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2023-07-17谢琨徐晓玲
谢琨 徐晓玲
[摘要]当制造业粗放式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就成为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出路。选取2011—2020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以多维固定效应模型和交互效应模型作为实证方法对绿色技术创新和双重环境规制以及它们之间的交互效应如何影响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进行分析。研究表明:第一,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作为企业发展的外部约束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具有消极影响,同时绿色技术创新能够显著提升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第二,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能够配合绿色技术创新,共同激励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进一步分析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的交互效应发现,三者之间的有效配合能够有力推动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且三者之间的关系存在行业异质性。据此,为环境规制的合理使用以及制造业企业发展策略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双重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全要素生产率;制造业;交互效应
一、 引言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制造业强国,反观过去的发展,粗放式的生产模式带来制造业繁荣发展的华丽表象,而资源浪费与环境压力骤增的问题却也逐渐凸显。并且,“大而不强”的困境使得制造业可能面临“未强先衰”[1]的风险。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和坚持创新驱动,助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发展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即改变以往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追求更加低碳、低消耗、低投入、高产出的绿色发展模式2。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若没有环境规制的外部约束,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很难会自主进行绿色转型。而绿色技术创新的出现,成为解决企业转型难的重要因素。绿色技术创新作为能够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新型技术创新形式,是企业应对环境规制和提升自身生产率的核心动力。如何利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进行协调配合提升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是当前制造业绿色转型的重要议题。基于此,本文着重讨论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得出的结论对制定和优化环境规制政策和制造业企业发展政策从而助力制造业摆脱转型困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 文献综述
1. 双重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国内外直接研究双重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章较少,但研究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章相对丰富。一部分研究集中于探究环境规制强度变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是否具有影响,此类研究大致分为3种流派:第一种,环境规制能够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2-3]。这类观点的支撑理论是“波特假说”[4],即适当的环境规制使得企业在受到外部压力时能够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从而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也就是指环境规制所产生的“补偿效应”[5]。第二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发展会受到环境规制的约束。这类观点受传统古典经济学的思想影响,认为环境规制的实施会带来生产投入减少[6]、非生产性活动增加[7]、生产成本增加[8]等影响,从而导致原有生产率丢失。第三种,环境规制的绿色生产率效应具有不确定性。一开始有学者认为环境规制作用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效果微乎其微[9],后来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呈现非线性的特征关系[10]。另一部分研究则是从环境规制的不同类型作为切入点,即将环境规制划分为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以及公众参与型3个类别进行研究。主要结论是环境规制的不同政策工具所产生的绿色生产率效应之间互有不同之处[11-12]。
2. 绿色技术创新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现有文献中大多数是从绿色技術创新与企业自身竞争力视角进行研究。从绿色技术创新本质来看,绿色技术创新主要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技术的绿色化革新以及产品的绿色化革新,而这两者都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13],助推企业向着绿色发展方向前进。从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来看,绿色技术创新能够帮助企业压低生产成本[14]、提升企业绩效[15]以及在不降低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带动绿色工业产品的生产[16],即在保证生产率不降低的前提下提升企业的绿色绩效。同时,绿色技术创新作为技术创新的一部分,有学者指出,由于企业对于创新研发的投入是有限的,绿色技术创新会对其他技术创新产生挤出效应[17],从而使整体技术创新的发展滞后,进而阻碍企业绿色转型的脚步[18]。
3. 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在已有的相关文献里,大多是将绿色技术创新作为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中介路径来进行分析[19-21],讨论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如何配合激励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较少。从企业自身来说,绿色技术创新能够增强环境规制的绿色转型效应[22],适度的环境规制也能有效促进企业自主进行绿色技术创新[23],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激励配合,共同促进企业绿色转型。
梳理以上文献发现,同时研究双重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较少,三者之间的关系尚未有明确定论。并且,现有研究中少有讨论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如何协同配合从而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影响。为此,本文将双重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纳入同一个理论框架中,深入讨论三者之间的关系,选取微观层面的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并构建多维固定效应模型和交互项模型对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配合影响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根据所得出的结论为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三、 理论分析与假设
1. 双重环境规制与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以及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环境规制的实施是必然之举。环境规制本质来说是对企业生产的一种约束。具体而言,一方面,当开始实施环境规制时,企业为了应付环境规制的约束,首先会选择减少产量从而达到减排的目的,即此时企业更加倾向于“末端治理”。另一方面,即使企业的目的确实是为了降低粗放式生产所带来的负外部性,但企业的技术研发需要时间,前期的环境治理只能是在末端投入治理非期望产出的资金。此外,在市场消费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被动的应对环境规制的场景是:企业要在保证产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清洁生产,必然要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其结果可能是成本的直线上升。因为清洁能源的成本远高于非清洁能源的成本,并且利用清洁能源投入生产所需设备和技术远不如原始生产方式所需技术成熟,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同时生产效率也会下降。
另外,环境规制的实施主体不同对企业的影响也会不同。当环境规制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时,其规制手段大致为设定企业排污标准或者收取排污费用,这类限制企业排污的制约手段通常被称为正式环境规制。正式环境规制具有政策性与规制性,是企业必须要达到的硬性规定。为了达到正式环境规制的要求,企业要投入清洁生产的设备和购置绿色型生产原料,即若要保持原有生产率的代价是生产成本的大幅上升。这种情况下,企业利润与竞争力也会随着下降,剧增的成本同样会挤占企业对于技术创新的投入,更加不利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若当企业抱有侥幸心理消极应对正式环境规制,不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必然会受到政府的处罚,被责令停产整改,这样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沉没成本,还会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产生负面影响。当环境规制的实施主体是社会公众时,其规制手段主要是通过群众与污染企业谈判、上访、曝光企业非法排污等方式对企业的粗放式生产施加社会舆论压力,从而对企业产生约束,这类发挥群众力量的制约手段被称为非正式环境规制。从非正式环境规制发挥作用的方式来看,污染企业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必须要投入企业大量人力、物力去处理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并赔偿受企业污染困扰的民众以安抚民众情绪。此外,在非正式环境规制下,挽回企业受损信誉需要在公关部门加大投入,从而间接导致企业规制成本的上升。非正式环境规制对污染是零容忍的,受损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形象必然会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市场份额,最终导致企业效益的下滑,不利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a: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具有负面影响。
H1b: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具有负面影响。
2. 绿色技术创新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由熊彼特创新理论可知,技术创新作为不断促进經济增长的内生因素,同时由于技术创新的先进性对产业结构具有“先破后立”的作用,故而技术创新同样是产业转型的内生动力。产业转型本身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先有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再到点连成线、线连成片,最终实现整个产业的绿色转型。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治理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出,传统的技术创新范围中也逐渐演化出绿色技术创新。当今,制造业企业主要采取的是更新清洁生产设备、更新绿色工艺和引进排污处理机器等生产源头绿色治理措施,还包括绿色产品生产等进行绿色创新。绿色技术创新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所带来的污染成本,更能帮助企业在原有的市场基础上争取到新增的绿色消费市场份额。同时政府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也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的边际成本,促进企业加速向绿色转型发展。
H2:绿色技术创新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促进作用。
3. 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协调配合影响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当企业生产不受环境规制约束时,企业只生产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考虑其他因素。但当环境规制出现,强制性政策标准以及消费市场发生变化,企业为达到相关标准以及把握市场转变时机会自主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并且,如果没有绿色技术创新,那么环境规制的最终效果只能是企业对非期望产出的末端治理,这种情况不仅是非可持续性的,也会阻碍企业绿色转型的进程。对于正式环境规制来说,规制监管下的企业需要通过改进生产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进行清洁生产。对于非正式环境规制来说,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民众对绿色产品的消费偏好就会增多,企业在做生产决策时就会考虑市场的变化,而这些都离不开绿色技术的创新与使用。相对而言,正是因为企业进行绿色技术革新并将其使用于日常生产中,才在降低企业排污成本的同时帮助企业从绿色消费市场获利。究其根本,环境规制约束了企业生产只是表象,实现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才是实施环境规制的本质,而绿色技术创新就是能够帮助环境规制展现本质的“显性剂”。
由上文分析可知,环境规制主要通过引起企业成本变化从而影响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属于对企业的外部刺激。而绿色技术创新作为企业绿色转型的内生因素,其与环境规制影响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机理有所不同。并且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创新补偿”与“遵循成本”之间的博弈,这就使得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可能出现配合不协调的状态,从而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作用不明显,甚至会降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而当两者不能协调配合时,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可能就不显著甚至产生消极影响。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a:正式环境规制能够与绿色技术创新激励配合提高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H3b: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配合不足时,无法促进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H3c:非正式环境规制能够与绿色技术创新激励配合提高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H3d: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配合不足时,无法促进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四、 模型设定与变量数据
1. 模型设定
首先,本文借鉴了申烁等[24]的研究思路,通过构建多维面板固定效应模型验证双重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模型设定如下:
[GTFPit=β0+β1ERpit+β2INERpit+β3GTit+βnControlit+ηp+ηt+εpit] (1)
式(1)中,GTFPit表示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ERpit与INERpit表示企业在行业(地区)p内各时期所受到的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GTit表示各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Controlit代表各个控制变量的合集。[ηp]和[ηt]分别表示行业(地区)效应以及时间效应。?表示随机扰动项。
其次,为了验证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协调配合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本文参考孙海波等[22]的研究构建了面板交互效应模型,具体模型形式如下:
[GTFPit=β0+β1ERpit+β2ERpit×GTit+β3GTit+βnControlit+ηp+ηt+εpit] (2)
[GTFPit=α0+α1INERpit+α2INERpit×GTit+α3GTit+ηp+ηt+αnControlit+εpit] (3)
[GTFPit=μ0+μ1CossERpit+μ2GTit+μ3CossERpit×GTit+ηp+ηt+μnControlit+εpit] (4)
上式中,ER[×]GT与INER[×]GT表示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效应,CossER=ER[×]INER表示双重环境规制[25],CossER[×]GT表示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效应,其他变量含义与式(1)一致。
2. 数据变量与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2011—2020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企业层面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涉及行业层面以及省级层面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统计年鉴。考虑到部分数据有所缺失,故对数据进行以下处理:剔除2011年以后上市的制造业企业,剔除ST、*ST、PT企业,并将其中核心变量大量缺失的企业剔除,最终获取7730个可观测样本数。
(1)被解释变量: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
本文采用SBM-GML模型,选取每个样本企业作为决策单元,考虑企业产出中的“非期望”部分,从而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算。GTFP的测算主要指标包含投入与产出两个方面:
投入方面,本文参考李颖等[26]的做法,采用永续盘存法估算每个企业的资本投入。劳动投入因素以企业的员工人数表征。
产出方面,期望产出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作为期望产出的代理指标,为修正数据中价格因素干扰,结合企业所属行业的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进行平减。非期望产出参考崔兴华等[27]的计算调整系数的研究思路,以各制造业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非期望产出的表征变量。相关变量的选取与说明如表1所示。由于SBM-GML模型所测算出的直接结果是绿色全要素增长率,因此本文借鉴雷玉桃等[28]的累乘做法,计算每个年份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2)核心解释变量:环境规制
本文选取的环境规制从实施主体方面进行分类。即实施主体是政府的正式环境规制(ER),政府对企业施加的环境规制压力会因为企业所属不同的行业而产生差异,即相较于轻污染行业,重污染行业所受到的环境规制力度更大[29];此外,根据前文对正式环境规制的阐述,从治污成本的视角选取该行业的“三废治理设施费用与行业生产总值的比值”[30]作为其代理指标。对于实施主体是群众的非正式环境规制(INER),通常来说,群众的人均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品质生活和生活环境要求越高;其次,群众的受教育程度越高,首先,具备的环境保护意识越强,也更加善于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环境保护;最后,在人口密度越高的地区,受污染困扰的人数也会越多,抵制污染的情绪也就更为强烈。因此本文在参考Pargal等[31]的研究思路的基础上,选取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人口密度等三项指标,并运用熵权法将这三项指标合并为一个指标用以表征非正式环境规制变量。
(3)核心解释变量:绿色技术创新(GT)
现有研究中大多都采用绿色专利反映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这也是官方承认的评判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的主要形式。故本文的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以企业的绿色发明专利的申请数表征。
(4)控制变量
借鉴现有的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相关的研究,选取企业年龄(Age)、企业规模(Size)、资产收益率(Roa)、资产负债率(Lev)、资本投入(Cp)、经营活动现金流(Cfo)、企业所有权性质(Own)、企业成长能力(Growth)作为本文控制变量。
Age以当年减去企业上市年份再作对数表示;Size以企业员工人数的对数表示;Roa以企业利润总额与总资产的比值表示;Lev以企业总负债与总资本的比值表征;Cp以企业固定资产净额的对数衡量;Cfo以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与总资产的比值衡量;Own表示企业控股股东为国有取值为1,没有则为0;Growth以企业营业收入的年增率衡量。
各主要变量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如表2所示。
五、 實证分析
1. 基准回归分析
为了获得更加稳健的结果,本文通过控制不同的变量来进行对比分析,表3中模型(1)至模型(4)控制了年份、行业和省份固定效应,模型(5)控制了企业与年份固定效应。观察表3可以看出,正式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在控制不同的变量时都显著为负,验证了H1a的假设。观察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回归结果,发现其在控制行业、省份和年份的固定效应后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非正式环境规制主要是当地群众或社会组织对某个已经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困扰的个别企业进行上访、谈判从而产生约束力,即同样的企业处于居民生活周边和处于人烟稀少的城市边缘地带所受到的非正式环境规制是不同的。并且在控制企业固定效应后也相当于控制了行业与省份,故可以认为非正式环境规制的负面影响是显著的,验证了H1b的假设。观察绿色技术创新的估计结果的数值与显著性,无论是加入时间、行业和省份的控制变量还是加入企业控制变量,绿色技术创新前的估计系数都显著为正,验证了H2的假设。
2. 稳健性检验
(1)改变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测度方法
现阶段测算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方法有很多种,本文使用的SBM模型就是非参数法的一种。非参数法还有EBM模型,EBM模型能够处理径向与非径向共存的特征情况,使得测算精度进一步提升。故本文改变测度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方法,用EBM-GML模型重新测算进行结果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中模型(1)和模型(2),所得检验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说明所得结论是可靠的。
(2)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滞后一期
由于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对企业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延迟,因此本文采取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術创新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滞后一期进行检验。结果如表4模型(3)与模型(4)所示,所得结论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
(3)替换正式环境规制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测度指标
前文基于行业的角度,运用“三废治理设施费用与行业生产总值的比值”测算正式环境规制水平,本节参考原毅军等[19]的做法,从地区的角度采用“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与工业总产值的比值除以工业总产值与地区GDP的比值”测算正式环境规制水平,该数值越大则说明当地的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越大。非正式环境规制的替换指标则是通过借鉴周鹏飞等[21]的思路,选取各省区市当年来自群众有关于环境问题的信访数量表示。其中相关的地区数据和测度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环境年鉴》和《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从表4中的模型(5)和模型(6)能够看出所得到的估计系数的方向以及显著性与基准回归基本一致。
3. 交互效应检验
表5为正式与非正式环境规制和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效应检验结果。从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项来看,ER[×]GT前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这说明对于企业来说正式环境规制能够引致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并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对制造业绿色转型的作用,而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带给企业更多的发展机遇,助力企业从污染型制造业企业转型为清洁型企业,进而受到不同的正式环境规制,最终表现为两者之间协调发展共同提升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H3a的假设得到了的验证。从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地交互项来看,控制不同的变量也不会改变INER[×]GT前的回归系数都能够显著为正,说明两者之间有着较好的协同效应,非正式环境规制能够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水平提升带来的绿色技术收益也能够弥补非正式环境规制产生的消极影响,验证了H3c的假设。
观察表5中的模型(5)与模型(6),CossER[×]GT的回归结果显著为正,表明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在影响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过程中能够协同配合,双重环境规制的存在能够刺激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而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存在也能够减弱双重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抑制作用,甚至逆转双重环境规制的作用影响,使得双重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正向影响。绿色技术水平的提高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模糊了原有的行业边界。随着绿色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的行业形成,对环境规制的制定又提出新的要求。
4. 行业异质性分析
在参考生态环境部提出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基础上,本文将制造业细分29个行业中的16个行业划分为重污染行业,其他制造业行业划分为轻污染行业1。依据各个企业所属行业划分为重污染行业企业与轻污染行业企业,最终得到两组非平衡面板数据并进行分组回归分析。
从表6中的正式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来看,正式环境规制在重污染行业中的影响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效应显著,重污染行业相较于轻污染行业承受更大的环境规制压力,故正式环境规制在重污染行业中的消极影响更加明显。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影响制造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效应则体现在轻污染行业,表现为抑制轻污染行业的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绿色技术创新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体现在重污染行业的企业中。对于重污染行业的制造业企业,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两者之间能够很好地协调发展,共同提升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项表现为正向却并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重污染行业内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配合力度不足,从而无法有效提高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对于轻污染行业的制造业企业,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的交互项均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轻污染行业企业受到的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存在脱节,故而无法对企业的绿色发展产生有效影响。
六、 结论与启示
1.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微观企业层面,选取2011—2020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对双重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和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深入分析,并构建交互效应模型对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协同配合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进行检验,得出以下的研究结论:第一,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直接的负面效果,而绿色技术创新能够显著提高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第二,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效应以及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效应都能够促进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第三,绿色技术创新与双重环境规制的协调配合能够相互促进、相互成就,三者之间激励配合协同促进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第四,在重污染行业中,正式环境规制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具有显著消极影响,非正式环境规制的消极影响则体现在轻污染行业中,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作用在重污染行业中表现显著;正式与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互效应能够推动重污染行业内的制造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2. 启示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合理把握正式环境规制强度,发挥政府在制造业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制定正式环境规制政策,政府要切实加入企业绿色发展中来,不能做旁观者,而要做带领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的参与者。正式环境规制政策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能一味约束企业,而要监管与激励并存,对积极坚持绿色发展的企业要给予税收优惠以及绿色补贴。政府倡导鼓励企业在保持经济绩效的同时也要兼顾环境绩效,以最小的经济损失换取最大的绿色收益,带动整个产业绿色转型。
第二,构建完善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治理体系。由于公众与政府和企业沟通渠道有限并且层级繁多,信息的接收与反馈都具有滞后性,因此要保证公众反馈信息渠道的顺畅,并通过社会媒体的信息传播优势,提升环境保护教育的广泛性,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提高企业环境信息的透明公开度,将群众的监督作为督促企业的有力手段,只有当政府、企业和公众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才能将合理的公众环保诉求转化为制造业绿色转型的动力。
第三,坚定绿色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首先,企业要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投入,在增加研发投入的同时也要注重先进人才的引进,提升自主技术革新能力。其次,利用先进的绿色技术获取更大的绿色产品市场,借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最后,地方政府也要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制定相应的绿色补贴政策,以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投入。
第四,加强双重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的激励配合。适度的双重环境规制能够激励企业不断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创新能带动产业间融合从而适应新的环境规制。因此,只要它们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就能产生“1+1>2”的效果。具体而言,对于正式环境规制的政策制定,要重鼓励、重引导、合理约束,既要有严格的污染红线,也要有鼓励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对于非正式环境规制,要倡导绿色產品主流化,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让市场引导企业进行绿色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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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谢琨(1968-),女,博士,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司理财、管理会计;徐晓玲(1998-),女,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管理。
(收稿日期:2023-01-28 责任编辑:殷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