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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以德立身”之三重逻辑

2023-09-04王仕民尹慧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实践逻辑理论逻辑

王仕民 尹慧

摘 要:修德为人立身之本,行万事必先以德立身。从横向观,以德立身贯穿于人的自然生理层面、个人修为层面和社会交往层面,应修德以尽性而充实;从纵向观,以德立身根据人认知境界的不断提升,展现出不同的内容要求,贯穿于人之发展始终。以横纵交织的认知、感悟、实践为承载,从理论逻辑、关系逻辑、实践逻辑三重维度对“以德立身”进行立体解读,并在此基础上观照现实,修德之外润与内控,内养心性,外修知行,从而实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的合德行而立身状态,且光照他人,普及社会。

关键词:以德立身;理论逻辑;关系逻辑;实践逻辑

DOI:10.15938/j.cnki.iper.2023.02.027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23)02-0155-05

百行德为首,立身德为先,要立其身必先行其德,无德,身无法立之。德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立德树人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环节,充分说明修德立身对于当前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品德修养是人立身之根本,它贯穿于人的各个阶段、各个方面。至内,是对自我的理性认知,至外,是对行为处事的合理规范。对“以德立身”的理论逻辑、关系逻辑、实践逻辑进行系统分析、全面解读,有助于我们广而深地理解“以德立身”的丰富内涵,并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将其落实到我们行为处事的方方面面。

一、“以德立身”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从人的类本质属性出发,把人的需要概括为动物性本能的生存需要和超越动物性的发展需要。其中,生存需要主要指物质需要,而发展需要则包括文明、情感、真、善、美等价值尺度的道德需要。两种需要如同人的肉身与灵魂,互为依存,只有在生存需要的现实支撑下进行一切合乎道德规范的发展需要,人才能实现平衡健康的发展。因此,“德”与“身”同在,且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从字源入手,梳理“以德立身”的理论逻辑,是对“以德立身”的基础理解。

德,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人历来习惯把道德与人性紧密相联,称其为德性。钱穆对德性曾作解释,“天赋人以性,因有此性始成其为人,亦始成其为我。由性始有德,故中国人常连称德性”[1]。在国人的思想观念中,将德性视为人性的一部分,如同“惜命”一般“惜德”。“惜命”生理层面次之,主要是对价值层面的光大。“富润屋,德润身。”(《礼记·大学》)将德性与生命的价值意义相联系,人的一生力求其繁衍创造,止于至善,没有德性润泽的身躯,如同失去灵魂。因此,德性对国人而言,被视作安身立命之根本。德性虽为人天性的一部分,但也是动态变化的。德性于身,修而得之,不修则舍之,若不时刻修之,则将退为恶德。因此,国人讲究修德,将其视为光大生命价值与意义所在。孟子讲:“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同情心、羞耻心、敬畏之心、辨是非之心,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是人之初德的体现。初德置于本我的人性之中,也以非理性形式存在,不够深入,也不稳定,容易受到后天的环境、人为等因素影响,若不修之,初德会逐渐消失,甚至转化为恶德。孟子讲:“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出自公下》)后天的修为对人德性的完善与稳定尤为重要,德性为人之本性,修而得之,不修则舍之。

身,基本定义为人、动物躯体的总称,或者物体的主要部分。“身”不仅是自然属性层面的軀干肉身之意,其更延伸至在社会层面,是对自我的安定以及精神归属的寄托。“身”与“神”同音,由此引申出生命、精神的含义,作为大我层面的精神意义。如 “杀身成仁”赋予了维护正义事业而不惜牺牲自我的精神蕴意。因此,“身”作为自我概念,可从身体发肤到社会精神层面进行层层延伸,作为自然属性,专指身体主要躯干的生理解释;作为个体层面,表示为自我、个人的自称代词;延伸至社会层面,则是对社会地位、精神品德含义的引申。

以德立身,“立”为关键。一方面,“立”是一种动态实践,是个体对于自身德性达成知行合一,立而稳定的合德性状态。另一方面,“立” 也是一种稳固状态,即德性长久稳定地存在于个体内部,将修德作为自身稳定的行为准则。最后,“立”还作为德性多维立体的表现形式涵载于个体“身”之中,以阶段性、层次性的纵横相融来展现出德性的立体存在。

君子以德立于身,从横向观,人的自然生理层面、个人修为层面、社会交往层面都涵盖了丰富的德性内涵,应修德以充实尽性。从纵向观,德性修养随人的认知增长,展现出不同的内容要求,以德立身伴随着人的成长发展始终。以德立身,予身以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德性内涵,厘清、理解其中的关系逻辑,有助于指导我们在修德立身过程中的具体实践。

二、“以德立身”的关系逻辑

从人的自然生理层面、个人修为层面、社会交往层面来厘清“以德立身”的关系逻辑,由浅入深,由内至外地对道德与人性、道德与人的全面发展、道德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阶段性、层次性解读,是对“以德立身”针对性、系统性地理解。

1.生理层面,立身以人之初德

“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饮食男女是人的基本需求,在人的自然生理层面,需要对人性中的初德进行把控,以求立德于身以理性认知。人对于自然生理层面的欲望应有合理的判断与选择,孟子有云:“可欲之谓善。”(《孟子·尽心下》)针对人自然属性层面的基本需求,人必须要具备“内在尺度”,以此衡量什么是“可欲”,什么是“不可欲”。饥饿属于人的生理反应,需要摄取食物解决温饱,这是人的基本需求,是可欲的。但一门心思只在吃上下功夫,只食山珍海味,对粗茶淡饭万般嫌弃,欲念无法得以满足和平衡,则属于不可欲的。“可欲谓之善”,须讲究“生理合一”,即“生命,生活与当然的准则道德的合一”[2]。张岱年提出“生理合一”的概念,解释了人的生存欲念与道德规律之间的相互关系。生与理不能离开,求生之充实、生之圆满,必以理而导之、克之。好的生活即为合理的生活。生存与生活需要合理,是人对于欲念合理化、适度性的建立与调控。所有的德性修养离不开人的衣食住行,自然生理层面的德性与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伴,因平凡而不被人重视,人们会忽视其德性的存在。食色为人之大欲,越是基础层面的欲望,越是需要修炼,以可欲为之善。

2.个人修为层面,立身以德之内控

修身以德是人自身分内之事,不受外在客观因素的影响,既不怨他人,也不求他者。“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失之己,反之人,岂不过乎哉!” (《荀子·荣辱》)修身立德,更重视从自身下功夫,内省修己,不怨天尤人,不受外在因素左右,更不被外在利益奴役。

德性的修养不是目的,也不是手段,以德立身关乎于己,从横向观,对德性的修养,要做到充实之谓美。从纵向观,修德是人一生持之以恒的作业。《孟子·尽心下》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美是一个人自身仁义道德的内在品质,并且充盈于外在行为表现之中,对于仁义道德的内在修为,孟子主张要做到扩而充之,美是美在其分量的充实上,只有尽性才达到美。我们常言“美满”二字,便是对充实谓之美的表述,不满不充实则不为美。生命之充实在其修德之尽性,具体讲,就是对自身仁、义、礼、智的充实修得。孟子有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孟子将充实之美的具体内容概括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并且指出德之尽性的重要价值,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由此可见,对于德性的修养,不仅要具备,同时还要充实尽性才到位。对于以德立身不仅要做到充分实在,还要将其作为人一生的品行追求。从纵向观,随着人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其德性的修养会表现出不同的要求和标准。《论语·季氏》有云:“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在孔子看来,人的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同,其修德的内容也有所不同。人的一生对于德性的修养是无止境的,根据人的差异性而凸显出德性修养的客观性、普遍性以及特殊性,需要根据个体自身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德立身。

3.社会层面,立身以德之外放

当“身”作为社会层面,具体表现在为人与行事的实践过程中实现道德修养的社会价值,将私德提升至公德高度,以求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个人的德性在社会层面立之于外放,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展现个体德性的社会性、实践性和可迁移性等特性。

第一,德性具有社会性,道德修养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必须要在个体与自然、与社会、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体现德性价值存在。在家庭生活、集体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都有德性渗透。黑格尔曾讲:“一切美德都活生生地表现在共同体里。”[3]以德立身承载于国家、民族、社区、社团、家族等共同体之中,对个体德性的评判也将其放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以具体的为人行事来进行详细判断。《论语·里仁》有曰:“德不孤,必有邻。”充分体现了德性的社会交往属性。因此,德性的社会性要求人要建立公德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德性的社会性属性也越发明显,公德心的边界越来越扩大化,公德心的价值也越来越重要。人作为社会层面的人,被赋予了社会角色,并承担社会责任,履行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公共道德。在一定层面上,社会风气的好坏可以衡量当前民众德性水平的高低。因此,从另一个角度也反映出道德建设对维系民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德性具有实践性,人作为社会层面的人,其德性虽是人的内在规范和要求,但它不是抽象地存在于人的思维之中,而是落实到具体的为人行事中。在社会交往中,我们经常会碰到利与义相互冲突的问题。此时,作为社会层面的人,应亲知体知地在义与利的具体事件中做出选择回应,并在实事实理中对自身的德性品格进行检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4]。意识是人对于现实生活的能动反映,道德属于人的意识中的一部分,道德的内容源自于生活,同时又指导生活,在人的伦理关系中形成具体的道德内容、规范、标准以及要求。人的伦理关系的形成源自于人的生产实践,恩格斯认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倫理观念”[5]。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包括对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的生产,道德在人们具体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中得到体现。

第三,德性具有可迁移性,德性在自我与他人的相处过程中,互相影响,释放光辉,从而形成德性的正向迁移。“充实善信而宣扬之,使有光辉,是为大人。大行其道,使天下化之,是为圣人。”(《孟子·尽心下》)将德性之光大而化之,普及旁者,先正其身,后正他人,展现了德性迁移的整个过程。德性的迁移,不仅体现在个体与个体层面的平行迁移,同时也体现在个体与社会层面的升华迁移。“君子之学,成己成物既是合内外之道。施之于社会,得益于社会;施之于他人,得益于他人。”(《中庸》)个体的德性之光虽无法照亮整个国家与社会,但人人都散发德性之光辉,互为影响,相互照亮,就能促进整个国家民族的向前发展。“德性能使我们在社会共同体中敬他人,讲廉耻,秉礼让,守秩序,使人的内心有序,外在行为有规范,团体有凝聚力,民族有内聚力。”[6]每一个个体的德性价值是组成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是个体向社会层面德性迁移的具体表现。同理,国富则民强,国富,不仅富其物质资源,同时也富其思想和精神。从国家层面倡导道德建设,提升民众的德性修养,是国家对民众道德的迁移。古往今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大学》),国与民互为依存、密不可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既倡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日知录·正始》),强调个人对国家高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同时也主张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为政以德的亲民之道。

三、“以德立身”的实践逻辑

反观当前社会,人们对“道德”的认知仍存在种种歪解,以至于人的德性不能足够理性客观地发挥指导作用,“以德立身”仍存在反思与提升的空间。主要表现为:其一,道德异化现象的存在。赋予道德以过分的工具性价值,将德性修养主要作为达成行为目的、获得他人认可的手段。如,认真学习,主要是为了得到获得奖学金;刻苦工作,主要是为了博得上级领导的好感,修身立德被附着了强烈的功利性色彩。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里将合德性与德性异化做了区分,“当一个人喜欢某事物时,那事物就会给予他快乐。合德性的行为给予爱德性者快乐。许多人的快乐互相冲突,因为那些快乐不是本性上令人愉悦的”[7]。进行合德性的行为能给人带来发自内心的快乐,如果将德性当成获得功利目的手段,势必会偏离德性的人性本真,而沦为异化的德性,一切向善的行为也将成为伪善。所以,德性的建立仅靠外在目的的支撑,游离于功利性层面,一旦目的消失,德性也会跟随其消失,不能立身以稳固。其二,道德强迫。以道德名义,加入自我的主观臆断,将自我道德标准强加于他人身上,干涉他人的道德行为。如道德绑架行为就是典型的道德强迫,在现代社会屡见不鲜,已成为人们必须重视且反思的社会问题。尼采曾讲:“迫使人们遵从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守德不是对德性的禁锢,轻道德权利而重道德义务是一种片面的道德观念,罗素讲:“若理性不存在,则善良无意义。”修德为自愿自觉之事,具有自主性,而非服从性。只讲道德义务而忽视道德权利,德性处于失衡状态,也就不可立之。

如何实现“以德立身”,应从“以德养身”与“以德修身”两个层面作详细思考。以德养身,重在“养”,养其心、养其性,即为外在德性资源对个体德性的外润供给,达至对德性认知的深化。而后,将外润之德内化成为个体对德性的自我修为,内化于心而外化于形,以德修身。“立身”以“养生”和“修身”为实践基础,完成以德养身的外润与以德修身的内控,内外兼具达到德性屹立于身的稳定状态。

以德养身,养德之外润。以德养身为德性对自身的滋养与润泽,使自身之德性处于充盈健康的状态。养身为立身之基础,以德养身,重在“养”,主要是养其心、养其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修德立身是一门“心学”,尽自身之善心,方可知自身之本性,从而懂得生命的意义,宇宙万物的规律。保持自身之善心,使自我德性充盈,便找到了顺应宇宙万物客观规律的方法。孔子强调以德养身,认为人之品德“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其中,《诗》《礼》《乐》都是激发个体正义感、立身处世、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的润德资源,为个体自身德性的提高提供了养身之料。因此,接受德之外润,坚持自我学习十分重要。“道德修养像其他修养一样,也是一種学习与实践融为一体的知行合一活动。对于道德修养来说,道德意识是前提,道德知识是基础。提升道德素质是一个需要不断下功夫的长期过程,道德素质能否得到提升关键在于道德修养的功夫。”[8]另外,“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里仁》) 吸取与反省他者德性好坏,树立看齐意识,也是养德之道。值得注意的是,养,不是来者不拒、全盘接受。要将外润之德与自身实际紧密相连。“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养的同时,重在省,将外润之德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反省、感悟,经过自我消化后的外润之德才能真正被个体吸收内化。

以德修身,修德之内控。强调自我德性的认知和建构,充分体现主体的自觉性与能动性,从思想到行为,逐渐形成一套自我规范和约束的修德内控体系。古人强调修身以德,身不修则德不立,孔子讲,“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篇》)。常修自我之德性,才能一直清楚地认识自我和把握自我,以德修身磨练德之内控,也是将德性屹立于自身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以德自律,遵循道德的要求对自我言行举止进行约束和克制。在儒家思想中,以德自律讲究克己复礼。“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论语·颜渊》)克己是一种自控自律的境界,克制自我而不被外物所诱惑,符合道德行为规范而不为所欲为,克己者胜也。 “礼”即“理”,由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日常的风俗习惯所形成的仪节,乃固理而不可易,复礼而使人的行为恢复到合理化状态。以德自律,律其心性、律其身行,最终达到以德控身而实现立身之目的。

第二,以德自省,除了严于律己以求符合道德规范以外,还需要时常进行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控。以德自省是对自我德性意识的能动反馈。“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以德自省是与自我对话,通过向内看,对自身德性进行正确客观的评价,肯定优点,正视缺点,通过自我调控,达到自我教育的作用。以德自省不等同于一味地自我批判,盲目的自我责备,以德自省还包括对自我德性的肯定和勉励。“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集注》)不管是以自我为主体进行反省还是以他者为参照来进行对比审视,都是一种以镜观己,对自身德性的反思和修为。

第三,以德慎独,即为在独处无人监督的状态下,自身的行为举止也能够符合道德规范,谨慎不苟。以德慎独,是个人德性修为的一种境界,诚于中,行于外,强调个人品行操守的一致性,不管是在人前还是人后,表里如一,而非故作伪善。《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独也。”客观清楚地认识自我,正视自己的优缺点,不自欺欺人,也不伪装掩饰,个人德性修养的高低是由内及外的体现。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掩饰自身不善来伪装成为有德之人,自欺欺人,对自身德行修养毫无帮助,也终成不了君子。另外,以德慎独也讲究德性的稳定性。“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德性修养是靠自身意识使之充实、宏达,强调主体的自觉性与能动性,依赖于他人者或怨天尤人者,无法真正理解以德立身的价值意义。

从养身到修身最终到立身,以德立身是一个从心到身、从外润到内控的系统建设与调控的实践过程,以求实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的合德性稳定状态。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借鉴他者的实践经验,吸收外在德性资源,同时也要自我消化习得,调整把握,通过不断实践总结出符合于自身发展的修为路径,将客观他律的道德规范转化为主动自觉的立身之道。立于身而不倒,使之身立而不斜,并且光照社会,普及他人。

参考文献

[1]钱穆.中国思想通俗讲话[M].北京:三联书店,2013:57.

[2]刘鄂培,杜运辉等.张岱年哲学研究[M].北京:昆仑出版社,2010:159.

[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贺麟,王太庆,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254.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3.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9.

[6]陈根法.德性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10.

[7]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23.

[8]江畅.重思道德:理论意蕴与现实指向[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40.

[责任编辑:张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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