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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现实挑战与实践路径

2023-07-13燕连福毛丽霞

关键词:城乡农业农村

燕连福,毛丽霞

(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049)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30-31,要求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实现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国情农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相结合的新时代伟大实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在党带领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时刻,解决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走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成为人民之需、时代之需和世界之需。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行系统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3]面对新的发展要求,深入剖析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现实挑战和应对路径,对于全方位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始终将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作为重要使命,带领广大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面对我国“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4]的现实问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安排为主要任务,向着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建设目标迈进。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农民美好生活的繁荣乡村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方针”。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毛泽东同志强调:“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5]199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6]77-78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7],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总要求”和“五个振兴”具体内容,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面对新的时代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农民美好生活的繁荣乡村。

一是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推动为民服务的组织繁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3],这是建设繁荣乡村的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尤其是县委书记要发挥“一线总指挥”的关键作用,在县域层面广泛推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形成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村“两委”成员要明确强农业、兴农村、富农民的工作导向,建立一支本领强、作风硬、情怀深的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吸引各类人才为实现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力量。

二是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推动惠及人民的资源繁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1]31,这是建设繁荣乡村的现实要求。从宏观层面要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规划编制、资源流动和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的统筹部署和顶层设计,保证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从微观层面要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公共资源梯度配置、农民工市民化等具体工作,放大乡镇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作用,促使县、乡、村三级行政部门在功能结构上形成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破除各类资源在县域内自由流动的壁垒,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是迈向农业强国建设目标,推动农民生活的全面繁荣。建设农业强国是党的二十大报告针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的全新部署,这是建立繁荣乡村的根本方向。在现阶段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强化相关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认识到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抓好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乡村服务业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深化农业关键领域改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民农村共同发展,走出一条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中国特色农业强国之路。

(二)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建设农业高质高效的现代乡村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压舱石”。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毛泽东同志强调:“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5]199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农业,主要是粮食问题。”[6]159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战术问题,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4],要坚决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面对新的历史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建设农业高质高效的现代乡村提供条件。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打造产能自足的现代耕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1]31,这是建设现代乡村的基础条件。各级党委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米袋子”省长和书记负责制,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保证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共同扛起粮食安全重任,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基层各级党委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耕地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成高标准农田,通过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实现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全面打造现代乡村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是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掌握农业自主的现代科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粮食安全是根本。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1]31,这是建设现代乡村的关键手段。要在抢占农业现代化发展先机的进程中抓好种质工程,在有关部门牵头下运用现代科技加快生物育种研发,实现农业生物育种的重大突破,在重要农产品种源上实现自主可控。要加快攻关农业发展“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建设,形成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在农业种质保护和研究、重要装备自主研发、农业机械化推广等方面实现核心技术突破,为推动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注入科技力量。

三是树立大食物观,推广新型经营的现代模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各类食物的丰富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1]31,这是建设现代乡村的内在要素。为适应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要因地制宜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等新型经营模式,通过发展地方特色设施农业、创新专业化现代经营规模、加强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培训等方式促进农业的多样化发展,丰富食物的供应结构。此外,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实施农产品多元进口战略,形成多样性和高质量兼具的食物供应格局。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稳定乡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衔接器”。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从实行“耕者有其田”,到实施大规模、有组织和有计划的扶贫开发,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的奋斗主线始终如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序幕,全面贯彻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历史性胜利。面对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1]31,建设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稳定乡村。

一是明确巩固拓展任务,保证重点领域的政策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2],要求做好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要保持财政投入政策稳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留并调整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保持金融服务政策稳定,保留针对贫困人口的原有再贷款政策,适度提高脱贫地区发展优势产业的信保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特色农产品保险模式;保持土地支持政策稳定,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保持人才支持政策稳定,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二是健全动态监测机制,保证易返贫户的帮扶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4],这是建立稳定乡村的坚实防护。在监测内容上要实时更新脱贫边缘户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情况,对有返贫风险的群体要做到早发现和早帮扶。在监测对象上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群体要采用开发式帮扶方式,不断拓宽脱贫群众的收入渠道,提升脱贫县的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缩小收入和发展差距;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群体要通过现有社保体系做好兜底保障。在监测重点上要突出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扶持工作,大力支持当地发展产业,拓宽当地脱贫户的就业渠道,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激活搬迁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进而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做好准备。

三是完善驻村选派制度,保证衔接过渡的队伍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4],这是建设稳定乡村的直接诉求。过渡期内要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继续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继续完善驻村帮扶的常态化机制,解决好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确保帮扶干部愿意来、想留下、能干事。此外,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脱贫地区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察任务,尤其是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工作实绩纳入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评奖评优和问责追责紧密联系起来,为建设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稳定乡村树立良好工作导向。

(四)深化农村关键领域改革,建设盘活各种资源的活力乡村

深化农村关键领域改革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动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推进农村改革,土地革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等都是改革成果的时代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4]党和国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创新实践,激发了农村的资源要素活力。面对新的奋斗主题,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为建设盘活各种资源的活力乡村释放能量。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释放各类主体的建设活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继续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是建设活力乡村的制度底线。对此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村具有经营性质的集体产权进行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村党支部领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以镇和县为单位抱团发展,引进市场公司帮助经营等多种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要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引进各类主体对接市场需求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充分盘活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资源要素,为建设活力乡村注入力量。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土地资源的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解决好土地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1]31,这是建设活力乡村的核心密码。如今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陆续到期,要扎实做好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各项工作,通过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保护农民发展新型经济的自主性。要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办法,使农民对承包土地具有经营权抵押和担保权能,鼓励进城落户农民对于合法土地的有偿转让,推动土地资源的生产率和利用率实现最优化,从而为农业的现代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经营创造条件。

三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升金融资本的服务活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1]31,这是建设活力乡村的有力保障。金融资本在支持农业发展时要突出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的基本导向,加大对粮食生产集中供应区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信贷期限与农作物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保障制度。不断创新金融资本服务和保护农业发展的模式,完善各大银行针对农业推行的优惠政策,鼓励各行因地制宜摸索渠道下沉、资金下沉和服务下沉的助农工作,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难题。此外,不断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将农村储蓄资金转变为支持农业发展的流动资金,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现实挑战

“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富民政策一项一项落实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8],这是党和国家立足新发展阶段作出的战略安排。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明确“高质量乡村振兴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9],厘清城市与乡村、粮食与经济、主线与底线、改革与创新的关系,把握好当前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为建设中国特色和美乡村找到根本着力点。

(一)厘清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把握好城乡二元结构挑战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中国的城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10]新中国成立之后,城市与乡村告别了古代简单朴素的“统一”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推行,逐渐发展为相互隔绝的“二元”关系,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差距不断拉大。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农村改革拉开序幕,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户籍制度稍有松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开始发生转折。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求“以城乡融合引领乡村振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11],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开始逐渐走向“统一”的融合发展趋势。由此可见,随着社会分工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会经历从低水平的“统一”演变为直接“对立”,之后又在不断地调和发展中趋向高水平“统一”的必然过程。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解决城乡“二元”对立阶段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扫清障碍。

城乡二元结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7],这种城乡“二元”的发展结构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是城乡收入差距的持续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 28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 133元,城乡收入比约为2.45,虽然与2012年城乡收入比的2.88相比有一定的缩小,但长期以来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成倍高于农村(见图1),这也增加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二是城乡资源配置的不协调化。城市是资本的聚集地,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随着资本的单向度流动涌向城市,带动城市的发展与繁荣,而农村由于生产要素的流失出现了“空心化”“老龄化”和“凋敝化”现象,这种城乡资源配置的不协调导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迫在眉睫。三是城乡治理体制的差别化。城市治理主要依托政府、市民和社会的多元共同体,而乡村治理的主体主要表现为村民委员会,城乡治理主体在队伍搭建、事务管理、资源调配等方面存在一定特殊性和差异性,导致城乡治理一体化的推进较为缓慢,进而影响到缓解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现象的具体工作,使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矛盾点较多。

图1 2012年至2022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厘清粮食与经济的关系,把握好粮食安全危机挑战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是认识复杂事物的正确方法。我国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本质上是一种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人类生存或者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12]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了“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稳住了国民经济的基本盘,粮食问题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也在扎实推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正式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指出“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13],重新恢复了经济建设的“重点”地位,同时也强调“农业要有全面规划,首先要增产粮食。”[6]22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同时强调要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14]5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由此可见,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两个矛盾侧面,把握两者的关系需要在这个矛盾内部抓住重点带动全盘,抓住主流也要注意分流。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但更要正视潜在的粮食安全危机,为建设农业高质高效的现代乡村消除风险。

粮食安全危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总体看,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什么时候都不能轻言粮食过关了”[14]71,这就要求发展经济决不能违背粮食安全的战略底线。一是人口大国和粮食紧平衡的复杂状况。当前我国总人口为14.43亿人[15],意味着要用仅占世界10%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我国在粮食问题上呈现出紧平衡的长期态势,表现在要达到解决粮食供需基本平衡,防止粮食供应宽松或者紧缩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两难处境,导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困难重重。二是粮食价格和经济贡献的逆向发展。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粮食消费价格跌涨幅为4.0%,粮食价格同比上涨4.1%[16];2022年我国粮食消费价格跌涨幅为2.8%,粮食价格同比上涨2.6%[17]。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粮食价格处于缓慢上涨趋势且较为波动。但从国民经济贡献占比来看,2012年我国第一产业全年绝对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10.1%[18],2022年该比重下降至7.3%[19],这种逆向的发展态势导致粮食生产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复杂化,影响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带来冲击。三是粮食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矛盾冲突。自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模式,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出现了将粮食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从而创造经济价值的问题,对此党中央提出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对于各地调整发展结构推动乡村振兴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厘清主线与底线的关系,把握好规模返贫风险挑战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坚持整体和部分相统一是全面把握事物的科学思维,推进乡村振兴主线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底线本质上是一种整体和部分相统一的关系。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无法使乡村摆脱贫困凋敝的生活状态,社会主义的发展趋势是“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能得到全面的发展。”[20]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针对不同的贫困状况推行了有效的扶贫政策,于2021年正式宣告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且2021年党中央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做好巩固衔接工作。但早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在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制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表。在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2023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从整个时间线索来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的主线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将主线工作和底线任务统一起来,时刻警惕可能存在的规模返贫风险,使得农村社会保持长期和谐稳定。

规模返贫风险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直接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看到,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4],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首先巩固好脱贫攻坚的总体成果。一是“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强化。从2020年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数据来看,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国家级贫困县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户在吃、穿、教育、医疗和住房问题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脱贫地适龄少年儿童送教上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基本安全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还不够高(见表1),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党和政府在脱贫攻坚期间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事业,但因先天基础薄弱和内生动力不足,脱贫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还比较低,基础设施、公共文化、人居环境、公共体育等公益性事业的欠账较多,公共服务的短板还需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进一步“补齐”。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脱贫地发展状况和成果巩固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性,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在保障对象上对于高龄老人、留守儿童、发展障碍者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农村养老制度的探索大多局限于家庭养老模式,对于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模式的推广还停留在表面。

表1 2020年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四)厘清改革与创新的关系,把握好农村资源固化挑战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把握事物前进方向的重要逻辑,农村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关系。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农民“应当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21],这也为中国农村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基本思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推行了土地改革,采用农业合作化的方式提高生产水平。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在合作化的基础上推行了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体制,全面遏制了土地私有制。改革开放之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孕育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创新成果,党和国家在户籍制度、农村税费、城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改革试点,推动了农业农村的新发展。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造性地探索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方法,形成了土地所有权属集体、土地承包权属农户、土地经营权可流转的新格局,推动了农村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从大历史观的视角来看,中国农村的改革与创新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过程,每个历史阶段的改革成果都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新产物。在新的发展阶段,更要结合新的时代要求继续推动农村改革与创新,破解农村资源要素固化的难题,为创造资源充分涌动的活力乡村创造基本条件。

农村资源固化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深度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解放思想,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14]16,这就要求必须首先厘清阻碍农村改革与创新的潜在壁垒。一是基础资源要素的有限性。农村是自然资源和公共资源的集聚地,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水面等自然资源是固定且有限的,由于粗放的经营状态创造出的经济价值较小,属国家财政、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资本支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公共资源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基本特点,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创造的社会价值同样有限。二是各类资源流动的单向度。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市与乡村的不均衡发展,最直接表现形式是农村各类资源向着城市单向度流动,在前期的发展中农村各类资源长期涌向城市,导致了城市繁荣和乡村凋敝的两极化,由于农村发展欠账较多导致后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任务艰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难点较多。三是社会资源串联的欠缺化。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持续推进,社会资源逐渐有序进驻农村,但是资源之间是一种并联式的组合方式,并未通过串联式的有机统一发挥最大效用,资源的流动性和利用率有待优化,对于乡村振兴的贡献率亟待提升。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22]如今我国乡村振兴工作全方位铺开,要破除潜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粮食安全危机、规模返贫风险、资源要素固化等现实挑战,就要从协调性、高质量、共同性和活力性的四维建设点出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美丽乡村。

(一)在协调性上下功夫,建立共同繁荣的城乡关系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协调性工程,在处理城乡关系上要坚持共同繁荣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14]45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壁垒,要从城乡空间布局、资源配置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繁荣城市”和“凋敝乡村”的发展差距,建立协调有序、城乡互动、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一是推动城乡空间一体化,保证功能布局协调融合。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基于城市与乡村发展的协调性来统筹布局,各级党委要明确城乡融合的发展导向,从顶层设计上消除城市与乡村在空间布局上的传统界限,城市空间范围内可保留适当农业用地发展新型智慧农业、农业博物馆、农作物实践基地等,通过城乡空间的功能融合增进城市与乡村的互动交流。农村空间借助自身资源禀赋和优惠政策可吸纳相关产业、公司、人才等前往乡村落户,同时因地制宜推进节约型工业、观光农业、创意体验农业等高级空间形态建设,通过空间布局的交叉融合推动城乡组织体系、产业发展、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一体化建设,不断拓展城乡一体化的软空间,推动城乡功能互补协调融合,从而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二是推动城乡资源一体化,保证要素流动协调有序。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解决城市与乡村资源流动的单向度问题,“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14]32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大方向,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针对政策、市场、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要素探索城乡双向流动的串联式组合方式,最大限度激活城市与乡村的资源活力。此外,注重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一体化发展,推动县域基础设施换挡升级,提高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基础服务类设施的城乡统筹管护水平。全面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卫生联合体等公共事业,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为乡村发展夯实资源要素根基。

三是推动城乡制度一体化,保证居民权益协调平等。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14]45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全面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农民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参与市场分配机制以拓宽收入渠道,同时通过“第三次分配”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完善城乡干部队伍联动机制,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要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来抓,要从总体布局、政策安排、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城乡联动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建设美丽乡村。完善城乡发展监督考核机制,针对城乡融合内容设置监测指标,对于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约谈整改,通过强硬的制度底线保障良性互动的城乡关系。

(二)在高质量上下功夫,夯实乡村振兴的发展基础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铸牢发展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4]26面对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冲突,要明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线,同时要守好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底线,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建设现代乡村把好方向。

一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乡村经济迈向更高水平。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23]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领域,坚持以创新激活乡村发展潜力,以协调推动城乡区域发展,以绿色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开放吸引社会资源入驻乡村,以共享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不断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此外,要将产业振兴作为重中之重,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形成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县域商业服务体系建设,借助产业内部整合、产业链延伸融合和与其他产业交叉融合的形式,使得生产业、加工业和市场营销服务业有机联动,从而做大做强乡村发展的经济“蛋糕”。

二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发展迈向更高层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明确“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24],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于高质量食物的基本需求。要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绿色化、有机化、特色化的高品质粮食和蔬菜供给,推动农业发展由总量提升转向质量优化。要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作为首要任务,同时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市场导向和人民需求,因地制宜调整粮经作物、种养业、相关产业的布局。要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农业,将互联网技术的智能感应、预警、决策和分析等功能与农业生产销售有机联系起来,推动农业的精准化供给、智能化管理和高层次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基层治理迈向更高效率。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5],确保农村各项事业运行有序、处理有效。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抓好强化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人才队伍、构建现代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等重点工作,形成集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于一体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建设宜居和美的现代乡村。此外,以县域为单位开展乡村振兴行动,县乡村各级党委要统一部署县域内乡村发展规划、产业基本布局、公共服务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具体工作,从宏观层面上明确粮食用地和建设用地之间的界限,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

(三)在共同性上下功夫,铸牢农民富足的保障底线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必须注重发展的共同性,为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铸牢民生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4]25为解决乡村振兴主线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底线工作中遇到的现实挑战,要做好脱贫地后续政策、产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基础性事业,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

一是落实过渡期根本任务,带动脱贫地区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前提是在过渡期内夯实脱贫地区的发展根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22]脱贫地区要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巩固好脱贫边缘户群体的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方面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确保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的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丰富成果,脱贫地区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求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全面“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31,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的分配机制,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要坚持融入社会力量,鼓励社会资本向乡村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增加投入份额,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要坚持吸纳个人资源,鼓励企业家、新型经营者、致富带头人等个体为乡村公共服务事业贡献力量,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有机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开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快社会保障全覆盖,带动弱势群体共同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注重发展困难群体的根本权益,“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48要统筹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尤其是农村探索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多种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支柱、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大病救助和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鼓励探索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制度,保证困难群体病有所医、有病能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平台,探索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行动障碍人群的关爱服务制度,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定期联系常态化机制,确保并发展困难群体的生存权益。

(四)在活力性上下功夫,唤醒农村改革的资源生机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必须释放农村资源的活力,为农村改革和创新注入发展生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4],唤醒农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面对农村改革与创新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痛点,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关系,全力打造资源要素充分涌流的活力乡村。

一是探索新型经营体制改革,释放特色资源蓬勃活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健全和完善新型经营体制,明确“发展现代农业、推广良种良法、开发特色产业,需要一定经营规模,也需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领。”[14]164要始终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构建集约化、规模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激发农村有限资源的无限效用。各地要依托特色资源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增加资本和技术要素的投入,及时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销售渠道等重要资源,扮演好“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服务角色,最大限度盘活农村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是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公共资源内生动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规范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市场化发展,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26]明确农民对于集体资产的使用权力,各地方要严格落实中央赋予农民对于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和有偿退出权能,同时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抵押、担保和继承权能,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为落实集体资产权能提供思路。探索农村产权的市场化发展,打造资源多向流动的规范平台,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提升集体资产的价值,激活各类资源的发展活力。加强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监管,村两委和村民大会要承担起监督职能,同时探索集体资产外部监管制度,规范化推进公共资源的使用、管理和利益分红等事项。

三是推动区块联动机制改革,汇聚社会资源多方合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探索区块联动发展的机制,“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14]194基层党组织要从宏观层面把好区块联动发展的方向,全面整合和梳理区块内资源属性,融通城市与乡村资源流动壁垒,为推动资源的跨区域流动提供优惠政策、专项资金、技术支持和机制保障等基础条件。要探索区块资源嵌套发展模式,搭建区域内资源匹配数据库,鼓励社会资源和农村资源入驻形成“资源圈”,社会力量作为供应方提供资源嵌套发展的具体帮扶,农村可作为购买方通过数据库“购物”的形式实现资源的精准匹配,同时设置监管部门防止资源市场化引起的恶意竞争,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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