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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2023-08-16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3年3期
关键词:优质高质量农产品

孔 亮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北京100020)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发展始于2013 年,由原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启动开展。 当时, 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设计定位等同于同时期的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 都是由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是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 2017 年机构改革, 原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和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整合组建为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归口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8 年起, 新成立的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决定继续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 推动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本文对新形势下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意义进行阐述, 分析当前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的现状, 并就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一、 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当前, 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已经到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农业进入了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产业结构、 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 一方面,“有没有” 已经不是主要问题,“好不好”“优不优” 逐步成为主要矛盾, 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人们对优质农产品和相关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 农产品已从有得吃、 吃得饱、 吃得安全向买得优质、 吃得营养、 活得健康跨越。 另一方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本身正在从保底线安全主抓检测认证合格, 迈向既要保安全底线抓执法监督, 更要追高线抓优质化。 总体上看, 我国农产品生产与管理已经全面进入守底线拉高线一起抓、 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 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好名特优新农产品具有重要意义。

(一) 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是落实中央最新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 在2022 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做好“土特产” 文章。 地域性是农业的自然特征, 农业上做好“土特产” 文章要用好一方水土。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东部, 幅员辽阔, 地形、 气候多样, 孕育了地域鲜明、 特色突出的众多农产品。 但一些地方对自身的地域资源、 气候优势、 文化传承挖掘不够, 农产品发展存在对自身特色认识不足、 特色产业发展不平衡、 效益不高等问题。 因此, 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就是落实总书记做好“土特产” 文章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 在特色上做文章, 在优质上下功夫, 在高效上找出路, 把我国农业的资源优势、 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 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 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推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 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十四五”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 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2023 年的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列为重点工作, 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 “三品一标”, 扩大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 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 2022 年, 农业农村部部署实施了农产品 “三品一标” 四大行动, 将农产品 “三品一标”的内涵外延进一步拓展, 覆盖包括名特优新农产品在内的绿色优质农产品。 2023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从稳步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品质提升、 消费促进等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 从历史的维度看,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 种质资源非常丰富, 农业开发历史悠久, 形成了一大批独具特色、 有较高知名度的优质农产品品种。 进一步发掘、 保护、 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 扩大产品规模,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引导各地政府重视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 引导合作社、 龙头企业注重打造优质品牌, 提高品牌的知名度、 认知度和美誉度, 提升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是落实农业农村部党组部署要求, 履职尽责的中央事权, 也是具有历史发展意义的必然。

(三) 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是回应市场需求的重要方式 绿色优质农产品是产出来、管出来, 更是市场倒逼出来的。 近年来,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消费者对名特优新农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 目前, 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之间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 特色鲜明、质量稳定、 普遍信任的知名农产品品牌不多, 消费者对一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存在不同程度的担忧。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过程, 就是及时掌握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信息的过程, 也是促进生产与市场有效衔接的过程, 更是促进优质优价机制形成和完善的过程。 通过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引导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 有利于用品牌提振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有利于增强公众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心。

二、 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发展现状

从全国看, 在各级工作机构和各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 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推动农业高质高效、 培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 更好满足公众对优质特色农产品消费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 已公告发布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13 批, 登录产品3 234 个, 登录总数年均增长42%, 推荐生产经营主体9 083 家, 覆盖全国30 个省(区、 市) 及2个计划单列市。

(一) 登录制度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规范》, 明确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年度确认、 跟踪管理等工作要求。 编制《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技术规范》, 涵盖粮食、 油料、 蔬菜等23 类产品, 对取样要求、评价指标、 鉴定方法、 结果研判、 鉴定报告等作出明确规定, 为规范科学、 严谨高效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提供制度遵循。 此外, 开发建设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信息系统”, 实现产品申报、 委托检测、 报告上传、 登录公告、 年度确认全流程在线办理, 为名特优新农产品稳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 人才队伍 聘任36 位名特优新农产品岗位专家, 确认102 家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 11 家鉴定试验站, 培训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管品审员2 000 余人次、 信息系统应用人员5 000 余人次, 为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三) 品质评价 探索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产品名称、 分类、 技术指标等规范化梳理及名录产品营养品质稳定性跟踪评价, 编制《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稳定性跟踪评价指南》。

(四) 宣传引导 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和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为重点, 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展播, 累计宣展产品500余个, 编印出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第1-3 卷)。

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在各地也受到高度重视。在制度统筹方面, 江西省把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纳入乡村振兴和市县综合考评内容,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予以奖补; 内蒙古自治区将名特优新农产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内蒙古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计划》 重点督查内容; 广东省将“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数量” 作为“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 考核内容。 在宣传推介方面, 河南省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名特优新农产品” 评选活动, 在 《农村农业农民》 杂志开设“名特优新” 栏目; 福建省联合海博TV 制作《振兴路上》 系列专题片专题推介名特优新农产品; 重庆市印制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册, 面向消费者和游客发放; 山东省构建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信息平台, 将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管理, 联合电商管理模块, 促进产销对接, 优质优价。 在监督管理方面, 陕西省、 福建省专门印发通知, 在全省域范围全面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资源普查工作; 河南省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基层现场检查和跟踪评价, 专门设立河南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跟踪管理员并举办名特优新农产品跟踪管理员培训; 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了《宁夏特色优质认证农产品及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抽检实施方案》, 累计抽检名特优新农产品12 批次, 合格率100%。

总体来看, 近年来的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积累了一些经验, 凝聚了共识,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比如目前登录的3 234个产品, 经过县级申请、 市级推荐、 省级初核和专家审核, 基本上优选出了当前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性的产品, 但其中能够获得市场认可、 叫得响的品牌不多; 产品的营养品质稳定性和质量可靠性缺乏持续的跟踪评价; 一些产品在特征性营养指标挖掘方面还有所欠缺等等。

三、 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是公益性、 长期性工作,其高质量发展路径必须紧扣权威性、 规范性和服务性3 个要点。

(一) 权威性

1. 严格工作要求。 申报程序上要通过地方工作机构推荐、 生产主体积极参与、 权威专家把关审查、 社会力量监督等重要环节层层把关, 申报内容上对产品外在特征、 产地环境及区位优势、 独特性营养品质鉴定、 品牌创建情况等实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核, 确保推荐的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真实, 体现政府的公信力, 经得起市场的检验。

2.严格产品监管。 对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产品实行动态管理, 对出现不符合登录要求的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 将及时公告, 予以退出,宁缺勿滥, 真正把好事办好, 把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打造成一份具有权威性、 代表性的优质农产品“红名单”。

(二) 规范性 科学规范既是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的基础, 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1. 评价标准科学。 按照规范生产者、 服务消费者、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 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标准、 农业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合理设定评价指标、 方法和程序, 通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和推广, 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准体系。

2. 评价程序规范。 制定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办法》, 明确职责, 规范程序, 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确保推出的产品经得起市场检验和消费者认可。

3. 严格证后监管。 各级工作机构要加强对获证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也要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稳定性跟踪抽检工作, 确保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信誉。

(三) 服务性 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是一项公益性的工作, 既不是农产品质量认证, 也不同于达标评比, 而是以政府的法定责任为依托, 探索出来的新的农产品评价方式和品牌推介方式, 目的就是发掘、 保护、 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 塑强一批品质过硬、 特色鲜明、 带动力强、 知名度美誉度消费忠诚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推进农产品品种培优、 品质提升、 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 通过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不仅可以为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还可以为生产者服务, 引导他们立足当地资源禀赋、 地理优势, 推广新技术、 新品种, 生产优质农产品; 可以为消费者服务, 告诉他们哪些是名特优新农产品, 哪些地区是最适宜的生产区域, 哪些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可靠, 可以放心购买, 不断满足消费升级的需求,不断扩大优质农产品消费市场。 (该文根据作者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整理, 发表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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