960367714049&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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