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进士余霈元考
2023-06-03王志强胡芬
王志强 胡芬
摘要:清代九江德化进士余霈元,为官清正廉洁,在各地的方志中享有不错的声誉,是九江勤廉文化的代表人物。现结合方志,对余霈元的生平事迹做一个简要的考证,并考释其《上元县志序》《浚复运渎记》《重修王文成公祠记》三篇佚文的内涵。
关键词:德化;余霈元;佚文
中图分类号:K820.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4580(2023)01—0043—(05)
DOI:10.19717/j.cnki.jjus.2023.01.008
余霈元,字蔚农,号鹭门,九江德化(今柴桑区)人。余霈元是嘉庆四年(1799)进士,先后担任刑部司主事、郎中,以及镇江知府、江宁知府等职,最终逝于徐州道任上。余霈元一生清正廉洁,深得时人的敬仰,死后入德化的乡贤祠,《九江古今名人传》《江西历代人物辞典》都将余霈元收录其中,對其评价颇高。目前学界罕有余霈元的研究资料,余霈元作为九江勤廉文化的代表人物,有着深入研究和考察的必要。
一、余霈元生平事迹考
《九江古今名人传》《江西历代人物辞典》对余霈元的介绍比较简单,仅提及其为官的职务。现结合各地的方志以及相关资料,对余霈元的生平事迹作一个简要的考证,以进一步了解余霈元的人生轨迹。
乾隆三十年(1765),余霈元出生。据《清代人物大事纪年》道光十一年(1831)条载:“余霈元,江苏徐州道。十月初十日卒,年六十六。”[1]可知其当出生于乾隆三十年(1765)。余霈元之父名余乘珠,乃是岁贡生,后被任命为万载训导。据同治《德化县志》的“赠夫人”条,余乘珠生有四子,长子余春溥,先后任陕西凤翔县丞、摄雒南县篆,二子四子笃学嗜古,余霈元乃是余乘珠的第三子。因余霈元的成就,余乘珠后被朝廷赠为承德郎。余霈元思维敏捷,能够举一反三。在院试考试时,余霈元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当时的江西学政赵鹿泉对余霈元很是器重,特意赠诗说:“三年揽尽西江秀,落落如兹祗数人。”[2]意思是说余霈元是他为官江西期间最大的收获,因为他为国家选拔出了优秀的人才。
乾隆六十年(1795),余霈元高中举人。嘉庆四年,他又考中进士,名列二甲第45名,该年整个德化县,只有余霈元一人考上。经过吏部的考核,余霈元被授予刑部主事一职,后又充军机章京行走。在刑部任职期间,余霈元以怜悯之心审理案件,竭力为百姓撑起一片公正的天空,“罪有可原者,必求其生而后已”。一日晚上,余霈元审着案件,突然仰天长叹,他的母亲听到后,就问他为什么叹气,余霈元说道:“株连者众,碍难解释。”余母提出等疑犯到京城后,可以给予他们一个公道。余霈元则以为:“拘禁远涉,未有不濒于死者,是即我死之也。”[3]于是向上反映,希望能够异地审理案件,避免无辜之人遭受不白之冤而惨死。
嘉庆十四年(1809)二月,余霈元补为军机章京,《枢垣题名》曰:“余霈元,江西德化人,嘉庆十四年二月,由刑部主事充补。”[4]嘉庆十五年(1810),余霈元升任刑部郎中,《枢垣记略》“嘉庆十五年二月二十九日条”载:“刑部郎中齐嘉绍、余霈元。”[5]嘉庆十六年(1811),余霈元升任为刑部员外郎,《清秘述闻续》卷十三“同考官”中的“嘉庆十六年辛未科会试”条载:“刑部员外郎余霈元,字鹭门,江西德化人。”[6]余霈元在刑部历任员外郎、郎中等职,为官坚持自己的原则,从不阿谀奉承。在审理案件时,当他和上官的意见不一致时,他从不改变自己的原则,屈服于官威之下。同僚们劝他收敛一些,认为得罪了上司,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余霈元正色回答道:“以人命曲从长官,吾不能也。”有一次,余霈元去安徽省泾县审理徐飞陇命案,他连续十多日没有出屋,一直在房间里面查看案件证据和材料,当时的同行人员,都以为他有一颗认真尽职的心,“上其事以为能。”[7]
因办事认真,余霈元出任镇江知府,后又转任江宁知府。余霈元出任镇江知府的时间未知,然在嘉庆二十二年(1817)之前,他已转任江宁知府,同治《上江两县志》载:“嘉庆二十二年,知府余霈元募银五百两。”[8]道光六年,余霈元兼任河库道。咸丰《清河县志》“河库道”条载:“余霈元,德化人,六年三月署。”[9]
余霈元在江宁知府任上,颇有政绩。道光三年(1823),淮阳、江宁两郡遭受水灾,余霈元第一个带头捐款,他捐了近千两白银用来购买粮食,然后平价卖给百姓,并用部分粮食做成饼馍,免费发放给那些无家可归的百姓。在他的努力下,大量百姓得到了救助,免除了死亡的威胁,“全活无算”。同年,家乡九江发生水灾,余霈元又是积极捐款,“捐赀千金,顾全桑梓”。道光八年(1828),江宁学宫因大火毁于一旦,余霈元带头捐资重建,“捐千金为之倡。”[10]两江总督陶澍给道光帝的札子说:“查有江宁府知府余霈元,在任十余年,历署盐巡、常镇、河库各道,并四次署理江安粮道,俱能办理裕如,曾经两次卓异。”[11]
道光十一年(1832),余霈元卒于徐州兵备道任上。江西巡抚、两江总督和江西学政三人共同上疏朝廷,以为余霈元居官廉洁,为人清白,可堪为世人表率,值得放入乡贤祠,以供后世崇拜学习。朝廷批准了他们的申请,“十二月六日,奉旨余霈元准崇祀乡贤祠”,自此余霈元在乡贤祠中岁岁祭祀不绝。
二、《上元县志序》与余霈元的方志理论
余霈元没有文集传世,笔者于道光《上元县志》中发现余霈元佚文三则,现将其点校,并考释其内涵。
志者,史之准;邑者,郡之分也,由邑而郡,由郡而省,由省志而一统志,皆于一邑焉肇端,志顾可不慎哉!上元县之有志,明正德间始创为之,计入国朝以来,修复之事,亦再举矣。幸逢圣圣相承,休养培植之深,文物声名之盛,史不绝书,独志阙焉而弗甚,非所以宣德教征文献也。予从京江调任于兹,值前守吕公仲笃纂修郡乘,甫阅数载,无俟予更赞一辞,而历官九年之中,修学校,则大成殿、明伦堂巍然焕然矣;兴水利,则泮池西流、运渎畅注潆如浏如矣;以及水灾之议赈恤,疲快之筹调剂,予得追随诸大宪后,扬仁风而望余光,于邑皆不可不志者。
壬午夏,邑令岐山武君念祖量移上海,将行,笃念旧志之废坠,慨留清俸为剞劂资,属邑之贤而有文者增辑之,是亦去思之一端也。越甲申,志既成,恭览首登盛典,隆恩永垂万禩兮,卷若天文、若舆地、若官守、民赋必详必审,学校、选举、祠祀、古迹之属,靡不考核务精,实事求是,至于人物之贵征信,艺文之富流传,亦皆井井有条,较之旧志,盖几有文省事增之美矣。陈司训栻尝进质于予曰:“此志之修,不捐赀,不设局,不烦采访,邑之人以大令临玄之属,各出心力,矢公矢慎,期于无滥无遗。”然窃谓所难,即在此。盖有局以苹书籍、公商搉令,则参订容有未周;又弗经采访,或不无小略,偶讹常用,是斤斤焉。其言亮非无谓,抑予愿有进者?一邑之志,固宜以累地属籍为据依,其实上江二县,山水环抱,境壤交错,初本一邑也。今区分之,则形势全局,仅见一偏;名胜之地,相望而不相及;科贡通考,而父子兄弟弗并登,观者惑焉。予以为二县若会同纂辑,合为一志,俾无华禹隹,而于统同之中,复为辨异,界址未尝不明,属籍未尝不著,岂不蔚然更成巨观哉!是在后之有同志而能协力者,予因乐志之成为之弁语而兼及之。
道光四年,岁次阏逢涒滩阳月,赐进士出身、前刑部浙江司郎中、总办秋审、军机处行走、方略馆纂修、卒永会试同考官、江宁府知府、加道衔署江安督粮道事德化余霈元序。[12]
该文见于道光《上元县志》卷首《序》。道光《上元县志》共二十四卷,卷首有江宁知府余霈元、上元知县武念祖和陈道恒等人的序,以及天章、圣训、蠲赐等有关皇权的内容,卷末为摭佚以及原序、后序等内容,共收集了旧志序10篇。道光《上元县志》由时任知县武念祖主修,陈栻主纂,武念祖因上元县七十余年没有修志,感慨“时序推迁,事物更易”,以为“非搜罗而纂辑之不为功”[13],便邀请前上元县教谕、溧阳人陈栻和邑人伍光瑜、汪度为汇纂,历时四年而成书。
《上元县志序》是余霈元为《上元县志》所作的序言,该文集中体现了余霈元的方志理論。后世对该文的评价很高,如《江宁历代方志提要与评析》便指出:“清同治十三年(1874),上元、江宁二县果真合编出蔚为大观的清《同治上江两县志》这部传世名志,然则得无因此《序》之启示而行之么?余君之功诚不可没。”[14]因余霈元在该序文中的提倡,后世将上元、江宁二县联合起来修志,最终成就了同治年间一部优秀的志书。
在余霈元看来,县邑志虽小,却是郡志、省志乃至于一统志的基础。不可因为县志收集的内容有限,就马虎了事,其内容的选择、体例的安排更要慎之又慎。余霈元追求的方志是考核务精、实事求是,不能有虚无荒诞之语和谄媚阿谀之言,只有保证方志的真实性,方志才能够一直流传下去。在语言方面,余霈元则以为方志要简洁凝练,不能够夸夸其谈,赘言连篇,所谓“文省事增”。余霈元对方志的功能也有一定的认识,他以为方志的目的在于“宣德教征文献”。方志可以保护历史文献,留存乡土记忆的魂与根;同时,它还有强烈的教化作用,能够使顽夫廉而懦夫有志。余霈元的方志目的认知,与当时主流方志学界的认知保持着高度的一致,反映了余霈元在政事之余,对方志文化的关注。
不仅如此,余霈元还以为修志要开设方志局。在传统中国,修志是地方上的一件文化盛事,他需要地方官府和地方乡绅的配合,集众人之力才能成就出一部完好的方志。明清时期,随着修志热潮的兴起,方志局的开设也逐渐成为修志的首选,余霈元便以为方志的开修,要设置方志局,以统筹规划众人的任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材料的采访和选择容易有所缺漏,内容的安排容易出现错误。
三、《浚复运渎记》
自古都会之设,必有川渠灌输其中,涤邪荡秽,倡导地脉,会山川英灵融荡而发育之,且以制源泉之用,便百物转运。矧金陵,长江西环,后湖北注,尤为东南巨区乎。予自西曹出守,调典是郡,尝访求水利,自明万历四十三年,工部尚书丁公宾奏请疏浚正河及三小支河。迄今二百余年未淤塞者,惟秦淮西流之水,而运渎一支,周环计五里,长千丈有奇,其间民居千有余家,壅遏淤秽,实为民患。予思有以祓除之,而力苦未逮也。方茶山观察以名进士守九江,卓卓有循声,再擢吴淞观察,调任金陵,甫下车,即与士民约:“水利,吾职也,先复运渎,可乎?”于是会于方伯,达于制府,制府报可以。
嘉庆二十二年丁丑冬十月朔,祭河,先夜雨作,是朝设祭时,天忽开朗,继此穷冬戒寒,雨雪时数降,然不逾日,旋复晴霁,无害工作。公条纲错纪,洞悉利弊,不设员弁,不役吏胥,其部署筹划,一归士大夫之司事者,而自神其把握,故能五阅月之间,举二百年之淤秽一起而宣之。俾夫浊者清,闭者通,民无后患而鲜灾厉,复饬桥梁,设磴道,以济舟楫便商贾。明年戊寅春二月,公遂拜湖北廉访之命,诹吉将行,而在工士民益鼓舞踊跃,昼作夜继,以蒇其事。余不敏,曩者同官秋曹知公最深,公守九江时,筑堤捍水,吾乡尤德公,今复得从公之后,亲见公之兴大利除大弊,有不再计而决者。
窃念金陵为大都会,贤士大夫宦游于斯者代不乏人,即水利一端,本朝鄂文端公言之,康茂园方伯言之,方勤襄公葆岩、孙渊如两先生皆言之,而卒赖公要其成,讵非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哉!又考邑志,丁公宾以疏浚河事,都人士德之,至今祠祀不废。则今之于公,身受其德者,又将何如也。公既行,运渎闲有未深广处,予与署上元令叶君申蔼复稍续浚之,尤愿后之官斯土及生长于斯者,因时留意焉,是为记。[15]
该文见于道光《上元县志》卷二十三《艺文》。文中的方观察即方体,字道坤,号茶山,安徽绩溪人。乾隆十五年(1750),方体高中进士,被授予刑部主事一职,后升任刑部郎中。嘉庆九年(1804),外放为九江知府,前后任职十余年。在任期间,勤于政事,冤狱多所平反,“政尚严明,矢勤慎,有疑狱悉为平反。”方体见濂溪书院较为贫困,他拨款增加膏火费,并将桑落乡一块争讼不断的田地,划为书院财产,不但平定了诉讼,而且增加了书院的运营能力。此外,他还建桥立业,深得百姓的爱戴,“后人爱之如甘棠焉。”[16]后升任苏松常镇道、江宁盐巡道等职,疏浚秦淮支河,不久调任湖北按察使,在湖北布政使任上致仕而归。方体一生著述颇丰,著有《仪礼今古文考证》《仪礼古文考误》《绿雨山房诗文集》。
《浚复运渎记》主要是表彰方体疏浚运渎之功。南京为古都大邑,人口众多,水陆交通发达,因长时间的运转,河流多有瘀滞的情况。历代有识之士都有疏浚河流的打算,鄂尔泰、方维甸、孙星衍都提出过修整河道的倡议,而都未能施行。将此倡议付诸于实践的,就是方体。方体甫一到任,便将疏浚河流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他选择在农闲时间的冬天开工,历时五个月,在他的惨淡经营下,将运渎的淤滞一扫而空。
在文章的结尾,余霈元殷勤寄语,希望未来的官员能够像方体学习,以百姓之心为心,将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居家则克己自省,日孜孜于德业的进步;出仕则廉洁爱民,耿耿于地方群众生活的改善,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国家书写士子的精神。
四、《重修王文成公祠记》
士大夫生天地间,所恃以不朽者,德与功与言而已。然有言者或无功,有功者德或不足以副之,惟明王文成公则不然。公之功首在平宸濠之变,及征服南赣、汀、漳诸叛贼,疏请经理思田事宜,载在明史,夫人而知之矣。公之言,则具于《传习录》,而揭良知之教以训后世,实于圣人明德之旨一以贯之,浅儒末学,虽欲百计诋排之,而末由也。其在金陵,官南部时最久,故于金陵人士讲学尤最,众郡之祠祀公,宜也。祠在前西华门外,即公讲学旧地,为明郡尹暨乡之荐绅所创始,殿撰焦公弱侯记之。
逮入国朝,祠荒落弗治。乾隆丁卯,前安徽方伯安州陈公捐廉修复之,方望溪宗伯为之记。盖其时皖藩司方驻金陵,其修复亦发于心所向往,与前明创建同出官捐,所以崇奉儒先也。予莅郡九载,访求古先贤遗迹,于公之事功德言,尤三致意。适祠为王氏族裔占居,亵越倾颓已甚。甲申秋,予方权江安督粮道事,而参军山阴孙君晖以祠宜亟修为言,知其与公乡郡邻邑,尝读公集,仰止有素,毅然任之,躬自庀材,程工重葺。祠堂门塾,甫阅月焕然一新,旧题为王阳明祠,今署曰王文成公祠,则从山阴本祠额也。工既竣,上元陈司训栻以明时公《旧祠志》二卷来请序于予,予谓公之宜祀,与祀之所以宜不朽者,焦方两先生先后论之详矣。惟是简阅祠志有云:“春秋二祭,乃系地方公典。”又云:“神明所栖,礼宜祇肃,讲学之士于此寓止,不得久占。”夫曰公典,则非王氏家祠也;讲学之士尚不能久居,则王氏之宗族更不得以为室宇也。予嘉孙君葺祠,尤愿郡之士大夫奉公之祀,读公之书,穷则修其德,达则继其功,而后公之灵爽常来享来格于兹矣,讵非公昔者讲学之志欤?[17]
该文见于道光《上元县志》卷二十三《艺文》。王文成公即王阳明,王阳明因曾在南京为官和讲学,故当地建有王阳明祠。后因年久失修,祠宇荒芜败落,乾隆十二年(1747),方苞等人重修。然到了余霈元时,王阳明祠为王氏族人所占据,祠宇又倾颓不已,参军孙晖向余霈元进言重修庙宇,并以重修祠宇为己任。修葺好后,上元的陈栻请余霈元为序,寄希望于余霈元能够将王阳明祠与王氏族人分割开来,从而将王阳明祠从王氏族人的手中拿过来,恢复成公有。余霈元依据王阳明编纂的《旧祠志》,借用王阳明之口,指出祭祀乃是国家公器,非一家一姓所有,即使是讲学,也不能长时间占据祠宇,因而批评王氏族人占据祠宇并非道义所在,为此,余霈元还将王阳明祠改名为王文成公祠。这篇文章,对于了解王阳明在地方上的祭祀,有一定的助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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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国富)
基金项目:2022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十四五”基金青年项目“清代江西方志学家研究”(编号22WX32D)。
收稿日期:2022—11—21
作者简介:王志强(1990—),男,江西吉安人,博士,南昌師范学院江右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讲师,研究方向为地方志和文化地理学;胡芬(1991—),女,江西九江人,南昌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