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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美学省思

2023-07-13

关键词:人居乡土美学

邓 源

(北京大学 艺术学院,北京 100091)

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农民对获得公平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生活品质抱有更高期待。新时代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再局限于物质层面,他们渴望获得更多精神满足,在生产和生活中感悟美、体验美。按照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乡村不仅要求经济繁荣、社会稳定,而且要求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指出,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设,要因地制宜,在保护好乡村特色和乡土风貌的前提下,继续提升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从美学的视角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就是要使意象世界照亮诗意人生,让村民获得精神境界的提升,超越“自我”的有限天地。

一、后乡土时代农民审美需求变迁与权利定位

艺术家的笔下丹青常常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然而,人们通常将农民生活视为粗糙,将艺术家的活动视为典雅,将“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相对立。在《拾穗者》《倒牛奶的女佣人》《有乌鸦的麦田》这些经典巨作获得无数惊呼与赞美的同时,其画中人却不能领悟其本身之美。就如麦田里的农民无法将艺术之美联系到自身,而仅能止于艺术家写生的“道具”。“美”有时会被误解是一个简单的议题,柏拉图在其早期的著作中也曾作出相似的论述。然而,当人类真正去探寻美学的过程中却发现,个体审美态度和行为往往会受到时代背景等多因素影响而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结果。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农民内心美的需求尚未被开发完全,其审美需求为生活所限。

权利是需求的产物,每个人都有审美的权利和自由。没有审美活动,人就不能实现精神的自由,人也不能获得人格的完整,人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1]。剥夺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文化性需要,让人像动物般地活着,那是人性的异化[2]27。审美权是一种自得权,是自己满足自己的需要,是“我与我自己”的关系,它出于主体的自我意识,以实现主体自身的利益[3]。在乡村语境之下,农民的审美需求是建立在时代背景下的个体内心感知,是追求超越生理需求的一种完满人生的精神权利。

(一)基于自然资源、农业生产与农耕文明的审美需求

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4]。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人与自然的交融创造了丰富的物质与精神财富。从古至今,无数文人雅士留下赞颂自然的诗篇:谢灵运曰“倾耳聆波澜,举目眺岖嵚”;陶渊明云“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王羲之道“仰视碧天际,俯瞰渌水滨”。这些无不体现了人对自然之美的依恋。尽管时代变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既代表着城里人对田园牧歌的一种向往,也是乡村人对乡村振兴的一份期许。

大自然保障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发展。自然美的意蕴在审美活动中展开,自然资源的馈赠在农业活动中产生,农民审美需求也在漫长的农业生产发展史中形成。自然美是历史的产物。自然美的发现、农耕文明的形成皆发生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情景交融,逐渐形成了农民审美需求的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关乎14亿中国人的生死存亡。一代接一代农民以辛勤付出完成了中国碗装中国粮、中国粮主要由中国种的壮举,保障农民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经济宽裕、衣食无忧、生活便利、共同富裕,这是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是乡村大美之所在,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贫穷落后中的山清水秀不是美丽乡村,乡村富裕却生态污染同样不是美丽乡村。只有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持续发展,才能真正实现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5]。

(二)农民审美需求随乡土社会转型而变迁

费孝通在“江村经济”和“禄村农田”的“微观社会学”研究基础上提炼出一个概念——“乡土社会”,即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属性是“乡土性”的,并从“社会主体的非流动性”“社会空间的地方性”和“社会关系的熟悉性”三个维度描述了乡土中国的本质内涵。彼时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有的体系。

然而,中国乡村社会发展到今日,乡土性受到市场经济和商品利益的冲击,血缘关系逐渐淡化,地缘和业缘关系的重要程度日益显现,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乡村迎来了科技与现代共生的时代。在中国乡村不断建构、解构和重构的过程中,其相比于费孝通时代的“乡土中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乡土理论”框架已经不能够解释新时代乡土现象和问题。潘鲁生认为,现代乡村的美学价值在于它不只是一个物质世界,也是一个意义世界;不仅象征一个与城市空间相异的生活空间,也意味着一种生活方式和价值选择[6]。“后乡土社会”的概念和相关理论应运而生。封闭而稳定的乡村结构已经转换为“流动的村庄”,以农业为生的乡村经济模式已经转换为多元模式,传统乡土文化在现代化交融中走向分化和重构,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正在回归。处于后乡土社会的人类对于工业化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与总结,试图重新寻找人与自己、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7]。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农民的居住环境以有利于农业生产生活为核心。村庄的选址、房屋的结构、村路的走向等这些看似随意的安排,实则体现了农民的乡土智慧。而在后乡土社会中,农民的审美需求得到了更多关注。如何将居住环境改造得更舒适、美丽,让乡村图景焕发新颜成为重点工作之一。

(三)审美变迁中农民审美权利的主体地位

农民的审美需求随着时代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而变迁,其在审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也变得更加明确。从二元结构中逐渐解放出来的新农民渴望在劳动中重新定位自己在审美中的地位。他们不再是艺术画作中的客体,而演变为对美好生活充满向往、追求美好权利的主体。后乡土时代赋予农民更多的审美权利。他们在改善自己居住环境的过程中发现,美的根源和美的本性问题应当从物与人、景和情的关系之中,从人的审美本性和对象的形式结构之间的交互作用中,寻求合适的答案[8]。农民的审美权随时代更迭被不断唤醒,审美觉醒促使农民行使自己的审美权利和接受美育权利,从而逐渐改变不满意的外部环境,以让人居环境更加美丽。

后乡土社会农民审美意识的加强为建设美丽乡村注入了新动力。农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审美需要如果得到尊重和满足,农民的主体功能就会提升,他们是美丽村庄的主人,根据地域特征和生活习惯,他们在改善居住环境中积极行使参与权、建设权、决策权和否定权。审美主体与客体只有在良好的互动关系中,才会有美的生成。休谟在其《论审美趣味的标准》中说:“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 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见出一种不同的美”[9], 因此,在确立以农民为主体地位推动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的同时,还要充分满足农民在改善自己居住环境中的审美需求和调动农民在审美活动和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

二、农村人居环境与美学的内在关联

早在一千多年前,唐代思想家柳宗元就提出一个涉及美学本质的重要命题:“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意思是只有在审美活动中,通过审美主体的意识去发现和唤醒“景”,使这种自然之“景”由实在物变成一个完整的、有意蕴的、抽象的感性世界——“意象”,才能够成为审美主体的审美对象,从而形成“美”。朱光潜和宗白华较早使用“意象”阐述美学理念,后期叶朗在此基础上形成“美在意象”的思想,他认为“美是人在审美活动中情景相融而生成的意象世界。美离不开人的审美活动,离不开人的心灵的创造”[10]。

审美是人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其核心是以审美意象为对象的人生体验。在这种体验中,人的精神超越了“自我”的限制,得到一种自由和解放,回到精神家园[11]。在审美活动中人们达到情景相生、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境界。当物质提升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精神需求及审美需求的变化,乡村环境需要“意象世界”融入后生成的美感,这是美学赋予乡村文化的内涵,也是乡村实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一)“塑形”与“铸魂”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宏伟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形”是乡村振兴中的硬件——产业繁荣、生活富裕、环境宜居;“魂”是乡村振兴中的软件——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幸福。美学赋能乡村振兴,既应从“形”的角度出发,也应从“魂”的角度切入。“形”要在完善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等方面下功夫;“魂”在于文化理念的传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足,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从“形”到“魂”,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审美过程,总结借鉴脱贫攻坚积累的宝贵成果和精神财富,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逐步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12]。

浙江省的“塑形”与“铸魂”工作为全国提供了样板。早在2003年浙江就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美丽乡村工程,实现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9.48%,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污水有效管理等方面都已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位列全国之首。环境整治改变的不仅是农民的居住条件,还有他们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态度。过去村里办喜事铺张浪费盛行,相互攀比之风愈演愈烈。如今环境美,人心美,移风易俗、喜事新事蔚然成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无巨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大问题上,“塑形”与“铸魂”相伴而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这场乡村革命过程中,每个微弱的个体都能体会到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发展紧密相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推动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进而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在缩小城乡物质生活差距的同时,可补齐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短板。

(二)“环境美”与“心灵美”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其中,产业兴旺是基石,生态宜居是保证,乡风文明是灵魂,治理有效是核心,生活富裕是目标。乡村振兴背景下,“环境美”的实质是“美农”(农业美、农村美、农民美)。目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还处于“略施粉黛”阶段,实现“环境美”的终极目标必然依靠的是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以奥斯卡·王尔德的说法,现代性就是“艺术不再模仿生活,而是生活模仿艺术”的时刻。由此,“人心美”才得以实现。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依据“生态宜居”的指导内涵,改善乡村环境并不止于村容村貌的修整,更应深刻理解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村现代化的人居环境不是整齐划一、大拆大建,而应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以美学视角思考,现代化的概念不仅是一种物理的存在,也是一个完整的、充满意蕴和情趣的感性世界。美的生成,需要超越“自我”的品格升华,实现人与社会的沟通和融合。英格尔斯指出,在整个国家向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人是一个基本的因素[13]。因此,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定要实现人的现代化。乡村“环境美”的主体是农民,他们即是创造者又是体验者,美丽乡村建设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有意思、有味道、有情趣、有奔头,环境的美育功能滋养了思想、纯化了心灵、高尚了情操。从“环境美”到“心灵美”,是现代化农民摆脱物质需求追求美好人生境界的蝶变过程。

(三)“好生活”与“美生活”

新发展阶段一个显著特征是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农村“经济差”“环境脏”“路难行”“村容丑”与城市的繁荣和现代文明反差强烈。美好生活囊括了两个维度,一个是“好生活”,另一个则是“美生活”。“好生活”描述的是物质基础,“美生活”描述的是精神体验。因此,“好生活”是“美生活”的基础,而“美生活”则是“好生活”的升华[1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让农民的居住环境逐渐得到改善,基本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为“美好生活”的精神追求奠定了基础。农村群众生活从“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现实需求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精神追求,正是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的实现路径。“美好生活”的美学内涵即美是生活、美在生活、美的生活[15]。从“生活美学”视角来看乡村的美学实践,“美好生活”就是把艺术向下拉的同时,要把生活向上提[16]。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社会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涌入乡村,乡村富民产业迅速发展,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渐接近城市。物质的丰腴赋予农民更多的精神遐想,从“好生活”渐变到“美生活”过程中,美学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界限相互渗透,审美的本质随即出现了泛化。产业振兴前提下,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愈加迫切,日常生活审美化与审美日常生活化成为美学的新范式,乡村美学成为社会的审美主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现状及问题

经过集中整治,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明显。乡村私搭乱建,脏、乱、差、厕所臭的问题基本解决,房屋、街道、水利基础设施功能大幅提升,村内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体系初步形成,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农民的生存权得到了尊重[16],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农业农村部事业促进司的数据显示(见表1),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 000多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8%以上;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超过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10%左右提升到25.5%。但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目前仍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重视,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表1 部分调研省份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成效 %

(一)套用城市发展理念改善农村环境

凯文·林奇认为,环境的印象可以分为三方面:识别、结构和意义。一个有效印象的首要是目标的可识别性,表现出与其他事物的区别,因而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而被认出[17]。通过营造并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是重塑地方形象、提升地方可识别度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城市的美具有强烈的现代审美特质,是以工业文明为载体的美学范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盲目向城市看齐,套用城市的发展理念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错误做法。东北某乡镇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把几个自然村民宅全部拆除,集中新建了几十栋6层高的小洋楼。街道、楼房整齐划一,绿化、路灯、广场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然而,农民宁可住在老宅也不愿意“上楼”,这样的“美景”农民不接受、这样的“美事”农民不领情。究其原因:一是故土难离,他们习惯了“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这样自然恬淡的生活环境,祖辈居住的村子寄托了他们无限的情感;二是不切合实际,大部分农民生活方式还是离不开土地,楼房虽然方便整洁,可是牲畜和农具无处安放,不便于农业生产生活;三是增加了生活成本,主要体现在生活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特别是身体有残疾的人或是老年人,住楼房上下不方便、生活成本高,经济负担重。这样 “一刀切”的做法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仍时有发生,不顾农村的生产、生活特点,将城市建设的理念生搬硬套,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未能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把农村建设得“城不像城,村不像村”,是对乡土美学思想的背叛。

(二)忽视多元的乡村文化价值

乡村文化是在农业生产与生活实践中慢慢形成的道德规范、公序良俗、社会认知、审美态度等约定俗成的行为意识。每一个村庄因为历史形成、地形地貌、民族信仰的不同承袭着多姿多彩的文化样态,建构了以村为单位的集体意识和共同的文化价值。大别山深处一座600多年历史的古村落,很多民宅修建于明清时期,村庄的整体布局因山势水系而建,虽然老旧,可也别具一格。然而,几年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施工方为了扩建休闲广场,拆除了百年历史的黄梅戏台;为了打通乡道,把青石砖换成了柏油路;为了加固危房,采用了更安全结实的钢筋水泥。古朴的村庄“焕然一新”,可原有的文化生态遭到了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被漠视。同样的问题在很多地方也时有发生,经过改造后的一些村庄“千村一面”,美学作用发挥不足,减淡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底色。忽视乡村的多元文化价值,是对乡村文化的践踏、对农民情感的伤害。农村与城市的和谐共生,不代表着形式的照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简单地“拆”和“建”,而是对每一个村落的历史、经济、人文、美学门类学科的融会贯通。

(三)过度商业开发破坏农业生态

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农业大国,粮食问题是头等大事,18亿亩耕地即是坚守的红线。农村的核心功能定位是农业生产,建设美丽乡村应该有利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安居乐业。遗憾的是,一些乡村为了眼前利益过度商业化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优势上马工业项目,兴建大型度假村、豪华酒店以及休闲娱乐中心,排放的大量垃圾污水污染了农田,土壤板结、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乡村的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更令人担忧的是,乡村工业化和乡村旅游业在不断侵占农业用地,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被严重挤压,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威胁,可持续的农业生态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

自然景观越是优美的乡村,越是受到城市人的青睐。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城市人的刚性需求。部分乡村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制造大量人为景观以满足观光者消遣游玩,极端商业思维和过度商业化运作使乡村丢失了淳朴乡情。在利益驱使下,更多的农民选择脱离土地的羁绊。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有地无人种、有粮无人收的现象。农村是粮食、肉类、蔬果的生产基地,不应成为被过度开发供人休闲的对象。牺牲农业生态平衡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与建设美丽乡村的初衷背道而驰。

四、基于美学视角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贵在因地制宜、切忌急于求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立足农村、问需于民、持续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难点不在于量化指标的达成,而是质的提升。所谓“质”,不仅是指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质量,还包含了“生活世界”的美的体验。“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更应注重由量变转向质变,把美学理念与乡村建设规划、乡土风情、文化传统相结合,以实现布局美、环境美、产业美、文化美、生活美的农村现代化新格局。因此,基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出现的问题,从农耕文明、自然生态、空间营造、美感体验的角度提出建议。

(一)保护传承源远流长的农耕文明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制造工具是人的起源也是美的起源。中国人对美学的理解和认识起源于新石器时代。远古时期生产的农具、渔猎的弓箭、盛米的陶瓷、舞者的饰物等这些在劳动中生发的农耕文化遗产处处体现了审美的特质。植嘉禾、尝百草、作耒耜、正节气,同样展示了先民的生存技能和乡土智慧。中国古典美学是奠基于农业并从农业出发的美学,如“羊大为美”,明显与远古农业息息相关;甲骨文的“艺”,本义是种植;而“乐”则是表达谷物丰收的喜悦。博大精深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从未间断的一种文明,乡村作为农耕文明的载体,它的发展历史和景观属性来自于我国地域的辽阔和民族的多样性。老屋、学堂、戏台、宗祠这些审美符号的背后,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乡土情怀和固有空间下人情世故的一种眷恋。所以,历代文人墨客更乐于肯定乡土的审美价值,大量的文学作品充满了对乡村的赞美和热爱。从湘西凤凰古城走出去的沈从文先生就曾说“我是一个乡下人,走到任何一处照例都带了一把尺、一把秤,和普通社会总是不合”[18]。沈先生以这种自嘲的方式警醒:无论身在何方,自己的“根”始终深植乡土。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还承载着乡村文化景观的继承和保护。村落格局风貌历经了时间的检验,是与自然相融、与灾害抗衡、与礼俗制度相符的一种文化搭建,这与农耕文明所倡导的“天人合一”文化一脉相承。农耕文明遗留下的审美经验慢慢形成的这种族群间历史认同感和自豪感弥足珍贵,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自然流露逐渐演变为独特的中国乡土气质。

苏合村是福建省永春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积淀的山村,他们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本着建新不废旧的思想,基础设施焕然一新了,可是“旧”的曾氏屏风、古井文化、妈祖宗教信仰等文化遗产全部得以完整保留,还有翻修过的民居也采用了“灰瓦”“红砖”“白墙”这种新闽派农房风格。苏合村的颜值提升了,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传续,农民的文化习俗得到尊重。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脉,美学视野下的乡村振兴,既有对乡愁的保护、对文脉的传承、对原住民的尊重,也有对全民美育的普及和对投入产出的充分考量,这就从定义上阻断了“千村一面”的可能性[19]。

(二)精细打磨崇尚自然的改造理念

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的本性即是自然。他认为美的本质在于自然无为,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庄子的美学本体论是“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主张人与自然要保持本然的亲密关联,并敬畏自然天地的造化之功。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需要遵循“恬淡为上,胜而不美”的美学理念和崇尚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的心理,在乡土美学作用下为农民营造诗意的栖息意境。劳民伤财的大拆大建丢掉的是乡村的自然属性。借助自然景观的人文修缮,往往有大川回澜、墙隐花枝的意外惊喜。整治农村环境是锦上添花的美意,贵在绣花功夫的真性情,一针一线尽曲折之美,一丝一毫近自然为妙,乡土的意蕴之美体现在精细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提前做好功课,在熟悉村庄的整体风貌的前提下,重点放在村庄现有格局肌理上的微改造、精提升,运用美学的思维把“美丽乡村”上升到“美好乡村”的层面。所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贵在乡土文化引领下的精细打磨。

望亭镇原本是苏州市相城区一个欠发达乡镇,他们在人居环境整治中没有大手笔的拆建,而是借助上海院校的乡创力量,把村里的7 000亩稻田打造成为“苏州休闲区”的突破口,在遗留下的稻作文化上精耕细作。几年时间,初步形成以稻田四季景观为核心产品导流,以品原始村落文化、走运河古道、采绿色果蔬、住农家民宿、吃道地美食为主打的沉浸式消费体验模式。周末从上海、杭州、苏州涌来的客人在这里见不到“高大上”的景观,只有自然的人文印记、蜿蜒小路的稻香和夜晚蛙声一片的惬意。崇尚自然的实质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是丢弃粗枝大叶的形式主义作风。根据乡村的地理、民俗、经济条件和农民当下最为关切的内容,在现有条件下整出新鲜味、改出人情味、建出文化味。自然的意蕴在于方寸之间见天地,细微之处显乾坤。

(三)正确处理空间营造与农业生产的关系

人与空间的关系无非就是从根本上得到思考的栖居[20]。栖居的本质并不是简单的白天吃饭晚上睡觉,栖居首先是爱护和保养意义上的“筑造”,其次才是建筑物的建造,所以“栖居的基本特征乃是保护[2]158。乡村空间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自己缔造的。他们借助自然空间优势和生产生活需求,开荒种田、引水修塘,依山就势,筑宅建院。这些空间景观的“在地性”反映了人类与自然依附关系的差异化。但是乡村空间内的居住与生产的双重属性是高度一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先服务于生产生活的便利。例如宽敞的庭院可以停放更多的农具,屋顶平台的设计是晾晒蔬菜的最好场地,包括绿化的树种、栽种的位置这些微景观都呈现出建筑与自然、农田与村落的和谐共荣的关系。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正处在方兴未艾的变革中。众多艺术家、社会群体及新农人,对乡土元素进行了重新审视,希望通过艺术理念的介入,把田园、湖泊、植被以及民俗文化与居住环境有机结合,使之既有乡村淳朴氛围又不失现代时尚气息。哈尼梯田、婺源油菜花、兴化垛田、永福樱花茶园等乡村田园空间的升级,不仅形成了农业劳作和居住环境以及旅游乐趣的完美叠加,同时也促进了一村一业、 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有效链接。在此环境下,农民尽情享受田园生活的同时,也会吸引更多离乡人员返乡创业参与到农业生产,成为壮大美丽乡村的社会力量。

(四)打造美感体验的个性之美

从发展的角度思考,未来中国农村的审美形态都是干净、整洁、充满活力的现代化社区管理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前瞻性应突出个性化塑造,村落格局、民宅巷道、文化景观着重体现历史、地理、文化、民族等区域特色风貌。费孝通先生很早就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论述。乡土文化博大精深又千差万别,个性化的乡土气质无疑是区别于城市又吸引城市的时尚元素。带有地域性或民族性的美感特征形成的市场黏性让新时代的中国农村以崭新姿态对接城市需求,由此产生的叠加效应在城乡融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以意象世界为对象的人生体验活动,人的审美活动不能脱离自然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场持续的寻美之旅,农民的美育知识来自于实践,在房屋拆建、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的过程和结果中体会到色彩、视角、层次、韵律等的内在美感。然而单纯依靠农民的能力无法完成农村环境的个性化美感提升,故而需要引用乡村建设的美学理念去塑造个性化的乡村价值。

四川省都江堰市柳街镇七里村是典型的川西林盘地貌,传统的民宅院落分散而凌乱,与林园、农田混搭交错。面对又脏又乱的传统村落,如何改善居住环境的同时还能凸显七里村的特色呢?当地政府在专家团队的建议下,把艺术元素巧妙地与地方创生相结合,重新审视七里村的原始美学价值。艺术创生的过程,通常是政府或社会企业邀请艺术家到乡村进行深入考察,以地方文化特色为背景进行艺术创作,并将村民尽可能纳入创作活动中,随后进一步深入打造地方产业链,用艺术吸引更多游客和投资者前来旅游、经营[21]。在艺术创生的作用下,七里村以乡村绿道为轴,把林盘院落、大地景观、文化民宿、旅游点位等有机串联,形成移步换景、相融共生的具有个性美的田园景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新技术的支持下,文化+创意+资本激活了乡村被忽视的自然禀赋资源。美感的实景运用驱动了农村环境的旧(环境)→新(气象)→好(生活)→美(生活)的生成,这是乡土美学“意象世界”与人居环境的情景交融,是艺术与环境的作用转化。以文化连接、以创意赋能、以价值共生,形塑成自我生命与乡土原乡之间特有的地方感知和精神认同,在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提炼基础上提升乡村的美誉能力,进而培育“工艺+商业”的特色乡村经济[22]。

五、结 语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千百年来,人们寄情山水、赞美田园。乡村不仅是文化强国的基石,也是每一个怀有乡土情结、向往叶落归根的中国人的情感寄托。乡村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乡村是中国传统美学的故乡,乡村是人们心中“家”的符号。乡土文明的根不能断,产业的发展、文化的振兴不能以牺牲自然生态为代价,乡村不能成为空心村、伤心村。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从全面脱贫到全面振兴,农村发展任务不同,发展路径也不同。后乡土时代,农民的审美意识产生了新的变化,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出现的问题,既要尊重自然规律,也要尊重经济规律,更需要用美学的理念去重新建构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以美学路径重现乡村传统文化,重振乡村产业活力,重组乡村治理结构,以此促进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伟大目标的实现。乡村之美,美在自然、美在文明、美在和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的意义恰在于此,这个意义重大的美学命题交由我们这一代人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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