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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精神为落实内蒙古两件大事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2023-06-05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妇女儿童内蒙古妇女

王 芳

2023 年6 月出版发行的《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1],是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具体体现。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内蒙古妇联工作,就要牢记“国之大者”,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论述摘编》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结合起来,与内蒙古妇女运动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全面把握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强大思想武器,指导和推进新时期妇女运动创新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不断开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发展的新局面。

一、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党的旗帜下坚定信仰、勇往直前

《论述摘编》第一个专题“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的开篇之论、核心要义之首,居于统领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根本领导力量,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群团组织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各级妇联组织始终坚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全国妇联的决定要求,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农村牧区妇女中开展扫除文盲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宣传《婚姻法》,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举办草原母亲节、草原儿童艺术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起草并全力推动我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推动内蒙古妇女运动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发生了历史性巨变。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和现代化内蒙古建设,立足新时代妇女儿童新需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贯穿落实于各项工作全过程,通过有形有感有效、妇女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载体,通过三级示范引领宣传、五级联动强化宣传,广泛开展“十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动员组织万名妇女典型、妇联干部深入基层,以与妇女群众面对面宣讲、宣传、恳谈等形式,发挥爱国主义基地、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等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丰富多彩的多媒体平台,突出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典型引领、网上引领,创新方法手段载体,对象化、分众化、网上网下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宣讲《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精神,把国家和民族的光明前景说明白,把妇女解放和发展的正确方向讲清楚,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任务宣传落实到妇联宣传中,引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广大妇女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始终坚持妇女运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内蒙古发展大局中逐梦出彩、建功立业

《论述摘编》第二专题和第三专题中,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和妇联组织的光荣使命,阐述了要团结带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组织必须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重要着力点,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内蒙古各级妇联组织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妇女运动实践,坚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动员草原母亲养育三千孤儿,打造“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品牌,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奔小康,涌现出草原英雄小姐妹,治沙女杰宝日勒岱、王果香、殷玉珍,“人民楷模”草原额吉都贵玛,“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白晶莹,中国兵器关键技能带头人赵晶,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齐晓景,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王砚等一大批先进妇女典型和践行“蒙古马精神”“三北精神”的典范。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在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建设新征程中,找准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做实巾帼建功系列行动。深化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动员组织女科学家、女企业家走进内蒙古,开展巾帼科技服务走基层活动,推进盟市旗县妇联建立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助力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助力产业转型发展中主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北疆巾帼兴粮节粮爱粮”活动,创建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万名妇女和家庭素质提升计划,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半边天”力量。实施“京蒙协作项目”,联合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签署生态建设合作协议,实施生态文明巾帼行动,开展“北疆美丽家园”示范村(嘎查)示范户创建工作,助力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通过深化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发挥“北疆布丝瑰创业就业行动”等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春雨·夏花·秋韵·冬雪”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行动,举办女性创业者素质提升培训,助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汇聚巾帼力量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对外交流交往和统战联谊,围绕服务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目标,加强与蒙俄妇女组织联系,加大与京津冀陕晋等姐妹省区市妇联组织合作交流,筹备举办中蒙俄妇女发展推进会暨蒙陕闽“一带一路”巾帼合作共建推进活动,讲好内蒙古妇女故事,共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三、始终坚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团结引领妇女带动广大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团结进步、共促和谐

《论述摘编》第四个专题,集中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就家庭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基点作用,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以及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等进行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着力点。内蒙古各级妇联发挥联系广大家庭的优势,不断推进家庭工作新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广泛宣传《婚姻法》,组织妇女革陋习、树新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注重”“两个独特作用”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抓好儿童养成教育和母亲素质提升工程,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家庭落地生根,以小家庭的和谐共促社会“大家庭”的稳定,家庭工作始终是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寻找、“绿色家庭”创建和“五好家庭”选树活动,弘扬新时代家庭观,引领广大家庭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家庭和谐共建社会和谐。开展家庭教育支持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实施家庭服务提升计划和困境家庭关爱行动公益项目,助力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好儿童引路人、守护人、筑梦人。深化家庭建设理论实践研究和成果转化,完成家庭教育“十四五”课题中期督导、结题工作以及重点课题终期评估,举办全区家庭教育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研讨,有效助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对优化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年轻女性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助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新的生育政策,呼吁推动有条例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等开展双休日、寒暑假托育服务,回应广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共建共享、进步发展

《论述摘编》第五、第六及相关专题中,主要阐述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要更多关注、关心、关爱普通群众,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增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坚定的人民立场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具有鲜明的思想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职责和使命。内蒙古各级妇联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宣传《婚姻法》到近年来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推动出台反家庭暴力条例,到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我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健全完善了“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维权服务模式,深入开展12338 信访接待和婚姻家庭调解工作。2022 年,内蒙古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在全国妇联平安建设考核中排名并列第一。内蒙古各级妇联坚持把惠民生、暖民心的工作做好,着力解决妇女群众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回应妇女群众诉求,推动解决妇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国妇联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各级妇联持续推进“两纲”落实,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持续投入资金,积极争取和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工程、春蕾计划、母亲邮包、母亲健康快车等社会公益项目,把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实事办好、办出成效,促进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不断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开展送理论、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送关怀、送家教、送技能、送健康、送温暖、送服务以及“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送”活动,持续加强对重点家庭、困境妇女的走访帮扶,深入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维权、“儿童之家”建设、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等项目和活动,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宣传实施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建好用好12338 妇女热线、婚姻调解委员会等阵地载体,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妇女群众维权信访事项,提升维权服务水平,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深入推进“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全面推动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积极贡献。

五、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使党的妇女群众工作更加坚强有力、充满活力

《论述摘编》第七专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改革的方向和方法的指示做了系统整理。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内蒙古各级妇联成立以来,持续处于创新发展完善过程中,不断扩大妇联组织的覆盖面。近年来,内蒙古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群团工作决定要求,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杜绝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切实解决等、靠、拖的问题,大力推进妇联改革,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机制,妇联干部专兼挂结构逐步形成,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和嘎查村社区“会改联”全部完成,通过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开展女领导干部及嘎查村女干部培训、推进旗县妇联干部培训进党校等,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稳步推进。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妇联党的各项建设,坚定走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最前列。妇联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妇联工作纳入党建总体格局,促进基层妇联组织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有效融合。深化“强基扩面促活工程”,推动妇联工作在活跃基层、扎根基层上实现突破,加大力度纵深推进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破难行动”,通过三级示范抓引领、五级联动强基层工作模式,着力改革创新基层妇联组织设置和工作形态,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的运转效能,壮大基层妇联工作队伍,有效拓展组织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更好地落实落地。持续加强阵地建设,发挥妇联执委、妇女代表、优秀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女性社团组织负责人等作用,推动在新业态和新就业群体中建立妇女组织和阵地,进一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和阵地活力,真正做到妇女在哪里,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使更多高素质女性人才脱颖而出,在更高层次、更广泛领域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落实“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要求,面向基层、深入妇女、体察实情,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落实有方。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大力推进“规范、精减、提速”,巩固“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成效,坚决做到“七个摒弃”,下大力气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顽疾,坚决杜绝“慢”“粗”“虚”的问题,努力营造妇联机关“谋发展一盘棋、干事业一条心、抓落实一股劲”的工作氛围。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每一句殷殷嘱托,都是妇联组织新时代新征程职责使命所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论述摘编》精神,以“建设模范自治区北疆巾帼在行动”为主题,推动落实妇女和儿童两个纲要,深化“北疆巾帼铸魂、家家幸福安康、强基扩面促活”三大工程,抓好“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维权关爱、生命健康”五项巾帼行动,巩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集体成果,强化“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而贡献北疆巾帼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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