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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历史逻辑与辩证逻辑

2023-08-27赵强

江苏社会科学 2023年4期
关键词:历史逻辑

内容提要 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中国在作为现代化重要内容的城镇化领域摆脱“学徒”状态而开辟的自主城镇化之路。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向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遵循唯物史观中国逻辑,受中国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原则指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求中国必须自主开创城镇化新道路,以解决“学徒”状态下中国城镇化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且重塑新的全球城市体系。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道路之新是一个历史性的创造,表现为对西方城镇化道路、旧中国城镇化道路、苏联城镇化道路、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城镇化道路、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化道路等五重城镇化道路坐标的不断超越。要对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进行整体性和全面性认识,还需要深刻揭示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出场内蕴的“否定之否定”“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辩证法。

关键词 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 空间正义 历史逻辑 辩证逻辑

赵强,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员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本全球化城市体系支配下的城市问题批判与双重治理的哲学研究”(19BZX020)和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的重要历史关头,中国的城镇化道路面临新的选择。城镇化道路是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其未来走向对中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城镇化的新的十字路口,我们应当选择走自己的城镇化道路,即走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它要求在作为现代化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的城镇化领域摆脱“学徒”状态,开辟独立自主的城镇化之路。走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然要求,其“道路之新”呈现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内蕴深刻的辩证法。我们只有把握住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基本意蕴、现实基础、历史逻辑和辩证逻辑,才能更加全面理解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理论和实践,才能为中国城镇化道路指引正确方向。

一、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基本意蕴

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向新时代的历史方位,遵循唯物史观中国逻辑,受中国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理论指导。

第一,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不能脱离中国式城镇化这一空间依托,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国新型城镇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庄严宣告:“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实现这一历史使命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了城镇化对于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2]可见,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探索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另一方面,开辟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也不能脱离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线。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相应地,中国式城镇化的独特性也体现在,它是人口规模巨大的城镇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城镇化,是重视“物”更重视“人”的城镇化,是保护城市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城镇化,是重塑全球城市体系、均衡公平有序的城鎮化。说到底,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公平正义、“五位一体”、均衡发展、协同推进等应当是其本质要求。

第二,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指向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3]新时代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也开启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新时代的中国城镇化道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及未来中国所走的城镇化道路。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超越了新时代之前的城镇化道路。如果说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十八大之前,中国城镇化道路更关注发展速度,更注重量的增长,更重视利用资本提高城镇化效率,那么新时代的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更重视发展的质,更重视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更重视公平正义,使城镇化发展更好地惠及所有人。不仅如此,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还是对中国过往城镇化道路各个历史阶段的超越,包括对中国近代以来由西方工业资本开启的旧中国城镇化道路的超越、对新中国成立后模仿苏联城镇化道路的超越等,是在反思基础上对过往中国城镇化道路的辩证超越,是进行总体性的辩证超越并指向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的城镇化道路。

第三,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中国城镇化的自主探索之路,遵循唯物史观中国逻辑。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自主探索,是中国发挥主观能动性,摆脱被动卷入或模仿东西方城镇化的境遇,以自己为本位发展城市、解决城市问题、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实践探索,是新旧全球化大转换时代全球城市化体系重构的中国方案。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中的“中国式”,就是指中国城镇化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这些特色、风格、气派等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集体主义、均衡协同、一体化发展、共同富裕等具有中国独特价值的城镇化实践中。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中国自主开创探索的城镇化道路,体现出中国城镇化的道路自信。从遵循的方法论原则上看,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自主探索不是盲目的,也不是遵循某种抽象的价值原则,而是遵循中国的城镇化历史实践规律,遵循唯物史观中国逻辑。唯物史观中国逻辑,要求中国的城镇化从现实出发,实事求是,不断摆脱东西两种教条主义城镇化道路的影响,从而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现代化城镇化道路。唯物史观中国逻辑要求总结过往中国城镇化道路的经验,深刻回答中国式城镇化道路为什么能够成功、怎么才能继续成功的问题。

第四,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遵循中国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21世纪初,为了解决中国高速、粗放城镇化带来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巨大矛盾和冲突,国内学者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家的空间理论,对城市展开批判,提出“空间正义”概念。这一概念虽然抓住了城市问题的内核,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批判立场,但是依然不能被平移为中国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原因在于,西方城镇化和中国城镇化之间存在巨大差别。作为先发主体,当前西方城镇化已经进入城镇化率达到80%的成熟阶段,西方城市问题主要是个体在获得都市权利、空间权利方面存在不平等;而作为后发主体,当前中国城镇化正处于城市化率30%~60%的“乡村中国”向“都市中国”转型阶段,主要城市问题是城市化过程中资本侵犯失地农民、农民工、城市弱者的空间权利和权益[1]。由于先发,西方城市化在前一个阶段的问题解决之后再进入后一个历史阶段,其问题的产生是历时性的;而由于后发,中国城镇化在一开始就面临多个历史阶段的问题,其问题的产生是共时性的。习近平总书记将这种差别形象地比作“串联式”和“并联式”的差别[2]。在这种差异背景下,两者的空间正义内涵也应当不同。西方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家的空间正义是在城镇化发展成熟阶段试图通过“城市革命”的手段来争取每一个人,尤其是“少数群体”的城市空间权利,即一种“革命”的、“分配”的空间正义;而指导中国城镇化的空间理论应当关注,在确保城镇化发展效率的基础上如何使失地农民、城市弱势群体加入空间生产以获得空间权益分配的基础,从而实现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共同获利、实现共同富裕,即一种“发展”的、“生产”的空间正义。在空间正义原则上,后发城镇化造成的中国差异性城市社会,应当在承认客观差别合理性、坚持走向共同富裕的前提下,实行一种结构性的、差异的空间正义:在基本空间产品配置上满足所有城乡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基本空间需要,将满足居民的基本空间需要当作一种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并实现均等化供给;而超越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线的任何高需求,将以市场化的方式得到满足,从而在实现城市空间权益的公平公正分配的同时确保中国城镇化的优质高效。

二、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出场的现实基础

要摆脱城镇化道路的“学徒”状态,就一定要有摆脱城镇化“学徒”状态的历史基础,这种历史基础既包括世界历史基础,也包括中国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当前的世界历史基础就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也即新旧全球化的大转换,对于城镇化而言,就是全球正经历着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旧的非均衡、非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向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倡导的新的均衡和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转变。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城镇化应当顺应这种全球城市体系的新旧转换,摆脱金融资本控制下的全球城市體系。而中国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即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全局,对于城镇化而言,就是要最终实现城市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这必然要求中国城镇化摆脱对东西方教条主义城镇化模式的模仿,解决一味模仿带来的城市问题,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所以,两大格局的转换,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构成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出场的现实依据。

一方面,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维度而言,要摆脱服务于金融资本的全球城市体系,中国必然要走自主的城镇化道路。20世纪70年代末,即旧全球化时代的后期,全球进入“都市社会”[1];相应地,全球资本的控制体系也发生了从以国家为基本空间单元向以城市为基本空间单元的转换。全球金融资本将科研、金融、文化、贸易、生产、原材料等不同层级的产业定位在全球相应空间,而围绕这些产业聚集形成了由世界城市、全球区域城市中心、国家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低线城市等构成的全球城市分类体系[2]。处于全球产业链顶端的城市位于体系的中心,而处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城市位于体系的边缘,从而使这一全球城市分类体系呈现为“中心-边缘”结构。全球金融资本通过制造科技鸿沟、产业鸿沟,乃至运用暴力来维持这种产业的空间结构,从而控制全球城市体系,使这一体系为金融资本服务。这一体系又是一个不断扩展的体系,全球的空间、城市都将基于全球金融资本的最大化获利原则而被纳入金融资本的全球增殖体系。我国城市因承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落后产业而发展起来,集中了全球产业链中的边缘产业,因此在全球城市分类体系中,我国城市处于全球城市体系的边缘地位。全球金融资本给中国城市设定了发展的天花板,导致中国城市在产业升级转换上举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要摆脱被控制和被剥夺的命运,中国城市必须首先从资本的全球城市体系中脱离出来,走自主城镇化道路。当前,互联网、数字信息技术推动世界从旧全球化时代向新全球化时代转变,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旧的金融资本的全球城市体系,正因为美元统治的崩溃、金融中心城市地位下降、知识创新能力的东升西降、社会矛盾激化等而日益崩溃,全球大变局呼唤与中国倡导的多元主义、平等发展、合作共赢、文明互鉴的新全球化时代匹配的新全球城市化体系的出场。中国要对新的全球城市体系作出贡献,就要摆脱全球金融资本控制的体系,顺应新全球化时代趋势,走独立自主创新的城镇化道路。

另一方面,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维度而言,解决当前中国城镇化面临问题的现实需要,决定了中国必须走自主的城镇化道路。当今,中国共产党已经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包括城镇现代化。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一直为走一条自主的城镇化道路进行艰难探索。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经历革命、建设、改革、发展的百年奋斗史,其中交织着从城市化空间生产到开创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历史。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模仿苏联城镇化模式造成的城市问题而转向模仿西方资本城镇化模式的城镇化道路,虽然短时间使中国的城镇化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水平,城镇化率超过60%[3],“乡村中国”变成“都市中国”,而且创造了巨大空间财富,使中国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也导致城镇化的地区(东中西)、规模(大中小)、结构(社会和人口)等各种失衡,城市风险加剧,大规模盲目的城市化带来了生态的破坏、资源的浪费、弱势群体空间权利的丧失等城市问题。这些城市问题,向中国提出了摆脱“学徒”状态、自主创新城镇化道路的现实要求。城镇作为现代化各种条件聚集的综合空间,对全面现代化的实现、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唯物史观中国逻辑为指引,独立自主创新中国自己的城镇化之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城镇化基础。

总之,锚定中国城镇化未来正确航向,不仅要审视世界大变局对全球城市体系带来的新变化,使中国城镇化符合新全球化时代的城市发展规律,而且要站在中国“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从民族复兴全局的高度凸显摆脱“学徒”状态、走向自主创新城镇化之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出場的历史逻辑

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开辟是不同历史阶段城镇化道路辩证发展的结果,展现为不断向更高层次合理性和合法性迈进的历史进程。而这些不同历史阶段的城镇化道路实际上就构成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与之比较从而确定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道路之新”的坐标体系。这一坐标体系包括西方城镇化道路、旧中国城镇化道路、苏联城镇化道路、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城镇化道路以及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化道路[1]。正是在同这些不同历史阶段的城镇化道路加以比较并不断在现实中进行历史超越,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才呈现出“道路之新”。

1.超越西方城镇化道路:走规制资本逻辑的城镇化道路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城镇化总体上走了一条资本推动的道路,资本成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现实力量,城市要素乃至城市本身都成了资本增殖手段。当今资本城镇化依然是大多数国家和区域推进城市化的主要实践途径和模式。资本城镇化释放的巨大空间生产力,为人类创造出了大量财富,扩大了人的空间本性和自由,但是,也导致了“三大对立”。一是人与自然的普遍对立。资本为了通过城镇化实现增殖,无节制地攫取自然资源,使自然从“为人”的存在变成“为资本”的存在,造成人与自然的普遍对立。二是人与人的普遍对立。城市商品消费和空间消费增殖,将人与人隔离为单个原子,导致人与人、阶级与阶级、阶层与阶层的普遍对立。三是全球资本为了实现全球布局,将全球的城市塑造为“中心-半边缘-边缘”结构体系,中心城市、先发城市将边缘城市、后发城市视为其增殖、谋利的手段,使城市之间处于一种普遍对立的状态。为应对资本城镇化所造成的“三大对立”,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出场。第一,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生态城市之路:一方面对资本通过攫取自然资源牟利加以规制,加强生态修复;另一方面利用资本发展生态产业,同时防止资本增殖逻辑导致的生态产业过剩和危机。第二,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共同富裕的人民城市发展之路,实现由资本的城市向人民的城市转变,通过共建、共享、共富,使城市化带来的财富惠及所有人。第三,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意味着均衡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之路,以平等、发展、合作、共赢的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构建起新全球化时代的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代替旧全球化时代非均衡非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

2.超越旧中国城镇化道路:走自立自强的城镇化道路

近代以来,中国被迫卷入西方工业资本全球增殖体系,沿海和沿江的部分城市成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掠夺中国财富的桥头堡和飞地,中国城镇化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城镇化阶段。官僚资本家凭借手中掌握的封建特权,利用与帝国主义勾结而获取的大量资本开办银行、修筑铁路、修建码头、开设工厂、开掘矿产等,并参与帝国主义在城市区域通过非均衡空间的再生产而进行的牟利活动,占有资本城镇化所带来的高额利润。官僚资本与帝国主义勾结控制、剥夺中国城市,带来了严重的城市问题:一是造就了控制和压迫人民的特权性、封闭性、等级性城市;二是官僚资本与帝国主义勾结,运用特权破坏平等交往规则,压迫剥削城市中各个劳动阶级,造成城市贫困;三是使中国城市遵循西方国家订立的规则,充当西方工业资本全球布局的工具,从而使中国城市处于依附状态而不能自强。这三个城市问题,启示着未来中国城镇化必须走自立走强的道路,实现城市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一是走“站起来”的城镇化道路,使中国城市摆脱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资本控制,实现城市人民站起来的历史使命;二是走“富起来”的城镇化道路,使中国城市摆脱积贫积弱的状况,实现城市人民富起来的历史使命;三是走“强起来”的城镇化道路,使中国城市摆脱被控制的命运和附庸地位,最终实现城市强起来的历史使命。

3.超越苏联城镇化道路:走规制特权的城镇化道路

在中国人民苦苦探求如何摆脱西方工业资本对中国城市的控制时,列宁领导十月革命取得胜利,随后苏联开启了工业现代化道路,并开辟了一条与西方资本逻辑主导的城镇化根本不同的道路。苏联城镇化的社会主义性质使其必然成为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对比坐标。苏联城镇化道路具有教条主义特征,把现代化等同于技术现代化,完全通过计划手段,采取集权的方式推进城市化。苏联城镇化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城镇化严重依附于工业化。城市的所在位置、城市人口以及城市化规模和速度都与工业化深度关联,城镇化成了工业化的副产品[1]。二是抑制城市活力。将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城市之间的流动都纳入计划,从而造成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彼此隔离、封闭,丧失活力。三是高度集权体制导致苏联僵化教条的城镇化。苏联完全依靠国家行政权力,集权式地从上至下一级一级推进城镇化,形成了等级森严的科层制管理方式。作为对苏联教条主义城镇化道路的超越,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新”在三个方面:一是走独立发展城镇化的道路,抛弃只有工业化才是现代化的教条主义认识,将城市现代化作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打破城镇化对工业化的依附;二是走合理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道路,吸纳多方资本推动城镇化发展,强化市场经济在城镇化建设中的资源配置作用;三是走规制特权的城镇化道路,通过规制权力、监督权力来超越苏联城镇化的集权制度。

4.超越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城镇化道路: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化道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推翻了国民党统治,建立了新中国,最终使中国城市从资本的全球增殖体系中挣脱出来。党的工作重心随之也从乡村转到城市,走上了独立探索城镇化的道路。由于新中国成立后模仿苏联城镇化道路,因此产生了和苏联城镇化相类似的弊端和矛盾。中国共产党虽已敏锐觉察到苏联教条主义城镇化模式的弊端,但是应对城镇化问题的策略和手段脱离了当时的历史发展阶段:一是通过城乡二元体制发展城市;二是通过城市青年下乡的方式来解决城市人口就业等问题;三是采取政治运动的方式解决城市权力的固化、僵化问题。面对这三大问题,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超越:一是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乡村,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乡村,实现城乡共同发展;二是推进城市市场化改革,以市场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生产力水平,实行城市开放,将城市融入全球体系,借助全球资本的力量发展城市;三是规制特权,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城市服务型政府。

5.超越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化道路:走均衡协同、共同富裕的自主城镇化道路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市亟待发展和全球资本希望摆脱危机的双重需要,使中国城镇化走向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借助资本的力量推进城镇化的道路。在这一历史阶段,中国的城镇化也进行了一定的自主探索,涉及產业领域的乡镇企业、兼具计划和市场特征的房地产政策等。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仅助推中国发展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转变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经济基础,而且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发展起数量庞大的中产阶级,扩大了人们的交往空间。但是,这一时期中国城镇化也呈现出诸多问题,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规模失控。不少地方的盲目实践造成城市“摊大饼”般畸形增长。二是产城失衡。房地产业挤兑实体产业,阻碍了实体产业的科研投入和创新发展,使产业处于较低的层次。房地产泡沫化、产业空心化积累了极大的城市风险。三是城乡发展失衡。城市掠夺乡村,虽带来城市繁荣,但造成乡村衰败。四是城市之间以及城市群之间发展失衡。五是社会冲突频发。利益冲突已经从生产领域转向空间利益的再分配领域。这些问题决定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必须走均衡、协同、高质量发展的共同富裕的自主城镇化道路。一是走总体规划下的城镇化有序发展之路。针对城镇化领域的实践,加强城镇化顶层设计,防止资本条件下城镇化无序扩张。二是走产城一体之路。严格控制资本向房地产业聚集,引导资本投向城市实体产业,防范城市空心化风险,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促进城市产业多元化,繁荣城市经济。三是走城乡结合、共同富裕之路。一方面,用后工业理念引领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城市产业向高端发展;另一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新型产业化助推农业现代化,以农业为新型产业化提供支撑,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四是走均衡、协调、一体化的城镇化之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1]五是走差异性空间正义之路,构建既不能超越历史发展水平也不能落后于社会发展水平的、既有利于效率又保障公平的、既注重初次分配又注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空间权利的差异性空间正义分配,解决城乡之间和城市内部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六是走党领导下的人民城市之路,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城镇化过程的监督。总之,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且使高质量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成为人民共同福祉,开辟具有更高层次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城镇化道路。

四、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道路之新”内蕴的辩证逻辑

要深刻阐释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理论,不仅要依据实践与逻辑相统一原则确定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道路之新的五重历史坐标,并探索这一多重坐标谱系的内在关联,而且要充分揭示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内蕴的辩证法,从而实现对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整体性和全面性认识。

第一,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内蕴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城镇化历史辩证发展的产物,表现为对不同历史阶段城镇化矛盾运动中消极方面的辩证否定。因此,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城镇化道路都是暂时的,都要被超越。“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2]西方国家利用资本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开启了从传统城市向现代城市的转变,此转变在之后的历史中深刻影响我国城镇化走向,因此,讨论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必然将西方城镇化道路作为第一重坐标,但是其造成的“三大对立”,又决定其必然被扬弃。西方资本进入中国,将中国城市作为资本增殖的桥头堡和飞地,从而开启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比较坐标系中的第二重坐标。资本进入中国,不仅没有变革封建城市,反而和封建权力勾结,使中国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城镇化道路,因此,为走自立自强的城镇化道路,旧中国城镇化道路必然被扬弃。十月革命胜利开启了苏联城镇化道路,为中国城市摆脱西方产业资本的控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苏联城镇化道路因此成为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比较坐标系中的第三重坐标;然而,苏联城镇化中的权力固化和教条主义及其造成的问题又决定了其必然被扬弃。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缺乏城市治理经验的中国共产党模仿苏联城镇化,形成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比较坐标系中的第四重坐标,这一模仿、探索时期的城镇化道路因产生类似苏联城镇化问题仍须被扬弃。改革开放初期,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城镇化经验教训,中国城镇化开始借助资本,形成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比较坐标系中的第五重坐标,但是资本条件下城市发展的非均衡和无序,又使这一高速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再次被扬弃。

第二,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内蕴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法。通过坐标比较来确定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新在何处,并不是通过与某一个历史阶段的城镇化道路坐标进行一次对比就能完成的。因为,在我们通过揭示某一历史阶段城镇化道路的某些方面问题并与之比较来确定中国式城镇化道路之新的时候,由辩证否定而得到的道路之新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依然是抽象的,还需要在城镇化道路历史进程中实现具体化。这一具体化同时也是城镇化道路获得多样性和综合性的过程。“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1]例如,西方资本城镇化是以资本增殖为根本原则的城镇化,造成了人与自然、人与人、城市与城市的对立,通过辩证否定西方城镇化,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应是一条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城市与城市和谐的道路,应走生态城市道路、人民城市道路,倡导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但是,此时的生态城市、人民城市和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还是抽象的,其所针对的问题、依据的理念、采取的措施等,只有等到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城镇化被纳入全球城市体系中从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对立冲突、人与人的对立冲突、城市与城市的对立冲突的时候才能被深刻理解,而只有在这一历史阶段,它所面临的问题、依据的理念和采取的措施才具有针对性,绿色城市、人民城市和均衡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第三,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内蕴从简单到复杂的辩证法。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通过不断否定从包含简单矛盾的城镇化道路逐渐走向包含复杂矛盾的城镇化道路。在旧的城镇化道路走向新的城镇化道路的历史过程中,原来各种道路中蕴含的内在矛盾不会简单地归于消灭,而是作为潜在的次要矛盾沉淀在历史性出场的新道路中,成为新道路的矛盾系统的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当一种道路历史性地超越了先前的道路而成为新的道路,实际上就包括了被超越道路的内在矛盾,并且把它们纳入一种更复杂、问题更多的矛盾统一体中。对后发主体而言,尤其如此。可见,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既然超越了之前五种城镇化道路,相应地,就必然包含前五种城镇化道路的所有内在矛盾,这些矛盾构成了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复杂矛盾统一体的组成部分。例如,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是對西方资本城镇化道路的超越,但是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并没有消除资本,还要发挥资本在城镇化中的效率优势,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利用资本、规制资本,然而,资本的内在矛盾并没有被根除。同样,旧中国城镇化中的官僚主义、殖民文化,苏联城镇化中的教条主义、特权主义,以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镇化道路中的粗放、非均衡因素,都可能沉淀在新的矛盾体系中。在道路上每克服一个短板、每完成一次创新、每实现一次超越,就会积累相应的矛盾,一旦有适合这些矛盾生长的土壤,这些矛盾就可能爆发。因此,只有深刻揭示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内蕴的从简单到复杂的辩证法,才能深刻理解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理论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

〔责任编辑:洪峰〕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1页。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版,第20页。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8页。

[1]任平:《走向空间正义:中国城市哲学原创出场十年史的理论旨趣》,《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12期。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版,第19页。

[1]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

[2]赵强:《走向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都市时代全球化与城市化关联的哲学反思》,《江海学刊》2022年第6期。

[3]我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为9019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63.89%。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举行发布会》,2021年5月11日,http://www.gov.cn/xinwen/2021-05/11/ content_5605842.htm。

[1]此处对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5个历史参照坐标的选择参考任平教授提出的理解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之新”的5个历史坐标的划分。参见任平:《论中国式现代化的辩证法——“道路之新”的矛盾体系与出场逻辑》,《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第6期。

[1]刘显忠:《苏联时期城市化:成就和问题》,《中国经贸导刊》2003年第17期。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92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4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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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发展理念的历史逻辑与实践价值
实践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