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研发管理与税务风险防范研究
2023-07-21吕伟峰
摘 要: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国资委探索创新中央企业经营指标体系。从2020年提出“两利三率”指标体系,2021年完善为“两利四率”,2023年调整为“一利五率”指标体系,研发投入强度始终为指标之一,研发费用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获得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大,规范研发费用也越发突出。文章以A集团为例,通过研究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特点,总结分析企业研发费用歸集过程中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研发管理 A集团 税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7-108-02
一、研究背景
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投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提高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力度, 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国家制定实施了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财政补助专项奖励等区域性政策。
近年来,我国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从2017年开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至75%,从2018年开始,将这一加计扣除比例扩围至全部行业企业;从2021年开始,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的比例从75%提高至100%,从2022年开始,将这一比例扩围至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将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也就是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全部提高至100%。而根据最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至100%,且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没有执行时间限制。
为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国资委在2021年将考核体系完善为“两利四率”,2023年调整为“一利五率”指标体系,研发投入强度始终为指标之一,足以见得研发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研究开发已经成为企业获得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本文以A集团为例,通过研究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特点,总结分析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过程中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管理建议,旨在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A集团研发费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研发课题立项问题
一是研发立项不规范,存在子分公司自主立项并行的情况。集团各所属单位除子公司进行年度研发立项外,还要兼顾集团公司研发费用归集要求,进行自身研发立项,对研发项目的挖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与此同时,集团每年给所属单位下达了年度研发费用的总体目标,同时对于各研发课题的预算又规定了上限要求,所属各单位只能通过增加自主立项课题数量来完成年度下达的目标,进一步增加了研发立项及费用归集的难度。
二是研发立项证明资料有待进一步优化与完善。立项阶段的资料比较充分,包括研发课题申请表、论证报告、课题合同等,然而对于年度研发课题的阶段性总结报告却没有做具体的要求,大部分研发课题不能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致使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资料不够完整、充分。
(二)研发费用归集核算问题
1.研发费用结构不合理。研发课题费用结构不合理,存在人工费归集较少,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劳务费占比过高;只归集了材料费、设备租赁费,没有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的归集;只归集了研发人员工资,没有同步归集“五险一金”等;部分课题将专业分包款等工程施工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问题,不符合研发费用的要求。
2.部分课题研发费用入账不及时,存在年底集中调账的问题。首先,部分研发课题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在研发周期内没有逐月进行归集,仅归集了部分月份的费用,缺少连续性及合理性,影响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的占比。其次,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的入账周期与研发活动周期不匹配,此类直接投入费用一般会发生在研发过程的前期、中期,在研发后期或者结题阶段一般发生的研发费用为科技成果的申请、审评、专家鉴定等相关的费用。在研发费用归集过程中,大部分材料费、设备租赁费都会在下半年或年底集中归集,且存在单笔入账金额过大的情况,与研发实际情况不符。
3.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不能有效区分研发明细类别,致使部分费用入账归集不准确。如,将研发人员的福利费等计入到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或“五险一金”,对于外部单位提供的加工费、试验费、检验检测费、设计费与委外研发费用相混淆等,致使研发费用入错科目,影响研发费用的结构合理性。
4.研发与施工生产的区分。没有对于研发与施工生产的公共费用(如人员人工费、设备租赁费、劳务费等)进行有效区分,或者缺少费用分摊的依据,影响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规范。
5.研发辅助明细账不规范。研发辅助账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必备资料,可以直观地反映各研发费用入账归集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研发辅助账规范上还需进一步地加强,如没有按期区分研发费用明细、研发费用集中入账、研发费用摘要撰写不规范等。
6.委外研发项目没有在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备案,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要求。
(三)研发成果问题
1.研发课题费用归集较高,但与之相匹配的科技成果较少,申请的知识产权、工法、成果鉴定、科技奖等数量不够,且缺少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科技论文等资料的支撑,与研发支出金额不匹配。
2.科技成果与研发课题研究内容匹配度不高,且提供的研究成果报告等技术资料相对比较简单,显得研发课题技术含量较低。
3.知识产权很小,技术含量较低,与主营业务产品关联性较小,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支撑力度不够等。
三、研发费用管理建议
(一)高度重视研发管理工作
要充分认识研发管理工作的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研发管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后每三年都将进行一次复核,高新技术收入占比、研发费用占比、科研人数占比均要满足高新要求,对于将经过复核不符合高新认定条件的将追缴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二)做好研发活动的全流程管理
1.做好立项策划,加强成果转化。做好科研课题的立项工作,做好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的策划工作,选择重点工程加大力度进行科技攻关,挖掘高水平的课题,总结出高质量的成果,加强股份公司及以上级课题的研发能力,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力度。清晰地界定研发活动和研发项目,保证研发项目安排实现研发活动“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要求;按规定报备研发项目。
2.梳理课题立项情况,编制课题预算。明确研发活动流程,认真梳理在研课题及新立项课题,根据年度产值预算,做好年度科研经费总体规划。根据全年研发费用指标倒排年度研发经费计划,将年度计划分解至各期、各研发课题,课题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研发课题研究内容、研发实施周期、所处研发阶段、工料机等研发费用占比合理性,以保证研发费用预算合理,为后续研发费用归集核算提供依据。课题及科研经费要做到动态管理,加强对各项目部科研经费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过程管控。
3.强化部门联动,做实研发费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分工协作,保证研究开发费的准确归集与核算。课题立项后技术部或课题负责人应及时进行研发课题交底,交底内容应当包含课题名称、研发期间、研发预算、研发人员名单、研发所需材料、機械用量以及课题项目年度计划等书面技术交底资料,便于相关业务部门了解课题基本情况。研发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掌控研发事项进度。办理结算时应将课题需求表、结算单、发票等资料及时传递至财务部,财务部当月审核入账,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规范性。满足研发加计条件的要充分享受研发加计,同时要梳理各项费用归集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留存支撑资料备查。
4.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和业务台账管理。设置适当的辅助账户体系,对研发费用进行清晰的核算或专账管理通常情况下,对研发费用进行专账管理。如果无法对研发费用进行专账管理,应当分别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加计扣除口径以及财务核算口径,为每一个研发项目(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各设立三套专用研发费用辅助核算明细账进行单独核算;或者综合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加计扣除口径以及财务核算口径,为每一个研发项目(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各设立一套多功能的多栏式研发费用辅助核算明细账进行单独核算。
建立研发业务台账。研发业务台账既是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发生的重要凭证,也是清晰、合理、准确地划分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以及不同项目研发费用支出的重要依据,还是合理分摊各研发项目共同费用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应当为每一个研发项目或研发项目组,建立相关研发业务台账,对研发项目的整个研发过程进行日常的登记,以清晰地体现研发活动的轨迹。企业应当对研发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并保持科研项目的管理与记录的同步。
(三)规范研发活动,防范相关风险
根据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关于规范研发活动,加强研发管理的文件要求,要完善研发活动计划、立项、预算、实施、验收全过程管理细则,加强研发费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管理,确保研发活动规范开展;强化业务流程,加强对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规范研发支出核算管理,严格区分研发支出与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合理归集相关支出。
对于委托外部单位开展的加工、试验、检测、设计、研发等服务,要根据合同条款、服务内容、发票明细来确定具体研发费用类型,不能把所有的外部服务都计入到委外研发或者其他费用中。对于委托外部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开展的委外研发,要督促受托方及时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备案,以免影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四)重点关注特殊事项
1.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留存备查资料,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2.企业从事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的费用,不能计入研发支出。对于委托外部研发部分的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等;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进行高新技术口径的归集。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及时掌握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的条件中,对研发投入,明确规定了企业应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且三年内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前1年销售收入未超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前1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四、结论与展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组合拳”,下一步要充分形成政策合力、提升政策效能,让企业创新发展如虎添翼、动力十足,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对企业而言是一项利好政策,如能妥善运用,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违规享受优惠政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税务风险,导致企业“得不偿失”。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合规管理,趋利避害,防微虑远,必要时,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内容、手续、时间等条件申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分析,顺利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为企业的研发活动“保驾护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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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杰.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现存问题及应对策略[J].西部财会,2023(05)
[5]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全面解析下载.互联网文档资源(https://ishare.iask.)2021.
(作者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43)
[作者简介:吕伟峰(1988—),男,汉族,北京市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科,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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