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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周王室王族作家群体与世族文学考论

2023-06-07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王孙传世国语

罗 姝

(上海财经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 200433)

春秋时期周王室有传世作品的作家共33人,占这一时期作家总数537人的6%。①参见邵炳军《春秋文学系年辑证·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7页。其中,周氏、宰氏、单氏、王叔氏、王孙氏、朝氏、王氏、刘氏八族,皆为帝喾高辛氏元妃姜嫄子后稷弃之裔,属王族,皆可统称为周王族作家群体。在此八族中,有传世作品者13人,占这一时期王室作家总数的39%。由此可见,王族作家群体无疑是周王室世族文学创作的主体之一。本文拟从勾勒春秋时期王族作家群体文学创作基本状况的个案入手,从此层面来展示这一时期周王室世族文学创作演化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特征。

一、“文族”“成族”作家群体族属、世系暨文学创作

在王族八族中,周氏、宰氏二族属“文族”,单氏属“成族”,皆为西周立国初期开始形成的族群,属于王族作家群体中历史悠久的世族。代表性作家主要有周公黑肩、周公阅、周公孔、单超、单旗等5人。

(一)周氏与周公黑肩、周公阅

周氏出于季历(公季)之孙、文王昌(西伯,约前1099—前1070 在位)庶子周公旦(文公),属“文族”;其世系为:周公黑肩→周公孔……周公阅……周公楚。②关于周氏之族属暨春秋时期之世系,参见《史记·周本纪》《史记·管蔡世家》及《毛诗谱·周南召南谱》、僖九年《公羊传》、《国语·晋语二》韦注等。又,本文相关氏族之族属与春秋时期之世系,同时参考了《世本》(逸文)、《潜夫论·志氏姓》、《急就篇》颜注、《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古今姓氏书辩证》、《通志·氏族略》、《春秋释例·世族谱》、《春秋分记·世谱六》等姓谱类文献,以后不再出注。其中,有作品传世者为周公黑肩、周公阅。

周公黑肩(前?—前694),姓姬,氏周,爵公,名黑肩,谥桓,周公孔(宰孔、宰周公、周公忌父)之父,继祖职为王室冢宰,桓王时为左卿士,历仕桓、庄二王凡二十二年(前717—前694)。其熟知礼仪,敢于直谏,传世有《谏王善郑以劝来者书》(见隐六年《左传》)一文。①关于春秋文的体类,我们按照系统论原则建构出文类、文系、文族、文种四个层级。具体做法是:以功能为唯一标准,先划分为事务、教化、纪实、认知四大文类,再将四大文类划分出若干文系(有些文种较少的文类可直接划分为文族或文种),再将文系划分为若干个文族,文族下包含若干具体文种。本文所涉及的具体文种有:“议”体,亦可称之为“论”“咨”“询”“度”“诹”“谋”;“对”体,亦称“答”“策”“册”“对问”“对策”“策书”“策问”“策论”;“上书”体,亦称“敷奏”“覆言”“训”;“讼辞”体,即诉辩类文种;“载书”体,亦称“载”“言”“书”“命”“要言”“结言”“约言”“言誓”“约剂”“盟书”“盟誓”;等等。参见邵炳军《春秋文学系年辑证·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年版,第17—21页。

比如,平王五十一年(前720),周、郑交恶;桓王元年(前719)起,郑不朝王;三年(前717)冬,郑庄公如周,始朝桓王,而王不礼焉,故周公黑肩作《谏王善郑以劝来者书》言于王。周公黑肩指出:“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②[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760页。(隐六年《左传》)此文先回顾郑庄公父亲郑武公在平王东迁雒邑(今河南省洛阳市)时的历史功绩,告诫桓王应实行善郑以亲诸侯之策。尽管作为王室卿士之一的庄公,或许有“郑既结怨于陈,又惧王之将讨己也,故朝周”(《义门读书记》卷九)③[清]何焯撰,崔高维点校:《义门读书记》,中华书局学术笔记丛刊点校本,第157页。这样的功利目的,但庄公恢复诸侯朝聘天子之礼,毕竟对周、郑媾和,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可遗憾的是,桓王竟然不听。终于导致十三年(前707)发生了周、郑繻葛(即“长葛”,郑邑,在今河南省长葛市东北)之战,郑大夫祝聃射王中肩,天子的威严受到严重挑战。

周公阅,姓姬,氏周,名阅,爵公,周公忌父子孙,继祖职为王室冢宰,历仕襄、顷二王凡三十九年(前651—前613),生卒年未详(前651—前613在世)。其恪守周礼,传世有《备物之飨论》(见僖三十年《左传》)一文。

比如,襄王二十三年(前630),襄王使周公阅聘鲁,飨有昌歜(昌蒲菹)、白(熬稻)、黑(熬黍)、形盐(盐形象虎),周公阅作《备物之飨论》以辞。周公阅指出:“国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则有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荐五味,羞嘉谷,盐虎形,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974页。(僖三十年《左传》)足见尽管鲁僖公以飨国君之礼飨周王室卿士,并非僭越礼制⑤《周礼·秋官司寇·掌客》:“王巡守殷国,则国君膳以牲犊,令百官百牲皆具。从者,三公视上公之礼,卿视侯伯之礼,大夫视子男之礼,士视诸侯之卿礼,庶子壹视其大夫之礼。”见[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清嘉庆二十年至二十一年(1815—1816)江西南昌府学刊刻阮校十三经注疏本,第1945页。,然王室卿士自谦,故依然辞飨,以示其能恪守周礼。

(二)宰氏与周公孔

宰氏为周氏之别,出于周公黑肩(周桓公)之子周公孔(宰孔、宰周公、周公忌父),亦属“文族”,其世系为:周公黑肩→周公孔。其中,有作品传世者为周公孔。

周公孔(前?—前636),姓姬,氏周,其后别为宰氏,爵公,名孔,字忌父,周公黑肩(桓公)之子,继祖职为王室冢宰。其恪守周礼,熟知典籍,传世有《厚德以示信论》《君子失心论》(俱见《晋语二》)诸文。

比如,襄王二年(前651),齐桓公会周卿士宰周公及鲁、宋、卫、郑、许、曹之君于葵丘(宋地,即今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之盟台遗址),襄王赐胙(祭肉)桓公且命其为伯(霸主),诸侯盟于葵丘;晋献公将如会,遇宰周公,宰周公引古语作《厚德以示信论》以戒。其倡导“惠难遍也,施难报也。不遍不报,卒于怨雠”古训,认为“夫齐侯好示,务施与力(通‘功’)而不务德,故轻致诸侯而重遣之,使至者劝而叛者慕”,其目的是“将施惠如出责(通‘债’)”,自然会加重诸侯的负担,故劝其“可无会”(《国语·晋语二》)⑥[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00页。。

再如,同年,晋献公乃还,未赴会,宰孔(周公孔)又作《君子失心论》以谓其御。宰孔指出:“今晋侯不量齐德之丰否,不度诸侯之势,释其闭修而轻于行道,失其心矣。君子失心,鲜不夭昏。”①[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01页。(《国语·晋语二》)此论将“齐德”“度势”“闭修”“行道”四者作为“心”之标准,构建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心”学理论。

(三)单氏与单超、单旗

单氏出于武王发之孙、成王诵(约前1063—前1027在位)少子王子臻,属“成族”,其世系为:单伯→襄公超→顷公→靖公→献公(无后)、成公→穆公旗→武公……平公。②关于单氏之世系,参见昭七年《左传》及《国语·周语下》韦注等。其中,有传世作品者为单超、单旗。

单超,姓姬,氏单,名超(一作“朝”),谥襄,爵公,尊称子,单伯次子,单顷公之父,周王室卿士,生卒年未详(前613—前574在世)。其熟知古代典籍制度,尤谙习《诗》《书》《易》《礼》,传世有《废教、弃制、蔑官、犯令以违故典论》《人性陵上论》(俱见《周语中》)、《争鄇田讼辞》(见成十一年《左传》)、《乱在人事论》《被文相德论》(俱见《周语下》)诸文。

比如,定王六年(前601),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归,引先王之《教》《夏令》《周礼》、先王之《令》作《废教、弃制、蔑官、犯令以违故典论》以告王。其认为“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然陈灵公竟然“废先王之教”“弃先王之法制”“蔑先王之官”“犯先王之令”,正由于灵公“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故“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国语·周语中》)③[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68—75页。。

再如,简王十一年(前575),晋卿士郄至见周卿士邵桓公,与之语,邵公以告单襄公,襄公遂引古语、古谚、《旱麓》《大誓》作《人性陵上论》以对。其提出“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说,故“夫仁、礼、勇,皆民之为也”(《周语中》)④[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84—85页。。此所谓“人性陵上”说,实为荀子“性恶”论(《荀子·性恶篇》)之滥觞。

又如,简王十二年(前574),晋厉公会周卿士尹武公(尹子)、单襄公(单子)及鲁、齐、宋、卫、曹、邾之君同盟于柯陵(郑西地,亦名“大陵”“嘉陵”,在今河南省许昌市南)以伐郑,单子遂引古语作《乱在人事论》。其尊崇“国德而邻于不修,必受其福”(《周语下》)⑤[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古训,认为晋厉公及三郄将亡非天道之因而为人事之故,说明单子具有重人事而轻天道之无神论思想因素。同年,襄公(单超)有疾,召顷公(单子)而告之,遂引《干》之《否》与《大誓》作《被文相德论》以诫。其认为“象天能敬,帅意能忠,思身能信,爱人能仁,利制能义;事建能智,帅义能勇,施辩能教,昭神能孝,慈和能惠,推敌能让”,即“敬”“忠”“信”“仁”“义”“智”“勇”“教”“孝”“惠”“让”为“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倡导以“阴”“阳”“风”“雨”“晦”“明”所谓“六气”,与“金”“木”“水”“火”“土”所谓“五行”,来认识客观世界;主张以“敬”“忠”“信”“仁”“义”“智”“勇”“教”“孝”“惠”“让”“正”“端”“成”“慎”等概念作为“文德”的基本内容,进而构建出以“文德”说为核心的道德规范理论(《周语下》)。⑥[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6—98页。

单旗,姓姬,氏单,名旗,谥穆,爵公,尊称子,靖公之孙,成公(单子、单伯)之子,武公之父,生卒年未详(前524—前510在世)。其精通礼乐,熟知典籍,尤谙《诗》《书》《周礼》,传世有《圣人树德于民以除患论》《中和之乐与声味生气论》(俱见《周语下》)诸文。

比如,景王二十一年(前524),王将铸大钱(币名),单穆公遂引《夏书》《旱麓》《周官》作《圣人树德于民以除患论》以谏景王。其尊崇“关石、和钧,王府则有”“瞻彼旱麓,榛楛济济。恺悌君子,干禄恺悌”“灾备也,其所怠弃者多矣,而又夺之资,以益其灾,是去其藏而翳其人也”古训,认为“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提出“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国无经,何以出令?令之不从,上之患也。故圣人树德于民以除之”说,主张王“以善政为经”而臣“以奉而成之为纬”(《国语·周语下》)①[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18—121页。。

再如,景王二十四年(前521),王将铸无射(钟名),而为之大林,单穆公作《中和之乐与声味生气论》以谏景王。其反对“作重币以绝民资,又铸大钟以鲜其继”,认为“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提出“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夫耳内和声,而口出美言,以为宪令,而布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从之不倦”“口内味而耳内声,声味生气”说(《周语下》)。②[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125页。

二、“庄族”“襄族”“顷族”“灵族”“景族”作家群体族属、世系暨文学创作

在王族八族中,王叔氏属“庄族”,王孙氏属“襄族”,刘氏属“顷族”,王氏属“灵族”,朝氏属“景族”,皆为春秋前期(前770—前682)、中期(前681—前547)和后期(前546—前506)陆续形成的族群③笔者将春秋时期分为前期(前770—前682)、中期(前681—前547)、后期(前546—前506)、晚期(前505—前453)四个历史阶段。参见邵炳军《春秋文学系年辑证·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9—11页。,属于王族中的新型世族。代表性作家主要有王子虎、王孙满、王孙说、刘康公、刘夏、刘挚、太子晋、王子朝等8人。

(一)王叔氏与王子虎

王叔氏出于桓王林之孙、庄王佗(前696—前682在世)之子王子虎(王叔文公),属“庄族”,其世系为:桓王林→庄王佗→王子虎→王叔桓公……王叔陈生。④关于王叔氏之世系,参见《史记·周本纪》及文三年《左传》杜注等。其中,有传世作品者为王子虎。

王子虎(前?—前624),姓姬,别氏王叔,名虎,谥文,桓王林之孙,庄王佗次子,僖王胡齐之弟,王子颓之兄,惠王阆叔父,王叔桓公之父,官太宰,襄王执政卿士,传世有《盟诸侯于王庭要言》(见僖二十八年《左传》)一文。

比如,襄王二十一年(前632),晋文公会鲁、齐、宋、蔡、郑、卫、莒之君盟于践土(郑地,在今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西南),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作《盟诸侯于王庭要言》。其盟辞曰:“皆奖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通‘坠’)其师,无克祚国,及而(一作‘其’)玄孙,无有老幼。”⑤[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 年版,第3963 页。案“而”,阮刻本作“其”,误。今据石经、宋本、金泽文库本、敦煌初唐写本残卷改。(僖二十八年《左传》)此主张霸主与诸侯皆应佐助“王室”,强调维护“王权”。

(二)王孙氏与王孙满、王孙说

周王孙氏出于襄王郑(前652—前619在位)之孙王孙满,属“襄族”,其世系为:襄王郑→(父名阙)→王孙满……王孙说。⑥关于王孙氏之世系,参见《史记·周本纪》及《国语·周语中》韦注等。其中,有传世作品者为王孙满、王孙说。

王孙满,姓姬,氏王孙,名满,襄王郑之孙,王孙说之先,周大夫,历仕襄、顷、匡、定四王凡二十二年(前627—前606),生卒年未详(前627—前606 在世)。其尊崇天命,恪守周礼,维护王权,谙习典籍,传世有《师轻无礼必败论》(见《周语中》)、《天祚明德论》(见宣三年《左传》)诸文。

比如,襄王二十六年(前627),秦师将袭郑,过周北门,左右皆免胄而下拜,超乘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遂作《师轻无礼必败论》。其提出“无礼则脱,寡谋自陷”说,认为“师轻而骄,轻则寡谋,骄则无礼”,“秦师无谪,是道废也”(《国语·周语中》)①[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60—61页。。此论以为既然“古道”未“废”,秦穆公在晋文公去世后东向争霸必然失败。

再如,定王元年(前606),楚庄王(楚子)伐陆浑之戎(又称“阴戎”“陆贲戎”,即妘姓之戎,时居伊水流域,在今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伊川县境),遂至于雒(指雒水,今作洛水,位于今洛阳市以南),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王孙满作《天祚明德论》以对。其明确告诫楚庄王是否得天下“在德不在鼎”,因为“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正由于“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故“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宣三年《左传》)②[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056页。。此所谓“天祚明德”说,虽有天命论思想成分,但其强调“德之休明”,反对“奸回昏乱”,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

王孙说,姓姬,氏王孙,名说,王孙满后裔,生卒年未详(前578在世)。其恪守礼仪,传世有《赏善论》(见《国语·周语中》)一文。

比如,简王八年(前578),鲁成公朝周,使叔孙侨如(宣伯)先聘且告;见王孙说,与之语,王孙说作《赏善论》以谏王。其认为:“鲁叔孙之来也,必有异焉。其享觐之币薄而言谄,殆请之也;若请之,必欲赐也。鲁执政唯强,故不欢焉而后遣之;且其状方上而锐下,宜触冒人。王其勿赐。若贪陵之人来而盈其愿,是不赏善也,且财不给。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之,其喜怒取与亦议之。”进而提出“赏善”的基本原则应是“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而“主德义”(《国语·周语中》)③[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即赏得其人,罚当其罪,是为“德义”。

(三)刘氏与刘康公、刘夏、刘挚

刘氏出于襄王郑之孙、顷王壬臣(前618—前613在位)季子刘康公(王季子),属“顷族”,其世系为:襄王郑→顷王壬臣→王季子→定公夏→献公挚→文公卷→刘桓公、刘毅、刘佗、刘州鸠。④关于刘氏之族属与世系,参见昭二十二年《左传》、襄十五年《公羊传》、《史记·周本纪》及《国语·周语下》韦注等。其中,有传世作品者为刘康公、刘夏、刘挚。

刘康公,姬姓,别氏刘,谥康,爵公,襄王郑之孙,顷王壬臣季子,匡王班、定王瑜、王札子(王子札、王子捷)之弟,刘夏(定公)之父,王室卿士,历仕定、简二王凡二十二年(前599—前578),生卒年未详(前599—前578 在世)。其尊崇天子,恪守礼仪,传世有《君臣之道论》(见《国语·周语中》)、《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论》(见成十三年《左传》)诸文。

比如,定王八年(前599),定王使刘康公(王季子)聘于鲁,发币于大夫,季文子(季孙行父)、孟献子(仲孙蔑)皆俭,叔孙宣子(叔孙侨如)、东门子家(公孙归父)皆侈;归,定王问鲁大夫孰贤,康公遂引古语作《君臣之道论》以对。其倡导“为臣必臣,为君必君”古训,提出“宽肃宣惠,君也;敬恪恭俭,臣也”说,认为“宽所以保本也,肃所以济时也,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业也,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进而指出“夫人臣而侈,国家弗堪,亡之道也”(《国语·周语中》)⑤[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76页。。此论强调卿大夫为政要恪守君臣之道,实为后世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篇》)⑥[三国魏]何晏等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438页。说,即以君权为中心的等级名分与社会秩序学说之滥觞。

再如,简王八年(前578),晋厉公会鲁、齐、宋、卫、郑、曹、邾、滕之君欲伐秦,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王季子、刘子)、成肃公(成子)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出兵祭社曰宜,宜社之胙肉曰脤)于社(供奉土地神场所),不敬,刘子遂引古语作《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论》以刺。其倡导“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古训,认为“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进而提出故“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成十三年《左传》)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149页。说。此论强调无论是祭祀“天神”,还是祭祀“地祇”“人鬼”,皆为人神交际之主要仪式,其根本目的就是“勤礼”以“致敬”;而“不敬”,则是亵渎神灵,必将会“败以取祸”。

刘夏,姓姬,氏刘,名复,谥定,爵公,尊称子,顷王壬臣之孙,王季子(刘康公)之子,刘挚(刘献公、刘子)之父,初为大夫,后为卿士,生卒年未详(前559—前541在世)。其恪守周礼,传世有《远绩禹功而大庇民论》《神怒民叛何以能久论》(俱见昭元年《左传》)诸文。

比如,景王四年(前541),天王(景王)使刘定公劳晋执政卿赵孟(赵武)于颍(本周邑,后属郑,在今河南省登封市东),馆于雒汭(当在今巩义市西),定公引古谚作《远绩禹功而大庇民论》以诫赵武。其认为今人能够“弁冕端委,以治民临诸侯”者,全凭借大禹治水之力;进而提出“美哉禹功,明德远矣”说,主张诸侯执政卿应“远绩禹功而大庇民”(昭元年《左传》)②[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390页。。此诫勉赵武应像大禹一样建立伟大功业以“庇民”。

再如,同年,刘子归,又引古谚作《神怒民叛何以能久论》以语景王。其推崇“老将知而耄及之”古训,认为“(赵孟)为晋正卿,以主诸侯,而侪于隶人,朝不谋夕,弃神、人矣”,“神怒,不歆其祀;民叛,不即其事”,提出“神怒民叛,何以能久”“祀、事不从,又何以年”(昭元年《左传》)③[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390页。说。此论认为晋执政卿赵武自比于贱人(隶人)而无恤民之心,就是“弃神、人”,必然会导致“神怒民叛”的严重后果。

刘挚(前?-前520),姓姬,氏刘,名挚,谥献,爵公,尊称子,王季子(刘康公)之孙,刘夏(定公、官师)之子,刘卷(伯蚡、刘蚠、刘狄、文公)之父,周卿士。其熟知典籍,尤谙习《诗》,传世有《盟以致信论》(见昭十三年《左传》)一文。

比如,景王十六年(前529),晋昭公将寻盟,齐景公不可,昭公使其大夫叔向(羊舌肸)告刘献公曰:“抑齐人不盟,若之何?”刘挚遂引《六月》作《盟以致信论》以对。其推崇“元戎十乘,以先启行”古制,认为“盟以厎信,君苟有信,诸侯不贰,何患焉”,主张霸主讨伐诸侯应先“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表示“天子之老请帅王赋”“迟速唯君”(昭十三年《左传》)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498页。以讨齐。足见在诸侯国中“族权”渐次取代“君权”的政治环境中,连王室卿士刘献公都表现出愿为诸侯卿大夫帅师征伐诸侯国作先锋的卑微之状。

(四)王氏与太子晋

王氏出于简王夷之孙、灵王泄心(前571—前545在位)太子晋(王子晋),属“灵族”,其世系为:简王夷→灵王泄心→太子晋→王孙守敬(宗恭)……王生。⑤关于王氏之世系,参见《国语·周语下》韦注及《史记·周本纪》等。其中,有传世作品者为太子晋。

太子晋,姓姬,其后别氏王,名晋,字乔,简王夷之孙,灵王泄心太子,景王贵之兄,王孙守敬(宗恭)之父,享年十八岁,生卒年未详(前550在世)。其幼有盛德,聪明博达,温恭敦敏,恪守礼仪,精通音律,熟知典籍,传世有《谏王壅谷水书》(见《国语·周语下》)、《峤歌》(见《逸周书·太子晋解》)诸诗文。

比如,灵王二十二年(前550),谷水(在王城之西)与洛水(在王城之南)蔓延,将毁王宫,灵王欲壅之,太子晋作《谏王壅谷水书》以谏。其认为“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进而提出“夫山,土之聚也;薮,物之归也;川,气之导也;泽,水之钟也”说;推崇“无过乱人之门”“佐饔者尝焉,佐斗者伤焉”“祸不好,不能为祸”“四牡骙骙,旟旐有翩。乱生不夷,靡国不泯”“民之贪乱,宁为荼毒”古训,认为“夫见乱而不惕,所残必多,其饰弥章。民有怨乱,犹不可遏,而况神乎”;认为“夏、商之季,上不象天,而下不仪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顺时,不共神祇,而蔑弃五则”,必然会“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下夷于民”,主张“受天之丰福,飨民之勋力,子孙丰厚,令闻不忘,是皆天子之所知也”;尊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古训,认为“将焉用饰宫?其以徼乱也”(《国语·周语下》)①[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页。。此书强调只有遵从先王“象天”“仪地”“和民”“顺时”“共神祇”之五“令德”,才能“受天之丰福,飨民之勋力,子孙丰厚,令闻不忘”,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

再如,同年,晋大夫师旷聘王室,拜见太子晋,作《无射歌》,乃注瑟于王子;王子作《峤歌》以谏。其歌曰:“何自南极,至于北极,绝境越国,弗愁道远。”(《逸周书·太子晋解》)②[晋]孔晁注,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集注,黄怀信修订:《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027页。

(五)朝氏与王子朝

朝氏出于灵王泄心之孙、景王贵(前544—前520在位)长庶子王子朝(西王、王子晁、子晁),属“景族”,其世系为:灵王泄心→景王贵→王子朝。③关于朝氏之世系,参见《史记·周本纪》及《国语·周语下》韦注、昭二十六年《左传》杜注等。其中,有传世作品者为王子朝。

王子朝(前?—前505),姓姬,其后别氏晁(朝),名朝(一作“晁”),灵王泄心之孙,景王贵长庶子,王子寿(太子寿)、王子猛(悼王)、王子匄(敬王)异母兄,传世有《告诸侯书》(见昭二十六年《左传》)一文。

比如,敬王四年(前516),晋卿士知跞、赵鞅率晋师纳王,天王(敬王匄、东王)入于成周(即周公旦所营之东都,在今河南省洛阳市东四十里),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西王)奔楚,敬王与其庶兄王子朝“二王并立”政治格局宣告终结,王子朝遂引先王之命作《告诸侯书》使告于诸侯。其列举“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王后无适(通‘嫡’),则择立长。年钧(通‘均’)以德,德钧以卜”等先王古训,并以此为据提出“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昭二十六年《左传》)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592—4593页。说。此书出自王室长庶子王子朝,完全是粉饰自己以庶夺嫡行为的诡辩之辞。

三、余论

综上所述,在春秋时期政治生态逐渐完成由“王权”政治向“霸权(君权)”政治、“族权”政治、“庶人”政治渐次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就王族作家群体的创作动机而言,他们将翼戴天子、维护王室、尊崇王权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尽管随着权力中心的渐次下移,王族作家群体文学创作旨趣不可避免地会由聚焦于“王权”向聚焦于“霸权”“族权”渐次转变,但他们的这一创作宗旨一直没有改变。就其创作话语而言,涉及“礼”“德”“孝”“敬”“忠”“信”“仁”“义”“智”“勇”“教”“惠”“让”等重要概念,尤其以“礼”“德”“孝”为中心话语,尽管他们承认“周德虽衰”,但依然坚持认为“天祚明德”“天命未改”,谏言天子能够遵从先王之“令德”而“树德于民”,甚至公开批评霸主“不务德”而“示之施”,批评诸侯“不量齐德”而“失其心”,告诫他们要“象其德”而“广施德”;就其理论体系建构而言,初步构建了以“齐德”“度势”“闭修”“行道”为内容的“心”学理论,以“敬”“忠”“信”“仁”“义”“智”“勇”“教”“孝”“惠”“让”“正”“端”“成”“慎”为内容的“文德”理论,以“为臣必臣,为君必君”为道德标准的“王(君)”“臣”伦理关系理论,并提出了“人性陵上”“六气”“五行”等重要学说;就散文体类而言,以“议”体、“对”体为主,兼及“上书”体、“讼辞”体、“载书”体等文体。当然,周王室的王族作家作为一个创作群体,至春秋晚期(前505—前453),在以“庶人”为中心的政治文化环境中,不仅基本上退出了政治舞台,而且亦从文学创作领域渐次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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