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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数字经济学:十大原理与全球趋势

2023-08-07

关键词:理性数字经济

徐 晋

一、数字时代的经济学革命

2023 年2 月,人工智能聊天软件ChatGPT 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数字化产品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特别在疫情时代,全民的数字生活技能都得以持续提升。数字经济从信息时代就开始影响每一个人的生活(Huberman,2012),青年一代对数字经济的体会和融合会更加深入。从数字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角度而言,目前元宇宙、数字人、虚拟游戏、数字社交、网络购物、数字部落等,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生存方式。数字经济塑造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行为习惯,甚至成为部分人的精神寄托场所(Bobzin,2006)。

数字时代,政府管理、企业生产管理都发生了重大变革。数字网络空间不仅是市场机遇的汇聚地,而且也是政府监管的重要场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远远超越了监管手段的发展,因此给不同目标、不同层面的数字经济参与者留下了很多空间,新理念和新模式层出不穷(徐晋,2018)。在国际数字经济大环境中,不仅企业之间存在白热化竞争,而且国与国之间也存在白热化竞争。欧洲的GDPR 数字法案就是为了强化对境内企业数字行为的管理与控制,维护公民的数字隐私和自身的数字主权而制定。2022 年开始的俄乌战争就凸显了数字主权的战略意义。在国际多边贸易谈判中,数字产业的准入与管理是谈判的重要内容(Lacey,2017)。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主体部分,不仅改造了传统产业、创造了新兴产业,而且同样改造了人们的思想空间、创造了数字文明。

在工业文明时代的资本推动下,经济学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Marx,2000)。迄今为止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形成了西方经济学庞大的理论体系,对工业化大生产与世界各国经济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Maskin,2008)。在数字文明时代,这个庞大理论体系很快就会成为历史,经济学变革会让人在开始时浑然不知,却在若干年后恍然惊叹。当代经济正处于数字化解构、表达与重构的过程中,经济学的理论出发点、哲学方法、价值论等基本内核都在期待系统性创新与革命(McAfee,Bryn‐jolfsson,2012)。

数字文明时代,西方经济学正在面对一系列困境。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现代西方经济学,没有合适的哲学方法论去理解现实和实体的关系,也就无法解释在虚拟空间如何创造价值。西方经济学强调物质资源的稀缺性,却又无法解释数字空间人们追求虚拟体验甚至道德文化丧失的问题(Feldman,1998)。当数字产品和数字资产可以零成本无限复制的时候,传统生产理论的边际分析就失去了应用基础。同样,传统西方经济学无法解释为什么出现平台组织,所以梯若尔的双边市场理论获得了2014 年诺贝尔奖,但是这仅仅是经济学基础理论创新的一部分(Ro‐chet , Tirole,2003)。在数字时代一切都可以数字化交融,企业的决策模式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动摇了传统博弈论的基本范式。面对数字技术导致的个人欲望泛滥、企业无限扩张,西方经济学失去了解释能力。整个数字化过程带来的不仅仅是虚实融合,更是一种对世界本质的反思。

本文论述了数字经济十大基本原理,解决了数字经济逻辑内核、运行机制、发展趋势等三大核心问题。数字经济基本原理涉及哲学方法论、价值理论、生产与消费理论、组织理论和对策论等若干方面,这些方面奠定了数字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学科体系。本文第二部分提出了数字经济的逻辑内核也是数字经济的存在前提,包括:离散主义,指出世界的本质是离散的,连续是相对的;制度价值论,指出制度规定价值空间,同时规定数字资产的测度;稀缺二元性,是数字经济的逻辑起点,从本质上区分了物质资源稀缺和社会资源稀缺。第三部分提出了数字经济运行机制,包括:量化理性,指出人的理性可以量化和管控;分布效用分析,指出数字空间的分布效用革命终结了实体经济的边际效用革命;数字大生产,指出消费和生产具有同一性;深度博弈论,指出数字关系与数字策略全方位融合。第四部分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与发展趋势,包括:平台模式,指出经济组织逐渐平台化与去中心化;社会进化与异化,指出数字经济所带来的企业泛政治化和个体异化,可能导致通往奴役之路;数字建构,指出在数字时代以数字建构未来经济结构,正如毕达哥拉斯所言世界在本质上“万物皆数”。第五部分对经济学理论创新做了简单讨论,总结数字经济十大原理。

二、数字经济的逻辑内核与存在前提

(一)离散主义:世界的本质是离散的

数字经济带来了思想上的巨大冲击,我们需要重新定位和思考虚拟和现实的关系,乃至人类和宇宙的关系。元宇宙科技所创造的虚拟生活、数字人生,已经在影响我们的生活。数字生活是形而下的,但我们分析数字世界的方法论应该是形而上的。离散主义就是应运而生的哲学方法论,不仅解决了在现代科技视野下世界存在的本源性问题,可以认清世界的本质,还可以更好地指导数字经济整个理论框架建设(徐晋,2014)。离散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世界本质上是离散的,连续是相对的。世界有限可分,表达为离散要素的关系与映射,并且在离散化要素之间可以构建价值关联(Williamson,1991)。

离散主义是指面向数字社会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哲学方法论体系,是对既有哲学理论的继承和创新。离散主义主要解决世界存在的本源性问题,具体由本体论、认识论以及方法论构成。离散主义重点从数字社会的经验特征和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事实出发,对主客观世界存在的本源、如何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基础性哲学问题,给予符合当代数字社会发展的批判性回答(徐晋,2018)。

离散主义认为万物是离散的,这一观点可以被当代物理学印证。如果世界的本质是连续的,则根据分球定理可以凭空创造物质,而这是对质量与能量守恒定理的否定。如果物质无限连续,则说明存在不可测子集,即存在可以被无限分割的、各种物理量皆不可测的物质,这在当前理论认知范围内难以成立。在信息学角度上,如果世界无限连续,则物质无限可分,无限位小数可以储存无限bit 的信息,即存在内部存储信息的状态数趋于无限大的“智子”。这就意味着总的信息(熵)发散,包括热力学第二定律在内的物理基础定律即被证伪,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量子理论证明了宇宙最小尺度是普朗克长度,在比普朗克长度还要小的极小空间中,哲学领域与哲学问题就发生了变化。真空中存在量子涨落现象,这是从维尔纳·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原理可以推导出的结论,即空间任何位置的能量的相对位移可能在真空中突然发生,真空中凭空出现大量正反粒子对,又很短时间彼此湮灭。因此,在普朗克长度之下,本文所涉及的哲学领域与哲学问题就从世界是离散还是连续的问题转变为存在与虚无的问题,也即1 与0 的问题。而1 和0 的本质表述,正和当前数字经济的离散基础达到极大契合。在人类目前的认知范围内,乃至于未来可预期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可以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离散的。

离散主义的提出主要用于解释数字经济时代涌现的崭新经济现象,其数理基础是离散数学及其在信息科技领域的广泛应用(徐晋,2018)。离散主义的逻辑建构基于三个基本范式,并表达为数字经济的相应产业路径:网络化解构与网络经济,指对社会经济各方面进行功能、空间和要素解构;数字化表达与大数据经济,指对社会经济各环节进行数据表达,形成数字资源和大数据迭代;价值重构与平台经济,指通过挖掘数据之间的关联,基于提供服务、价值发现、创造需求等各种平台模式,进行数字经济时代的价值重构。

离散主义的三个基本范式高度契合数学领域的分解、逼近、变换三个基本思想:分解,指将整体分解为简单对象的组合,再对其加以分析、处理与合成;逼近,指通过对简单对象的处理和分析来趋近一般对象;变换,指通过表达形式的变化,揭示本征形式。离散主义及其范式强调:经济学理论及其实践要从过去的连续、模拟的方式方法,转变为离散的、数字的方式方法;要从过去的固定模式的、有限空间的、局部存在的、基于人财物的传统经济模式,转变为随机变化的、无限空间的、跨界发展的、基于理性的、深度塑造的数字经济模式;社会、组织与个体在有限离散空间无法给出连续图谱,必须通过价值关联进行匹配,而离散主义是联结主义成立的前提。

因此,离散主义经济哲学方法论是指在离散主义哲学视角下,在现实和虚拟的离散空间中解构、表达、重构高度数字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并分析其单位要素之间、单位要素与社会整体之间的结构关系与基本规律。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基本验证了以上逻辑范式,以谷歌、微软、腾讯、字节跳动等为代表的国内外公司,实现了对现实与虚拟空间的网络化细分。各种软件平台所提供的数字产品与数字服务已经全方位地影响了人类生活,它们的业态形式完全符合离散主义经济哲学方法论的基本内核,即解构、表达与重构。

(二)制度价值论:制度规定价值空间与数字资产测度

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皇冠上的一颗明珠,目前主流理论是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这两个价值论之间一直存在争议,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来自于人类的劳动创造和对剩余劳动的剥削(Cohen,1979),而边际效用学派则用经典的“钻石与水”悖论来批驳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来源于效用与劳动无关。

制度价值论完全不同于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制度价值论的核心观点认为,制度规定价值的测度空间。在本文关于稀缺性的原理阐述中,把稀缺性分为物质资源稀缺与社会资源稀缺。物质资源包括各种实体资源以及实体资源外化的部分,社会资源包括社会秩序和社会习惯等。在各种社交平台、网络游戏中的等级规定,就是典型的针对秩序的制度规定。数字资产本身是没有自然价值的,只有在制度规定的测度空间中才有制度价值,这是数字资产的制度规定性。在逻辑上,制度规定秩序、秩序形成信用、信用构成经济活动的基础。而制度本身,是存在的展开(徐晋,2018)。

从制度价值论的角度而言,可以用“钻石与水”同样反驳效用价值论。“钻石与水”悖论认为,在沙漠中水比钻石有价值,在城市中钻石比水有价值。原因在于效用,与劳动无关。但当坐高铁穿过沙漠时,不可能发生用钻石换取水的交易;将钻石和水给城市动物园的大猩猩,大猩猩会选择水而不是钻石。“钻石与水”悖论的前提是人在沙漠且必须与世隔绝,但这就意味着人成为自然人,人对水的自然价值的需求超过了对钻石的自然价值的需求,恰好证明了自然制度规定了自然价值序列。在城市中,钻石的价值更多体现为社会价值,人们对钻石的社会价值需求超过了对水的社会价值需求。而大猩猩无法融入社会制度,掌握不了钻石的社会价值,因此它仍然受自然制度约束。所以,效用学派有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把钻石的社会价值与水的自然价值进行了比较。

制度价值论则很好地解决了“钻石与水”悖论对效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的双重挑战:自然制度规定了物质价值的稀缺序列,社会制度则规定了社会价值的稀缺序列。人们生活的目的不仅仅是衣食住行,更需要社会价值。无论是职业等级、学术等级、荣誉等级、行政等级,这些社会价值序列不仅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制度规定下人们努力奋斗的重要价值目标。

统观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以及后古典经济学的制度价值论,可以发现这三种价值论存在相互映衬的关系。制度构建价值的测度空间,价值可以被测度解构。劳动是在给定的价值测度空间中改造自然、创建社会财富,离开测度空间的劳动是没有意义的。效用是给定价值测度空间中价值的表现形式,没有价值测度空间就不可能有价值的表达形式。总之,制度规定价值、劳动创造价值、效用表达价值。

社会价值可以被制度规定与规范,因此总生产函数就需要考虑制度变量,经济增长应该由制度、资本、技术与劳动四大要素共同决定。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型中资本与劳动可以互相替代,技术进步代表其他所有要素(Lucas,1998),并没有把制度从技术进步中分离出来。在基于制度价值论的增长模型中,制度和技术是两个独立变量,且制度进步与技术进步可以相互替代(徐晋,2017):技术进步是制度进步的产物,技术进步又影响制度进步。制度是产权结构与分配模式的双重代表,确定了宏观层面的社会动力与方向,催生了微观层面的技术进步与需求。在数字时代,既然制度规定了价值的测度,那么制度的生产就成为数字空间的重要价值来源。这就必然要引入泛函,形成总生产函数的宏泛函模型(徐晋,2018),迥异于传统经济学中基于函数关系的总生产函数。

在国际贸易中,制度可以对国际价值空间进行解构和重构,因此其发展的高级阶段就是制度输出。我国推行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社会引起的反响不一,其根本原因在于新型国际制度的调整对国际经济利益格局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制度输出,就成了通行的大国战略(Acemoglu, Johnson, Robinson,2005)。在传统经济时代,一般由政府规定、规范并管理社会价值与社会资源稀缺性。企业会通过分级会员制等形式,在现实生活空间规定社会价值体系,但是这样做的成本比较高、传播范围有限(Williamson,1967)。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机构或企业广泛介入了制度规定与制度输出,设定会员制度与权限等级就是常用商业模式。

在数字空间中规定社会价值体系,相对而言成本极低、效果显著,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数字资产的价值来源。任何数字集合,它们自身都没有任何自然价值。只有在代表一定社会价值体系的测度空间中,数字才拥有价值,从而才有增值、评估和交易的可能。在数字空间中规定虚拟资产、虚拟装备、数字货币等数字产品的测度空间,就是在规定它们的稀缺性和交易方式(徐晋,2008)。这种制度规定或者基于规则的竞争,已经成为游戏公司、社交平台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

从制度价值论角度,可以更深入地界定货币的本质。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是企业级别的制度规定,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以数字人民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是政府级别的制度规定,不仅可以进入市场流通,更要通过税收制度强制收回,而这才是货币的制度本质。因此,企业级别的数字货币就只能是数字商品,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三)稀缺二元性:社会价值是绝对稀缺的

一般而言,经济学研究稀缺资源的分配。资源是稀缺的,相对而言,人的欲望又可能是无限的(Barnett, Morse,1962)。因此,研究人们之间如何分配、争夺、管理稀缺资源,就成了经济学的逻辑起点。稀缺资源的认定通常与资源以及技术制约相关。在经济生活中,资源表现为满足人需要的条件或要素。资源的确定,既关乎人的基本需求,如生存、安全,也关乎人的更高层次的需求。

在现代文明时期,我们对稀缺性的认识往往局限于物质资源的稀缺,无论是在农业大生产时代、纺织业大生产时代,还是在现代工业化大生产、电气业大生产时代(Hassani, Parris,2013)。但是当代数字经济的发展,让我们认识到:贯穿人类文明史的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始终被工业文明所掩盖,被现代经济学所忽视。无论从数字经济发展的经验事实还是从人类发展的社会历史成就而言,我们都有必要从辩证的观点重新分析和认识稀缺性,有必要在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上明确社会资源稀缺性的重要地位。

稀缺二元性理论明确提出要把社会资源稀缺作为数字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与逻辑起点(徐晋,2016)。稀缺二元性指出,资源稀缺应该区分为两大属性:物质性资源稀缺与社会性资源稀缺。当面对自然物质资源时,自然制度规定下的人类自然欲望其实是有限的,而且可以通过科技发展与社会化大生产达到全体满足(Barbier,2013)。但是,当人们面对社会资源稀缺性时,由于社会资源稀缺本身就是一种逻辑规定,因此在逻辑上不可能通过科技发展与社会大生产达到全体满足(徐晋,2016)。

物质资源属于相对稀缺而不是绝对稀缺,是因为可以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改变其稀缺性。例如我们对饮食的需求,就可以从过去的食物匮乏发展到现在的相对粮食过剩。我们可以实施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在饮食方面满足全社会的需求。即便对高端电子产品例如手机和电脑的需求,人们一样不会囤积产品,只会按需购买或者等待更新换代。物质性的资源稀缺一般是基数关系,科技的发展可以让每个人得到基本的物质资源。

但是,社会资源是绝对稀缺的,是一种逻辑规定,只能通过社会的逐步进化来相对解决。因为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属于制度规定的序数关系,不是科技发展所能直接解决的。而且,只有当物质资源与社会资源结合在一起,物质资源才有更大的交换价值。对社会资源稀缺性的规定必须是绝对的,因为一旦失去绝对性则其稀缺性必然失去存在的逻辑基础。正如博士学位本身就是制度规定,成为很多人努力奋斗的目标,一旦滥发学历,结果必然是学历贬值。有的制度规定,在历史长河中从来就是绝对稀缺的。比如地方主要领导人的主要行政岗位,也是很多人努力奋斗的目标,但是历史上无论是哪个朝代哪个国家,都必然只有一个主要领导岗位。即便希腊城邦、罗马共和国出现的阶段性多人执政,也仅仅是临时性的、最终被取代的政治实验。不会因为科技的发展,出现一群人长期担任一个领导岗位的制度,科技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社会价值诉求。

数字经济运行过程中,对信息权限、会员资格进行设计的重要理论依据是制度价值论。在数字空间中,人们追求的是虚拟的社会价值满足感,这样的社会价值满足必须基于制度规定的稀缺序列。人们对社会价值的需求是相对无限的,而社会资源不具备群体的共同可获得性,其消费具有选拔性、排他性。社会层级与社会地位等社会资源不可能让所有人获得绝对满足,它们具有绝对稀缺性。数字化社会生产除了支持具有相对稀缺性的物质性价值供给,还需要支持具有绝对稀缺性的社会价值供给。这种供给可以是一种制度创新,比如推特、抖音、快手等各种社交软件构建的社会关系触角与社会价值表达,用以满足人们的社会价值渴求。这种社会价值供给创造了字节跳动等若干暴富企业,也是全球数字发展的逻辑内核。

在数字空间中,人们对虚拟社会地位的追求就是在制度规定的测度空间中对社会价值的追求,社会价值边界由制度确定并为各个层级个体所拥有。在制度约束下的行为范围内,层级群体的行为规则构成了社会秩序,行为规则和社会秩序就是制度所确定的宏观价值空间。数字空间中的价值提升,需要通过参与选拔性的社会性资源分配方可实现。

三、数字经济的运行机制

(一)量化理性:人的理性可以量化和管控

现代经济学强调有限理性,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经济学整个理论体系(Si‐mon,1991)。有限理性的观点必然是有条件的,当面对无限空间或者无界问题,人类的能力有限、信息有限。人类群体面对未知开放世界时,理性是有限的;个体面对超越认知边界的问题时,理性是有限的。但是,在人类面对封闭问题时,理性可以是完备的;个体面对认知范围内的问题时,理性可以是绝对的(Aumann,1997)。由于解决具体问题所需要的理性与信息是有界的,因此人类总可以通过汇总有限数量的个体理性与信息对具体问题进行完全覆盖并解决问题。

因此,当前经济学关于理性认知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于:没有认识到当面对有界问题时,人的理性或者一群人的理性可以完全覆盖问题并达到完全理性。西方经济学把理性选择等同于效用函数的最优化过程,而没有把理性作为独立变量与效用函数区分开来。那么,如何选择效用函数,要为效用函数的选择设置上一层效用函数,这将导致无穷嵌套的悖论(徐晋,2018)。量化理性的提出就是对传统的效用函数的结构性调整,由于理性可以量化成为一个数值或者给定区间的概率分布,因此就可以把理性变量从效用函数中分离出来(徐晋,2014)。这就直接解决了新古典经济学或者西蒙所面对的逻辑困境:用约束条件表明人是有限理性的,但在给定效用函数时又表明人是完全理性的。

关于理解量化理性的简单案例,是城市人群遵守红绿灯的习惯养成,这是典型的理性分布调整。交警通过拍照、现场处罚以及违规人员参与执勤等强制措施,可以很好地改变城市人群过马路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让城市人群过马路的理性分布逐步向大部分遵守交通规则的理性分布方向发展。很多电子商务网站在后台不断强化用户群体的行为体验,通过后台数据分析推送兴奋点,就是在宏观上调整用户的集体理性分布,从而促进更多交易完成。抖音等社交平台更是如此,通过不断强化兴趣点让用户形成对抖音的理性依赖。

量化理性的提出,就是通过总结提炼数字经济的经验事实,在理论基础和逻辑范式上解决现代经济学理性行为分析中所存在的根本问题。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当我们的生产与消费过程以及决策过程被部分或全部数字化之后,我们决策的依据、方法、工具,乃至生产与决策目标都受到数字化的控制与影响。量化理性,也就是理性的数字化表达,是理性管理存在的重要事实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方法论基础。概括地说,量化理性是指针对给定事件,个体理性存在差异并在区间[0,1]上呈现正态分布,其中0 表示完全无理性,1 表示完全理性。这样,我们就把个体理性数量化,进一步就可以定义所谓群体理性,即宏观层面的个体量化理性的概率分布。

在数字经济运行过程中,群体中个体理性的空间分布情况,是对制度进行调整与决策的前提。比如,抖音的流量规则就会随着用户群体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用户群体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行为变化、认知变化、流行风向的变化,本质上表达为理性及其分布的变化。有限的绝对理性或者说数据理性,可以通过有限数据进行无限逼近。对理性分布的研究,有助于通过制度设计来认识与调控人类行为(Camer‐er,1998)。比如新交通规则颁布前,我们可以大概知道人们的理性分布,即面对新交规的认知能力分布,交通部门可以据此调整教育与引导方案,以提高遵守规章的概率。当然,对特定人群的教育可以改变人群理性分布状态,使其更接近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更为现实的冲击在于人工智能对人类理性的逼近和模拟(徐晋,2004),现在ChatGPT 作为针对人类理性进行大规模学习的人工智能模型,已经具备了模拟人类进行绘画设计、文本创作与沟通等能力,以自然人的表现影响自然人的生存。

量化理性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蚂蚁效应,即个体有限理性甚至非理性行为,可以导致群体的理性行为(徐晋,2017)。蚂蚁效应是羊群效应的逆否命题。当个体有限理性的汇总仅仅是量变的时候,会形成集体无意识,即羊群效应。但是,当个体有限理性的汇总可以达到质变的时候,会形成群体有意识,即蚂蚁效应。个体无意识形成群体有意识,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群体行为与群体智能现象。借助数字技术,人类无意识行为导致人类群体智能,这应该是今后需要研究的重要方向。

在社会化群体中,相对简单的个体无意识或无理性行为,通过交互协同可以形成相对复杂的群体意识或群体理性。蚂蚁效应作为个体行为形成群体效应的典型现象是进化论视角下的群体演化。蚂蚁效应可以解释人类宏观发展如何通过微观行为得以实现,即通过离散化个体无意识的汇总与结构化质变,形成群体理性。这近似于当前人类的数字化生存状态:个体分散并通过网络发生关联、信息在个人终端进行收发与处理、以网络虚拟空间跨越实体空间。这种状态,极容易触发群体意识与网络舆情。

量化理性的一个重要应用就是理性剥削(徐晋,2019)。人们追求精神自由或完全理性,必然以精神资料的生产、交易与消费为前提。印刷时代知识的传播速度、途径和方法等对人类走向精神自由、完全理性存在必然的技术限制,但是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认知路径革新。知识内容、传播路径、存储空间与生产方式经过数字技术改造,并以近乎零成本模式完成。对理性的追求,必须以劳动所得薪资支付费用。而社会问题的“理性”认知,又被数字平台操控,由此产生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快手的首席经济学家开展“快手因果推断与实验设计”,这就是理性剥削的当代现实。

现代经济社会由于被数字化解构与重构,充斥着超出人类以往认知能力与处理能力的事物:购物网站、导航地图、电脑存储、手机通信、支付系统、个人积分等等。由于理性是有条件的、可以量化的,因此是可以逼近、模拟与重构的。这就导致了人类理性被数字技术所无限超越,数字环境对人的社会属性产生巨大威胁。腾讯棋牌与滴滴打车等数字服务,就是通过算法管控消费者条件理性,从而获取非正常利润。正因为出现了私人企业对人们理性的管控和利用,欧盟出台了通用数据管理条例(GDPR)以限制互联网公司违规使用个人信息。

(二)分布效用分析法:分布革命终结边际革命

西方经济学主要分析手段是边际分析法,这在工业文明时代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主要方法论。特别是机器化大生产以来,工业企业的投资与生产决策主要借助边际分析法(Samuelson,1953)。边际分析法考虑投入之后成本与效益的平衡,以及生产的规模与市场的平衡。边际分析法取代了古典经济学的总量分析法,从而被称之为边际革命,但是边际分析法遇到了数字经济的时代大潮。在数字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数字产品设计与初步生产的成本可能极其巨大,但是再生产的成本是零,产品规模扩大的生产成本是零,甚至是消费者倒贴。以移动通信产业为例,手机的生产与再生产一般用边际分析法,因为要供给与需求平衡。但是手机中的影视平台及其网络电影却是用户承担成本:使用自己的移动设备、自己的流量、自己的时间等等。当数字影视等产品的再生产从企业端转移到用户端的时候,应用边际分析法就显得非常牵强,毕竟数字时代的社会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数字时代,组织和个体的生产行为在实体空间可以被数字化表达和离散化解构,在虚拟空间中可以被无界化扩散与无限化重构。这样的数字表达与离散分布,就意味着需要对管理对象进行统计管理,需要对实体空间的离散化分布与离散化空间的虚拟化分布进行深度统计分析,特别是针对青年人集聚的大数据平台(Borkar , Carey, Li,2012)。基于实体空间或者虚拟空间的统计分析,就是分布效用分析。基于积分方法的分布效用分析法的提出,是对基于微分方法的边际效用分析法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终结(徐晋,2018)。由于在数字经济形态下,生产、传递成本无限趋近于零,管理者面对的问题不再是单位成本与单位收益的平衡,而是空间中离散分布的各类管理对象对管理目标的预期贡献。

分布效用分析法,就是在数字经济的离散化空间中,基于分布函数进行积分处理以计算累积利润或关联效用,以此分析数字产品投入产出或消费者消费行为。针对数字产品生产,边际效用分析法已经失去应用的现实基础,针对网络离散空间只能采取分布效用分析法。无论是数字产品在离散空间中的分布情况,还是消费者关联效用的空间分布,都与数字产品的价格互相影响并互相决定。数字产品的价格取值空间的确定过程,是给定区域内分别最大化企业累积利润与消费者关联效用的过程,其价格确定过程是在此离散区域内的多目标函数优化问题。

在数学工具上,边际效用分析法采取连续函数的微分方法,分布效用分析法则采取离散空间分布的积分方法。分析问题的重点从单位产量变化对产出的影响,变成了数字产品的离散分布对企业整体累积利润或个人关联效用的影响。分布效用分析法使用积分的方法对其效益进行测算,再根据积分后的效益对产品的投入进行分析。

现代经济发展的重点从传统的物质资料生产,发展为物质与精神并重,而且精神产品的比重越来越大。精神产品的生产具有人力资本投入的特点,精神产品的消费也具有人的个体生命投入的特点。精神产品,比如软件或电影,具有零成本复制的重要属性,其基本价值(比如社会稀缺性)需要通过国家暴力予以维持。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产品再生产的成本为零,而当产品再生产的成本为零时,传统的边际成本分析方法就不再有效。

整体而言,在数字经济时代市场效益需要累积。由于现代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发展,长尾效应逐步凸显。传统物质资料生产状态下,产品的生产具有不可规避的固定成本。但是,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精神产品的生产、使用和转移,具有零成本的特点。而客户的空间分布,具有离散化、跨界化的特点。这些离散的、跨界的经济消费所贡献的企业利润,把传统产品生产所无法顾及的长尾区域完全包括其中。因此,对产品经济效益的分析,应该把这些效益完全考虑进去。

需要注意的是,在数字经济下,社会、组织和个体的具体理性,会因为网络空间的膨胀、信息的潮涌、大数据的泛滥而出现方向困惑或者迷失(Tufekci,2013)。数字企业为引导消费者理性决策以促进市场目标的实现,就必须使用分布效用分析法。Bilibili、拼多多、滴滴打车等新网络消费平台的成功,就是基于对网络社群的正确判断以及对数字信息分布的合理管理,从而形成对未来分布效用的合理预期。共享单车从中心城市向周围城市的扩张就是典型的空间分布扩散的过程,也是持续培养消费理性的过程。“正确判断”共享经济、“正确使用”共享产品,“正确对待”出现的问题,这样的可控型消费者行为,就是基于分布效用分析法对消费者理性进行管控的结果。

(三)数字大生产:消费和生产具有同一性

19 世纪80 年代以来,以信息科技为支撑,以游戏、电影、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精神商品生产构成经济的主要成分。Facebook 等企业的市值迅速超越传统物质商品生产企业。社会化生产正在进行重心转移,从物质商品生产逐渐转向以精神商品为核心的数字大生产。

数字大生产具有几个典型特征:不可赎回,数字产品经过传递之后不可以收回,厂商需要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扩充产品信息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个体偏好,厂商可以对数字产品进行定制化和个性化生产;传播迅速,数字产品可以迅速在网络中低成本无国界传递,时效性成为影响定价的重要因素;边际零成本,数字产品特殊的成本结构表现在创作成本非常高,但是拷贝生产的成本为零;高附加值,数字产品具备技术知识密集性、应用多元化的特点。

数字大生产与物质大生产具有对立统一性(徐晋,2014)。物质资料的生产具有总量有限性,主要以实体形式存在;数字资料的生产具有总量无限性,主要以虚拟形式存在。两种产品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物质生产是数字生产的前提与基础,数字生产是物质生产的提高与升华。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自我超越的价值主张对个人行为具有重要影响。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之后,将更多地追求满足精神层次的需求,这样的需求往往通过数字产品来实现。

数字化潮流改造我们的产品,也改造了我们的生产。很多传统经济中不可能发生的现象已经在事实上广泛存在,只是还没有引起广泛注意。这种现象包括通过网络外部性凸显出来的数字平台的生产与消费生态(Ambus,Argenziano,2003)。消费者需要为自己购买的数字产品支付再复制的费用,而非由厂商支付。比如在优酷、爱奇艺等视频网站上,消费者需要缴费成为会员并且自行支付流量费用下载相关影视产品。无论数字印刷、3D 打印还是区块链技术,都是数字技术对世界的重塑。这样的重塑形成新的生产转换机制,即企业不再独自进行社会化大生产,而是推动消费者根据需求进行产品生产,即消费者生产成为可能。因此,数字大生产时代,消费者是再生产的主体,消费者通过自身的消费完成数字产品的再生产。

消费者的消费过程不仅是产品的再生产过程,还是生产资料的生产过程。消费的过程本身派生出数字化的行为数据、创造了数字痕迹,为基于大数据的价值挖掘提供了生产资料,即数字经济的消费过程也是数据生产过程。比如,消费者在抖音直播间消费,包括选择产品的过程、兴趣关注点、数字支付的手段、相关产品的点击数等,就生产出可加以利用并创造新的商业价值的数字痕迹。对这些数字痕迹的再加工、再利用催生出新的商业机会:基于消费者的财务能力的判断推送理财产品,针对消费者的爱好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甚至可以针对同一类产品的消费者点击次数,确定产品生产与开发方向。

我们需要进一步认识到,在数字化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与个人可以借助数字技术延展社会动员能力(徐晋,2019)。我们通过泛社会动员,可以实现数字经济的泛生产。泛生产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现象,生产的内容从传统的物质化生产为主转向以数字生产、精神生产为主。除了基于个体或者组织目标进行的数字产品生产之外,任何个人、群体或者组织的碎片化或系统化的思想、行为都可以成为生产产品或者生产资料,并通过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衍生出新的数据资产与新的生产资料。当然,数字生产还包括制度的生产与再生产,本文在制度价值论中已经讨论过基本原理,在此不再赘述。

因此,消费生产同一性,指在数字经济下消费者的消费过程不仅是产品再生产过程,还是生产资料的生产过程。在物质生产极大丰富的背景下,整个人类社会逐渐走向数字产品大生产和数字化生存。人类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数字产品的消费过程与对生产资料的生产过程达到了高度统一。

(四)深度博弈论:数字关系与数字策略全面融合

博弈论是研究参与人之间在特定关系下的策略选择问题(Neumann,Morgen‐stern ,1953)。它涉及以下几个要素:参与人,指博弈中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主体;信息,指参与人掌握的相关知识,分为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行动集,指参与人可以采取的行动的集合;时序,指每个参与者决策的先后次序;策略,指参与人采取行动的规则;收益,指参与人可以获得的利益;等等。一般而言,博弈论的前提在于:认定决策主体是理性的,追求的最大化效用函数是给定的,完全理性是共同知识,每个参与人可以正确判断环境和其他参与人的行为。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事实上总是不能获得全部信息,判断能力有限也就是理性有限,而且效用函数或者个人预期也因为会受到他人的劝说而调整(Goldstein,Gigerenzer, 2002)。即便效用或者策略是客观的,人对策略的正确把握程度却也是有限理性的,因此实际效用必然是预期效用、策略以及理性三者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数字经济时代,这种与传统博弈论完全不同的博弈过程尤为突出,但是目前还没有学者进行深入讨论。传统博弈论始终把一般理性应用于刻画具体理性与具体行为主体。本文认为,针对具体问题人类理性可以是完全的,具体问题本身以及处理具体问题的基本要求与标准都是有边界的、有限的,因此处理问题的行为主体可以达到完全理性与绝对理性。因此,博弈论涉及的一切具体问题,都应该采用具体理性刻画决策主体,即引入量化理性、条件理性等概念。

深度博弈是指以具体理性为前提,以理性管控为手段、制度心理为测度、条件理性为工具的各种博弈过程(徐晋,2019)。深度博弈过程包括了对决策信息、选项、策略、参与人集合与目标等要素的全方位博弈,研究深度博弈的理论体系称为深度博弈论。深度博弈的过程不仅仅是传统的对策过程,在数字经济时代完全可以前置到对决策人、决策依据乃至效用函数的博弈。参与决策人、决策依据、效用函数,包括条件理性、博弈阶段乃至博弈环境都是深度博弈的必然对象。

深度博弈在传统社会经济中有诸多表现,例如战略规划、宣传战、谍报战等,其战线长、时间长、效果周期长。例如,2023 年美军特种作战部队司令部(SOCOM)计划利用“深度伪造”(deepfakes)等技术,开发新一代“军事信息支持持久作战”工具,进行信息操纵与理性欺骗。在数字经济时代,战略或者舆论导向等可以达到零时滞、零距离、零成本,因此深度博弈可以作为一种综合研判方式应用于组织管理过程中。理性数字化、参与动态化、管理离散化、经济多中心化等多种数字时代新经济现象的涌现,导致管理博弈逐步趋于前置化、全局化、深度化。

深度博弈论中,博弈方可以是个体、组织、社会,或者非特定个体组成的群体。对于非特定个体的群体,在深度博弈过程中可以对该群体的群体理性、主要民意或概率意义下的决策参与人进行博弈,也就是影响博弈决策人的参与范围与条件理性。典型案例就是ofo 共享单车破产案,在与消费者这样的非特定群体博弈过程中,成功对消费者理性进行管理,一方面影响了消费者主要民意,一方面降低了消费者对ofo 预期返款可能性的预期,最后很多押金欠款与赔偿都不了了之。

在深度博弈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场景化战略,进行前置博弈与理性的快速迭代。在多方参与博弈时,博弈目标甚至可以是控制对方参与博弈的人群范围。例如在美国参众两院的党派之争中往往出现很多游说群体,再如在竞标过程中有些企业违规邀请多家合作单位进行围标,这些都属于前置博弈。

深度博弈的宏观形式主要有:通过对博弈次数或者博弈阶段的控制,使条件理性的形成阶段符合管理目标的需求,成为深度博弈的目标;根据条件理性的形成趋势,披露、控制或者垄断特定的信息或者控制博弈的阶段,成为深度博弈的重要策略;在博弈过程中构建场景,控制各参与方的决策基础、理性分布与收益函数。

对参与人、决策集与收益进行管控,是深度博弈的微观内容。深度博弈论与传统博弈论的区别在于所有参与要素都是博弈内容,都为博弈结果服务。甚至博弈结果,即参与方的效用函数都可作为博弈对象。因为从条件理性的管控目标来看,让另一方参与人不由自主采用有利于实现我方管理目标的新效用函数,也可以成为博弈的重要内容。

深度博弈主要从上述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展开。在理性的表达上,传统博弈论是基于效用函数的最大化隐含了理性行为,而深度博弈作为理性管控的具体方法,把理性的量化与分布作为显性方式在博弈策略与行为空间中进行表达。例如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的理性分布形态导致不同的深度博弈结果,不同的深度博弈结果又形成不同的理性分布,产生不同的制度。正因为理性可以量化表达,对理性的管理就不仅是企业或者组织的行为,而且也是社会或政府层面的宏观管理内容。

一般博弈以均衡为目标,但是深度博弈完全可以把非均衡也就是博弈困境作为目标。当我们把理性从效用函数里独立出来时,我们就容易发现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序数效用与基数效用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现象下,个体理性出现了必然的无所适从,这种博弈困境是社会多样性的起点,其实也是社会管理的目标。当针对给定对象的序数效用与基数效用的顺序不一致时,我们称之为效用不相容现象(徐晋,2018)。效用不相容现象可以体现在一个事件对一个或多个个体,或不同事件对不同的对象个体。例如学者与商人孰优孰劣难以判断,因为学者社会地位高(序数效用)但同时收入较低(基数效用)。在很多情况下,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价值体现出来的基数效用与社会价值体现出来的序数效用发生矛盾,就会导致效用组合问题没有最优解。理性决策问题无解或无标准解,我们称为理性困境。在必要的时候,深度博弈可以通过创造效用不相容的若干事件,容纳理性多元化的需求,例如数字游戏中可以把奖励分为货币奖励与等级奖励,可以把社会地位与物质收益对应于不同的会员等级。因此,把理性困境作为博弈目标正是深度博弈迥异于传统博弈的魅力之处。

四、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

(一)平台模式:经济组织平台化

数字经济对社会的直接冲击,莫过于催生了一批数字产业和新富豪。这些产业和富豪的财富积累速度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也远远超出了政府监管部门的应变能力。而这些新兴产业共同的特点就是平台模式,构成了数字时代极为耀眼的平台经济现象(Rochet,Tirole,2003)。几乎所有影响我们生活的数字企业都是平台型企业,无论是作为操作系统平台的安卓、windows,还是作为交友平台的腾讯、推特、脸书,还是作为影音娱乐平台的抖音、快手,以及作为游戏平台的和平精英、王者荣耀,甚至作为办公平台的WPS、钉钉,都是平台型数字产品。而它们的母公司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都迅速成长为行业巨头,成为数字型跨国企业。

平台模式其实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长期存在,只是长时间没有被经济家重视。就如同社会资源的稀缺性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也没有引起经济学家的重视。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济和社会资源稀缺性一样,都在结构性影响整个社会转型。以新兴的元宇宙为例,很多游戏和数字办公软件本身就是玩家和开发者平台。游戏的等级、虚拟人的身份等等都是平台带来的虚拟社会价值,但正是这样的虚拟社会价值成为各个玩家在平台上不断升级的动力所在。

平台的本质是市场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的具体化表现,是经济离散化解构之后的重构方式。社会经济离散化之后,根据共同的关联价值形成现实或虚拟空间,该空间可以导致或促成双方或多方交易,这样的空间就是平台。这种重构既可以是传统业务的新表达,也可以是引领新市场的新业务模式。例如,相亲网站就是传统相亲俱乐部基础上的数字化转型,而推特就代表了新交友方法下的新商业模式。

平台组织是其所包含的三个层级,即参与层、规则层、技术层,不断聚化和演化的结果,遵循组织构建的基本原理(徐晋,2006)。平台结构具有鲜明的自组织特性,会不断发生类生态进化的结构耗散、协同和突变。对平台的研究一般侧重于发展模式、生命周期、演化特征与技术发展路径的探讨,通过分析平台各层级及组成层级的模块在数字时代背景下相互影响和互动的运行规律,推演实现平台组织目标的主要路径。

平台企业具有典型的双边或多边市场特征,只要没有另一方的需求,这一方的需求也会消失。平台业务必须设法召集双边客户,为此平台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低价服务,甚至向客户付费。平台通过召集形成庞大的客户群网络,形成网络外部性。另外,还通过鼓励受益一方参与平台的积极性,降低客户使用竞争对手平台的意愿。通过这样的竞争方式,平台能够为市场培养一方或双方的客户,从而推动平台获得全面的成功。

不同类型的平台竞争都可能影响市场(Armstrong,Wright,2007),同一平台的主体之间存在内部竞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台之间存在外部竞争。问题是如何进入平台和如何界定价格。当表面上各自独立的客户通过相互之间的需求被平台连接起来形成关系网络,而作为媒介的不同平台使网络外部性内在化时,平台之间就会发生竞争。竞争可以自然形成,也可以是市场一方积极行为的结果。

平台模式对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人们每天无法离开的手机就是个人信息平台,上面的几乎所有应用软件都是平台型软件。世界各国都在出台相关法律,规范平台经济的正常合理发展,避免野蛮成长对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冲击。正如一度失去监管的虚拟货币发行平台,通过鼓动投机行为固然催生了部分暴富阶层,但是让更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平台经济同样催生了去中心化行为,但本质上还是网络平台竞争。因为所有去中心化行为,必须寄生在特定平台上。在数字经济时代,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服务我们的各种组织行为都已经平台化或正在平台化的过程中,这种趋势已无可避免。

(二)社会异化:通往奴役之路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等若干著作中批判计划经济,强调自由主义(Hayek,1960)。哈耶克始料未及的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几个主要国家都迅速从积贫积弱发展成为世界强国。哈耶克更无法想象的是,数字时代下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深度异化,极有可能将整个社会推向奴役之路。

从哲学上讲,所谓异化一般体现的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即主体的产物成为异己的力量,反过来与主体相对立,成为控制和奴役主体自身的一种力量(Marx , Levitsky,1996)。正如马克思提出的关于人类劳动的异化:在对象化的劳动中,劳动结果表现为对人的本质力量的积极确证;而在异化劳动中,劳动的结果表现为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否定和消解。而异化现象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已经广泛渗透到生活和生产中。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企业的异化不仅仅是形态的变化,而且发生了泛政治化倾向(徐晋,2019)。特别在数字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还没有严格的数字监管制度对此进行规范时,企业甚至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拥有过去由政府提供的舆论宣传与政治动员能力,即通过数字技术进行社会管理,达到甚至超越了传统行政力量的广度与深度。数字企业一旦泛政治化,就可以借助数字技术低成本、高效率地延展社会动员能力,接近甚至达到全球化社会动员。2022 年开始,很多国家陆续限制抖音在本国的下载与使用,就是出于这样的隐忧。

泛政治化与泛社会动员,可以实现对全国乃至全球的社会管控。这样的大变革催生了政治公权私有化。当企业能够跨界参与行政体系,或通过社会资源的积累演化出行政职能时,我们认为企业职能与行政职能形成重合,或者说企业形成行政职能的商业化运用。这一现象中,企业直接或间接获得公共行政权力,并将其应用于商业,可以称为公共权力私域派生。公权私化有企业与政府合谋的趋势,美国政府的“棱镜计划”就是通过与商业公司合谋获取全球信息资源、监控全球目标。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对离散化空间的管理往往汇聚成为新的公共权力,从而对现行公共权力产生了替代或扩张,并逐步发展为机构的私有权力。

公权私化是社会异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垄断型平台的主要商业模式(徐晋,2007)。对于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个人或企业在平台上注册商店可以不通过工商局核准,这就是交易平台在行使工商局职责并商业化。淘宝可以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卡号、密码等信息,并具备处理纠纷的裁判权和制裁权。这种跨越政府机制而实施的行政管理和处罚权利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公权私化现象。在抖音等微视频平台,个人或企业成为主播不需要传统认证手续并经过行政当局批准,相当于影音平台行使国家广电总局的职责并商业化。

数字经济对人的理性和企业的行为造成了巨大冲击,一方面超越了人类的理性范畴和经验范畴,导致了人对现代信息技术的绝对依赖;一方面容忍了人类底层欲望泛滥和人格无限释放,导致了行为扭曲、价值依赖等心理变化,最终导致了个体的异化。底层欲望泛滥带来数字服务或数字产品的黏度提升,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和潜在利益,成为召集客户的重要手段。基于个体的异化特别是个体的理性依赖,企业开始形成和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直接导致公权私化。在泛生产的社会大趋势下,整个社会的数字化解构与重构超出了人类认知能力与处理能力,这就导致社会异化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即理性剥削,理性剥削的结果形成了个体劳动与精神资料的交换关系。随着人们的独立思考能力与自由选择权利的相对消失,人们异化的结果就是走上了通往精神奴役之路。

然而,数字时代人类的异化远远不止于此,数字科技的发展会在更深层次上影响人类进化。随着数字科技的相对失控,人类进化可能完全偏离自然进化的主线,把人性掏空或者改变,逼迫人类开始强制进化。发生在20 世纪70 年代至90 年代初的莫桑比克内战,人们处于法制空白阶段,导致了大量的非洲大象被捕杀。1992年战争结束后,大概三分之一的小象不再长出象牙,而在正常情况下,小象不长象牙的概率仅有3% 左右。这就是近代历史中,人类的行为导致的物种强制进化。同样的道理,数字科技发展可能强制人类群体出现跃进与渐进并存的进化。我们应该已经意识到,宅男宅女会逐步失去生育兴趣和结合机会被自然强制淘汰(Lindert,2015),也意识到长期数字化生活导致人类眼视光退化。但是我们有没有考虑,现在的数字化劳动究竟是体力劳动还是智力劳动?事实上,我们现在不再用体力劳动,也不再用智力劳动,我们是在用体液劳动:用肾上腺激素维持亢奋状态,在数字空间开展情感生产与消费。这样的强制异化如同核武器一样,是将把人类带往黑暗的奴役之路,还是把人类带向光明的星辰大海,或许还是个未知数。

(三)数字建构:万物皆数

数字经济的兴起,代表着人类已经完全进入二元世界,一方面是以物质为主的现实世界,一方面是以理性和精神为主的虚拟世界。人类社会的数字化解构导致信息的空前流动,使人类进入了巨大碎片化和不确定性的后真相时代(徐晋,2015)。这给数字经济的机构和个人创造了巨大的机会,利用数字科技构建认知空间,通过数字体系构建价值测度,借助数字进行数字管控。在数字经济时代,我们很多情况下无法判断对象、判断目标、判断自己的决策是否正确,甚至我们的判断方法都被理性管控或情绪带动(Muramatsu,Hanoch,2005)。根源在于数字资料的占有、参考对象的选择、分析分析工具的使用等等,这些都是不确定的并由数字机构来支配和界定的。这样的管制和界定,是机构泛政治化的重要表现,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社会大变革。

公元前六世纪末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即万物、万物皆数,数与数的关系构成事物的性质和秩序。从离散主义角度,我们认识到世界本质上确实是0 与1的量化关系。这样的关系,可以物化演变为自然资源的有限稀缺,也可以外化规定为社会资源的绝对稀缺。数字时代对社会稀缺性的管理,就是制度的价值设计和理性的行为管控。无论是现实社会的大生产,还是数字社会的大生产,都需要通过深度博弈的方法获得稀缺资源。数字生产异化造成了机构和个人对数字技术的极大依附,特别是个人理性对数字技术产生了人身依附,失去个人终端或软件、程序的支持将导致个人理性失能(Barros,2010)。数字企业急剧扩张,通过泛政治化、公权私化等数字扩张模式积累财富。数字经济的巨大影响力不仅表现在社会理性空间上,还表现为通过数与数的关系构成事物的性质与秩序,从而构成数字空间的虚拟财富基础。

数字经济的整个逻辑体系,实际上可以归结为后古典经济学框架下的产业经济学(徐晋,2015)。古典经济学关注农业和纺织业的大生产,应用总量分析法,以劳动价值论为依据,解决人的温饱问题;新古典经济学以工业大生产为中心,运用边际分析法,以效用价值论为基础,解决人的发展空间问题;后古典经济学侧重于数字大生产,应用分布分析法,以制度价值论为基础,解决人的自我实现问题。从衣食温饱到发展空间再到精神自由,人类科技的发展逐渐印证马斯洛所说的人类需求层次理论。因此,农业大生产、工业大生产和数字大生产在逻辑上是一体的、逐步递进的。彻底离开农业和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数字经济是不存在的,数字经济的存在基础是实体经济。

从价值测度角度来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实质上是一体的。虽然元宇宙的到来、ChatGPT 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涌现让我们目不暇接,但是无论哪一种数字技术,都必须在特定的价值测度空间中得到应用。可以通过数字技术构建局部价值测度空间,然后与现实价值空间进行制度匹配。例如,元宇宙游戏可以构建自己的虚拟货币发行制度,同时匹配以国家法币为基础的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交易制度,最终形成完备的货币交换机制实现投机或套现(Jevons,1885)。

对比经济的结构关系,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更是如出一辙。现实经济是建立在“定理”基础上的,因为它要符合现实的自然规律,符合社会的制度要求;数字经济是以“定义”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因而能够规避自然规律和社会制度的制约。很多数字经济系统,从技术层面上讲,是建立在算法基础上的分布式数据处理平台,是基于大数据的社会计算中心(Huberman,2013)。但是数字技术定义数字空间的时候,必须符合上面提到的基本原理和哲学方法论,不可能违背价值测度的规定性、社会资源稀缺的绝对性。

无论是现实建构的经济社会体系,还是数字空间中定义出来的经济社会体系,都必然有共同的、数学规律规定的基础经济结构。20 世纪30 年代的法国布尔巴基学派,为我们研究经济的结构奠定了基础。布尔巴基学派创建了数学结构的概念,并将这个概念发展为现代数学的核心(Bourbaki,1958)。借助布尔巴基学派的思想,本文认为经济结构包括三个基础性结构:数量关系(代数关系)结构、序数关系结构和拓扑关系结构。这三种结构又称为母结构,三者之间有其内在的联系。无论是实体经济还是数字经济,经济结构必然归结为这三个母结构,或者是在母结构基础上经过交叉、复合形成的派生经济结构。数字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平行,不仅是形而上的相同或者相似,而且是形而下的绝对一致。

数量关系结构既可以简单又直观地表达,比如成分关系、数量比例关系等,也可以引入多维空间,把要素以及要素的关系通过集合论等高级形式表达。对于存在基本运算关系的集合可引入群理论,比如数字产业集群中的产业结构关系可以借助群与环等研究手段。区块链就涉及一般代数结构,属于典型的加密算法应用。虽然区块链是开放的,但其基本原理却是建立在群理论上的。通过这套非对称加密系统,我们可以在区块链上开发包括原生币和代币在内的各种数字加密货币。

在对高级经济结构的研究过程中,如何刻画人们的效用偏好一直是个重要却又难以解决的序数关系结构问题。数字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的便捷性在于,数字经济可以通过监测个体行为、提取个性特征,引导或强化行为偏好,例如抖音或者新浪会不断推送用户感兴趣的话题。一般都是通过序数关系结构刻画社会秩序,体现经济的约束性趋势;也可以用来描绘人类消费趋势等行为偏好。非同质代币NFT 代表了典型的数字化消费趋势,建立在品牌等偏好的序数关系结构基础上。

拓扑关系型经济结构与数学中的拓扑结构相互对应,由要素集合及集合上的拓扑关系组成。当研究经济要素之间的联结关系而不考虑联结的距离、联结的成本时,就是研究结构和性质如何连续变化的问题,也就是拓扑问题。例如拓扑经济空间、经济度量空间、要素紧致集、列紧经济空间等,网络交易、网络社交、网络舆情等都是典型的拓扑关系结构。元宇宙中被不断提及的数字孪生,就是现实世界在数字空间中的拓扑。很多经济结构是三种母结构的派生结构,因此在考虑数字网络的拓扑关系结构时,还要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数量关系结构、序数关系结构。

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实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建构也走向了计算机辅助的道路,这就带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经济结构及其测度,是客观演化的还是主观构造的?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恰恰就是结构主义数学与建构主义(包括直觉主义)数学的分野岭。一方面建构主义数学的发展伴随着机器智能的发展,另一方面机器智能的发展对结构主义数学的逻辑基础提出了挑战。当代数学的发展也从布尔巴基学派的抽象的、结构主义的道路,转向具体的、建构主义的道路。数字经济在此基础上开始了结合现实的、智能辅助的方向,人工智能在当前的极大涌现就是典型现象。整个社会将在虚实融合的基础上,走向数字建构的大一统道路。

五、结语

数字技术带来数字文明与数字生产的飞速发展,使我们愈加认识到传统经济学需要理论创新。目前普遍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等传统分析框架,包括对双边市场、数据资产交易、“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产业的逻辑分析上,以及对元宇宙、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ChatGPT 等具体技术的产业应用研究上。这些分析与研究主要立足于产业经济学的视角,缺乏深度的理论研究,更缺乏对新古典等传统经济理论的批判性探索。

数字经济学的研究,需要有崭新的视角,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研究大数据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社会碎片化现象,还需要归纳总结为离散主义哲学方法论;不仅要看到数字资产交易带来的新产业形态,还要知道数字资产定价来自场景与测度;不仅要重视比特币的算力资源稀缺,还要知道社会价值由制度规定;不仅要看到ChatGPT 等人工智能大爆发,还要知道它们是社会重构和理性管控的工具;在讨论平台模式时候,不仅要知道双边与多边市场,更要知道暗中涌动的企业泛政治化与公权私化。许多类似于抖音、推特等社交平台的暴富神话,源自于这些平台对底层欲望的满足和社会价值的重构;我们看到的“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本质上是整个社会的解构、表达与重构;在讨论元宇宙时,要看到虚拟经济的数字化表达;在研究大算力、大模型的时代冲击时,还要从哲学高度思考数字经济到底是建构的还是结构的。

我们需要崭新视角下的经济学理论创新,要能够对数字经济现象有更深的穿透力、更远的洞察力。本文把这些新的理论创新归纳为哲学方法论、价值理论、效用论、对策论等若干方面,解决了数字经济逻辑内核、运行机制和发展趋势三大问题,具体表现为十大基本原理:离散主义、制度价值论、稀缺二元性、量化理性、分布效用分析、数字大生产、深度博弈论、平台模式、社会异化、数字建构。

这些理论在当前有一个最直接的应用:ChatGPT 会在自然价值的测度空间里面取代人的工作,但是人们可以通过制度创新规定新的社会价值空间。因此,不用担心ChatGPT 会导致大量失业,相反应该憧憬未来新的工作种类的大量诞生。总之,这十大原理基本构成了数字经济的理论基础,形成了自恰的学科框架。技术决定产品与服务,原理决定战略与趋势,未来的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与全球产业发展等,都将围绕着这十大原理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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