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小衔接政策的价值分析及实现路径
2023-07-30杨川段秀丽
杨川 段秀丽
摘 要:幼小衔接政策对实现幼小平稳过渡,提升教育生态平衡有重要导向作用。对幼小衔接政策进行价值分析发现,幼小衔接政策的目标及价值偏好体现了政策的价值追求:合法性在微观上体现了幼儿受教育权的保障,宏观上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有效性在于满足幼小双向衔接的政策需求。但幼小衔接不能只停留在意识层面,需要在行为层面深入推进。为了更好落实幼小衔接政策,需要多元主体参与,明确各方权责;强化教师培训质量,加强幼小双方沟通;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教育评价体系。
关键词:幼小衔接;教育政策;价值分析;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615(2023)04-0101-08
DOI:10.15958/j.cnki.jywhlt.2023.04.011
做好入学准备教育与入学适应教育,有助于实现幼小顺利过渡。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科学衔接的生态环境,有利于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2021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如何进行幼小双向衔接进行了具体阐述,并对两个学段制定了详细计划。政策的颁布,不但符合广大教育工作者与家长的需求,更是促进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保障。其强调的幼小“双向衔接”,使幼儿园与小学明确了各自的立场与主体权责,本质上能为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实现幼小两阶段的平稳过渡打下坚实基础。
幼小衔接的实践困境和治理策略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焦点。实践困境主要表现在主体、内容、阶段三个方面:首先,主体单一,以幼儿园单边衔接为主。长期以来, 不只小学认为幼小衔接问题是幼儿园的任务, 幼儿园自己也认为这是自己的分内事[1]。其次,内容偏差,小学化倾向严重。表现为过于注重学科知识的学习,对幼儿的生活准备与入学适应较为忽视;实施严格的纪律规则管理和灌输式教育[2];教师教学观念存在主题偏差,教学过程与教学行为貌合神离[3];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4];课程设置经常开设拼音、汉字等课程以及兴趣班,对幼儿进行知识的灌输,满足幼儿园升小学的要求[5]。再次,阶段断层,仅在大班进行衔接。大班只是幼小衔接的强化期,关键要注重整体设计,从幼儿入园那一刻就应进行衔接教育,到了大班进行强化[6]。殊不知幼小衔接贯穿整个幼儿教育阶段,从小班就应做好准备。幼儿园与小学衔接,不应只依靠幼儿园来解决,小学也应高度重视,主动衔接幼儿园,做到“幼小衔接”向“小幼衔接”转换[7]。同时,实现幼小衔接,不仅是幼儿园与保育所等学前机构所做的工作,小学教育也要适当改进,尊重孩子的身心发展特征,开展适合新入学孩子的教育工作[8]。幼小衔接要关注幼小两个主体间的平等对话与资源共享,两个阶段教师应共同设计幼小衔接计划[9]。但幼小衔接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小学化问题具有复杂性,难以把握度,导致出现了一系列“小学化治理的问题”。严仲连、盖笑松指出,当前小学化的治理标准存在争议,幼儿教育师资水平低下,难以完成重任,缺少合理政策支持[10]。基于此,本文結合幼小衔接的时代价值,采用价值分析法,从价值选择、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方面进行分析,并结合政策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改进策略。
一、幼小衔接的价值选择
价值选择即不同利益主体的现实诉求及其背后所蕴含的价值选择逻辑 [11]。幼小衔接政策的价值选择,主要建立在对幼儿园与小学的价值判断基础之上,是对幼小双向衔接意义的深化与幼小衔接实践困境反思的必然结果。幼小衔接政策的价值选择,主要包括目标及价值偏好两部分。
(一)幼小衔接政策的目标
教育部出台幼小衔接政策,主要为了确保学前教育成效在未来教育中得到延续,防止成果消退;保障弱势儿童享有教育开端,防止差距加大[12]。《指导意见》颁布的根本目的是全面推进幼小平稳过渡,形成双向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推动幼小衔接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幼小平稳过渡。幼小衔接虽然一直被提及,但由于历史与体制、机制原因,幼儿园与小学在衔接过程中存在偏差。例如,幼小间衔接意识薄弱且衔接机制不健全;过于注重学科知识,教育观念较为狭隘;幼儿园单边衔接较为明显。诸如此类问题阻碍着幼小衔接工作的推进。《指导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与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主要目标。可见,减缓幼小坡度,全面推进幼小平稳过渡,是幼小衔接政策的直接目的。
二是形成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教育生态不光体现在学校教育中,家庭教育、校外机构教育也不容忽视。因此,在详细规定幼儿园入学准备与小学入学适应的同时,也有必要规范引导家长及校外教育机构,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实现科学衔接。《指导意见》指出,幼儿园、教师、家长的教育观念与行为明显转变,幼小协同机制建立,进而形成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据此可知,幼小衔接政策更深层的目的是形成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
(二)幼小衔接政策的价值偏好
“价值偏好”是经济学领域的核心内容,后逐渐扩大到政治、文化等领域,主要表现为稳定性,即任何人都会依据不变的偏好进行价值选择,即自我利益的最大化[13]。基于此,教育学的价值偏好可以理解为:个体对教育学的价值观念形成一定的体系,具有稳定性并据此体系进行价值选择,是个体对选择结果的偏好。所以,幼小衔接政策的价值偏好更需要形成包含“谁来衔接、衔接什么、怎样衔接”的衔接体系,即明确衔接主体、内容及方式。
1.主体偏好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扩充
幼儿园、小学、家庭是幼小衔接的主要力量。词频统计显示,在《指导意见》中,“幼儿园”“小学”是高频词,贯穿文本的始终。其中“幼儿园”出现23次,主要集中于主要原则、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主要举措、进度安排与组织实施中。主要举措中明确提出,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实施家园校共育机制;而组织实施中,明确提出设立幼小衔接区,遴选试点幼儿园,分层推进。“小学”在政策文本中出现了20次,主要举措中明确提出,小学要开展适应性教育;组织实施中也提出要建立试点小学。除了幼儿园与小学,家庭也是幼小衔接不可忽略的力量。在《指导意见》中,“家庭”“家长”等有关词语多次出现,主要体现在主要举措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家长的困惑;告知家长过度学习知识的危害,以缓解家长的压力。可见,国家已将家长作为幼小衔接的重要力量之一。
2.内容偏好由知识准备向能力、品质转变
幼儿园阶段与小学阶段的儿童身心发展特征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与小学要做好入学准备与入学适应,保证幼儿顺利过渡。同时,《指导意见》中重点阐述了“四准备”(身心准备、生活准备、学习准备、社会准备)与“四适应”(身心适应、生活适应、学习适应、社会适应)。
3.方式偏好由单边衔接向协同合作转型
在《指导意见》中,“教科研”在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主要举措、组织实施中出现5次。其中,主要举措中重点提出建立教科研制度,要求教研员坚持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幼小互通、内容融合的教研制度;积极鼓励建立幼小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管理人员的交流。“家园校共育”在《指导意见》中出现3次。在主要举措中提出,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家园校要积极配合、做好衔接。可见,衔接方式正朝着教研与科研协同、家园校共育方向转型。
二、幼小衔接政策的合法性
教育政策的合法性,是指教育政策的价值选择符合社会规范、习惯、文化传统及主流意识形态,被大众所承认、接受并遵守;同时也是教育政策制定、实施、评估,进而实现其效能的前提性假设。它表明了教育政策价值选择的正当性、公平性、正义性和有益性[14]。幼小衔接教育政策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
幼小衔接政策在微观层面体现了对幼儿受教育权的保障:一是全面性,即关注每一位幼儿。幼小衔接政策不仅关注初入幼儿园的孩子,还关注马上进入小学阶段的孩子。在《指导意见》中,国家对幼小衔接的受众群体分别提出了入学准备教育与入学适应教育,关注每一位幼儿的发展,使得每位幼儿享受入学准备与入学适应教育的权利。二是特殊性,即尊重幼儿的年龄差异和个体差异。《指导意见》明确区分了幼儿园阶段“准备教育”与小学阶段“适应教育”,是对儿童年龄差异的具体关照。学前期是幼儿大脑发育和智力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开始对幼儿进行入学准备教育,可使他们更好地融入集体生活,更好地进行人际交往。进入小学,面对环境、任务、身份等方面的改变,儿童仍然需要适应过程。三是保障性,推动幼小衔接教师的专业发展。高质量教师队伍是保障幼儿受教育权的必备条件。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国家对幼小衔接课程作出了相应调整,重点指出小学课程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的方式,实行体验式学习。这对小学教师的教育观念、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小学教师如何一改往日教学技能与教学态度,更好地适应幼小衔接,更好地响应国家政策,成为其发展的关键点。
幼小衔接政策在宏观层面体现了教育的公平原则:一是资源上加强了幼小衔接资源的均衡配置。幼小衔接政策有助于家庭与区域之间、园校之间、各机构之间的优质幼小衔接资源配置达到均衡状态,实现幼小双方的教育质量提升,在尊重儿童发展特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促进幼小衔接平穩过渡。《指导意见》一方面指出要充分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多个机构进行联动,形成合力;另一方面也提出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专业教育资源,促进教师成长,提升衔接质量。有研究显示,城市幼儿园相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幼儿园,对幼小衔接关注度较低,且教育水平不论是针对小学教师还是幼儿园教师,都表现出不匹配的状况[15]。因此,需统筹城乡、区域,兼顾软、硬件资源发展,实现幼小衔接资源的均衡配置。二是对象上扩大了幼小衔接的主体范围。梳理已有的政策发现,不论国家还是地方,多关注幼儿园衔接,注重单向衔接,提及小学较少。《指导意见》出台后,着重强调双向衔接,并对两者怎样衔接作出了具体描述,分别通过发展目标、具体表现、教育建议呈现。由此可见,从单向衔接到双向衔接的转变,正是衔接对象扩大的体现。三是发展上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协同进步。在教学方面,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及时沟通,双方可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提升教学效率。同时,幼儿园与小学双向衔接,既利于提升双方在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决策管理方面的工作效率,又利于及时整合信息、分析信息,促进双方了解学生身心发展,加强教育公平性。幼小双向衔接政策颁布后,受众对象与区域不断扩大,幼儿园与小学的管理信息也会因为双方不断交流而变得公开、透明。
三、幼小衔接政策的有效性
教育政策的有效性,是指通过教育政策的价值选择与价值政策的实施,有效解决政策问题,完整实现政策目标[16]。幼小衔接政策能否实现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的双向衔接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幼小衔接能否顺利实施,二是幼小衔接主体权责边界是否明晰。
(一)有效性:满足幼小双向衔接的政策需求
幼小衔接的有效性在于满足幼小双向衔接的政策需求。
第一,明确幼小衔接主体责任。以往的衔接多是幼儿园单方面衔接,小学配合度较低,对自身权责意识不明晰,这种错误的认知使得衔接工作难度加大。《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幼儿园与小学要各司其职,并对其任务进行了细化。幼儿园准备与适应教育具体到方方面面,且有完善的监督制度。通过对双方权责的细化,使得双方依靠政策与外界社会力量结合,发挥其应有价值。
第二,促进幼小衔接科学发展。一是学习兴趣衔接。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教学方式上可实行“玩中学”,以游戏化的方式,促使幼儿对幼小衔接产生浓厚的兴趣,以兴趣促发展。二是好的生活习惯与学习习惯衔接。从小班就坚持良好作息,保持个人卫生习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利于幼儿适应小学的作息与生活。而学习习惯则需坚持好学好问的态度,坚持专注地做某件事,遇到困难决不放弃,做事情养成善于思考的好习惯。《指导意见》也提出,要支持儿童专注地完成任务,引导儿童独立思考且有计划地做事。
第三,为杜绝幼儿园“小学化”提供制度支持。在家长与外界呼声的影响下,许多民办幼儿园甚至公立幼儿园为抢夺生源,“偷偷”教大班幼儿学拼音、文字、数学等小学知识,以满足家长的愿望。从短期看,这样做会使幼儿得到暂时性的成长,但长此以往,幼儿的身心发展与各项能力都会受到影响。所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也就是说,幼儿园内容需要游戏化、儿童化。
(二)改进空间:《指导意见》虽指明幼小的双向衔接意识,但仍待改进
衔接内容上,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出发,作好内容的延续与螺旋上升。《指导意见》只提出要关注幼儿园与小学的双向衔接问题,注重教育幼儿的整体性、连续性与可持续性。对幼儿园与小学阶段的具体做法,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但缺乏对幼小衔接内容的延续性。所以,教育部门应从幼儿身心规律出发,在遵循“幼儿为本”的基础上,对幼小衔接内容的延续性作出明确规定,促其稳步发展,不断上升。
衔接过程中,幼小衔接更需关注小学的参与度,对其不愿深度参与的原因进行探讨并制定明确政策。在《指导意见》中,“小学”出现的次数少于“幼儿园”。这从侧面反映出,政策文本虽提倡双向衔接,但还是偏向幼儿园。而小学不愿意深度参与的原因,《指导意见》却无明确说明。文件对其怎样参与的表述,更应结合小学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其参与度不够的问题及原因,应进行深度探讨。相关部门要深刻意识到小学也是幼小衔接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两者缺一不可。
参与主体上,校外机构的法律地位界定有待提升。《指导意见》中的综合治理层面,多是加大对违规小学与幼儿园的治理,对校外机构治理的规定并不明确。据此,政府应出台明确政策并落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法律地位的界定,明确校外机构的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校外机构的胡为、滥为(超前培训)等,应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使其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
衔接方式上,措施要坚持“软硬结合”。《指导意见》针对幼儿园与小学的违规行为,明确提出要严惩不贷。这不免过于强硬,应分情节而定,坚持“软硬结合”:对违规行为较轻的机构与学校应先给予教育,而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机构与学校可实施拉入黑名单、严格惩戒等措施,做到松弛有度、软硬兼施,以此促进幼小衔接的发展。
四、幼小衔接政策价值实现的路径
当前,幼小衔接政策的价值选择在于: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实现幼小双向平稳过渡,达到教育生态平衡。但这一价值如何实现,取决于如何将应然的政策文本转换为实然的操作路径。《指导意见》虽然也提出了具体措施,但如何实施还是要看地方,各地应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其细化。幼小衔接政策价值的实现,要从主体、内容、方式方法上拿出具体措施。
(一)主体:多元主体参与,明确各方权责
因佩里亚认为,“协同治理理论”是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对不同组织和个人展开的控制、指导协调[17]。斯蒂芬·佩奇也阐述了治理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着重强调西雅图市的公民参与[18]。由此可见,系统治理理论需多元主体参与,其具有一定的吸纳与包容性。幼小衔接更要注意参与理念的共治共享共建,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合理配置幼小衔接资源,使其权责明确,推进幼小衔接的具体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建立联合教研制度,省级与地方行政部门分别协调统筹推进幼小衔接工作,并加强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
首先,幼儿园与小学是幼小衔接政策价值实现的重要主体。幼儿园作为幼小衔接的第一大主体,应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响应《指导意见》的号召。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幼儿的年龄特征做好生活准备、学习准备、活动准备、社会准备。幼儿园老师应带领幼儿尽早熟悉小学环境,参观小学课堂,为促进幼儿园衔接小学作出努力。小学作为幼小衔接的第二大主体,是最终的“接收所”,更要放低姿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幼小衔接。幼儿初入小学,身份转换较为缓慢。所以,小学教师也要走进幼儿园,与幼儿拉近距离,促使孩子做好生活适应、学习适应、活动适应、社会适应,并根据幼儿园的管理、教学状况等,积极建言献策,调整小学的衔接工作,更好地为双向衔接作出贡献。
其次,家长是幼小衔接政策价值实施的重要力量。《指导意见》出台后,多数家长对政策中杜绝小学化的相关条款措施持怀疑、不理解、不满意态度。有研究者对北京市和河北邯郸市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家长在幼小衔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幼小衔接价值得以实现的关键,还在于家庭的参与、家长观念的转变。所以,家长应及时更新对幼小衔接的看法,积极参与到幼儿教育中,并加大对幼小衔接政策的宣传;同时利用微博、公众号、抖音等,促进社区与幼儿园、小学的联系;尊重幼儿并与幼儿多沟通交流,丰富自身对幼小衔接的认知,积极为幼小衔接建言献策。
再次,行政部门是幼小衔接政策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治理。所以,行政部门要坚持完善幼小衔接教育的监督体制,定期对校外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其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加强指导,设立明确的禁区,对其进行规范化监管;建立评估机制与评估标准,坚持自评与他评,以评促建;积极邀请社会其他机构参与其中,坚持“内外结合”,促进幼小衔接实验点的试行,层层推进,最终落实到各个幼儿园;加大幼小衔接的社会宣传力度,以主持讲座、建立幼小衔接宣传组织委员会等方式向家长及社区积极宣传,促进双向衔接,平稳过渡。
最后,科研机构是幼小衔接政策价值实现的辅助力量。《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联合教研制度,深入实地,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教研与园本教研活动。所以,幼小衔接教研室至少应从四方面开展工作:一要有明确的定位,增强自身幼小衔接的科研意识,建立自上而下的幼小衔接教研网络机制,为幼小衔接的发展出谋划策。二要坚持从幼儿需求出发,以幼小教育研究为核心,围绕其共性問题,有计划地开展幼小衔接研究。三要坚持与一线教师交流互动,形成科研共同体。“幼儿为本”是中心,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研机构人员应到幼儿园与幼儿交流,在交流中发现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四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挖掘幼小衔接的教育资源,实现幼儿园与小学间资源的沟通与整合。
(二)内容:强化教师培训质量,加强幼小双方沟通
“系统科学理论”的本质在于,无论是动物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以系统的方式存在,均有着复杂的结构与组织特征。该理论比较注重整体性,更注重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联系与逻辑关系[20]。幼小衔接本身便是一个整体,幼儿园与小学是其组成部分。想要提升幼小衔接质量,就需加快推动幼小教师专业培训的步伐,并注重双方的及时沟通,通过提升教师质量,以局部促整体,推动幼小衔接的整体发展。《指导意见》要求营造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促使小学课程游戏化、生活化。所以,需将师资力量与双方的交流沟通作为系统框架之一,推动各幼小衔接要素有序发展,以实现更加合理且高效的幼小衔接。
首先,教育部门建立优秀教师模范团队,加强培训,以优带普。可以集团为单位,以县域教师带动乡镇教师,以优秀教师带动普通教师,通过不断学习、交流,促进幼儿教师的发展。其次,加强教师培训方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教师的教学技能,将幼小衔接教师的发展与现代科技相互关联,精准对每位幼儿教师进行培训。最后,不同地域幼小衔接教师的能力与素质水平不一样,要加强区域间教师的沟通交流,让城镇教师带动乡村教师,让沿海地区教师与内陆地区教师座谈,传授科学知识与先进经验。教师在学习科学知识与先进经验后,开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新式幼小衔接课程,促进幼儿平稳过渡。
此外,幼小双方可建立“双向靠拢”的模式,摒弃传统简单参观小学课堂的衔接方式,促进深入交流。通过调整教学计划与教学手段,幼儿园向小学靠拢,小学也向幼儿园衔接。幼儿园教师积极向小学教师请教,争取明晰小学知识;小学教师也向幼儿园教师了解幼儿的变化,提前掌握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促进双向衔接。行政机构需进行幼小衔接培训,使教师明确“什么是幼小衔接”“双向衔接的范围是什么”“如何幼小衔接”等基础性问题。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幼儿园“送一程,再送一程”,小學“接一站、再接一站”。
(三)方式: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教育评价体系
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指出,影响行为再次出现的关键因素是强化物,如惩罚、奖励等。当产生的行为结果对行为者有利时,此行为会反复出现;当不利时,此行为会减弱甚至消失,最终达到强化某种行为的目的[21]。幼小衔接过程中使用奖惩机制,要坚持正强化为主、负强化为辅的原则,鼓励和表扬幼小衔接中各主体积极正确的行为。
首先,建立奖励激励政策并坚持底线原则。《指导意见》指出,相关教育部门对违反教育规范的学校、机构加大打击力度。但还要实行奖励政策,对表现优异的机构与院校进行奖励。可以多增加教师职称名额、园校评级机会等;对校外表现良好的机构、组织进行表扬并进行大力宣传,但同时要设置底线,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清晰地界定自身的本职工作。
其次,将幼小衔接内容作为教育评价的标准之一。“系统理论”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层次性、动态性,其中层次性主要指各系统的有序分层,重点在于分析要素与要素的关系[22]。基于系统层次性分析,便可得知幼小衔接的教育评价包含评价标准,而评价标准又包含了幼小衔接内容体系。因此,应将幼小衔接内容作为教育评价的标准之一:其一,可以增强教师的幼小衔接意识,加大对幼小衔接的关注度;其二,有利于幼小衔接更好地发展。在评价过程中,把幼小双方所做的工作作为评价标准,将其纳入园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以此带动幼小衔接发展,最终实现系统理论的动态发展,形成“输入——反应——输出——反馈”四个环节连续互动的幼小衔接动态模式,使幼小衔接政策的实施更加合理化、平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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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 Analysis and Realization Approaches to the Policy for the Connection of Kindergarten and Primary School
YANG Chuan1,2, DUAN Xiuli1
(1.Institute of Education,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China, 550001; 2.Guizhou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Center, Guiyang, Guizhou, China, 550001)
Abstract:The policy for the connection of kindergarten and primary school plays an important guiding role in realizing the smooth transition from kindergarten to primary school and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balance of education. The value analysis of the policy shows that the goal and value preference of the policy reflect its value pursuit: its legitimacy reflects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s right to education on the micro level and the principle of educational fairness on the macro level; its effectiveness lies in meeting the policy needs of two-way connection between kindergarten and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However, this connection can not only stay in consciousness, but also needs to be further promoted to behaviors. In order to better implement the policy, it is necessary to involve multiple subjects and clarify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trengthen the quality of teacher training and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two sides,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reward and punishment mechanism, so as to improve the education evaluation system.
Key words:the connection of kindergarten and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policy; value analysis; realization approaches
(责任编辑:杨 波 蒲应秋)
收稿日期:2022-10-12
基金项目: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2021年度一般课题“3—6岁儿童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构建研究”(GZLCLH-2021-423);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度一般课题 “小学、幼儿园联合教研促进幼小双向衔接的策略研究”(2021B064)。
作者简介:杨 川,女,河北廊坊人,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贵州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兼职研究员。
段秀丽,女,内蒙古赤峰人,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