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适用性分析
2023-08-01王海虹李静
王海虹 李静
权责发生制概述
权责发生制是政府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在实际应用中又被称之为应收应付制,将本期应收和应付的资金纳入本期报表中,反映费用水平及实际盈亏情况。权责发生制通过权利和责任的发生决定资金归属,在责任履行的同时,便需要核算和记录相关财务数据,如果责任未履行,则不需要纳入财务报表之中。该制度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应用主要用于解决核算业务中的何时确认、确认多少的问题。政府部门的业务发生存在业务和现金流动相背离的情况,资金流动和业务是会计核算的要素及标准,权责发生制将经营和分期作为前提,将资产、负债、收益、收入等归类,形成会计要素,并采用分期损益计量的方式,反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实际业绩。因此,权责发生制在原则上与收入实现制相同,其中包括收付实现制的基本原则,但分期损益表的记录方式,负债、债务等也可能反映成为现金收支,这是权责发生制适用需要考虑的问题。
权责发生制适用性分析
适用范围分析 同一经济业务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的处理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权责发生制指导了财务会计的资金核算工作,并将核算项目分别类属于“库存现金”“存款”“结存”“其他资金”等科目中,依据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财务会计核算处理有所不同。尤其是权责发生制下的“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构建,对于核算处理适用性良好。以往预算会计使用收付实现制建立预算科目,而权责发生制包含了收付实现制的内容,在会计核算中设置的会计科目可以用于会计预算处理。政府日常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非付现成本、资产摊销、资产折旧等业务,均可以纳入到权责发生制中。会计在期末处理各项财务指标时,各项凭证无法及时取得,需要挂账处理,依据权责发生制,可以避免预算执行的不准确问题。
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应用会根据政府单位的业务活动情况产生费用和收入,政府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获得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获取相应的收入是被允许的,且在活动中会产生相应的应收账款,依据权责发生制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之中。因此,权责发生制同时适用于预算会计的预算编制工作和财务会计的核算工作。
权责发生制适用性分析 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业务上具有适用性,且可以取代收付实现制应用到财务预算和财务核算之中。我国在政府财务体制改革过程中发现收入实现制所暴露出的弊端,无法满足企业财务状况核算的实际需要,在政府会计业务中逐步推广权责发生制,指导预算会计和核算会计的实际业务工作。
首先,适用财务改革需要。权责发生制是政府财政改革的内容。权责发生制可以作为预算和报告相结合的基础,可以更加科学、精准反映政府各部门的成本及财务信息,为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在政府财务绩效考核中,权责发生制将每期损益反映到真实业绩中,该核算模式为部门业绩考核提供了依据。且我国政府在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权责发生制将应付、应收等信息精准、直观体现出来,确保了信息的有效性。因此,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应用符合政府财政改革的需要,为核算业务提供了具体依据,有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其次,适用财务管理需要。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应用为具体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依据,明确了会计预算和会计核算的标准及方法。同时,权责发生制为《政府会计制度》中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公示模式提供了保障。公司财务报告中应包括收支会计科目和资产负债科目等,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将负债等囊括到报表之中,以资产负债表的科目呈现,使得财务报告制度更加完善,信息质量更加科学、准确。在落实权责发生制核算期间,也可以揭示政府是否存在相应的财政风险。地方政府的收支平衡是目标,权责发生制将收入、支付计量在报表中,应付未付、应收未收等资金情况得以准确反馈,使得负债信息更加直观,有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规避财政风险。
最后,适用局限性分析。综合分析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应用,其既取代了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且在政府绩效考核、财务改革、风险防范中具有良好的适用性。但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应用仍存在一定规定局限性,权责发生制以费用和收入配比为基本原则,净利计算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明确费用和收入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是关键。权责发生制能合理反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实际业绩情况,但如何真实、有效反映财务状况,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财政改革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适用措施
渐进式推进 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应用适应政府单位财政改革的需要,而我国政府单位财政改革的进程,采用渐进模式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在不断试错、渗透的过程中,寻找正确且高效的道路。权责发生制是《政府会计制度》及财政改革中的重要内容,按照渐进推进程序,推广权责发生制替代收付实现制,随后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修正,以及分布推广,建立长期目标,不断拓展权责发生制的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目前具有广泛适用性,但在损益表上将部分负债反映成现金收支,将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使得权责发生制的适用性有所不足,存在局限性。逐步推进改革期间,政府单位可以利用收付实现制编制现金流量表,补足权责发生制推广和使用中的不足之处。随后,在财务改革中,可以循序渐进改进现有体制,强化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适用性。
平行式完善 政府会计可以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基于权责发生制处理相关业务,预算会计基于收付实现制处理相关业务,权责发生制虽然已经基本可以取代收付实现制应用到预算会计业务工作中,但仍存在一定的矛盾。《政府会计制度中》设定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以及其他资产类科目,不计入预算类费用核算中。该方法可以解决预算会计业务中关于非付现成本的核算矛盾的问题。预算会计业务中会不考虑部分非付现成本,而核算科目中并未剔除。因此,引入权责发生制解决相应问题的过程中,可以使用平行记账的方法解决上述问题,使得权责发生制在会计业务中更具适应性。平行记账方法是一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将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入同时进行财务核算和预算核算,同一笔业务同时按照两种制度登记和处理。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在权责發生制推广应用过程中采用该记账模式,使得两者之间的核算模式相互衔接。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采用平行式的记录模式,采用“双分录”的核算方法,既可以反映政府单位的财务信息,也可以准确了解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垂直式制度 会计核算工作是一种计量模式,权责发生制是目前财政改革中的适用计量模式。我国在推动预算会计向政府会计转变过程中,需要进一步优化现有核算模式,建立垂直式制度确保权责发生制的广泛适用性。考虑到发达国家的政府财务改革经验,建立更加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明确《政府会计制度》的指导意义,强化会计核算业务的规范性、科学性,通过制度约束保障权责发生制的规范化应用。例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科学的财务绩效考核制度,优化奖惩措施和激励制度,以目前核算业务工作中的难点内容和重点内容组织讨论制度,平衡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要求。
作者单位:青岛市市级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