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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与重构:乡村家庭教育的困境与家校社合作共育

2023-08-31朴婷姬方石清

大连大学学报 2023年3期
关键词:共育家庭家长

朴婷姬,方石清

(1.玉林师范学院,广西 玉林 537000;2.南宁市友谊路小学,广西 南宁 530000)

教育从来就不单单是学校的事情,更是家长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 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1]。纵观我国各类教育的发展,家庭教育是显著缺失和最薄弱的一个环节,而且家庭教育的城乡差异日趋凸显。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曾于 1959 年提出“贫困文化”概念,指出贫困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代际传递性。英国的纽瑟姆(Newsom)报告(1963)指出,家中若没有充分的言语沟通,孩子们的能力就得不到实现。这个观点被称作“缺失”模型,该模型把责任归因于家庭没有给孩子提供充分的社会经验,因此孩子的言语交往技能和智力发展就较差,不足以应付学校的各项学业活动[2]。20 世纪60 年代中期,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贝克(Vary S.Becker),通过分析教育的社会回报和个人回报,凸显了教育、健康等人力资本投资对个体发展的显著影响,教育被作为一种比健康影响更重要的反贫困要素。为深入研究我国乡村家庭教育现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某农村小学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厘清存在的问题及相关作用机理,并从合作共育的视角提出重构家庭教育文化的对策和建议。

一、主要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田野调查的研究方法,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某乡村小学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研究。该小学位于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城区东南方向约10 公里处的西江河畔上,是一所典型的乡村小学校。目前该校共有6 个教学班,1—6 年级每个学年一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93 人(其中男生157 人,女生136 人),大部分是来自附近村屯的学生,少部分学生寄住于外公外婆或亲戚家。全校有教职工14 人,其中本科学历教师4 人,大专学历的8 人,中师毕业的2 人。本次调查针对该校学生的父母发放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家长的文化程度、所从事的职业、外出打工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态度、教育方法、留守儿童与父母沟通的频率等有关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共发放问卷280 份,占全校学生总数的96%;收回有效问卷255 份,有效率为91%。在所收集的问卷中,男生家长问卷有131 份,占调查总人数的51.37%,女生家长问卷124 份,占调查总人数的48.63%;低年级学段即一、二年级学生的家长问卷有92 份,占调查总数的36.08%;中年级学段即三、四年级学生的家长问卷有84 份,占调查总数的32.94%;高年级学段即五、六年级学生的家长共有79 人,占调查总数的30.98%。

二、调查样本数据特征

(一)家长文化程度

孩子的家庭教育情况与父母的学历高低之间有密切关系,同时父母的文化程度与他们辅导孩子作业的频率之间也有密切关联。调查结果显示,小学学历的家长约占有效问卷总数的10%,初中学历的家长约占53%,高中学历的家长约占3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家长仅占有效问卷调查总数的5%。可见,农村小学生父母的学历普遍较低,初中以下学历占据绝大多数。

(二)家长所从事职业

分析研究不同职业类型对农村孩子家庭教育所存在的影响,以及父母职业所属不同层次或阶层与家庭教育情况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在家务农的父母占职业比例的11%;农民工父母有187人,占职业比例的73%;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父母仅有8 人,占职业比例的3%。另外,从事其他职业的父母约占13%。可见,农民工是农村小学生父母从事工作中所占比例最高的职业类型,这与其文化水平和学历程度偏低有着必然联系。由于不同的职业决定了不同的社会阶层,而不同职业也决定了父母不同的社会阅历,这对农村小学生家庭教育情况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三)家长外出打工情况

在收回的255 份有效问卷中,有202 份来自留守儿童的父母,占79.2%;53 份为非留守儿童的父母,仅占20.8%。其中父亲长期外出打工的有47人,约占18%;母亲长期外出打工的有30 人,约占12%;农村小学生双亲都长期出去打工的有125 人,约占49%,接近总调查人数的一半。这也反映了在平南地区,近半数的乡村小学生长期生活在父母双双都不在家的环境里。

三、乡村家庭教育的现实困境

(一)父母角色缺位,隔代养育较为普遍

调查数据显示,孩子的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占79.2%,而父母在孩子身边务工的约占20.8%。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在乡村小学生这个群体中留守儿童仍然占了绝大多数。

通过“您平常与孩子联系沟通的频率是多久一次?”这一问题,我们了解到乡村留守儿童父母日常与孩子联系沟通的频率。其中,一个月甚至更久才与孩子联系一次的家长有17 人,约占留守儿童父母的8%;一周与孩子联系一次的家长有96 人,约占48%;两三天联系一次的家长有74 人,约占37%;而能够每天都与孩子保持联系的家长有15 人,仅占7%。上述数据说明,能保持每天与孩子沟通的家长甚少(占7%),近半数(占48%)的家长能保持一周与孩子联系一次。

对 “您外出打工时将孩子托付给谁监护或孩子跟谁一起生活?”的问卷中,有29 位留守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中的一方生活,约占留守儿童比例的14%。这些留守儿童中由他们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顾和监管的有116 人,约占58%,超过了留守儿童人数的一半。其中由叔叔、姑姑(与父母亲同辈的人)监护的留守儿童有40 人,约占留守儿童人数的20%。同兄弟姐妹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有12 人,约占6%。独自生活的留守儿童仅有5 人,约占2%。由此可见,留守儿童群体主要是以隔代抚养为主。

(二)家长教育主体责任缺失,过分依赖学校教育

通过“您认为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与谁有密切的关系?”问题的回答,了解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态度,从而整体把握乡村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结果表明,134 名家长选择了“学校”选项,占调查总数的53%,即超过半数的家长认为学校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关系最为密切;认为家庭与孩子的教育、成长有着最为密切关系的家长只有35 人,约占调查人数的14%;有57 位家长认为社会对孩子成长的教育影响最大,约占22%;有29 位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与学校、家庭、社会都有着密切关系,这一家长群体仅占调查人数的11%。

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父母认为孩子的教育与学校有着最为密切的联系,即认为学校对孩子影响最大。通过访谈进一步了解到,有些父母甚至认为“学校就是教育人的地方,教育孩子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家长则负责在外面挣钱给孩子提供物质条件,让孩子吃饱穿暖就行”。家长中认为孩子教育与学校、家庭、社会这三者都有密切联系的也只是少数(仅占11%)。可见,乡村学校大部分家长并没有意识到父母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任老师,忽视了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以及没有明确父母在孩子生活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表面上看来,家庭教育功能的缺失是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顾及孩子的成长教育,实际上从最根本的角度来看,是乡村家庭的父母教育观念和责任意识的淡薄。

(三)家长对孩子读书及学业成绩态度呈两极分化

根据“您认为读书对孩子的作用有多大?”的调查数据,认为读书对孩子没用的家长有88 人,约占调查人数的35%;家长认为读书对孩子的作用一般的有42 人,约占16%;认为读书对孩子有用的家长有28 人,约占11%;有97 位家长认为读书对孩子非常有用,约占调查人数的38%。数据显示,认为“读书对孩子没用的”的家长和“读书对孩子非常有用”的家长比例相当,而且都超过了35%,呈现出两种极端的教育态度。

针对“您觉得成绩对于孩子来说有多重要?”的问题,认为成绩对孩子来说不重要的家长有79 人,约占调查人数的31%;认为成绩一般重要的家长有42 人,约占16%;认为成绩对孩子重要的家长有48位,约占19%;认为成绩对孩子而言非常重要的家长有86 人,约占调查人数的34%。可见,认为“读书无用”的家长与认为“成绩对孩子未来不重要”的家长比例大致相同,其他选项比例也是如此,从中反映出二者之间呈正相关,具有交互影响关系。

从访谈中进一步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家长持“读书无用论”的观点,认为“很多外出打工的人其文化水平很低,但也能赚很多钱,生活得很好”,因此他们认为“读书对孩子的未来没有什么益处”。与之相反的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家长认为“读书非常有用,读书是农村孩子的唯一出路”,这部分家长一心想让孩子通过读书达到“跳龙门”的目的,或多或少地轻视了孩子成长过程中其他方面(如品行、兴趣等)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这两种看法以及所造成的教育观念都是极端的,而且孩子感受到的家长成绩期望会影响孩子在学习上的投入和表现,进而影响孩子的学业表现。

每个人都听说过有的人连小学都没上完却成了百万富翁的事,也听说过博士们不得不开出租车或在超市工作的事情。然而,有关研究发现,每一年的教育实际上都会按比例或多或少地增加收入。“马达加斯加的家长们认为,每一年的小学教育会使一个孩子增收6%,每一年的初中教育增收12%,而每一年的高中教育则会增收20%”[3]102。通过教育对收入的影响,阿比吉特·班纳吉(Abhijit V.Banerjee)等研究认为,“因新学校的建立而每多接受一年小学教育的人,其收入将提高约8%。这一针对教育回报的估算,与美国的普遍情况十分类似”[3]95。这些研究成果都支持了教育和收入的一般模式,即接受的教育时间越长,相应的收入也会越多。

(四)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家庭缺乏民主

通过对乡村小学生犯错时家长的处理方式,以及当他们与家长在某些事情意见不一致时家长的做法等方面的调查,可以了解农村家长的教育方法和家庭民主情况。如对“当孩子犯错时(后),您的做法是?”这一问题,我们设计了4 个选项。选择“打骂孩子”的家长有46 人,占调查人数的18%;选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家长有37 人,占15%;而选择“与孩子耐心沟通,并帮助孩子改正错误”的家长有141 人,占55%;选择“其他”选项的家长有31 人,占12%。可见,乡村家长在教育方法上,常见的误区主要有当孩子的行为出现偏差或错误时动辄打骂孩子,或对孩子的成长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放任自流,这些错误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身心发育有很大危害,同时也不利于他们积极健康地成长。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还有半数以上(占55%)的家长在孩子犯错后会耐心地与孩子进行沟通,帮助他们改正自身的错误,促使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从“在孩子的生活中,当您与孩子的意见发生分歧时,您会怎么做?”这一问题的回答情况看,首先当亲子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以自己的意见为主的父母有152 人,占调查人数的60%,超过了调查人数的一半;以孩子的意见、看法为主,或将孩子意见作为首要参考内容,进而做出决定的家长有36 人,约占14%;而当两者意见发生分歧时,能够与子女共同商量达成一致意见的家长有43 人,占17%;选择“其他”这个选项的家长有24 人,占调查人数的9%。通过对乡村小学生家长的访谈进一步确认,在孩子与父母意见发生分歧时,绝大多数家长都是以自己意见为主去思考问题,完全不顾孩子的主观愿望和想法,而仅有少部分家长能够与孩子共同商量。

乡村学校的家长缺乏科学有效的教育手段,表现为教育文化资本匮乏。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在孩子做作业的时候,很多乡村学生的家长自己在一旁玩手机、看电视、打牌等,做一些干扰孩子学习的活动。更有甚者,在孩子做作业时让孩子停止做作业去帮他们干家务或农活。显然,这种家庭教育氛围不利于孩子的学习,父母的负面干预反映出家长的一种“教育自卑”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会加剧家长过多依赖学校教育,弱化家庭教育地位[4]。

四、家校社合作共育的建议

目前,家校社合作共育已是现代城市中小学和幼儿教育的常态,但是乡村学校的合作共育还处在解决“有没有”的问题阶段,距离现代化还有较远的路程[5]。乡村家庭教育面临的困境不仅仅是乡村家庭本身的问题,更是转型发展时期我国错综复杂的乡村社会问题与乡村教育问题的综合反映。要实现乡村教育的现代化,需要重构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高质量的学校教育和有效的社会支持,积极探索家校社协同共育机制。

(一)县和乡镇、乡村各级党政要加快推进家校社合作共育的法治化进程

首先,加快推进家校社合作共育的法治化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6]的颁布,意味着家庭教育已经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由“家规”走向了“国法”。我国虽然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但是关于家庭教育的法治观念还很薄弱,随着我国社会快速转型发展,传统意义上以“家规”“家训”为主的家庭教育方式和理念弊病日渐凸显。家校社合作共育,要使家、校、社各方明确了解各自的基本责任范围与边界,在此基础上借助育人观念、经验、资源的交流交换、育人模式方法的共创共建,协力构筑一种最有利于未成年学习者积极、健康、持续成长的育人环境[7]。

其次,要从资金和政策方面,加大对乡村的经济扶持。对乡村地区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促进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让更多的人可以在“家门口”就业,从而减少劳动力外出,解决留守家庭问题。政府还应不断完善和改革城乡户籍限制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问题,改善农民工子女的上学条件,保证家庭教育中父母的“在场”,并积极扮演好孩子人生重要引路人的角色。

再次,要加大普法和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各级行政部门在进行普法教育中,应向乡村家长重点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所规定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把家庭教育作为公民履行法律的一部分来对待。

(二)学校要充分发挥家校社合作共育的主导作用

首先,学校要承担起家庭教育指导和监督双重责任。学校不仅承担着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使命,而且也是对家长开展教育、指导和监督的重要力量和主要载体。通过成立乡村家庭教育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定期组织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实践活动。也可以举办家长培训班,充分利用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开通“家长热线”,建立家校联系网,组织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对家长进行线上或线下的指导,提高家校合作共育的实效性。

其次,把实施“两代干预”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研究表明,反贫困计划的一个趋势是“两代干预”,即同时为儿童和家长提供服务(成人教育,读写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而且对两代干预计划的评估反映,这些计划对家长产生的积极影响胜过对孩子的影响[8]。因此,学校要针对农村家长学历低、没有能力对自己的孩子实施学习监督或辅导等实际情况,将“两代干预”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有的放矢地开展对家长的教育指导,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怀和温暖。

再次,要主动加强同社会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完善乡村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体育、科技等各类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开发乡土文化校本课程。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如可以借鉴某些乡村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成功经验设立“村校共育辅导站”,引导形成“家长即村民,村民即家长”的理念[9],让更多的家长和村民参与到协同育人的系统工程中来,实现对家长和学生的共同教育。

(三)家长要自觉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首先,家长要主动协同学校教育。在诸多相关责任主体中,家庭始终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长始终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父母,要做到监护与教育并重,主动担当起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的责任。家庭要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其次,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庭能否教育好孩子主要取决于家长的教育理念、方法和能力,而不是父母的高学历、高收入和高社会地位,同时父母的思想品德、情操性格、文化素养、生活方式等,也对子女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10]。因此,家长要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包括伦理教育、婚姻教育、法制教育、价值观教育等与家庭建设紧密相关的教育内容,自觉提升自身家庭教育的基本素养和能力。在家庭教育方法上,避免简单粗暴地解决问题。从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事事处处为孩子做出表率,使孩子受到良好的品德熏陶。

再次,重构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家族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系统,家族文化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灵魂和根基[11]。家庭环境受家庭经济地位的影响很大,来自“文化富有”家庭的学生——例如,家里书很多,就比那些“文化剥夺”家庭的学生更有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而且,家庭对教育的态度也有助于决定学生受教育的程度。中产阶级高中毕业生,尽管他们并不喜欢学习,也往往会上大学;而来自工人阶级或较低阶级家庭的学生,如果他们不喜欢学习,就更可能辍学[3]483。可见,成功的孩子是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耳濡目染培养出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因此,每一个家庭都要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

(四) 社会要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

首先,要完善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家庭教育服务是社区的重要公共服务,乡村家庭教育体系的完善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重要工程,特别是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包括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青少年宫等儿童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以社区为平台的各类服务机构,要为乡村家庭教育提供具体指导和有效服务。

其次,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力量以经费保障、制度配套、文化引导等方式对乡村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援助和支持,营造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类教育基地和活动场馆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成为学生在校园外体验国情和社会的教室,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拓展有益的空间。

再次,以“互联网+”推动家校社共同体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所在乡村家校通、村校通、校校通的信息网络平台,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生态。

教育是国之要事。我们应该客观看待乡村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构建高质量的家校社教育共同体,积极改善乡村学生成长的环境。唯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我们才能走出乡村家庭教育的困境,共同推进乡村家庭教育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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