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三个汉译本之分析鉴赏
2023-09-10王文彬徐司琪
王文彬 徐司琪
(河北传媒学院,石家庄 河北 05000)
一、 小说及译者简介
《月亮与六便士》(The Moon and Sixpence)是威廉·萨姆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于1919 年发行的长篇小说,该小说以法国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名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因迷恋上画画,抛弃稳定的婚姻事业,追求自己绘画梦想的故事。 其中“月亮”象征着人们心中高远的理想,“便士”象征着现实的物质条件,引发了无数人们对追求人生理想和物质生活的思考。
文章将以傅惟慈、徐淳刚、李继宏这三名译者的译文进行比较分析。 傅惟慈,中国近代著名文学翻译家,曾担任两任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其翻译的《月亮与六便士》是我国目前版本最早,印数最多,流传最广的版本。 徐淳刚,当代诗人、翻译家,其主要著作有出版诗集《脚踏车王国》《南寨》等,译诗集《弗罗斯特诗精选》等。 李继宏译有《李继宏世界名著新译》丛书,他的译作总销量超过2000 万册,受到国内外学者、媒体的众多好评。
二、 译文鉴赏
译文赏析节选自《月亮与六便士》第十二章,本章是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因绘画梦想不辞而别,来到法国,其妻子拜托作者来法国劝主人公回家从而展开的故事。 文章将从傅惟慈、徐淳刚和李继宏三名译者(以下简称傅、徐和李)的用词准确性、语义一致性、语言风格和翻译策略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鉴赏。
(一)用词准确性
例1:
The Avenue de Clichy was crowded at that hour,and a lively fancy might see in the passers-by the personages of many a sordid romance[1].
傅:这会儿正是克里舍林荫路最热闹的时刻,只需要发挥一点儿想象力,就能够在过往行人中发现不少庸俗罗曼司中的人物[2]。
徐:这会儿,正是克里希林荫路人头攒动的时刻,只要想象丰富,就能在来来往往的行人中,发现许多庸俗贪婪的浪漫[3]。
李:克利希大道在这个时段很是热闹,想象力丰富的人不难从过往的行人中认出许多庸俗爱情小说中的角色[4]。
文中有一处争议是对“sordid romance”的翻译,其中傅翻译为庸俗罗曼司。 罗曼司在字典的解释是:一种特定的文学形式,在欧洲中世纪多以吟唱诗歌的方式出现。 这个词语意思的传递是准确的,但不太符合现当代的阅读习惯;徐将其翻译为庸俗贪婪的浪漫,属于直译,但是从文中上下文可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是爱情小说,所以徐的用词不太符合原文意思;这三版译文中,最合适的是李的译文:庸俗爱情小说,这一翻译既符合原文而且还具有很强的时代性,有助于读者理解。 个人认为这里可以将其翻译为“老套的爱情小说”。
例2:
“Poor Amy,” he grinned.
傅:“可怜的阿美,”他笑容未消地说。
徐:“可怜的艾米。”他还在笑,龇牙咧嘴地说。
李:“可怜的艾美。”他乐不可支地说。
这句中三位译者对grin 的翻译也各有千秋。字典中grin 的意思是咧嘴笑、露齿而笑、龇着牙笑的意思。 傅和李都采用了意译的表达方式,但是傅稍显书面化,徐的龇牙咧嘴采用了直译。 龇牙咧嘴在字典中意思是:张嘴露牙,形容凶狠的样子或形容因痛苦或惊恐而面部扭曲变形。 文中作者用grin形容主人公笑的样子,龇牙咧嘴与原文想表达的意思不太相符。 笔者认为这里翻译成“笑得合不拢嘴”较为合适。
整体来看,傅对词汇的选择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且在他所处的年代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不符合现代的表达习惯,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徐在选择词汇上稍有欠缺,有待提高。 徐和李的选词更加符合年轻人的阅读习惯,李的表达更加口语化。
(二)语义一致性
例3:
It seemedto me that the question was beside the point...A course that would have been natural for me was absurd for him. I wished to be quite fair.
傅:我觉得他提这个问题与我们谈的事毫不相干……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成为荒谬悻理的了。 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对他公道一些。
徐:我觉得他跑题了……于我自然的东西,于他却显得荒谬。 但我还是想尽量公平。
李: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毫无意义……一条道路对我来说是自然而然的,对他来说就完全是荒唐的。 我希望让他明白这个道理。
这句话的背景是作者想问主人公为何离家出走,主人公回答原因是画画从而引发作者的思考。“It seemed to me that the question was beside the point”这句的翻译中,傅和李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傅的翻译稍显冗长。 李的翻译与原文想表达的意思不符,原文想表达的意思是他认为这个回答与作者想劝说主人公回家这一事情毫不相关;同时最后一句的“I wished to be quite fair”的意思是成为艺术家对主人公来说可能性很小,但“我”希望自己的话不那么绝对。 因此李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到位,导致语义出现一定的偏差。 整体来看,这句中徐的翻译比较好,既简单凝练,又准确地传达了作者的意思。
例4:
It must be remembered that I was very young,and I looked upon him as a middle-aged man. I forgot everything but my own amazement.
傅:读者应该记住,我那时还很年轻,我把他看作是一个中年人。 我除了感到自己的惊诧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徐:读者务必记住,我这时还很年轻,面前坐着的,是一个中年人;而我惊诧不已,什么都忘了。
李:要知道的是,当时我年纪还很轻,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个中年人。 我当时惊诧得什么都忘记了。
这句话的背景是主人公向作者表示自己离开家庭的原因是想学画画,作者震惊的内心独白,这句中“It must be remembered that”这句,傅和徐翻译为读者应该记住,傅和徐的翻译方法促进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李翻译为“要知道的事”,李的翻译更加口语化,符合现如今流行的表达方式,这两者各有千秋。 同时“I forgot everything but my own amazement”中,原文想表达的是现在除了震惊什么都想不起来,以表现作者对这件事的震惊程度之深。 徐和李的翻译不太恰当,傅的翻译更为准确,表现了傅深厚的语法功底,但略显啰嗦。 笔者认为这句话翻译为“除了惊诧,我什么都忘了”更为合适。
(三)语言风格
例5:
I was prepared to be persuasive, touching, and hortatory, admonitory and expostulating, if need be vituperative even, indignant and sarcastic.
傅:本来我预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同他讲道理,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斥责他,要发一通脾气,要把他冷嘲热讽个够。
徐:本来,我想说服他,打动他,劝导他,警告他,晓之以理,必要时,还会斥责他,咒骂他,挖苦他。
李:我本来准备说服他、感动他、规劝他、责备他、告诫他,有必要的话甚至还会臭骂他,朝他大发雷霆,大加嘲讽。
这句话的背景是作者指责主人公抛妻弃子的行为,但是主人公对他的指责也十分赞同。 在这句话中,三位译者都熟练地运用了四字词语和排比句,增强文章的气势,但是徐的排比和短句更多,节奏性更强,读起来朗朗上口,富有音韵美。 傅的语言比较考究,用词书面化,但不太符合日常表达习惯,李的语言风格更加日常,通俗易懂。 而且整体来看,傅译版本对细节解释较多,字数略多。 徐用词简练,语言简洁。
例6:
“Beastly job for you this, isn't it?”
傅:“交给你办的事很叫你头疼,对不对?”
徐:“真是可恶的差事,对吧?”
李:“你的任务很棘手,对吧?”
这句话的背景是作者在思考如何跟主人公说明来意,这句中傅的翻译略显书面化,徐的翻译稍显翻译腔,个人认为最合适的是李的翻译,符合译入语读者的表达方式。 同时也能看出傅的翻译更加冗长,可以稍加修减。
整体来看,徐更偏向使用四字词语和排比句来增强气势,傅的语言更加正式、书面化,因为在文中主人公是一个抛妻弃子、随性洒脱的性格,这些语言有时会与主人公的身份不太相符。 李的翻译比较口语化,比较符合译入语读者日常的表达习惯,让读者有更好的代入感,同时李的翻译风也更贴合主人公的性格特点。
(四)翻译策略
例7:
“Then, what in God's name have you left her for?”
傅:“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徐:“那么,上帝作证,你究竟为什么离开她?”
李:“那么,上帝作证,你到底为什么离开她呢?”
这句话是作者在质问主人公离开家庭的原因。在这个句子中傅采用的是省译的翻译方法,省去了God 这一西方文化意象,表达出归化的翻译思想,徐和李都保留了这一意象,翻译成“上帝作证”,稍显翻译腔。[5]笔者认为翻译成“老天爷”更加合适。
例8:
“But, my dear fellow, I don't care. It doesn't matter a two penny damn to me one way or the other.”
傅:“但是,亲爱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么做呢。她同我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我都无所谓。”
徐:“但是,亲爱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样呢。她离也好,不离也好,我都无所谓。”
李:“但我无所谓,亲爱的朋友。 无论她想不想离婚,跟我两便士的关系都没有。”
这就话的背景是作者告诉主人公,他的妻子不愿意同他离婚时主人公的回复。 这句话中,“two penny”的意思是“很小的货币面值”,在这句话中也表示“关系很小,几乎没有”,傅和徐都将其意译成无所谓,李对此选择了保留,个人认为傅和徐的翻译方式更加恰当,因为一些译入语读者可能不了解两便士的意思。 同时个人认为如果将这句话翻译为“跟我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能够实现中英两种语言的功能对等,这样翻译也更符合译入语读者的表达习惯。
因此总体来看,傅的翻译更加偏向归化意译的翻译策略,李的翻译策略偏向直译,让读者了解到更多的外国风俗。 同时徐的翻译策略是直译与意译相结合,异化和归化相交替,个人认为徐的翻译策略更具有借鉴性。
三、 总结与反思
从整体来看,傅惟慈版本的译文,用词考究,但有时用词稍显生涩,无法满足当下的阅读需求,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 整体文章意思表达准确完整,体现了傅老深厚的文学功底和翻译水平[6]。 同时与其他译文版本相比,他的语言对细节有较多解释,字数较多,稍显冗长。
徐淳刚作为一个诗人,其译文有很强的现代气息,行文自然,通俗易懂,使用较多短句,节奏感强,简洁有力,具有音韵美,在符合现代大众阅读习惯的同时还富有诗意,具有很强的可读性[7]。
李继宏老师的译文版本更加符合当代年轻人的表达习惯,更加口语化,符合主人公的人物性格,给人很强的画面感和代入感,让人身临其境。 但是该版本译文有时也对原文的理解出现偏差,存在与原文的意思不一致的问题。
文章通过三位老师的翻译版本,研究其用词、句义的理解、语言风格和翻译策略,对译者今后的翻译有深远的帮助。 因此我们在今后做翻译实践时,应该结合作者的时代特点和人生经历,深入理解原文含义,对语言的语法有个准确的掌握,表达方式贴近人物性格,同时也应满足现代读者的需求,不断与时俱进。 同时在比较三位译者的不同时,还能够发现其长处,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翻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