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
——《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的重要思想
2023-06-05王旸
王 旸
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理论界将其核心内容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妇女被压迫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它必将被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男女平等所代替;二是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三是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四是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五是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的作用。《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1]一书中,习近平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时代特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相结合,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和阐述了系列有关妇女发展问题的重要观点,这些关于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论述,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妇女解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
一、从人类文明的广阔视野,习近平将妇女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妇女解放和发展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同时,依据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习近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提出了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思想观点,把妇女对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重要性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一)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依据全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依据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揭示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根源,把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双重改造视作妇女实现根本解放的必要条件。同时,肯定了妇女在两种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肯定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指出“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2]480,肯定妇女是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另一方面,肯定妇女在人自身生产中的作用。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对马克思提出的两种生产理论给予明确的归纳阐述:“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资料的生产,包括食物、衣服、住房及工具的生产,另一种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越有限,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2]13两种生产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如果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就没有生产劳动,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存在,人口再生产就无法进行。但如果没有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没有物质资料生产的主体,就没有生产的动力和承担者,生产的物质资料就无人去消费,物质资料生产同样无法进行。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都要有人参与其中,渗透到各个方面,人在物质生产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和环节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物质资料生产对社会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物质资料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物质资料生产的特点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存在与对立统一。而作为社会的人,首先是社会财富的生产者。只有充当生产者,才能进行人口再生产;作为社会的人又是社会财富的消费者,只有消费物质资料,才能维持本身的生命和养育下一代;同时人又是生育者,只有充当生育者,进行生育活动,人类社会才能存在和发展,才有生产和消费活动,才存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在物资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这两种生产中,妇女占有重要的位置,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习近平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3]这是从人类起源上、从人类社会存在最根本的角度,肯定妇女无可替代的作用。“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各行各业书写着不平凡的成就。”[4]这是从人类文明和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角度肯定妇女的杰出贡献。
习近平在新的历史时代,从人类的起源、人类的文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角度,对广大妇女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和特殊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这是对马克思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中“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的作用”观点的继承和发展,并且进一步丰富了两种生产理论的内涵。他明确指出,在这两种生产中,妇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鲜明地提出了在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妇女具有社会贡献和家庭贡献的“双重贡献”这一重要观点。
(二)没有妇女的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的解放和进步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阐明了妇女解放的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女性的每一步发展都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习近平关于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思想,坚持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妇女解放目标的基本观点,在新的历史时期站在全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的理论。基于这样的理论高度和广阔视野,习近平将妇女问题上升为全球性问题,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以促进全球妇女解放和人类自由全面的发展。习近平指出:“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3]这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中的核心观点“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一脉相承,并且更深入明确地强调人类的解放和进步离不开妇女的解放和进步。
习近平充分肯定中国广大妇女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将实现性别平等的“妇女梦”纳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中。他指出:党带领人民进行奋斗历程,“每一个胜利都有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和卓越贡献”,她们“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贡献不可磨灭”。[5]在战争年代,她们辛勤劳动、积极支前,更有甚者横刀立马,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驰骋,建立了可歌可泣的突出战绩。在建设时期,她们走出家门、参与市场,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出卓越贡献。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她们勇于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拼搏奉献,是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她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以自己的万丈豪情和倾心努力,起到“半边天”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各条战线上,她们顽强拼搏,成为社会建设舞台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展现出新时代女性的独特魅力和绚丽风采。为此,“妇女事业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5]这些论述充分诠释了我国妇女在党和人民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伟大作用,既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一脉相承,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上的与时俱进。广大妇女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基本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示了妇女在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则明确提出妇女就是“半边天”,肯定她们是一支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进行挖掘;断言没有中国妇女的觉醒,中国革命就不会胜利,她们觉醒、起来之际,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再次声明: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全国妇女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这充分体现了党对广大妇女的殷切期望,揭示了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凸显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妇女作用的重要性。
二、从中华文明的“家国天下”,习近平提出妇女“两个独特”作用
中国共产党人历来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也同样如此。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的妇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在继承和坚持毛泽东妇女理论的同时,依据新时代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了妇女的“两个独特”作用。他指出:我们要“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5]这一论述丰富和发展了妇女理论,使其更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妇女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对全面提升妇女的能力,更大潜力地发挥其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妇女在社会生活的独特作用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肯定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作用的同时,阐明了女性解放的根本之路是回归社会。“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2]85走出家门,步入社会,参与社会劳动和公共事务,发挥自身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既求得自身的解放和独立,又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毛泽东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实践特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形成了指导我国妇女解放和发展的科学思想,在具体的实践中,推动了妇女事业的进步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妇女成了名副其实的“半边天”。在政治上,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在经济上,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坚持与男子同工同酬原则,推动她们从家庭走向社会;在法律上,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在制度上体现男女平等;在组织上,从上到下建立起各级妇女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入新中国各项建设,等等。
习近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的妇女思想。习近平指出:“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话说得何其豪迈,“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6]为此,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奋进的不同征程中,始终坚持把推进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作为党的奋斗目标之一,始终把妇女视为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力量。
女性占中国劳动力的半数左右,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都有妇女的参与。习近平希望妇女能成为“政界、商界、学界的领军人物”,强调要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5]为此,要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促进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在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注重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的前列,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第一线建功立业。[7]
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广大妇女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习近平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讲话中将妇女视作“人才第一资源”,提出将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充分发挥出来[8],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他强调因为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向的目标更加远大”,更需要妇女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5]
习近平视妇女为支撑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要求新时代壮大人才队伍,要团结支持妇女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建功立业。他指出妇女作为重要人才资源,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扮演着无法替代的角色,她们在各自的领域诠释了什么是“巾帼不让须眉”。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妇女要在社会公共劳动中才能摆脱家务劳动的限制,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要支持妇女步入社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在参与公共劳动中实现自身发展,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实现人生理想。
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部署下,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舞台不断拓宽,越来越多的妇女在各自的领域建功立业,在各界崭露头角。新时代新征程,妇女越来越多地以主体的形象出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妇女成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社会生产中越来越重要。习近平强调: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要让妇女得到更好的发展,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在各种文明形态中,汉文明是最注重家庭的,“家国天下”,家事虽小,却是“国”和“天下”的基本构成元素,无家不成国。儒家文化中的“家天下”将家庭利益上升到国家利益的高度。而中国人把自己的姓放在前面,名放在后面(西方是名在前,姓在后),也意味着中国人的家庭意识远远强于主体意识。这些确定了家庭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人类社会的最小单位就是家庭,家庭观念也就从最基础的层面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决策。为了家庭的生存,中国人可以忍辱负重,可以风雨无阻,可以搏命前行。家与国不可分,其命运是紧密相连的。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具有独特作用,是家庭中的重要角色。习近平在2015 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和生活格局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9]
妇女是建设和睦家庭、传承优良家风、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让妇女发挥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不是简单地回归家庭,而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在社会和家庭中都发挥“半边天”作用。习近平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用“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故事,充分肯定妇女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作用,提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堂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10]青少年是人才资源的后备力量,家庭教育对社会的接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习近平希望广大妇女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切实发挥作用,担负起“老吾老、幼吾幼”尊老爱幼的责任。此外,还要在孩子小的时候就把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等观念传递给他们,熏陶、教育好他们,使其能够身心健康地长大,成为对国家、人民、社会有用之人。他希望妇女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在家庭建设中传承和发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并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千千万万个家庭的风气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5]让家庭拥有良好的家风,以好的家风带动支撑社会风气,推动实现社会的进步发展。
习近平把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把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运动和家庭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习近平指出: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中的独特作用,“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7]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将家庭建设专节写入“十四五”规划中,为引领妇女在家庭中发挥作用、参与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中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的章节。提出妇女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和家庭和睦不可缺少的因素,对妇女在家务劳动中的付出给予了充分的认同,肯定了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和妇女对家庭贡献的重要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写入其中,这在党代会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显示了家庭工作对于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作用和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独特作用的重要性。
三、从女性解放的天然诉求,习近平提出“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认为,妇女被压迫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它必将被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男女平等所代替;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2015 年9 月,习近平主持联合国全球妇女峰会,提出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四点“中国主张”:第一,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第二,积极保障妇女权益;第三,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第四,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3]这是习近平站在时代发展的又一个新的高度,从女性解放的天然诉求,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和发展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一)从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事实上的性别平等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首先强调的是男女平等。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了这一观点。新中国成立前夕,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铲除压迫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家庭、社会生活等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现男女婚姻自由。1950 年5 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颁布,其彻底否定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四大基本原则。1954 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这之后,国家又颁布了《继承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男女平等的思想在法律体系中得到广泛体现,中国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获得了法律和制度上的解放,为现实中的男女平等提供了保障与前提。习近平指出:“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在这一基本国策之下,中国业已建立包括100 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 个国家之一,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性别差距,女性在全社会就业人口中比例超过40%,在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超过50%。[4]
新时代以来,立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理念和要求。习近平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妇女事业发展要求,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5]这一论述明确提出了男女平等从权利机会平等到结果平等的重要思想,也是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步骤。妇女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这将有力地推动妇女与社会同步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她们的社会地位,广泛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妇女获得解放和发展的关键途径。但现实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后,女性在职场上遭遇各种性别不平等的状况。为此,习近平强调:妇女权益作为基本人权,要把它纳入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社会基本的行为规范。同时,还要不断增强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能力和提高她们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使其成为政界、商界和学界的领军人物。[3]首先,逐步实现妇女在政治参与中的权利平等。要从法律制定的方向保障妇女参与政治的权利平等,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中都对妇女参政做出了详细的规划,推动妇女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提升主体意识,以及参政议政的能力素质。其次,保障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机会平等。保障妇女在社会经济的参与中有与男性同等的机会,推动妇女在职场中有追求人生理想、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促进妇女在职场中实现全面发展,从法律政策方面保障妇女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机会。同时,妇女自身也要加倍地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和文化水平,在职场上有与男性竞争的强大实力,充分发挥出“半边天”作用。最后是结果上的平等。能否平等地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是男女平等是否真正实现的有效评判标准。在参与政治和决策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中,妇女既要机会平等地参与过程,也要平等地享有发展的成果。
习近平提出要实现妇女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强调妇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结果平等,是对新发展理念中共享发展理念在推进妇女全面发展问题上的拓展。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强调从机会平等到结果平等的发展,在强调参与的同时强调了共享发展成果。注重机会公平的同时推进结果公平的建设,性别差距在不断缩小;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正在努力构建,妇女的人身安全保障不断加强,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有效践行。但是妇女的全面发展依然受到长期存在的传统性别歧视的阻碍,比如,对她们的潜在能力、自身本领、所做贡献等的认识、评估仍不充分,对她们的就业等各种形式的歧视仍然存在,对她们使用暴力、进行凌辱、虐待甚至摧残的恶劣事件时有发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任重而道远。对此,习近平指出:“我们要不懈努力,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道路。”[3]男女平等不能流于文本与形式,要落实到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面对当前妇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习近平特别强调妇联组织要多关心困难妇女,对弱势妇女群体给予特殊的关照和政策性倾斜,满足妇女发展各方面的需求。习近平提出,要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男女共有一个世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将使社会更加包容和更有活力”。[3]要努力消除针对妇女一切暴力形式(包括家庭暴力),还要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来打破有碍女性发展的落后观念及陈规旧俗。要为推进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劳动,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但在现实中,经济发展并不等同于妇女地位的提升,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妇女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要确保妇女在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时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和平等地共享成果,增强妇女的主体意识,并让她们主动参与到社会经济发展中,才能更好地推动妇女参与社会经济,从而实现自我发展。还要提高妇女的素质能力,让她们有实力参与到社会经济建设中,从而实现个人理想与社会进步的一致性。此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妇女解放和发展不仅是社会进步推动的结果,更应该是妇女主体作用发挥的结果。通过自己自觉主动地求得自身的独立和进步,对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积极参与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应的职责、完成重大重要的任务,主动发挥“半边天”的作用,这对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文明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同时,又使妇女解放和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文明程度。
(二)妇女要自立自强、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达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妇女的解放和全面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和国家政策的保护,也需要妇女自身的积极努力。
习近平指出:生活在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梦想成真及同祖国、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5]广大妇女要实现美好生活的目标,就要不断增强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参与社会生产活动中创造幸福生活,在见证伟大历史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躬身实践中实现自身发展。
新时代以来,我国妇女社会地位逐步提高,妇女的“半边天”力量得到进一步彰显,妇女参与社会实践的程度进一步提升。一是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比重明显增大。“她力量”逐渐变化为“她经济”。妇女不仅在传统行业实现就业,而且在人工智能、健康护理和企业服务等领域也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在互联网行业,平台经济为妇女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女性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等产业中的就业人数正不断扩大。二是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明显增高。不论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还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会议代表中,妇女代表占全部代表总数的比例在不断提高。三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日渐完善。从1992 年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到2016 年施行《反家庭暴力法》,再到2022 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新修订,标志着妇女权益保障不断完善。四是妇女健康服务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在关心爱护妇女的身体、生理健康外,对妇女的心理健康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的数据显示,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已突破80 岁。[11]五是女性受教育水平逐步提高。据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18—64 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1 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女性比例为18.0%,比2010年提高了3.7 个百分点。[12]可以说,在文化教育方面,女性和男性享有的权利基本上趋于同等。
与此同时,妇女发展在人身安全、社会参与、政治参与、家庭压力和价值观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待解决完善的问题。除了党和国家继续为妇女发展提供机会、平台、条件和保障外,广大妇女也要积极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自强自立、自尊自爱,追求自己的事业和梦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不断提高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在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努力拥有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和工作中的挑战和问题,也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自尊自爱是女性应有的价值观。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受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部分妇女形成了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价值观,被“物化”和“商品化”现象严重,出现奢侈浪费、虚荣攀比之风。这些不良风气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妇女发展。对此,习近平语重心长地指出:近年来,广大妇女“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用劳动追求梦想,书写了巾帼不让须眉的人生华章”。同时,因为物质条件好了,贪图安逸的不良习气也滋长了,一些女性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和外在形象,还有的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追求美好生活是人之常情。但是,千万不要去追求不义之财,更不要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封建迷信的追随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只有富而不奢、俭以养德,才能提升精神境界,强化文明素养,同时,也有助于形成崇俭尚勤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发展进步。”[7]为此,作为女性,要做到自尊自爱。首先,要用知识武装和强大自己,去应对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开启自己的事业之程。其次,不要有虚荣之心,去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丧失处事的原则,迷失自我。再次,还要严格自律。一个自律的人,能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好高骛远,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最后,要保持自尊。一个不能自尊的人,就很难做到自爱。作为女性,必须要懂得自尊,只有尊重自己,才会有自爱的意识,也才不会“躺平”和放纵自己。做一个有文化、有能力、有素养、有理想,有风采、奋发有为的新时代女性,应该是广大妇女努力的目标。
自强自立是现代女性求得自身解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指出:“实现党和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需要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广大妇女要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和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13]这是习近平对广大妇女的殷切期望。他倡议广大妇女要发扬爱国奉献精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在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实现自身发展,在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中赢得出彩人生。[7]他激励广大妇女道:“新征程上,每一位妇女都是主角,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广大妇女要积极投身新时代的伟大实践,拼搏进取,担当奉献,展现‘半边天’风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14]
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妇女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紧跟时代的步伐,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和鼓励,勇敢前行,努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活出精彩非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