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不足及对策研究
2023-07-10刘蕊丹李红
刘蕊丹 李红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出口贸易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贸易经济成为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早在1985年就对出口退税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在1994年之后持续对税收相关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并有效地发挥了出口退税这一税收管理体制的重要作用。如何有效地做好出口退税税收筹划,成为很多企业关注的重点。虽然目前许多企业积极加强出口退税税收筹划,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文章针对A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现状,客观地分析了A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以此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以期能够有效地提高同行业或类似企业的出口退税税收筹划水平。
关键词:A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内部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3)16-0144-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3.16.144
出口退税政策能够有效地将企业的价格优势充分凸显,用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地帮助企业减少额外的税费。尤其是在当前国际贸易活动变得日益频繁,企业之间的竞争持续加剧的大环境下,做好相应的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对于企业而言非常重要。生产型企业更需要充分加以把握出口退税政策,尤其要做好出口退税税收筹划,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
1 出口退税税收筹划概述
1.1 出口退税的含义
出口退税是指在我国国际贸易业务中,按税法规定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1.2 出口退税的形式
我国的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政策和出口免税政策两方面政策的总称,对于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我国推行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有三:一是出口免税并退税;二是出口免税不退税;三是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表1 我国推行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形式
内容
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在出口销售环节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把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免税与上述一致。出口不退税是指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所以出口时该应税行为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就无须退税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品的某些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1.3 出口退税基本流程
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包括生产型企业和外贸企业两类,且两者出口退稅流程大致相同,区别在于生产型企业和外贸企业在录入发票及报关单位信息的税务系统不同。一般来讲,企业需要按以下步骤申请出口退税,如图1所示。
图1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1.4 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意义
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充分利用出口货物退税政策的基础上,企业通过对投资、理财活动、经营方式等的事先安排,依据当今的税收政策制定税收统筹方案,减少所缴纳的税款或者达到免税,进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纳税筹划行为。
2 A生产型企业经营状况
A生产型企业成立于2000年,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玻纤制品及玻纤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A公司有着优秀的信用记录、良好的经营状况、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现有国内领先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十余条,检测设备齐全,能满足国内外用户生产各种规格需要的玻纤制品。目前,作为出口企业,公司产品除了销往全国30多个省市外,还远销北美、南美、欧洲、中东、东南亚、大洋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表2是A企业2017—2021年的经营状况,从中可以看到除个别年份(2020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基本呈现逐年增加的发展趋势,但是历年的涨幅变化较大。同比情况从2017年的14.67%,到2019年的0.54%,再到2021年的22.71%。同时,公司的营业利润也同样大体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涨幅变化不稳定。A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数,资产负债率在10%~30%,可以从中看到,A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较为稳定,企业有着良好的资金情况,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后续资金的筹措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3 A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现状
3.1 税收种类与纳税现状
3.1.1 A公司的税收种类
从当前现状来看,A公司当前总共涉及六个主要的税收种类,主要是增值税、企业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1.2 A公司的纳税现状
文章研究的是A企业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相关问题,出口退税所退的税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因为该生产型企业不涉及消费品,所以文章主要以增值税出口退税为主围绕展开。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纳税活动习惯,严格依照税收要求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在税收方面展现出良好的纳税信誉,同时在税务层面的各项税务调查都呈现出良好的评价状态。
3.2 出口退税税收管理的基本情况
3.2.1 公司出口退税申报流程的管理
在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等级评定中,A企业被评定为一类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出口退税流程时间的要求为三个工作日内,但是A企业从货物的出口到收到退税款,平均用时30天,如果该企业可以对该项工作进行细化管理,缩短出口退税时间,从而加快整个出口退税的进度,提升资金的合理利用率。
3.2.2 公司出口退税部门的管理
A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生产型企业,其财务制度毫无疑问是健全的。但并没有专门设立从事出口退税的工作岗位,而是由财务人员负责。企业也未设置专门部门来负责税收筹划工作。此外,在出口退税风险控制的实际工作中,公司没有建立有效的出口退税税收风险防控制度。比如说,税务部门提出无纸化申报要求后,对于单证备案工作等方面并没有进行一个全面的整合工作。
3.3 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现状
3.3.1 A企业出口退税总额的筹划
从表3中可以看到,A企业在2017—2021年间出口退税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变动,出口退税额大体上呈现增加的趋势。其中,出口退税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处在5%以内,整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出口退税额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处在20%以内,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总体而言,A企业实际利润受到营业利润的影响不容忽视,随着出口退税占比的持续增多,这样使得企业获得的总体利润受到影响。由此,对于A生产型企业而言,需要积极做好相应的出口退税筹划,客观地认识到现有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
3.3.2 A企业出口方式的筹划
A生产型企业现阶段主要采用自营出口方式,没有采取代理出口和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的方式。因此,无法进行相应的对比。而在实际工作中,A生产型企业会有外购的货物出口,这是为了应客商的要求而进行的业务。这些货物不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只能作为免税销售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3.3 A企业贸易方式的筹划
目前A生产型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主,有少量进料加工的业务,并且此部分采用实耗法。近年来,由于企业复杂的手册的备案和核销手续及管理难度,公司的进料加工业务的占比逐年减少,公司也并没有考虑不同的贸易方式对企业产生的差异,此部分没有进行相关筹划。
4 A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
4.1 出口退税申报不及时
A生产型加工企业,拥有相应的进出口权,在出口方面主要是通过自营出口的方式积极处理出口退税业务,这决定了A公司的生产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贸易部门之间应当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且能够实现互相监督。但是因为这三个部门在衔接上没有真正实现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所以有时会出现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的情况,这就导致了未能及时收到出口退税额的现象。
4.2 出口方式不合理
A企业在出口方面采取的是自营进出口模式,这种模式并没有将外贸公司出口运用其中,突出的问题在于公司出口方式不够合理。企业过多地考虑自身品牌效应,以及减少财务成本,由此而未能对组织机构作出相应的调整,也没有对具体的退税额与效益进行测算。从A企业的实际发展来看,采取自营出口的出口退税额还是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额,何种方式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引起重视。而由于公司过多地局限于采取自营出口方式,使得其他出口方式难以得到运用,无法有效地对公司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空间加以拓宽。
4.3 缺乏有效的贸易方式
A企业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是矿粉及一些化工原料,同时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公司的业务中大部分采取的是一般的贸易形式,而只有少部分业务采取的是进料加工的贸易方式。A企业采取的是进料加工出口的形式,与公司获得的保税手册存在密切的关系,凭借保税手册可以通过免税的形式从国外进口原材料,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税额予以减少,然而该生产型企业未能很好地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与贸易环境,使得企业的出口退税额大幅减少,承担的营业成本相应地增多,获得的利润也相应地受到影响,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4 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
A企业作为一家出口企業,拥有较大的生产规模、销售规模及出口规模。因此,对于其出口业务的复杂程序,需要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出口退税相关人员,繁杂的出口退税业务同时也面临内部管理和外部控制的双重风险。A企业在内部管理体系包括出口退税管理体系方面,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很好地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未能充分认识内部管理的重要性,过于片面地认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要耗费公司的大量成本投入。同时,虽然公司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加强内部控制,过多地局限于对财务管理进行控制,未能积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难以有效地对出口退税涉及的相关成本进行综合管控,极易引发相关税收筹划风险。
5 A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对策建议
5.1 科学利用申报期限
A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科学利用申报期限。根据我国现行出口退税相关政策的规定,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的申报期截止时间可以延续到次年4月,申报期限得到延长,这时就可以充分利用申报期限来开展税收筹划。同时,A企业还需要对出口退税相关规则加以了解,尤其是在进项税金并不多的情况下,就不会涉及应退税额,而这时只会产生免抵税额,需要承担相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由此,A企业可以结合当月增值税缴纳情况,对单证齐全的申报时间加以合理调节,做到科学利用申报期限。
5.2 增强出口方式合理性
目前,我国境内生产型企业出口产品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出口方式可供选择:一是自营(或委托)出口;二是通过外贸企业出口,也就形成了两种相应的退税方式。A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增强出口方式合理性。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中,生产型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采取保税方式,而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其进口料件必须缴纳关税。因此生产型企业在考虑关税的因素下,利用上述的分析法,可以在出口方式上作出更为明智的选择,同时进行准确的税收筹划。
5.3 持续优化贸易方式
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相关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采取“免抵退”的方式进行,但是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符合条件的则只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在结合现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A企业在出口退税税收筹划方面需要持续优化贸易方式,尤其是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需要对相关政策与自身业务实质加以充分了解,依照资产的要求进行出口与申报。由此,A企业在拥有大量外贸订单的情况下,可以对收购方式积极加以优化,并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申报,这样可以视作自产。通过这种贸易方式的持续优化,不仅能够降低该生产型企业出口贸易成本,还能确保交货的及时性,减少订单和客户流失的概率。
5.4 完善内部管理模式,对应退税额进行合理调控
A企业需要完善内部管理,对应退税额进行合理调控,用以做好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同时需要引进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出口退税相关人员进行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公司需要对自身的退税款加以提高,持续增加应退税额,确保公司具有充足的留抵税额。在这种情况下,A企业除了可以对自身进项税额加以增加之外,还可以对自身的销项稅额加以减少,特别是要调整优化内销外销的比例。对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来说,企业需要持续增加自身免征销项税额比例,并保证原有产品不发生变化,确保进项税额的稳定性,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司的销项税金。由此,企业还能够持续对自身外贸比例加以提升,最大程度上减少进项税金,从而有效地提高应退税额,达到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良好效果。
6 结论
文章以A生产型企业为案例研究对象,结合A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行业特征,分析A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出口退税申报不及时、出口方式不合理、缺乏有效的贸易方式、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为了能切实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文章就这些不足之处为A公司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包括科学利用申报期限、增强出口方式合理性、持续优化贸易方式、完善内部管理模式,对应退税额进行合理调控。期待对同行业或其他类似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也有一定帮助,对其在筹划出口退税方面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勤.税收筹划在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中的应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1(10):173-174.
[2]危梦思.生产型企业如何做好出口退税纳税筹划工作[J].投资与创业,2021,32(23):12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