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新闻效用价值问题再审视与新思考
2023-09-11张潇予
张潇予
摘 要:新媒时代,随着数字技术的断层式发展,新闻传播范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闻传播效用价值理论研究的框架和着眼点也随之改变;新闻媒介从信息传播及价值输出载体转化为个体认知与社交平台,兼具社会服务终端功能。本文基于新媒体传播研究视角,以算法新闻推送为切入点,展开了新闻价值体系构建下新闻效用价值问题的研究,观察了媒介新闻价值判断标准从“价值量”向“互动效果”的变迁,探讨了现状下新闻效用价值及相关媒介伦理延伸问题的嬗变,发现“技术理性回归新闻伦理”与“重构新闻效用价值”之间尚存的关联,提出“新闻行动者”要运用战略的驱动、理论的重构、目标的谋篇以及技术的触达,寻找新媒体新闻价值选择与用户兴趣选择之间的契合路径与平衡机制。
关键词:新媒体;算法新闻;效用价值;新闻真实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3)09-0016-04
基金项目:遼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创新+融合驱动下辽沈区域数字新闻传播研究”(LJKQR2021097)。
一、绪 论
在大数据、算法、XR、AI等技术的推动下,媒介发展日趋“智能化”。被数字技术“全面渗透”并改变的不仅是传播过程与方式,还有传播功能与效果。在我国新闻学术界关于新闻价值的定义有4种,其中,“功能说”主张新闻价值是新闻传播后最终所能取得的社会效果。该理论强调大众,即新闻价值满足大众的总和,把价值看作客体属性与满足主体需要之间的统一。刘建明在《新闻学概论》中指出:现代新闻价值理论中的新闻价值包含“有用、有益、有效”3个要素,统称为新闻的“效用价值”。他还提出:“有报道价值的新闻,含有接收者所追求的‘获益性,被视作社会的需要物;新闻价值不只是某一事实的固有特性,而是一种关系的产物,即新闻作用于接收者的产物”[1]。
关于算法新闻推送发展研究,国内学者不仅关注技术变革的积极意义,也从新闻专业主义、产业功能、媒介伦理等角度进行了思考。李永凤在《新闻推送对世界的二次重构》(2015)中提出:“新闻推送是智能化媒体在交互式发展的尝试,它是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为进一步满足用户的新闻信息需求所进行的自我变革。”肖黎、李艳琼在《动向新闻客户端的新闻推送特点》(2015)中探讨了算法新闻推送对交互式传播领域的价值,肯定了“优质内容对留住用户具有重要的意义”,并提出:“从用户的角度考虑设计互动流程,准确把握用户心理,进而提升用户体验。”
随着算法新闻、AI技术的精准化“接入”,新闻专业主义被动摇,传统新闻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被解构及重塑。喻国明在《个性化新闻推送对新闻业务链的重塑》(2017)中提出:“新闻推送在新闻生产层面和大众层面实现了对新闻业态的重塑。”与之不同,任晓敏在《算法推送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解构与重塑》(2018)中提出:“精准化新闻推送时代的到来,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具体实践与理念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这种冲击并不是毁灭式的,它将是新的新闻专业主义的推动力。”
二、新媒体视阈下新闻效用价值理论体系辨析
中国人民大学杨保军教授在《新闻理论视野中当代中国新闻学的“问题体系”》主旨报告中提出:“新闻价值体系构建围绕着3个问题,即作为尺度的问题、作为效用的问题、作为关系的问题”。传统的新闻效用价值理论强调以“媒体为中心”,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精神,通过媒体专业把关,为大众提供“有效、有益、有用”的信息;同时,媒体人在传播过程中占据“精英视角”,导致媒体人的新闻价值观与媒介的价值选择会直接影响新闻传播的效用价值。然而,在算法新闻时代,大众皆媒,新闻内容生产“下沉”,媒介“去中心化”,专业媒体及媒体人褪去“精英滤镜”,弱化“把关人地位”,媒体的社会功能从“信息生产与价值输出”转向“平台运营、场景提供、个性服务”,因此,效用价值理论体系也理应作出相应的调整和重构。
(一)新媒体时代算法新闻的出现与传播能力跃迁
新媒体时代,数字技术迭代使媒介“浸透”到各行各业并参与社会结构重组,媒介的本质从信息传播介质转变为社会构建的“中介、连接”。算法新闻出现后,业界对其概念及效果边界并无准确的定义或界定,但是根据现有的研究文献,仍然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指向。
1.算法新闻的概念、内涵及传播特征
算法是计算机科学中的重要范畴,依靠算法能够对所输入的数据进行分析、加工、处理,进而达成特定结果。新闻推送的内涵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将新闻推送定义为一种新闻搬运功能,另一种观点则将它定义为一种服务[2]。“搬运功能”观点认为,“算法新闻是指将聚合而来的新闻根据用户兴趣或事件热度进行推送”,重在传播过程;“服务功能”观点则认为,“算法新闻是一种将热点新闻主动推送给用户的服务”,重在传播平台的目的性。由此可见,算法新闻推送被认为是平台方为提升用户体验、在算法指导下向用户主动提供即时新闻、本地化以及个性化内容的一种新闻服务,它具有推送积极性高、推送时效性强、推送效果难预判等特点。
2.算法新闻在社会媒介化进程中的作用及影响
在社会媒介化进程中,算法新闻的出现加剧了传播权力的“下沉”,使传播逻辑更倾向于“智能化”,倚重算法、算力和大数据覆盖到传播结构的每一个节点,实现了信息化内容传播的基础支撑,进而演化为构建社会深度媒介化中的“系统助推器”“链接润滑剂”。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智能算法技术的发展,移动新闻客户端开始成为人们获取新闻的重要形式,算法新闻推送,一方面增强了主流新闻客户端的用户黏性,另一方面又导致信息下载过度、新闻客户端的卸载率上涨。总体而言,在社会媒介化进程中,算法新闻丰富了大众的信息选择主动权和传播话语结构;数字新闻时代,新闻生产模式从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密集型,全息性、精准性、可视化、场景化的信息产品占据主流市场,信息技术和用户大数据成为资本“掘利”的工具。
(二)新媒体时代新闻效用价值的嬗变与新旧理论的碰撞
移动互联时代,新闻媒介与社交媒介融合,新闻传播偏重于社交化、叙事化,在此背景下,“软新闻”盛行不可避免,事实价值与用户的认知价值观产生冲突对立。客观上,“算法”本身并不具有“新闻价值性”,但是,在过滤大数据的过程中,制定“算法”驾驭“算力”的平台产生了“价值倾向和价值导向”并干预用户的“价值判断”。
1.硬新闻与软新闻,事实价值与认知价值的对立
1993年,甘惜分教授在《新闻大辞典》中解释了“软新闻”与“硬新闻”,他指出“软新闻”的内容偏向于娱乐性,倾向于人情道德和轻松欢快的时事类报道,而“硬新闻”则是指相对严肃的新闻题材,侧重于指导性和政治经济性的新闻事件。一般来说,“硬新闻”更具权威性、显著性、真实性,其传播形式较为生硬,内容措辞更为正式;“软新闻”更具有“人情味”,在传播形式上更注重趣味性,在内容表达上更接地气,比如娱乐新闻、体育新闻等。
从新聞事实价值和大众认知价值层面来讲,“用户价值观”容易被网络环境下的虚假信息所误导。由于算法推送不能有效过滤虚假信息,导致未经证实的信息经由“智能分发”快速弥散。与此同时,硬新闻所传达的真实信息及背后的效用价值往往容易被大众忽视,因为“无趣”而被“湮没”。
2.新闻角度与倾向性,技术中立与媒介伦理的交织
当下,新媒体新闻传播环境充斥着大量碎片化信息,用户在获取新闻信息时,会从个人的趣味价值观层面进行“主动筛选”;同时,各类平台则会优先从商业利益层面让用户“被动接收”同质化的“智能分发”下的引流产品。在此过程中,信息选择差异与新闻价值判断差异扩大化,导致信息流不受管控、缺少把关、价值分歧较大,新闻倾向性、新闻价值效用被“流量”取代,媒介生产和新闻传播的边界被“自媒体传播”消解。未来,随着AI、XR的普及,新闻媒体的功能将逐渐转向“平台服务和场景运维”,并从信息的专业生产者转化为信息链的提供者;同时,商业资本融入社会信息的技术服务,也将使得“技术中立下的算法至上与媒介伦理坚守下的价值优先”并存。
以2023年5月引发全网效仿热潮的短视传播爆款“挖呀挖”为例,在算法推送的加持下这场流量狂欢“高潮迭起”。在交警版、反诈版、消防版、电网版中,不乏一些切入专业特点改编成功的“优秀创意”,但是涉及严肃性、执法性的行业,比如“国税版挖呀挖”,却以“翻车下架”告终。由此可见,政务媒体的作品发布,虽然有技术的加持和提效,但是在内容合规、渠道易传、形式亲民的基础上,仍需遵循更高规格新闻效用价值性的把关;没有新闻效用价值研判的盲目“娱乐化”,没有角度和尺度地消解“硬新闻”为“软事实”,会导致主流媒体形象的崩塌和新闻宣传性的弱化。
三、新媒体视阈下算法新闻传播效果的表现
算法新闻在分发领域的应用,集中于新闻内容的整合、过滤、筛选和个性化推送。在算法影响下,新闻把关的标准已经被创建算法并掌握算力的机构或个人标准所取代,使得新闻传播过程呈现出商品模板化、营销模式化。大众从“理性的新闻信息获取”转向“感性的话语表达”,被“赋权”的新媒体用户,一方面沉迷于数字虚拟舆论空间参与“叙事”释放或投射更多自身的情绪与主张,另一方面他们的“个人行为数据”被抓取分析,进而又被动地接受“披着个性化内容标签的‘模板化推送商品”。不难看出,当下评价新闻传播效果的标准悄然改变,新闻的真实与否、效用价值的强弱不再是影响新闻传播效果的唯一影响因素,算法推送、叙事策动或“信息引流”策略也成为影响新闻传播效果的关键影响因素。
(一)算法与舆情监测,弱传播下的意识形态引导
传统新闻时代,新闻内容生产受到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和主流话语系统的支配[3]。新媒体新闻时代,基于对个人兴趣的“用户洞察”所形成的个性化新闻推送成为新闻业发展的重要方向[4]。当下,算法新闻使用户与兴趣内容之间形成了强连接,使“为内容打赏、为意见打call”成为新媒体用户的主要权利。面对重大议题和热门话题,“官媒”和“私媒”实力的强弱差异在于:能否有效引导并监测社会舆情,能否合理倾听并采纳大众声音,能否尊重用户在新媒体舆论场中的“强者地位”并加以正确引导。
根据“弱传播”理论:舆论世界是强肉弱食的世界,强弱是舆论世界里的最重要属性与最核心关系;舆论世界中,情感占据主导地位,情理之争下情胜于理[5]。2022年8月10日,央视新闻发布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飞奔跨越公路护栏救下一名误入行车道的小女孩”微博,短时间内就获得了477条评论和7140个点赞量;而另外一个自媒体账号发布相同的内容,却只有12个评论和38个点赞量。这是官方媒体遵循网络“弱传播”情感定律,积极引导社会新闻价值、传播正能量的成功案例,也印证了官方媒体在凝聚公共话语上的“新闻力量”。
(二)算法与新闻真实原则,热点事件观察下的若干问题
“后真相”时代,社交媒体上的算法审核机制对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效用价值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新闻既要有物质效用,也要有认知效用,大众才是评价新闻价值的主体,大众认为新闻有用,新闻才有价值。因此,有关新闻价值的评判尺度会与用户价值观产生一定的冲突[6]。当下,新媒体新闻平台之间的引流竞争激烈,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反转新闻频发、专业媒体翻车的现象。“批量复制转发有流量的信息”要比传统模式下的“新闻采写编审传”更高效、更便利,导致一些主流媒体要么“逐流而动”,要么“观望不语”,或选择放弃对事件真实性的调查复核,或不得不忽略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及引导,任由信源不实或导向错误的信息扩散。
1.信息碎片化、泛娱乐化,价值导向凌乱下的媒介信任危机
新媒体时代,社交平台的“新闻化”功能可以透过算法提供有关由现实世界线索驱动的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比如,2022年7月6日,某娱乐明星“跻身体制内,入职国家话剧院”的相关信息流出,其团队以微博为主推平台引入明星“年轻有为”的议程,顺利登上热搜榜。随后,该事件的舆论开始“脱轨”,二次舆情引发了关于“名人特权”的网络讨论。基于平台“推送技术”,关于“明星找工作”事件的大量词条和非证实信息涌向大众,事态愈演愈烈,该明星的其他所谓“特权事件”也遭遇了曝光,舆情发酵10天后明星本人也发文道歉并表示辞去受争议的工作。
“明星找工作”这类“软新闻”一旦经由社交平台的传播发酵,让大众对事件过程中的“程序正义”产生情感质疑,便容易转化为公权与私权的情绪对立,转化为网络媒介舆论监督事件,因此,对这类舆论事件的处理一旦疏于价值引导和信息筛选,就会导致舆情不可控。在该事件中,几乎所有信息的传播都是由微博自媒体账号发布,官方媒体未及时回应,造成了“意见领袖”的缺位;同时,碎片化信息价值导向的凌乱也放大了大众关于“社会公平”问题的焦虑。
2.假新闻弥散、传播源头难辨,算法审核机制下权力的对立与冲突
在大众透过“技术赋权”更自由地参与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中,面对复杂难辨的信息源头时,难以理性客观地评判事实。相比较于挖掘事实本源,大众更偏向于透过事件宣泄个人情绪、寻找情感认同;假新闻弥散、新闻真实失守、反转新闻频发,大众一方面对真相缺位不满,对媒体产生偏见,另一方面又仅凭主观臆断对信息加以搬运,或变身成信息贩售者、造谣生事者。比如,2022年6月10日,河北唐山“女子烧烤店被打事件”冲顶热搜,引发社会轰动。为了降低网络负面影响,微博关闭多个相关话题的浏览及评论功能,限制用户发布相关内容,最终导致网民质疑微博平台的审核机制,这是社交媒体平台化时代大众对“算法把关”的一次集体声讨。
当下,社交性媒体的“算法”是如何抓取并审核信息,能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技术赋权下的用户需求”与“平台监管下的信息过滤”是对立还是统一?不可否定的是,假如作为社会工具的“算法和算力”不能维护新闻媒介“守望社会”的功能,假如“后真相”时代大众不再探究真相而是沉溺在“喧哗或沉默”中,“新闻已死”的行业叹息就会变成更深层面的“社会悲哀”。
四、结 语
大数据时代,算法新闻发展备受瞩目,以数据为中心的新闻传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新闻学的部分基础框架,这种改变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生产模式。对新闻行业而言,新媒体时代算法新闻的种种变革具有颠覆性。如何使新闻生产在新媒体传播视阈下充分适应传播环境,如何在确保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借助新媒体渠道发挥出新闻的价值,进而服务于社会和大众,驱动并指引此类问题得到解决的关键,既要依靠媒介技术变革,也要依靠媒介融合战略与发展目标的确定,同时还有赖于新闻传播理论研究新框架的产生。新媒体时代,要合理应用算法机制,强化新闻伦理所强调的“真实原则与媒体责任”,抵御技术驱动与算法分发下人工智能对新闻效用价值判断的消减,寻找新媒体主流价值传播增效与互联网用户兴趣聚焦的“契合点”,重拾主流媒体的“新闻理性与价值研判功能”,改变新闻人对算法筛选机制强势介入下的“群体失语”状况,开辟新闻价值的人机复合式双选机制,实现智媒算法技术的合理善用。
参考文献:
[1] 刘建明.现代新闻理论[J].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182.
[2] 范宁.基于社交APP的新闻推送的傳播效果研究[D].北京:北京印刷学院,2015(6):8.
[3] 刘娜,石凤妍.人文关怀:新闻传播意识形态性的社会诉求[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0(2):154-155.
[4] 喻国明,侯伟鹏,程雪梅.个性化新闻推送对新闻业务链的重塑[J].新闻记者,2017(3):9-13.
[5] 邹振东,千里.弱传播:舆论世界的哲学[J].城市党报研究,2019(12):55.
[6] 杨保军.论新闻的价值根源、构成序列和实现条件[J].新闻记者,2020(3):3-10.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