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促进新时代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06-05宋文珍
宋文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始终关心和重视儿童健康成长,统筹推进儿童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对儿童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1]集中收录的总书记33 条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儿童工作的战略意义、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把我们党对儿童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儿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需要我们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需要我们在深学细悟、学懂弄通的基础上,运用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思考如何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机制,如何在新征程上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如何在新征程上坚守初心使命,勇担育人责任,培养时代新人,推动儿童事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以“立德”为根本,以“树人”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习近平总书记对立德树人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2]28总书记在这里指出的教育,不仅仅指的是学校教育,而是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大教育。从大教育观出发,需要我们在育人目标上,必须坚持德育为先,把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放在首位;需要我们在育人机制上,坚持协同共育,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机制,夯实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畅通社会教育的协同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需要我们在育人内容上,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情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品德教育,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品德和社会公德,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需要我们在育人方式上,突出时代性,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行为习惯养成,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感召力。
二、强化儿童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将儿童优先落实到实际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将确保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后继有人作为根本大计,强调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1]70“培养好少年儿童,事关长远”[1]63,“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1]64。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使我们更加认识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奋斗,做好儿童工作,培养造就一支强有力的后备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才能在一代代人的接力中变成现实。保护好每一个儿童,促进每一个儿童健康成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生起步阶段奠定良好基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增进人民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更是培养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升儿童优先的战略定位,从党和国家事业永续发展、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度,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为每一个儿童的人生起步阶段奠定良好基础,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良好基础。我国有18 岁以下儿童2.98 亿,占人口总数的21.1%。[3]5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22 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以及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9‰、6.8‰[4],均降至历史最低;儿童受教育水平持续提升,2022 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9.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1.6%[5],均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全国共有2.4 亿中小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特殊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和标准大幅提升。但儿童发展依然存在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婴儿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农村分别是城市的1.8 倍和2.1 倍,西部地区是东部地区的2.2 倍。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可及性、优质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儿科医生只有20.6 万人,每千名儿童仅有0.82 名儿科医生。[7]困境儿童的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 万[8],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合计1.38 亿人[9],儿童心理问题、网络成瘾问题高发。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将儿童事业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在出台法律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中进一步体现儿童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儿童发展政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好人力资源的储备。
三、把握新要求,用新规划引领儿童事业在新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强调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我们要进一步发挥规划的目标导向和引领作用,推进儿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目标任务上,要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促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设立“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专节,提出贯彻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发展等目标任务;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设置了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 个领域,提出70 项主要目标和89 项策略措施。我们要以纲要规划为引领,把握目标任务,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新时代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社会环境。在政策制度上,要合理统筹儿童发展的多元化政策和目标,构建促进儿童发展和权利保障的政策制度体系。在政策制定中,要强化三个理念:一是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在儿童发展的关键期,在人生起步阶段受到良好的保护、养育和教育,获得最佳人生开端,为一生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投资儿童、受益未来理念,强化儿童认知资本意识,突破儿童投资是单纯财政支出的错误观念,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早投入、多投入,提前预分配,减少以后再分配。三是适度普惠儿童福利理念,继续扩大福利范围,提高福利标准,使更多的儿童享有福祉。要实现儿童福利、保护、公共服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完善母婴保健、儿童早期发展与普惠托育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和福利保障等支持家庭的政策,完善儿童监护制度;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儿童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加强困境儿童、流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服务和保障,使每一个儿童的福利水平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升为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要使每一个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共同富裕中提升农村儿童发展水平,确保农村儿童不掉队
农村和贫困家庭儿童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深的牵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都是特别需要关爱的群体。全党全社会都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爱护他们。总书记视人才振兴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指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使我们更加体会到,乡村振兴,关键是人才的振兴,只有促进乡村儿童全面发展,才能为乡村积蓄永续发展的力量。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重要位置,把促进农村儿童发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内涵,把农村儿童特别是贫困、困境、留守儿童作为儿童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各种调查数据和信息看,农村儿童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对全国20 个贫困县5353 名0—6 岁儿童及其家庭的调查结果显示,脱贫地区农村0—6 岁儿童的早期养育和学前教育还不能满足当地家庭和儿童的需求,0—6 岁儿童身高、体重不达标比例较高。因此,在乡村振兴中,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要以产业为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要以共享共建为目标,缩小儿童发展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实现城乡协同、共同发展,使农村儿童一个不能少,一个不掉队,跟上新时代步伐,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五、创造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内涵
为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要求。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加快,儿童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多样,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尤为重要。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展100 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的任务并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就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制定了目标和措施,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23 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我们要以创建儿童友好城市为抓手,从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个方面全方位推动建设工作,让政策更包容、服务更匹配、保障更到位、空间更充足、设施更安全,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一是突出儿童友好理念。对儿童的尊重和友好,彰显着城市建设者的远见、情怀和担当。儿童友好城市创建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体现儿童和儿童权利视角,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使城市每一个与儿童有关的要素充分体现儿童需求,蕴含儿童友好理念,适合儿童发展,使儿童友好成为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理念和行为准则。二是保障儿童发展需要。儿童友好城市不是看我们城市的马路多么宽、楼多么高、设施多么富丽堂皇,而是从儿童需求出发,在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中优先保障儿童需要,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所有儿童享有公平可及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保护等方面的需要,为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例如,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将儿童事务纳入重要决策议程;针对目前的三孩生育政策,制定相应的家庭支持和托育服务政策;针对困境儿童制定更加完备的福利保障政策;针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制定更加平等接纳的政策;针对儿童重大事件建立完善处置机制反应机制,包括困境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预防发现、强制报告、应急处理、社会救助机制等。三是坚持中国特色。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发展之路,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为中国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城市治理的生动实践,走好中国之路,讲好中国故事,提供中国方案,防止贪大、媚洋、求怪。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全局性谋划、立体化布局、整体性推进。应统筹各项儿童发展政策,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儿童保护、儿童环境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既要在涉及儿童友好环境的市政建设、公共建筑、空间改造等硬件方面下功夫,让适儿化改造真正融入城市建设,使城市空间真正“适儿”,又要加强面向儿童公共服务的顶层设计,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整合服务资源,设计服务项目、拓展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儿童群体、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需求。五是坚持共建共享。尊重人民群众在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创建,夯实创建工作的社会基础,营造全社会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同时保障儿童参与的权利,建立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机制,将儿童参与纳入政府和部门有关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听取儿童意见。六是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为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成为实施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示范者。要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创新制度机制,解决儿童发展和权利保障的瓶颈和短板。要处理好“见人”和“见物”的关系,使城市设施和人文服务得到双提升,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促进创建取得丰硕成果,使儿童更多更公平地享有发展成果。
六、加强儿童保护,筑牢基层儿童保护的网底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连续三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做好儿童保护工作是促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儿童保护工作重在抓基层,需要从社区着手,强基固本,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打通儿童保护最后一公里。一要建立社区儿童保护工作机制。村(居)民委员会要动员辖区内公安、司法、卫生、福利、教育、社会组织等机构,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妇联执委、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楼(院)长等组成社区儿童保护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计划、管理社区日常儿童保护事务。发挥和加强专业社会组织的作用。二要建好一个儿童和家庭服务平台。统筹利用社区服务设施、资源,设立并运行“儿童之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托管照料、法律援助、心理支持等服务,指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主体责任。要推动各级政府扩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将接受家庭教育作为每一个家长的必修课,解决“孩子出生证就是父母的合格上岗证”的问题。三要运行一套儿童保护工作流程。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在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方面发挥其特长和优势。要开发社区服务工作岗位,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和社区居民为“儿童之家”提供服务。要在提升儿童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上下功夫,以深化儿童保护和服务的内涵,提升儿童保护和服务的实效。构建困境受暴力伤害儿童的“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调查评估、应急处置、帮扶干预”一体化的运行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及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做好儿童保护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织密织牢社区儿童保护工作的网底。在“三个一”的构建中应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儿童服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