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女干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优势和作用
2023-06-05梁婷婷
李 礼 梁婷婷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1]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梦,也是全体中国妇女的梦。新征程上,每一位妇女都是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1]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妇女全面发展和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持续向前推进。“事实表明,实现男女平等,还需要我们付出巨大努力。我们要不懈努力,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道路。”[1]新时代更好地发挥女干部在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优势和作用,是实现男女平等事业新发展的突破口和蓝海地带。
一、女干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独特优势
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完善妇女参政议政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组织建设和社会环境等,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女干部。这些女干部走上公共决策岗位,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取得了引人瞩目的工作实绩,也在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妇女的伟大力量。女干部可以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源于以下方面:一是女干部贯彻男女平等的国家政策环境不断改善;二是女干部本身具备性别意识优势;三是我国基层女干部队伍数量优势为更好地贯彻男女平等提供了队伍条件;四是女干部发挥独特作用得到了家庭和社会等方面的支持。
(一)女干部贯彻男女平等的国家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1.健全保障女干部参与公共决策的法律体系。我国在20 世纪中期便将男女平等写入了宪法,如今已建立包括100 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1992 年,我国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先后经过三次修订。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设专章对妇女的政治权利做了更具体的规定,同时为其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方向指引。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妇女在人大代表中的占比做出了具体规定。逐渐修订并完善了《选举法》,其中对妇女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不断修订和完善《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妇女在村委会候选人中的名额、村委会成员中的占比以及基层妇女干部的选拔等进行规定,为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
2.完善促进女干部参与公共决策的政策制定。在党和国家的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女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约束等制度,不仅为女干部参与公共决策提供了契机,还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要求分布在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妇女发展纲要、换届政策等文件中。《2019—2023 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强调“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日常培养、战略培养”。[2]《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明确了“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3]
(二)女干部本身具备性别意识优势
1.女干部普遍具备女性的优秀特质。女干部拥有女性群体共有的特质,即拥有更强大的生命力、更持久的忍耐力、更丰富的感觉力、更自如的表达力、更自然的亲和力和更细致的关怀力等。女干部在管理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她们坚持原则,巧于运筹,善于将关爱之情融入管理,用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来凝聚人心。她们可以使领导班子决策尽可能周密完整,起到很好的检查监督作用,有利于领导班子协调关系、增进团结。她们表现出的优秀品质对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女干部对性别不平等有切身体会。长时间形成的思想观念和社会认知的偏差,使我国男女平等事业依然任重道远。女干部和女性同胞们都是男女不平等的受害者,具有同样的立场和遭遇。女干部作为破除陈规旧俗、冲破妇女发展桎梏和实现自我发展的代表,其政治参与不仅承载着表达妇女的利益和需求、推进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般意义,而且肩负着推动男女两性在各方面实现真正平等的重要使命。女干部作为妇女的一员,对女性的诉求感同身受,更会为妇女的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3.女干部能引领妇女追求男女平等。女干部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在思想、经济上保持相对独立。其参加社会生产和管理,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步提高,使社会上对女性依赖性强、经济不独立和工作能力差的固化印象得到了极大改变。女干部的家庭分工及家庭生活模式得到了一定改变,女干部对家庭重大事项决定的比例也逐步提高。女干部用优秀的品德和励志的经历激励更多女性走向社会、完善自我,在公共事务中发挥自己的潜能与才干,在家庭和事业中实现动态平衡。
(三)基层女干部队伍数量优势为更好地贯彻男女平等提供了队伍条件
女性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和治理的水平不断提升。女性在城市基层社区与街道等居民委员会中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比例。居委会领导和成员的受教育程度和管理能力逐步提高,城市社区的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女性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建设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强,多年来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22 年全国村“两委”换届后,村班子中妇女占28.1%,较上届提高了7.1 个百分点。[4]近年来,我国农村中活跃着两股女性参与基层治理的力量,即女大学生出任的村官和驻村工作队的女队长、女成员们,她们放弃城市安逸的生活选择前往条件艰苦的农村,为三农建设贡献了力量。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到农村转型和创新治理中去,极大地撼动了千百年流传的“男尊女卑”传统,成为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维护社会公正、推进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力量。[5]
(四)女干部发挥独特作用得到家庭和社会支持
1.社会对女干部的认可度满意度逐步提升。各级女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一个优秀的群体,在领导管理领域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由女干部担任一把手的部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往往比较好。女干部是追求自我、实现自我的女性典范,很多优点和成绩被群众看在眼里并给予肯定。她们顺应时代潮流,努力拼搏,表现出强烈的进取精神,还往往把自己事业的成功与妇女群体的荣辱联系起来,为广大女性树立了参政榜样,对女性是很大的激励和鼓舞,对男性来说也是一种鞭策和促进。
2.家庭成员对女干部的理解支持逐步增多。如今女性逐步走向社会公共领域,男性也慢慢回归家庭领域,家庭领域的性别分工日趋合理。女性帮助男性分担经济、社会事务等压力重担,男性或家庭其他成员也帮助女性分担家务劳动。对于女干部来说,获得家庭成员的理解和支持,她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实践和成长。女干部对工作尽职尽责,对家庭尽心尽力,在社会上赢得尊重,在家庭中获得支持,使人生更加丰富。
二、女干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阻碍因素
为了更好地推动女性在男女平等方面贡献力量,需要在现有基础上分析阻碍其发挥优势作用的因素。通过对现实的归纳总结,可以将女干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阻碍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内部阻碍因素有:女干部推动男女平等方面的主动意识不足,女干部还未落实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女干部在推动男女平等方面开展活动不多;外部阻碍因素有:女性在社会中仍面临诸多不平等待遇,女性参政议政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内部阻碍因素
1.女干部推动男女平等方面的主动意识不足。一是主动意识尚未建立。部分女干部缺少主动参政的意识,对自身的潜能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对自己从政缺乏信心。她们尚未形成主动推动男女平等的意识,在多次宣传和促进男女平等方面的实践活动中,没有主动开展。二是示范引领作用不够。有的女干部工作忙碌,陷入具体事务,没有很好地发挥自身作用去帮助、影响更多的女性同胞实现成长,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加强。三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女干部发展自身的时间及空间相对于男干部较少,她们要为参与经济发展、政治管理和社会治理等付出更大的代价,不愿意也很难去担任更高的政治职务。
2.女干部还未落实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部分女干部没有深入了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具体内涵、推进历程及落实要求,对于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解不够,不清楚自己在促进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中能发挥的优势作用。二是决策能力范围受限。女干部在各级各类权力机构决策层中的数量和比例相对较少,也很难进入由男性主导的关键领导岗位,我国妇女参政出现边缘化、定型化现象,这种参政领域的角色定型限制了女性全面参与政治与决策。三是决策支持力度不大。女干部普遍没有掌握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方式方法,没有系统了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的要求和评估方式,在决策时缺乏科学指引和业务指导。
3.女干部在推动男女平等方面开展活动不多。一是主持参与工作有限。女干部任副职的多,在重要岗位的少,所能参与的重要工作、承担的复杂艰巨任务少,实践锻炼机会、学习培训机会相对有限,影响了其向更高职务层次发展,所拥有的公共决策机会也少。二是工作时间精力有限。女干部们要面对家庭、事业和自我提升等各方面的挑战,特别是受生育影响时,发展相对缓慢,与男干部的距离逐渐拉大,没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去专注促进男女平等的活动。三是推动工作能力有限。女干部普遍没有系统的方式方法去推动男女平等,没有很好地结合地方实际、性别差异和妇女特殊需求,去争取上级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从而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
(二)外部阻碍因素
1.女性参政议政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女性参政比例偏低。女干部人数、比例和职位偏低,对公共决策影响小。基层普通妇女,特别是全职家庭主妇和农村妇女,对自身政治权利了解甚少,参与政治活动少。[6]二是女干部晋升相对较难。存在认为女干部在身体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不如男干部的偏见,一些单位在干部招录和培养选拔工作中会避开招录女性或提拔重用女干部。女干部向上发展困难,晋升发展的热情也相对匮乏。三是不良竞争现象存在。虽然差额选举、竞争上岗等做法被引入干部选拔中,但由于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一些缺乏工作经验和政绩的女性由此进入领导干部队伍,使一些人认为女性担任领导不是凭借实力平等竞争的结果。
2.女性在社会中仍面临诸多不平等待遇。一是传统落后思想禁锢。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落后观念仍然存在,造成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制约和束缚着女性的发展。许多女性缺乏自信、自我规划与自我期待,未构建起真正自觉的主体意识。二是就业歧视仍然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为女性提供的职位数量、职位级别、培训机会等偏少。妇女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决定了她们需要承担生育子女的责任,生育任务会减少女性获得职场升迁的机会。三是家庭中男女不平等。大部分妻子承担着家务劳动,尤其是全职妇女,在经济和社会资源上处于劣势,缺少职场竞争力,在受到伤害之后自我保护能力弱。妇女在家庭事务决策中发言权普遍偏低,部分妇女还会遭受家庭暴力的伤害。
三、对策与建议
通过总结女干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独特优势,分析女干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阻碍因素,接下来重点探索如何更好发挥女干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优势作用。针对拥有优势及存在阻碍,需要增强女干部推动男女平等的主动意识,引导女干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充分发挥女干部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女干部践行男女平等协同共治,完善机制和措施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从而进一步促使女干部发挥自身优势作用,推动男女平等事业达成社会共识、形成社会合力,使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
(一)增强女干部推动男女平等的主动意识
1.提高女干部对于推动男女平等的思想认识。厘清机关事业单位推动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体责任,提高女干部对推动男女平等工作的重视程度。[7]要求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家庭家教家风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熟知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承诺,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将男女平等追求与人生追求交融在一起,使性别平等的理念融入日常。
2.强化女干部对于推动男女平等的职责担当。要求女干部在完善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掌握社会性别主流化一整套统计、分析、规划、预算、评估、审计、问责等在内的执行机制和技能,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政治宣言和战略规划的治国理政最高层次,细化为有目标、有步骤、有内容的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让妇女的权益、需求得到党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使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诉求得到认真负责的处理。
(二)引导女干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1.办好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干部培训班。发挥妇女干部学校等向女干部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办好促进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班。培训方式上可采取在职自学、网络学习、脱产学习等。根据不同班次、各类学员的学习需求,开发“专题型”和“融入型”相结合的相关课程。教学方法可综合运用专题讲授、案例式教学、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并聘请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妇女工作先进模范、优秀妇联干部、妇联执委等各类人才充实到讲师队伍中。[8]
2.提升女干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能力。使女干部坚定信念、增强信心,主动参与政治,通过不断努力,在政治领域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积极参与制度、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各方面促进男女平等。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推动社会性别平等的能力,在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切实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9]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妇女群众真正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三)充分发挥女干部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通过媒体宣传,树立女干部正面形象。发挥主流媒体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大众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持续影响社会舆论,不断扩大社会共识。[10]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介,运用榜样塑造、典型报道、符号建构等方式,推动女干部先进事迹融入大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展现女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得到更多关注和认可。以女干部的优异品质和卓越成绩改变世俗对女性的刻板角色定位,引领带动大批妇女参与政治经济建设。
2.促进广大群众进一步提升性别意识。女干部从自身做起,做好榜样,让个人的优质品质和行动影响到周围人群,注重发挥自身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融入男女平等意识,强化家庭成员的性别平等意识。在社会上带动、帮助女性做到培养独立人格,注重自身生命周期中各阶段的发展,使妇女赢得家庭成员及社会的尊重,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让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
(四)鼓励女干部践行男女平等协同共治
1.使女干部不断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女干部要确保党始终成为妇女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积极利用各种社会环境与工作契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使性别意识深深扎根于妇女的心中。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实践成绩,引导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11]促进基层妇联组织建强建优,通过基层妇联更好地引导、服务妇女,助力亿万妇女在追求男女平等的伟大事业中追梦奋斗、建功立业。[12]
2.使女干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要规范用工制度,健全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给予女职工数量较多的企业税收减免或者补贴等优惠政策,对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家务补偿制度的配套措施,健全夫妻财产知情权制度。建立贯穿教育全过程的性别平等机制,促进男女教育公平和教育结构优化,完善服务妇女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3.使女干部通过实践活动促进妇女发展。女干部要加强对残疾妇女的救助保障,积极争取妇女民生项目,开展反对家庭暴力活动,推动妇女公益项目的培育和创办。关爱保障女性就业,开展妇女职业指导培训。促进以妇联为中心的社会妇女工作协同力量,依托线上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妇女社会组织发展,为其提供资金、场地等全方位支持。举办各种有意义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女性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
4.使女干部积极参与全球性别平等事业。鼓励和支持女干部了解、参与世界妇女大会、全球性妇女论坛等活动,与不同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国家的妇女组织建立多种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并完善性别平等的国际话语体系,对外讲好新时代中国女性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推介中国妇女发展事业。参与联合国妇女署组织,开展和提倡的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事项,在国际舞台上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全球妇女自由而全面的发展。[13]
(五)完善机制和措施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
1.坚持择优选拔,建好女干部人才库。科学制定招录选拔计划,使各级领导班子中的男女比例朝着均衡的方向发展。拓宽视野渠道,结合平时考核、年底考核等,通过调研座谈、领导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考察识别女干部,从各部门、各领域中发现选拔优秀女干部。妇联要发挥联系女干部的优势,每年有计划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分类分层建立优秀女干部人才库,做到备用结合、有进有出,形成动态调整的储备管理机制,确保在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14]
2.坚持精心培养,提升女干部真本领。注重教育培训,实施精准化培养措施。建立女干部培训教育网络体系,举办各种优秀女干部培训班,丰富培训形式,有计划地与知名大学、干部培训学校联合举办各类女干部研修班。增加女干部到各国各地各部门学习实践的机会,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培养。加强女干部在一线的历练能力,选派女干部到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急难险重”岗位进行重点培养。强化女干部轮岗交流,建立女干部培养帮带机制。
3.坚持严管厚爱,激发女干部新活力。建立成长实绩档案,对重点关注的女干部进行跟踪培养,解决其成长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实绩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干部职工体检制度。提倡男性分担家务,完善婴幼儿照护的社会服务体系。组织女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在重大节日对女党员、女干部进行慰问。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女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
4.坚持善任重用,搭建女干部大舞台。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女干部年轻化进程,提高正职、综合决策岗位和经济管理部门女干部的比例。在使用女干部方面注重实绩导向,不断加大女干部选用力度。对那些德才兼备、能力出众和发展潜力大的女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开发,要敢于把她们放到主要领导岗位和关键性岗位进行培养、选拔和重用,对在副职岗位上政绩突出、成长空间较大的女干部重点提拔使用,逐步打破现存的权力资源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