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阻力与路径选择
2023-07-10田园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传统农业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为了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加强对农业保险以及农产品期货的研究,不断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约束,推动“保险+期货”模式的协同发展,为新时期农业发展水平的提升打下基础。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有效解决了传统农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升了农民自身收入,为粮食制度改革以及农业保险的完善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但是就现阶段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来看,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农业发展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所以从这一角度出发,应当结合现阶段农业“保险+期货”模式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解决,通过建立政府财政补贴机制以及完善期货市场功能等途径,为“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文章结合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意义以及发展阻力进行了深入分析,探索了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路线,为同行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发展阻力;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323.7;F7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3)17-0000-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3.17.000
1 前言
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难以与新时期发展要求相对应,为了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险+期货”模式成为新时期研究重点。但是,就目前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来看,二者间缺乏必要的协作,导致农业保险与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实际应用效率不高。为了推动农业发展,应当解决现阶段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农业自身发展的“保险+期货”模式,为新时期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2 农业“保险+期货”运作机制
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农业运作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要求,为了推动农业创新发展,“保险+期货”模式成为新时期农业发展重点。对于农业保险期货运作机制而言,简单来讲指的是保险公司以期货市场为标准,进而推出的一系列保险产品。在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价格低于保险双方订立的价格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相应的补偿。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为了进一步降低赔付风险,也会选择相应的方式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要素进行拆分,利用期货市场进一步降低风险损害。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可以预先结合农产品的相关要素以及区域間政策,推出与区域实际情况相贴合的保险产品。农民通过购买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进而为个人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农户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降低农户可能面临的损失。之后,保险公司通过期货市场,额外购买部分产品,为自身提供必要的保障,防止由于农产品市场的变化,导致自身面临更多风险,进而影响自身权益。
由于现阶段我国相关政策法规中,不支持保险公司直接介入期货市场。所以,从这一角度出发,保险公司降低风险因素的手段,往往会选择购买场外期权,以此应对各类风险要素可能带来的影响。另外,对于期货公司而言,其规避风险的方式通常选择复制期权的形式进行规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鉴于现阶段我国并未上市场内期权,所以期货公司对期权的复制,一般选择买卖期货合约的方式予以推进。
3 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意义
3.1 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完善农业补贴体系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如何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期研究重点。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需求,为了提升农业管理质量,“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成为新时期农业发展的首选,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能够有效推进粮食收储制度的改革,解决传统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体系,为农业在新时期的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就我国粮食收储制度来看,各项政策制定的根本目的是激发农民种植粮食的主动性。在粮食收储制度开展初期,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成果。不过,近年来受到金融危机等的影响,导致国际粮食价格与以往相比大大降低,我国粮食储量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政府财政负担。所以,为了调整粮食收储制度所造成的诸多影响,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成为解决现阶段粮食收储问题的首选。通过农业“保险+期货”模式,能够有效缓解农民自身压力,为农民自身收益提供必要的保障。依托保险公司,能够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助。同时,在农业“保险+期货”模式应用背景下,有效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为新时期农业发展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以及农业补贴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3.2 发挥农业保险功能,拓宽保险公司业务领域
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农业管理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要求,应用农业“保险+期货”模式,能够有效解决传统农业管理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发挥农业保险功能,拓宽保险公司业务领域,为新时期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近年来,农业保险日益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发展起到了相应的保障与促进作用。然而,就农业保险发展情况来看,多半以保物化成本作为主要方式,关于收入保险以及价格保险等,与新时期发展要求不相对应,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公司业务领域相对局限,长远来看不利于推动农业保险的创新发展。对收入保险以及价格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主要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首先,保障价格界定不明确。保险公司对产品的设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保障价格。但是,部分保险公司对于保障价格的设计不够合理,难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以至于在价格变动的情况下,往往会造成更多损失。其次,缺乏科学的避险方式。收入保险与价格保险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实际推进中表现出赔付率较高的特征。倘若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价格发生变动,容易使保险公司陷入两难的境地。所以,缺乏科学的避险渠道,致使收入保险和价格保险的应用范围越来越窄。
与其他类型保险不同,农业保险自身风险因素较大,为了进一步降低农业保险可能面临的风险,部分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等形式给予农业保险相应的保障。随着社会不断发展,部分国家结合资本市场优势,对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规避。例如,部分国家相继发行了巨灾期权以及巨灾债券等。就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情况来看,由于时间较短,在政策等层面不够完善,现阶段的补贴政策多半也是针对农户,对保险公司的保障政策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内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规避方式不够科学。鉴于此,保险公司采用保险期货的发展模式,能够将面临的风险要素进行有效转嫁。依托期货市场,分担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所以,期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在期货市场的支撑下,收入保险与价格保险能够突破传统发展模式的约束,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经营范围。结合新时期发展需要,拓展业务领域。在此背景下,期货市场的产品类型也在不断创新,对农业保险承保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诸多风险要素,依托期货市场进行风险规避。
3.3 突出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
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与以往相比实现了相应的完善,期货品种类型日益增多,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不过,就现阶段期货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与农户间缺乏相应的连接,导致期货市场功能难以有效凸显。究其原因可以发现,之所以造成这一现象,与农户资金不够以及农户合作组织不健全等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导致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难以有效发挥。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农业保险的优势日益凸显。由于农业保险直观易懂,且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农户对保险的认可度更高。因此,以保险公司为支撑参与期货市场,能够有效解决传统发展模式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不仅如此,在保险公司参与下,可以对期货市场的不良行为进行调整,为农产品期货市场风险规避等功能的发挥提供必要的保障。
3.4 保障农民收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需求,推动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能够解决传统农业发展中的不足,有效保障农民收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打下基础。在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背景下,农户能够对价格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在一定程度上为自身权益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依托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能够创新融资方式。通过保单抵押,解决传统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户贷款难等相关问题。以往,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方面往往面臨诸多制约,特别是随着农产品价格的日益下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了相应的冲击,严重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长远来看不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结合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能够有效缓解新型农业主体贷款难等问题,尽可能地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收益保障,为新时期农业现代化发展打下基础。
4 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阻力
4.1 政府财政补贴不健全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传统农业经营模式难以与新时期发展目标相对应。为了解决传统农业发展中的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成为新时期发展重点。然而,就现阶段农业“保险+期货”模式应用来看,在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阻力,其中,政府财政补贴不健全,是导致农业保险期货模式难以有效应用的重要因素。就实际情况来看,农业保险的发展通常需要依托政府资金的支撑。但是,就政府财政补贴情况来看,对价格保险等的财政补贴,往往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解决,这对区域财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部分经济基础较好的区域,一般不会产生过多的影响。但是,对经济基础孱弱的区域而言,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往往会受到诸多制约。就现阶段对保险期货发展模式的财政补贴情况来看,并未实行统一补贴,单纯地依靠地方区域的财政支持,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政府的财政补贴多半针对农民合作社或农户自身,并未给予保险公司相应的资金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公司积极性大幅降低,难以保证自身利润,致使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受到阻碍。
4.2 农产品期货市场不完善
新时代背景下,农业“保险+期货”发展模式成为新时期研究重点。但是,就现阶段实际情况来看,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不完善,导致“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受到相应的制约、具体而言,对于部分农业保险产品的规划设计工作,通常需要结合期货市场进行推进。但是,由于期货市场功能不完善,导致价格信息的收集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难以有效吸引更多投资者,长远来看,不利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以及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应用。
4.3 法律法规限制和资格认定问题
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能够有效解决传统农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不过,目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保险公司不能直接介入期货市场,往往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资金投入。另外,现阶段期货市场对保险公司的角色认定,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套期保值者的认定,必须是农户或农产品经营者,导致保险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
4.4 监管体系不完善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保险+期货”的运作模式成为新时期农业发展重点。具体而言,依托期货市场,保险公司能够有效对各类风险要素进行规避,为保险公司自身权益提供相应的保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交易过程出现问题,极易导致保险公司自身蒙受更大损失,因此对保险与期货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就现阶段保险与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来看,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尽管期货协会等部门组建了相应的监管体系,但是与实际情况仍然存在一定出入。另外,由于保险与期货的监管部门不同,因此缺乏必要的交流协作,导致二者信息传递不及时,严重影响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
4.5 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难以实现协同发展
新时代背景下,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应用,应当加强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的联合,实现信息数据互享,推动二者协同发展。但是,就现阶段实际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间缺乏必要的协作,在价格制定方面采取的方式也存在一定区别。不仅如此,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不同,對于部分关键节点的工作模式,二者也存在本质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双方难以做到利益互享。长远来看,不利于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推进。
5 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路径
5.1 大力推进期货市场品种创新
新时代背景下,为了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成为新时期发展重点。就现阶段农业发展情况来看,为了保障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应用,应当大力推进期货市场的品种创新。对农业“保险+期货”模式而言,期货市场品种对其应用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所以,从这一角度出发,推动期货市场品种创新,能够为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提供必要的保障。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首先,开展畜禽产品期货交易。突破传统发展模式的约束,推动猪牛等相关畜禽的期货交易,创新期货市场品种。其次,开展果蔬类产品交易。尽管果蔬类产品储存时间较短,但是仍然可以作为期货市场品种创新的重要方式。再次,结合新时期发展目标,推出农产品期权。针对现阶段农产品期权的相关规则进行完善,推动部分新型农产品期权合约研发工作的开展,为新时期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打下基础。最后,加强对天气衍生品的研究。自然灾害对农业保险有着直接的影响,加强对天气衍生品的研究,能够有效对部分自然灾害进行规避,降低农业保险面临的风险,为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5.2 建立政府财政补贴机制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为了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成为新时期发展重点。为了保障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应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在我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之上,对财政资金的划分进行重构,尽可能地给予农业保险必要的财政支持,降低农户面临的风险发生率,为农户与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保障。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补贴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对财政补贴内容进行细化,确保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落实。另外,相关部门可以带头制定大灾风险保障机制,解决传统农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为新时期农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5.3 完善期货市场功能
新时代背景下,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应用,应当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自身功能,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首先,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相关部门应当突破传统制度的约束,结合新时期发展要求,完善粮食收储制度,为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打下基础。其次,推动农户合作社的建立、近年来,农业发展规模日益扩大,传统发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需求,为了保障农户自身权益,推进农户合作社的发展成为新时期研究重点。农户合作社的建立,能够为农户参与期货交易提供必要的保障,有利于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落实。最后,推动期货市场现代化发展。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沟通,吸引更多投资者,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以及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提供必要的支持。
5.4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近年来,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保障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应用,应当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金融机构,允许其进入期货市场。突破传统制度等层面的约束,在满足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给予保险公司必要的权力,允许其参与期货交易。对于现阶段期货市场的交易,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法律法规,连同监管部门,推动监管体系的建设,实现协同监管,为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打下基础。
5.5 促进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业务数据共享
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有效应用,需要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的协同合作,在必要的情况下,实现二者业务数据共享。具体而言,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可以结合互联网等技术的支持,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通过数据互享,为保险公司保费的制定以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另外,保险公司可以与期货监管部门相联合,通过监管体系的建设,对各项工作的开展予以监管,尽可能地降低期货市场面临的风险,为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6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传统农业经营管理模式难以与新时期发展目标相对应。为了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应当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约束,结合农业“保险+期货”模式进行应用,解决传统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依托期货市场,对农业保险中可能面临的诸多风险进行有效规避。结合新时期发展目标,创新期货市场品种类型,加大对农业领域的政策补贴,促进期货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为新时期农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参考文献:
[1]蔡梦媚.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保险合约优化研究[D].绵阳:西南科技大学,2022.
[2]杨喜明,郭伟.完善农业“保险+期货”体制提高水稻等大宗农产品收储价格[N].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2022-03-08(4).
[3]方蕊,安毅,胡可为.“保险+期货”试点保险与传统农业保险——替代还是互补[J].农业技术经济,2021(11):16-30.
[4]钟叶锴.“保险+期货”模式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21.
[5]韩雅婷.农业价格保险与农产品期货结合的探讨——基于“保险+期货”模式[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33):111-112.
[6]陈蕾.“保险+期货”:农业风险管理的策略与战略[D].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
[7]王诗健.基于“保险+期货”的农业风险管理模式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19.
[作者简介]田园(1986—),汉族,甘肃金昌人,工程师,研究生,工学硕士,研究方向:保险理赔、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