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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正义理论视域中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构建

2023-06-07黄敏

鄱阳湖学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生态价值

黄敏

[摘 要]空间正义本质上是一种关于空间资源、空间权利分配和生产的社会正义。空间正义理论因立足于实践理解空间而颠覆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解方式,并开创了正义的空间叙事范式。该理论从20世纪60年代起历经了萌芽、形成、深化发展三个重要历史阶段,形成了人本价值、平等价值、多样性价值和生态价值四大核心价值诉求,現已成为一种超越欧美语境、透视全球范围内城市非正义现象和帝国主义霸权行径的左翼话语和马克思主义思潮。空间正义理论的四大核心价值作为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有利于审视并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符合空间正义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至少体现为以下四重维度:一是以“人民空间权利”为中心,二是阶层平等、空间均衡和代际公平,三是以本地化和多样态为特征的差异性空间生产,四是“上下结合”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

[关键词]空间正义理论;平等价值;多样性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在20世纪60—90年代,西方学术界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跨学科空间性转向,涌现出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爱德华·沃第尔·萨义德(Edward Waefie Said)、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大卫·哈维(David Harvey)、爱德华·苏贾(Edward W. Soja)等一大批空间理论家。正义的“空间”转向是人文社科领域空间转向的理论表现之一,作为空间理论次阶理论话语的空间正义具有鲜明的政治哲学意涵。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化浪潮之下,空间正义学者对日益严重的空间非正义现象,如资本主义城市化危机、金融(生态)帝国主义霸权行径等进行了反思性批判,共同指向探索和建构一个更加平等、生态、包容、和谐的全球正义空间。国内学术界从21世纪后才开始关注空间正义理论,并形成了三大主要研究路径:一是尊重“空间正义”的都市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阐释都市马克思主义具体学者的空间正义思想,这是目前占据主流的研究范式,如对“大卫·哈维的空间正义思想”①的研究;二是对空间正义相关理论进行泛化和扩大化理解,如对“马克思的空间正义思想”②和“习近平关于空间正义的重要论述”③等的研究;三是将空间正义作为一种研究视角和理论基础,并以此探究国内具体的现实问题,如解读小西湖街区实践①和城乡师资配置②等。目前来看,基于都市马克思主义者思想阐释的研究方式产生了最大影响力,直接决定了空间正义理论的分析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后两种研究方法正呈现出起步发展趋势,这一方面凸显了空间正义理论所具有的历史开放性和现实解释力,另一方面也表明本土化的深度和话语链接的广度都有待深耕,应该“尽可能缩短从译介借鉴到自觉建构的进程”。③作为一种左翼话语的空间正义理论,有助于审视并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朝着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未来发展,揭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世界意义和贡献”,④但学界却鲜有从空间正义理论出发研究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文章。在迈向现代化强国的征途中,如何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实现社会正义,并在国际维度上“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⑤是亟需探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空间正义理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种理论话语选择,而如何以空间正义为视角透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则建立在对空间正义理论的历史演进脉络及其核心价值立场的系统性梳理和总体把握的基础上。

一、空间正义理论的历史演进:空间叙事方式的彰显与发展

空间正义理论历史演进的最大特征是空间叙事方式的彰显和发展,并带来了正义阐释的范式革命。“正义”作为一个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神话时期历久弥新的哲学主题,以往对它的研究具有两大理论特征:一是从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到罗尔斯的《正义论》都强调正义的社会性特征,正义概念及其理论自出场以来就以人的主体性和社会性为自明前提,离开了人和人类社会就无所谓正义。二是正义的时间性叙事特征。无论是自由主义强调正义的普遍性和永恒性,还是马克思主义强调正义的历史性和发展性,都主要是一种时间跨度和历史尺度的叙事方式。总体而言,传统的正义研究仅以社会主体——人为研究对象,很少讨论与之间接相关的社会、环境、制度、城市等空间形态的正义性,形成了时间性叙事方式占主导的局面。虽然历史唯物主义内含着正义的空间维度,但由于空间在马克思的理论阐释目标中处于次要地位,因此只能作为资本主义批判和共产主义实现的基础条件存在而非阐释重点。在空间正义理论形成之前,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正义观仍未能超出线性范式。但事实上,空间形态作为人类文明载体,不仅凸显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破坏性,而且作为一种阐释视角拓宽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当“空间”理论介入正义理论时,迅速引起了正义的“空间”转向。空间转向意味着“空间思维介入到有关人权、社会融合与社会排斥、公民权、民主、贫困、种族主义、经济增长和环境政策等重要公共话题的讨论”。⑥空间正义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经历了萌芽、形成和深化三个阶段。

(一)空间生产理论与空间正义的萌芽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60—70年代,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空间六书”①的写作与发表,特别是《空间的生产》的问世,标志着作为“母体”的空间理论的形成和空间正义理论的萌芽。

在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提出之前,哲学史上曾有三种典型的“空间认识论”,分别来自于存在主义哲学家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强调文化符号意义的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和建筑学家诺伯格·舒尔兹(Nobert Schulze),他们对空间概念的理解陷入了抽象思辨和无限细分的境况。列斐伏尔基于“人类实践”阐释空间实践、空间表象和表象的空间三重概念,并进行空间批判,彻底颠覆了空间形而上学的理解方式,也为空间正义的出场和发展埋下了伏笔。

此后,以亨利·列斐伏尔、曼纽尔·卡斯特、大卫·哈维为代表的都市马克思主义者,在城市空间批判问题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从社会制度的内在矛盾、市民社会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社会空间结构三重维度上,对资本主义城市及城市化过程的非正义性进行了批判。其一,列斐伏尔对资本主义城市异化的日常生活和扭曲的城市文化进行了批判,并认为以往哲学传统只强调了政治维度、经济领域和社会结构等宏观世界的革命和解放,忽视了“个体的人”所代表的微观世界的解放。因此,他“通过对诸如家庭、婚姻、两性关系、劳动场所、文化娱乐活动、消费方式、社会交往等问题的研究,对日常生活领域中的异化现象进行批判”,②并将异化根源追溯到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人的本质”中。其二,曼纽尔·卡斯特以集体消费为逻辑起点,阐述了资本主义危机与国家、城市社会运动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长期来看,“资本主义国家难以维持集体消费的巨大支付压力,在城市内部出现消费的供应危机,引发形式多样的城市抗议运动,与工人运动组成多元联盟,重新开启颠覆资本主义的解放之路”。③其三,受恩格斯和列斐伏尔启发的大卫·哈维不仅从空间生产的剥削性积累、空间区隔、社会关系的空间异化等方面建构了独具特色的社会空间批判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城市化不平等的本质,而且试图在批判的基础上建构起城市、城市意识与社会正义④的关系。

都市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探索极大地推动了空间正义理论的发展。列斐伏尔通过人的日常生活透视城市,关注到了空间主体——人的主观能动性,将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卢卡奇的“物化”理论运用到城市空间批判中,具有浓厚的人本主义哲学色彩。卡斯特对城市社会运动的解放作用期待过高,他对城市底层民众革命潜能的分析更偏向于伦理同情和道德批判。哈维在历史地理唯物主义视角下提出的空间正义范式受到马克思《资本论》的启发,他将生态维度引入城市,直接推动了城市政治生态学理论的诞生。另外,从方法论层面来说,都市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是一种城市主义方法论,即就城市空间谈论城市,并未认识到城市是与其他空间样态共同处于辩证运动中的一种空间尺度。而只有超越城市本身,在多地点网络即城市-城市、城市-乡村、城市-全球等维度中理解城市及城市化过程,才能正确揭示其本质和空间定位。不过,空间理论的非正义批判、对人的日常生活的关注、空间解放政治等思想和方法论都为空间正义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空间正义概念的生成过程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70—90年代初,哈维的《社会正义与城市》(1973年)和南非地理学者戈登·皮里(Gordon H. Pirie)的《论空间正义》(1983年)的问世,标志着从“领土正义”演变而来的空间正义理论正式形成。

“1968年,美國学者布莱迪·戴维斯(Bleddyn Davies)在《本地服务中的社会需要和资源》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领土正义一词”,①并从资源再分配和可持续性的角度理解这一概念,将老年社会福利作为衡量需要的重要标准,认为“官方政府需要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最终会因为不可能兑现所有承诺而中断某些社会福利,因此政府所提供的服务不具有可持续性”。②这一观点启发了大卫·哈维,他在1973年出版的著作《社会正义与城市》中将其发展为“领土再分配式正义”。哈维围绕“需要(need)、促进公共善(contribution to common good)和美德(merit)”③三大标准,建构了一个建立在领土再分配正义基础上衡量空间组织正义性的规范性理论。首先,需要作为领土资源再分配正义的首要标准,应当对其进行符合社会正义的定义并构建相关衡量系统,特别是在医疗健康④方面,并且这种方法可以推广到诸如教育、住房、消费和娱乐等其他领域。其次,以空间组织和领土资源再分配模式进行资源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目的是“促进公共善”。哈维认为,科技在二次分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拓展对区际收入转移、区域间联系、空间扩散效应的理解,从而更好评估社会收入分配带来的实际和潜在影响,如环境污染的共同坏”。⑤再次,空间语境下的美德是对遭受恶劣的社会和自然环境的人员的额外资源补偿,从而满足需要和促进公共善原则。由此不难看出罗尔斯《正义论》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对哈维的深刻影响,也彰显着空间正义与社会正义之间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除此之外,城市权利(The Right to the City)、非正义的城市化(Urbanization of Injustice)和社会正义的地理学(The Geography of Social Justice)等话语虽然没有直接使用“空间正义”概念,但实际上都从不同侧面和视角出发讨论了正义的空间性问题,并成为空间正义理论的应有之义。列斐伏尔的城市权利思想同时被哈维和埃里克·斯温格杜(Erik Swyngedouw)继承,前者从争取城市权利走向推动城市革命,为公正和平等的城市资源分配而斗争;后者从争取城市权利走向非正义的城市化批判,从资本主义城市生活条件的缺陷出发揭露非正义的城市空间的生产。而社会正义的地理学则主要立足于批判资本主义生产的地理不平等。哈维后期从城市社会正义的自由主义形式转向马克思主义地理学批判,揭露了非正义的地理形式背后资本积累的需要,并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由主义城市规划和社会行动都不能解决社会需要和社会非正义的问题,从而将结构性改变作为解决城市和区域非正义与不平等的动力。

“空间正义”(Spatial Justice)概念的首次使用“是在美国政治地理学者约翰·奥拉夫林(John OLaughlin)撰写的博士论文《美国黑人选举者的空间正义:城市政治的领土之维》中”,⑥但是在空间正义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该文却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力。中国学者通常以皮里1983年发表的论文《论空间正义》作为最早研究空间正义的权威文献。⑦皮里一方面主张“将空间概念化为一种社会产品而不是社会背景,另一方面阐述了空间正义的本质是空间中的社会正义的简写形式”。①他指出,以往研究用领土指代空间正义的缺点,在于忽视了个人在地理空间塑造中的作用和位置。皮里对以往研究的梳理和对空间正义概念化的阐释,结束了资本主义空间生产批判概念纷繁复杂的局面。

(三)空间正义理论的深化发展

第三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空间正义理论进入深化发展阶段并体现出不同维度的拓展和深化,涌现出大批作品,尤以哈维的《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1997年),尼克·海宁(Nik Heynen)、玛丽亚·凯卡(Maria Kaika)和埃里克·斯温格杜共同编写的《城市的自然:城市政治生态学和城市新陈代谢的政治》(2006年),以及苏贾的《论空间正义》(2010)为代表。其中,苏贾的《论空间正义》是以“空间正义”作为直接研究主题的又一集大成之作。空间正义不再仅仅局限于城市的社会正义和领土正义的理解,生产过程、不平衡的全球空间以及生态批判也被纳入其中,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空间分配正义的争论转向对空间生产正义的研究,重新挖掘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的思想资源和当代意义。美国加州大学的穆斯塔法·迪克奇(Mustafa Dikec)在空间正义理论研究视角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一方面深刻认识到皮里仅仅是在分配与再分配模式之下探讨空间正义,忽视了空间的社会生产;另一方面基于前者的局限性提出了“非正义的空间辩证法”,②丰富了空间正义理论建构的切入视角。后现代地理学者苏贾认为,“领土正义已经成为一个转移注意力的话题,是一种自由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思想而不是一种激进的批判”,③因此他试图结合空间理论和空间实践,建立一种“复兴劳动和共产主义”的空间正义论,并主张从哈维和列斐伏尔的作品中寻找理论资源。

二是从城市空间正义拓展到全球空间正义。空间的生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④前者意味着不同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社会都会生产出独特的空间类型,后者则着眼于对资本主义空间生成逻辑与根源的批判。因此,空间理论从一开始就与资本主义城市空间有着密切关联。阿尔弗雷德·克罗斯比(Alfred W. Crosby)、大卫·哈维和尼尔·史密斯(Neil Smith)等学者都对资本主义体系下发展不平衡的全球空间秩序和帝国主义霸权格局进行了批判。

三是在后物质主义和全球生态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空间正义对包括生态、种族、阶级和性别议题在内的后现代主义思潮保持了开放性和吸纳态度,产生了以哈维的《资本的限度》、苏贾的《后现代地理学》和《日常环境主义:创造一种城市政治生态学》《政治承诺:后政治环境中的叛乱城市》为代表的作品。“领地正义、政治正义、经济正义、生态正义、地区公平等相关范畴”⑤已经成为空间正义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而言,激进地理学者将地理学和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提出了“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理论视角”,⑥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论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生产方式,而且能够展示出资本扩张和重组的地理空间规律,通过全球城市化将人与自然的生态矛盾拓展到星球层面,并提出从“城市生态学到城市化的生态学”①的研究转换,从生态社会主义角度进行了城市的社会生态想象,如城市共享资源②和通过民主管理的方式保证城市生态权利。这些学者基于后政治语境中的城市政治生态学③和后现代主义地理学对空间正义进行生态化阐释,在城市生态批判、城市的社会生態想象以及基于城市权利的城市革命和民主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对空间生态性的政治哲学阐释。

二、空间正义的核心价值:人本价值、平等价值、多样性价值和生态价值

空间正义对于正义理论的创造性贡献,不仅体现为将空间叙事方式引入正义讨论,推动正义从社会关系视角向空间维度的延伸和转换,还体现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核心价值。空间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在与城市化、现代化、全球化和生态危机等现实问题碰撞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消除剥削、阶级和城乡对立并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其内生性的根本宗旨和最终目标,人本价值和平等价值贯穿于空间正义理论始终。随着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的关注、反思和回应,空间正义在坚持人本价值和平等价值的基础上,逐渐将后物质主义和环境主义议题纳入考量范围,形成了对多样性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独特认知。如前文所述,空间正义起源于强调区域关系的领土分配正义,从一开始就凸显了区域空间尺度、地理空间差别和空间差异的平等性。随着人们对环境危机和地球极限的讨论不断深入,与地理环境议题有着直接理论渊源的空间正义理论自然而然将生态议题纳入其中,生态价值也成为空间正义的应有之义。空间正义理论因此而成为新世纪揭露全球不平等的空间结构背后的资本逻辑,批判资本主义空间剥削、空间殖民、空间榨取和空间矛盾转移的帝国主义行径,以及应对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挑战和民族国家矛盾的最有利的理论武器和思想资源之一。

(一)人本价值

空间正义理论承袭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旨趣,即以人的解放为根本宗旨的人本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言:“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④由资本主义城市日益严重的阶级社会矛盾和生态危机引发的人的生存危机,是空间非正义现实批判的根源。任何个体、阶层和集体都享有参与空间生产、获得空间资源的权利。但是,资本的空间扩张将剩余价值视为首要目的,连人本身都异化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回顾历史,早在19世纪40年代,恩格斯就曾批判了以曼彻底特和伦敦为代表的大都市中资本剥削和空间扩张对人本价值的侵蚀,并呼吁无产阶级通过阶级革命实现自身和人类整体的解放。⑤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范围内的空间扩张,剥削和压迫的阶级关系、社会矛盾和生态危机也伴随着资本的空间运动而愈演愈烈。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不均衡的全球空间结构,以及污染和破坏的空间景观,归根结底都是剥削的社会关系和人本价值丧失的直接呈现。因此,空间正义理论的紧迫任务是对人本价值的重申和复归。人只有被当作目的而非工具,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其他社会个体和阶层,尊重他人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生态需要和发展需要,才不会以一种掠夺者、剥削者和特权者的姿态对待自然,而最终“向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即社会的存在的复归”。①

空间正义理论强调每个人都应当平等地享有城市权利,所谓“‘城市权利是一种集体的权利,而非个人的权利。城市权利即对城市化过程的某种控制权”。②城市所有的生产者,包括建筑工人、教师、医生、城市管理者、水电工等都应该享有这种权利。“城市权利就是要在这种多样性中寻求一种统一状态。”③列斐伏尔认为,“城市权利是受压迫人民在绝望时刻寻求帮助和寄托的一种哭泣”。④如果说新自由主义的市场逻辑和私人物权是一种虚假的人权,是造成人与人之间剥削的利益根源,那么指向于集体人权和人类整体解放的城市权利不仅挑战了新自由主义的基础,而且通过强调集体权利的方式恢复了真正的人本价值。

(二)平等价值

空间正义以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生产为基础,一方面将正义的讨论从云端之上的形而上学拉回到现实社会,超越了自由主义宣扬的形式平等而追求过程和结果的实质平等;另一方面,空间维度的阐发推动了平等价值从社会关系的时间叙事到空间叙事的范式转变,进一步拓展了平等价值的讨论范畴。空间正义的平等价值是在对工业革命之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不平衡空间结构和不平等空间秩序的批判中体现出来的,即以一种“异托邦”批判而非“乌托邦”建构的方式展现出来。

空间正义以人类实践为桥梁,揭示了正义、剥削、平等与空间差异之间的深层关系。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和“权力运作”的基础,⑤表达了人的主体性处境。平等价值的空间非正义批判可以阐释为三重逻辑结构:其一,不平衡的空间景观作为一种自然现象无所谓道德意义,但从人生存发展的社会视角来看,资源较好的空间区域意味着更好的生活体验和更优越的未来发展可能性,这对于拥有者而言是一种偶然的机会和运气,而对于无法拥有者而言则是一种起点的天然不平等,他们无辜地暴露在资源匮乏的环境中,个人的性格生成和发展机会均受到影响。其二,资本主义生产实践过程创造的“中心-半边缘-边缘”的不平衡空间结构是一种社会生成的不平等,本质是优势空间及社会主体对劣势空间及社会主体的掠夺。其三,无论是自然力作用还是历史力作用,抑或二者合力作用导致的不平衡的空间及空间资源,都意味着不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并无法从“应然”层面获得合理解释。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言:“社会制度就使得某些起点比另一些起点更为有利。这类不平等是一种特别深刻的不平等。它们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影响到人们在生活中的最初机会。”⑥社会制度本身应当构筑起应对社会不平等的制度性保障和底线,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非但没有矫正这种不平等,反而在资本逻辑和社会制度安排上促成愈加严重的不平等。因此,平等价值构成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空间批判和替代性构想。平等价值意味着空间正义不仅呼吁阶层平等、区域平等和代际平等,还将这种平等价值的实现根植于空间的生产方式当中。换言之,只有改变原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真正实现空间正义的平等价值。在资本主义体系下的生态改善、社区改良、底层救济等改良性的政治方案和转型举措不仅不能真正实现平等价值,还带有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资本主义现有秩序的意识形态特征。

(三)多样性价值

如果说人本价值和平等价值是传统社会正义所推崇的核心价值诉求,那么多样性价值和生态价值则是建立在人本价值和平等价值基础上,更能够凸显出空间正义的“空间”特征,并与传统社会正义相区分的关键所在。

多样性价值体现于都市马克思主义者对多样化需要、资本空间同质化塑造的批判,以及对空间气质和城市人格、空间尺度化过程的阐释中。首先,人的生存发展具有多样性需要,需求的满足和资源的分配依赖于具体的制度安排和社会关系。哈维在《社会正义与城市》一书中列举了九种基本需要,即“食物、住房、医疗、教育、社会和环境服务、消费品、娱乐、社区设施和交通设施,而这些基本需要的公平分配需要通过政治过程进行”。①人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需要都应当受到尊重和公平对待,从而使人能够在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才能。其次,空间正义理论通过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空间和城市工人同质化、抽象化的塑造方式,旨在将现实的人和差异的空间复制为资本积累的工具,按照积累的原则扩张资本主义体系。资本主义生产的抽象、同质空间,与原子化、单向度的个人是同一异化的塑造过程。在同质化抽象的批判中,空间正义理论彰显了内含异质性空间的多样性价值。再次,对于空间而言,不同的空间历史文化和长期积淀的空间气质不仅具有审美价值,而且具有塑造人的作用。同质化空间塑造方式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千城一面”的趋同性、赛博格的迷失感和对其他范式的排斥性。不同的生产方式会产生不同的社会生活空间并最终呈现为不同的空间文化。最后,就空间的尺度化过程而言,虽然通常是从城市空间和全球国家空间角度谈论空间正义,但需要阐明的是,资本的空间运动和空间的社会生产并不是在一个个闭合的、边界清晰的地理空间尺度内进行的,而是在地方化、城市化、区域化、国家化和全球化等相互交错、发展变化的尺度化过程②中。总体而言,空间的社会生产的“尺度结构是马赛克式的,跨尺度等级体系相互重叠、交缠、横截、不均匀叠加,其单元极少有相同的范围或形态”。③

多样性价值使得空间正义理论不仅在实然层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同质化扩张构成批判,而且在应然层面呈现出多样性价值的未来面向。正如列斐伏尔所言,未来社会空间应当是一个“有差异的空间”。④人类社会将在很长的阶段内都处于城市社会,未来向度的城市空间、景观和文化应当是多元的、包容的。

(四)生态价值

空间正义理论的生态价值是从回应全球不平衡发展和环境危机中发展而来的。从现代城市的阶级批判走向生态批判的后现代语境,生态价值展示了空间正义理论的现实阐释力。空间正义理论视域下的生态价值是一种从生态系统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的视角出发的“红绿”生态文化,指的是“人与自然间需要和需要的满足、目的和目的实现之间的关系”,⑤不同于生态中心主义宣扬的“自然的内在价值”。⑥生态中心主义或深生态学从本体论角度阐释内在价值,并以生态系统整体为统领,追求自然权利和回归自然的发展愿景,从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绿色话语和社会治理方案。虽然生态中心主义强调了自然的生态价值,但却存在价值泛化和泛灵论的倾向。除此之外,内在价值论将生态稀缺性、自然极限、自然的内在价值作为生态主张,遮蔽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生态危机的关键作用,是一种批判力的消减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性质的体现。

空间正义的生态价值是基于生产方式的社会生态价值,①它在自然和社会政治相结合的前提下,强调造成结构性危机的根源是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非正义性而非自然本身的极限。空间一方面指的是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生存空间、物质生产生活资料的自然地理空间,另一方面指的是人类基于自然地理和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社会空间。两种空间类型都突出了一个共同观点:空间正义所强调的自然生态是一种社会自然,即自然是作为“人与人联系的纽带”②而存在的,因此必然内含生态价值。空间正义理论的生态价值揭示了资本主义内生性的矛盾,“资本主义对增长的迷恋,包含着内生的毁灭性,这从垄断资本主义造成的普遍性的污染、浪费、生产的自然条件的断裂中已经得到了体现”。③即便是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了应对生态危机的措施,但也很容易沦为资本增殖的工具。例如发达国家所进行的清洁机制项目和“碳”交易,现如今已成为一种假借“全球生态治理”和“共同而有差别的责任”之名,加速资本积累、榨取空间资源、转移生态污染的生态帝国主义④行径。空间正义同时具有非正义批判和生态社会主义愿景建构两种意涵。只有完成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之后,自然的生态价值才能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双重和谐的社会,内在地包含着对自然界实现人道主义的生态价值要求。”⑤

三、构建符合空间正义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体系之下,所有民族国家作为“中心-边缘”不平衡发展格局中的一个环节,构成了相互影响、不可分割的整体。在此背景下,空间正义理论虽然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后在欧美世界兴起的都市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但因以全球不平衡空间的生产为批判对象,必然并已经超出欧美国家界限而成为一种世界性理论。空间正义理论强调的人本价值、平等价值、多样性价值和生态价值作为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人类共同价值,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所推崇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战略”⑥和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際治理体系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二者都对资本主义抽象和商品化的空间生产方式持批判态度,并致力于探索社会主义差异性和生态化的空间生产方式。如何应对多重社会生态危机和城市化发展,是21世纪不同国家面临的共同挑战,不管是空间正义理论还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都起源于对这一现实挑战的反思,都指向如何以更加平等、公平的方式构建多样性、差异性和包容性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断发展中的空间正义理论,为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所面临的全球空间秩序,探索如何避免欧美资本主义城市化的困境,以及实现共同富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思想智慧。在空间正义理论视域中透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能够警示我们避免走上资本主义城市化“先污染、后治理”和社会矛盾空间转移的发展道路,而且能够启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一种符合空间正义的空间生产方式。

(一)构建以“人民空间权利”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空间正义理论所强调的人本价值对中国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在空间视角下,“以‘人民为中心”具体表现为空间权利属于全体人民而非个别个体。起源于空间生产的空间正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及其建设有着共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价值归宿,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民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空间正义理论的核心价值。中国共产党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思想,提出并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2017年,党的“十九大”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国内外形势变化,对中国现实国情作出重要判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①在此背景下,建设符合空间正义的生态文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就是要建设以“人民空间权利”为中心的生态文明,并体现在保障人人平等的空间权利和关注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两个层面。

其一,建设以“人民空间权利”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是要保障人民享有平等的空间生存和空间发展权利,特别是进入城市空间的“城市权利”。②资本主义城市化模式将无产阶级视为资本增殖的工具,无产阶级的日常生活需求对于资本家而言是一种额外成本和负担,因而受到最大程度的压缩和限制。一边是无产阶级创造的日益增长的财富,一边是自身愈加严重的贫困和异化,资本主义城市化在城市空间内部和全球城市空间结构中造成了巨大的不平等。当前中国处于经济全球化中的重要环节,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要警惕资本增殖逻辑下空间剥削的非正义的生产方式和阶层之间的欺压现象。不同的空间和主体应当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应反对建立在牺牲其他空间基础上的发展,反对城市对乡村、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榨取。“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平等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③

其二,建设以“人民空间权利”为中心的生态文明,就是要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社会空间矛盾。新时代背景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再是简单的物质生产生活资料的需要,而是体现出多维度和高质量的特点。空间正义不仅涉及传统的经济正义和社会正义,还延伸到环境正义、区域正义、性别正义等多重维度,这也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总目标的系统性工程。总之,人民多样态的美好生活需要能否得到合理的满足,是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效果的重要依据和衡量标准。

(二)构建阶层平等、空间均衡和代际公平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空间正义在对资本主义城市和金融(生态)帝国主义的不平衡发展过程中的特权和不平等进行批判的同时,基于平等权利呼吁为人人都应当享有的城市权利和发展权利而斗争,这种平等涉及不同阶层、区域和代际间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同样面临着东南沿海与西北内陆不平衡发展、城乡两极分化、改革开放成果分配不均等现实问题和挑战。要实现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跨越式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处理好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以及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社会生态关系,公平分配空间资源。从这一视角来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核心是人口的城市化,而不仅仅是土地的城市化。城市中并不存在所谓的“低端人口”,以农民工和流浪者为代表的社会底层应同样享有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保障以农民工为代表的社会底层群体的城市权利,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一味涌入“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对于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而言,县城才是现实底色。如果普通阶层能够在县城和其他中小城市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生活成本高、社会焦虑和城市拥挤等城市病问题就都会得到相应改善。

从平等价值的空间视角来看,应当从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城乡区域空间结构和全球城市空间结构三重维度上建构平衡的生态文明空间体系。就城市空间而言,早在19世纪,恩格斯就对曼彻斯特城市内部不平衡的空间结构和空间区隔进行过批判性分析,之后这一思想被美国学者大卫·哈维所继承。他们都认为,富人区和贫民窟毗邻的怪异空间景观和代表特权的空间区隔是社会矛盾激化的根源和呈现形式之一。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同样出现过“城中村”“棚户村”等极具不平等性的城市景观。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直面过去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生态问题,建构具有均衡发展空间的城市生态文明。就城乡区域空间而言,改革开放在推动中国经济腾飞的同时,也将资本主义的诸多城市弊病带入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平衡的城市空间体系一方面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以城乡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对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相辅相成;另一方面意味着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统筹由都市圈、城市群和经济带构成的多元城市空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城市化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城乡分离乃至对立,①城乡区域之间的新陈代谢断裂②是造成生态危机的直接原因。就作为统一整体的全球空间而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不仅是中国新型现代化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和系统工程,而且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决发展困境、推动全球的社会生态转型、建構均衡发展的全球空间秩序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可能性路径。

空间正义与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时间变化具有密切关系,因为空间生态危机是由连续的、非生态的实践模式造成的,其生态破坏性后果并不会完全在当下显现,而是会在未来爆发。正如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所言:“现在的生态危机已经形成很长时间了,而当下持续性的商业最严重的影响并不会发生在现在而是在将来。”③今天的空间非正义应当追溯其历史根源,而今天的空间生产方式也塑造了未来的空间关系,这意味着构建符合空间正义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应当将代际公平纳入其中,同时关注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发展权利,不能以牺牲未来换取今天。这并不是说我们要为未来人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是应承担当代人自身的责任,“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①

(三)构建以本地化的空间文化、多样态的区域经济为特征的差异性空间

扭曲的资本主义城市严重忽视和异化了文化向度的建構,更准确地说是物化和扭曲了资产阶级的文化需要,而无产阶级的精神需要在资本增殖的目标下根本不值一提。资本通过产业化、工业规模化和城市化过程向异质性空间不断扩张,导致了空间的同质化,形成以资本主义帝国为核心的世界体系。规模复制和空间同质造成了文化霸权和民族文化的侵蚀,从而产生了严重的空间迷失、压抑感。中国作为世界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同样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千城一面”、地域文化丧失、思想“西化”、城市盘剥乡村等弊端或趋势。在此背景下,符合空间正义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立在批判空间同质化和空间霸权的基础上,尊重空间多样性和本地的空间文化,构建一种和谐的人地关系、社会关系和区域关系。正如哈维所论证的:“解放应该意味着开放差异的生产,甚至在差异之中或之间开辟竞争地形,而不是压制它们”,更不是“商品化的文化差异之生产”。②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归根结底是一种以人为核心的“人居空间环境”建设,不仅包括物质意义上的空间景观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也包括精神文化意义上的空间文化、归属感和认同感建设。社会主义的生态改造计划应当关注“各种地方艺术品的‘自然的生产,以及尊重文化、地方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差异的创造”。③从地方认同的建构机理来看,人地关系、人人关系和区域之间的关系三重社会关系极为重要。④只有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不同地域民族的特色文化融入不同空间尺度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才有可能培育出一种独具特色且具有文化认同感的社会主义空间文化。一方面,要克服资本主义城市化空间同质化和空间迷失的局限性,在多样性和本地化中找到归属感、使命感和参与感;另一方面,区域性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化能够“促进地方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⑤推动异质性、多元化的空间文化发展。

多样性的空间文化归根结底是由经济生产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应当尊重多样性的生物基础、生态环境和日常生活需求的区域性经济,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制订不同的发展策略。例如对同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区的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采取了不同的策略,这是因为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并不适宜采取与长江经济带相同的发展策略。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些“生态功能区重要的地区,就不宜发展产业经济,主要是保护生态,涵养水源,创造更多生态产品”。⑦总之,在人类社会面临环境保护和现代化发展的双重挑战背景下,要建设社会主义空间正义,就必须推动空间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协调好人与自然、不同尺度空间的生产关系及不同空间主体的利益关系。

(四)以“上下结合”的方式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

生态价值揭示了资本主义对增长和积累的迷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态变革和转型最终很容易变成绿色霸权和口号。虽然在绿色思潮和环保运动的影响下,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生态现代化和“绿色资本主义”的方式“解决”了污染问题,但这种方式并未从根本上消除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只是一种转移污染的生态帝国主义霸权和暂缓危机的临时之举。随着中国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资本逻辑对社会空间的塑造作用不断增强,中国的社会空间也呈现出资本化、商品化和污染化的发展趋势。生态资本主义的改良和渐进式的绿色左翼思潮也很容易影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当然,生态资本主义发展绿色技术和金融手段的措施在短期内更容易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政策性话语,有其值得借鉴的一面,但是同时需要认识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性绿色变革,而非渐进式改良,要警惕资本积累的圈套。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而言,空间正义认同生态价值的传统,承认生态的基础性和优先性地位,但同时更强调人改变自身实践方式、扭转生态困境的主观能动性。这既构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践建构差异性的社会生态空间的理论指南,同时又成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在意涵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正义空间意味着一种有机的、系统性整体,关联到每个人具体、现实的日常生活,是一种彻底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在面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和不走资本主义老路的要求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开展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并取得了良好进展。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后,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写入了党章、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八项制度,即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①在2018年5月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之后,生态文明成为中国共产党始终需要践行的宗旨与理念,并形成了涵盖“十大基础范畴”②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体系,同时兼具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的双重品格和意义。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目标之下陆续推行了以福建、贵州、浙江和海南为代表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等举措,从减少破坏、生态修复、绿色发展三重维度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③的理想目标以来,中国的生态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绿色变化。

但是从愿景和现实变革的比较视野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绿色变革发展主要是以国家战略的形式推动落实的,企业以被动的形式参与其中,而社会和人民的角色和作用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或弱化。总体而言,近十年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动能驱动下的被动式绿色变革,“自下而上”的路径有待进一步打通,社会和人民的主体性作用有待充分发挥。因此,需要充分调动政党、社会、企业和人民的关联性和能动性,将外部性动力转化为内生性动力,真正形成上下联动的行动者网络和动力机制,由此才能真正将生态价值贯穿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总问题式”①的生态意识。在这种“自由人联合体”的行动中,政党始终发挥着共同体的领导核心作用,是人民利益冲突的裁决者;而普通人民更多以日常生活批判的方式参与生态空间的重构过程。由于自然是通过每个现实的人和具体的感性活动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的,实践是“自然人化”和“人化自然”的核心,因此生态变革的真理应当在现实世界中每个人的真实、深刻的感觉中找寻。正如当代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家拉图尔(Alex Loftus)所言:“一种激进的生态意识很可能通过实际的感官活动在日常活动中发展。”②

结 语

20世纪60年代以来,列斐伏尔一系列空间生产理论相关著作的出版催生了空间正义理论,在经历了萌芽、形成和深化发展三个历史阶段之后,空间正义的内涵由最初欧美语境的“领土分配正义”拓展到包含生态正义、区域正义、种族平等、性别平等多重内涵的一种世界性左翼话语和马克思主义思潮,构成了对资本空间塑造方式的批判性反思和替代性正义建构。以人本价值、平等价值、差异价值和生态价值为核心价值诉求的空间正义理论,对于审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构建以“人民空间权利”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强调共同拥有空间生产和发展机会的集体权利;二是构建阶层平等、空间均衡和代际公平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三是构建以本地化的空间文化和多样态的区域经济为特征的差异性空间;四是以“上下结合”的方式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变革和社会空间的绿色生产。

不仅如此,空间正义理论的核心价值作为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与包含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地球生命共同体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价值基础具有内在契合性,能够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阐释提供一种话语选择和参与国际对话的载体。如果说空间正义理论构成了对资本主义城市化和现代性的学理性批判,那么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则可能成为一种实现空间正义愿景的具体方案。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作为一种空间正义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何以可能构成一种“现实版”的空间正义。简言之,社会主义制度保障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版”的空间正义提供了一种现实可能性和实践路径。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相比,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具有制度性优势,能够建构起“自然-政府-市场-社会”四“部门”之间相互促进、互补、嵌套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③以国家规划的方式引导市场发挥作用,从而为生态文明理念现实化提供动力机制。

责任编辑:胡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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