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2023-07-27谭清艳
谭清艳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物流行业也进入了发展的高速期,特别是在网络购物激增与商品交易加快的背景下,对物流行业来说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使物流行业迎来了一个巨大的挑战。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已不能适应现实物流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立法上,没有综合性的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在实践中,没有统一的原则地方性法规的建立。因此,在物流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完善,故文章将从我国目前物流行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分析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而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物流制度;问题;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251.1;D920.4文献标志码:ADOI:10.13714/j.cnki.1002-3100.2023.10.002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logistics industry has also entered a high-speed period of development. Especially in the context of the rapid increase of online shopping and accelerated commodity exchange, it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the logistics industry, but also brought a challenge to the logistics industry. As the current legal norms in our country do not respond positively to the nee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gistics industry, there are no comprehensiv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legislation to provide corresponding system guarantees, and there are no unified guiding principles in practice to guide the establishment of lo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so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logistics legal system that need to be improved. This paper tries to start from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logistics industry, analyz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legal system,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gistics industry.
Key words: logistics system; problems;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1 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
1.1 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概况
物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属于国家的基础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的现代化程度[1]。作为21世纪兴起的行业,目前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企业数据库企查猫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物流行业的存续企业为14 861家,其中2010年全国物流注册企业数量达到了2 103家。2021年全国物流注册企业的数量为499家,相比上一年度减少了431家。除了传统物流业,近年来出现了各种新兴业态的物流行业,例如智慧物流、区域物流、大数据物流体系等,这些都构成了我国现代物流的组成部分,总体来看现代物流业的转型升级不仅提高了物流行业的运营效率,高效促进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而且对优化我国经济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2 我國物流业的立法现状
目前,关于物流行业准入或者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分散于企业立法、产业立法等不同的部门法中,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物流法律制度,很多法规都是利用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来替代的。在物流行业的市场准入上,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行政许可进行,但是,对于后续的相关管理监督,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已经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也只能解决部分物流行业的法律问题,难以适应迅速发展的现代物流行业的需求。物流业所涉及的单行法规中最为典型的包括《民用航空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相关司法解释中适用最为频繁的是《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解释》。上述法律规范虽然也在尽可能地解决物流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2018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在草案中涉及有关物流主体及责任分配的内容,虽然在最后通过的法案中被删除,但表明物流立法已经提上了日程。由于物流的法律关系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完成对物流行业的全面保障。
2 我国目前物流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2.1 立法层次较低,法律约束力较弱,且存在法律规范之间不协调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并没有制定适用于所有物流领域的物流法律规范,从法律位阶来看,其效力并不高,并且多数仅为管理性规范,对于物流行业的约束显得有些单薄。究其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物流行业的法律制定都是从当下出发,先解决眼前急需的问题的,从而导致了立法规划的混乱,进而使具体的法律规范之间产生了重叠,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难的问题。在法律约束力上,我国现行物流法律法规存在法律效力不强、立法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结合上述理由,导致物流行业相关法律制度运行规程的可操作性低,难以产生法律效力,难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目前我国关于物流行业的立法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行业,例如海运、空运、水运等较为大型的交通物流上,因此,其主要是根据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输的工具、运输涉及的行业领域等分别制定的,这样的立法考虑是为了在不同的领域针对其各自的特点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也是物流行业立法的难点之一。但是现代物流的发展已经不在局限于某一个领域,其环节之多、领域之广也是当前的现状,再没有统一性法律文件以及相关的指导原则,现行的物流行为规范之间是很难做到内容上的协调统一的。特别是《民用航空法》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中关于物流运输承运人责任的承担以及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属于现行物流法律规范之间内容不协调的典型例子[2]。
2.2 物流立法的适用性与现实脱轨,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极大进步使电子商务迎来了新的商业机遇,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状态,而且也给物流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例如各种智能工具、自动化机器的运用。法律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做出相应的改变,以保证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物流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新的样态,但现行的物流法律规范大多集中于解决目前所遇见的问题,已经无法满足物流业发展的需要了。
在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问题,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依靠相关物流法律规范[3]。然而,由于立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新兴问题并没有合适的解决措施,处理这些问题时容易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当前对于物流行业的准入大多采取行政许可,但是对于物流行业的准入标准却不一而论,使部分市场主体可通过其他途径参与到物流服务中来,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市场主体的性质认定、权利义务的分配以及相应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出现。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难以对其进行约束,这也容易导致权责不明的情况发生。再有就是行政管理中,由于物流行业涉及的领域较多,其监督管理难以顾及各个方面。因此,综合以上来看,物流领域相应的法律空白容易导致问题的发生,但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物流法律规范。
2.3 现行物流制度与国际制度不对称
随着经济融合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开始扩展国际业务,我国物流业与国际物流业开始产生交集。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无论是进口量还是出口量都在逐年上涨,并且按照WTO的贸易规则,我国的跨境物流立法应该与国际公约、协定、习惯等衔接一致。但是由于我国的立法现状,我国物流立法工作并没有较多的开展,在遇到实际问题时也多倾向于借鉴国际规则,并且在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方面与国际规则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在《海商法》中,即使是借鉴了“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相关规则,但是从已经实施的相关配套规章或者条例来看,依旧带有中国本土的观念,并未遵循和匹配引进的立法观念[4]。
3 关于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
3.1 提升立法层次,加快相关法律的制定,协调规范之间的关系
正常的市场秩序不能缺少国家或者政府的保障,因此保障我国物流行业健康快速的持续发展必须进行统一的物流立法规划[5]。我国坚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综合立法的立法原则,必须通过整合现有物流法律规范以及司法实践中的优势经验,进行大量的实践调研,论证物流统一法律规范制定的必要性,加快制定一部物流领域的专门法律,并且针对概念、规制范围、法律关系、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进行明确规定。从整个市场秩序和布局来看,必须消除和尽可能避免同一个法律体系内的相互冲突或矛盾。我国物流相关制度的产生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在完成一定的历史任务后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从而导致其出现了较大的时代局限性,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也阻碍了物流行业的发展[6]。因此,在制定统一的法律规范之后,必须要开展法律体系内的自查,对与物流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一定的清理或者整合,促进物流行业的有序发展。同时由于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必须在国家的统一指导下,形成制定物流行业地方性法规的指导原则,在不抵触上位法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区域的物流业立法规范。
3.2 及时修改相关物流制度规定,适应现实发展
为了适应当前物流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对相关物流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首先,应该逐步清理无法适应当前物流发展的规范,并对现行有效的物流法律规范进行总结和协调修正,以填补当前物流立法存在的空白。同时,结合当下物流行业的发展情况,要不断总结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较好的解决措施,以期对立法层次较高、内容相对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其次,对我国物流的相关制度规定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总结政策施行过程中的有利条款或者经验,适时将其转化或者填补进入相应的法律规范或者司法解释之中,使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避免矛盾的产生。再次,对于物流所涉及的特定领域,可以制定单行性法律规范,并注意其与其他领域的衔接问题,例如针对快递行业、农业物流、林业物流等,满足不同物流领域的特定需求,但是,必须注意此类只能是在特定且必须的领域,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最后,我们需要加强相关物流制度的立法前瞻性,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控制规范的涵摄范围,在法律可解释的范围内解决出现的物流问题。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渗透到各种需要依法规范的社会关系中,使所有与物流相关的关系都可以有法可依。
3.3 加强物流行业的行政管理,完善行业准入制度
上文提到物流行业涉及的领域较多,其关注的面也比较广,因而加强其行政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欧美等国家对物流行业体系的建设值得我们学习,其中加强物流行业的行政管理,就涉及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进一步提高物流行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行政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各行政部门应该加强联合检查,及时解决物流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案例总结;对物流行业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的管理规制,必要时要修改相应的法律制度。同时,要完善物流行业的准入制度。物流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所涉及的环节众多[7],因此要从一定的立法层面對其准入做统一规定。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物流行业进入市场的资格条件,在审查程序上必须要求物流企业满足相应的行业标准,这就需要对相关准入条文进行具体的规定以及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在批准程序上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以及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资质检查,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二是完善对物流市场的相关经营条件,加入相应的准入配套措施,对市场主体的约束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要分别对待不同领域的物流准入,也应细化与界定物流企业的经营范围,明确物流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企业资格进出制度。
3.4 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物流经验,与国际规则进行接轨
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大背景下,我们国家始终秉持开放的态度,坚定不移地促进全球经济发展。我国物流行业也在不断探索海外市场,国际贸易来往频繁,因此对物流行业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必须与国际规则接轨才能在其中立足。然而,由于当前物流立法并不完备,国内货物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存在差异,并且部分与国际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甚至背道而驰。当国内司法机关在处理物流问题时,如果缺乏明确规定,也会借鉴国际公约的规定解决案件纠纷。因此,我们应该结合当下的国际形势和国情,加强国内物流立法与国际规则的接轨,提高物流立法的前瞻性,在制定相关的涉外物流法律制度时,应结合本土情况,借鉴国际物流制度的先进经验,既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也要解决相应行为标准的适用问题。即使国内的物流制度不完善,也应从国际视野出发,考虑适用国际通用的物流公约规定,努力与国际物流规则接轨。
参考文献:
[1] 伏兆倩.现代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研究[J].法制与经济,2020(7):62-64.
[2] 吴迪.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完善研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0(5):73-74.
[3] 韩强,宋丽娟.浅析构建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有效策略[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30(4):26-28.
[4] 贺梦蝶.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立法探讨[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19.
[5] 王春宝,刘志军.浅析构建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有效策略[J].中国商贸,2011(34):174-175,208.
[6] 贺栋,马慧珍.我国物流法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物流技术,2013,32(5):167-169.
[7] 徐淇钰.完善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对策研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2(7):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