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以来《汉书·艺文志》小说家研究述评
2023-05-30范清方
范清方
东汉班固所著的《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是现存最早的目录学著作,是探源学术的重要文献。我们探讨先秦两汉小说家和小说文献的源流,《汉志》同样是重要的参考资料。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学界逐渐开始重视对小说家的研究,成果渐多。二十一世纪以来,小说家的研究热度增加,研究的内容也更加具体深入。我们有必要对这一时期的小说家和小说家文献的研究做简要的述评。
二十世纪以来,《汉志》小说家文献的考辨、小说家的概念和观念、小说家文献的辑佚、小说的发展变化等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很重要的成果。有人关注到《汉志》小说家中蕴含的文史价值,如罗焌、金德建等人对小说家是否具有考论价值的考辨,顾颉刚、罗焌、钱穆、郭沫若、蒋伯潜等人对小说家《宋子》史料考辨,陈柱、吕思勉等人对小说家内涵的探讨,鲁迅、刘汝霖、罗根泽等人对小说家遗文存佚情况的考辨,等等。从整体上看,这一时期《汉志》小说家的研究成果比较零散,也缺少综述。目前,仅有揣松森的《〈汉书·艺文志〉及两汉书补志著录小说集解》绪论中论及《汉志》小说家的研究现状。
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内已出版涉及《汉志》小说家相关研究内容的著作约四十三部,各类研究论文约一百二十八篇,相关硕博论文五篇,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从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知道《汉志》小说家研究的蓬勃生命力。综观二十一世纪以来的汉代小说家研究,既有新材料、新方法的运用,又有对二十世纪研究重点的继承与修正,这使得二十一世纪的《汉志》小说家研究继续呈现出繁荣景象。
一、小说家“稗官说”起源研究
《汉志》诸子略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因此,“稗官说”一直是学界研究小说家起源的热点与重点。陈广宏的《小说家出于稗官说新考》一文认同“稗官说”。该文在饶宗颐研究“稗官”与“小说”关系的基础上,参考近年来出土的秦汉律简中出现的大量“稗官”一词的用法和意义,详细诠释了“稗官”的意义指向,丰富了“稗官”的内涵。王齐洲、伍光辉的《“稗官”新诠》一文从上古语音、语义等新研究视角入手,认为“稗”音“排”,“排”又與“诽”“俳”音同意近,稗官言辞“稗语”就与“排语”“诽语”“俳语”相关。使用“排语”“诽语”“俳语”的人除稗官外,还有“师箴”“瞍赋”“蒙诵”“百宫谏”等官职,他们也是统治者身边的职官。这便将“稗官”的内涵从“天子之士”具体到“天子身边管理民间歌、诵、言、讴、谣、谚等言论的职官”。王齐洲、刘伏玲的《小说家出于稗官新说》一文依据出土文献,从训诂学与文献学角度厘清小说与歌谣、诵赋、笑话、寓言等文体的关系,在肯定“稗官说”的基础上,将稗官从“天子之士”具体到以师旷为代表的“诸侯之士”。陈民镇从秦汉简牍中溯源稗官,却认为“稗官说”难以坐实,其说与蔡铁鹰的观点一样对稗官来源持怀疑态度。总体上看,近年来学者们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他们不但善于利用新的研究视角,而且能利用考古文献资料丰富“稗官说”,提出新观点。
二、小说家观念研究
与“稗官”说一同被关注的是小说家观念问题。近些年来,学界也力求从不同的文学角度对《汉志》小说家中蕴含的观念进行全新的探索。邵毅平、周蛾认为,《汉志》小说家内容驳杂不入流。庞礴的《汉代“小说家”观念辨析》认为,汉代小说家观念具有劝诫说教的特征,著述形式混乱。张昊苏、陈洪二人将小说家作者分为“追求义理的先秦诸子”和“追求利益的汉人”两种,这两种作者观念维度混乱交织在一起,这也是后世小说观念动态变化的原因。郭丽的《元前小说观演变研究》认为,汉代小说家观念受到汉代新儒学影响,还杂糅黄老之学和方士文化,作品具有极强的方士色彩。夏德靠认为,汉人的小说家观念代表了先秦小说家的观念;认为小说家(稗官)采集民间资料,其采集的文献反映了民间的议论或民情。
此外,杨义、高正、李里等学者的著作只言片语地探讨过小说家观念。以上各位学者在不同程度上提出了汉人的小说家观念的认识,内容驳杂,有虚构,注重义理,轻内涵。换句话说,是汉人重点关注小说家文献表现出的教谕价值倾向,不太关注小说家文献是否有统一的文体形式,这正是导致后世小说文体混乱,小说与史传杂芜的重要原因。
三、小说家文献内容分类与文体分类研究
小说家的文献内容分类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袁行霈在《〈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考辨》中将其分为近似子书、近似史书、方士之书。高阳从萌芽期的小说观和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汉志》小说的评析入手,在袁行霈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将十五家小说文献分为近子小说、类史小说和方士小说。刘晓军的《〈汉志〉“小说家”的名与实》从思想入手,将小说家分为论说体、故事体、博物体,丰富了小说家的分类标准。
小说家文献的文体分类是内容分类研究的延伸。姚娟以诸子小说为主,将《汉志》小说家的文体特征概括分为解说性、譬喻性和娱乐性,这于小说家文体研究来说是首创性概括。不同于姚娟提出的文体分类,王绪霞的《从〈汉志〉“小说家”看中国小说概念及文体的生成》一文从小说家自身的文体出发,认为《汉志》小说家是在战国“说体”自身的发展潜力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文体,这也为后世文体小说的发展预留了艺术虚构空间。也有学者对小说家文体意义提出反对意见。陈卫星、王勇认为,《汉志》小说家只是先秦诸子之一,是一种学说派别,它并不能代表小说文体的出现,同时《汉志》小说强调的是作品之用,并没有体现出题材类型、写作手法等文体因素。
综上所述,《汉志》小说家并未对小说内容与文体作出明确规定,它们在内容分类标准和文体未能完全统一标准,这也是导致小说家内容与文体混乱的原因。
四、小说家具体文献研究
先秦小说家研究的重点是对小说家具体文献的梳理与分析。从整体看,《汉志》小说家的研究成果有《〈汉书·艺文志〉及两汉书补志著录小说资料集》。这是由王齐洲主持的社科基金项目《二十五史〈艺文志〉著录小说资料集解》的阶段性成果,成果与他的学生揣松森的硕士论文《〈汉书·艺文志〉及两汉书补志著录小说集解》相关。王齐洲也先后撰写一系列论文,从人物生平、渊源考证和后世流传等多个角度探讨《汉志》小说家作品。揣松森的《〈汉书·艺文志〉及两汉书补志著录小说集解》集中收录历代官私书目中的著录、序跋,历代文献刊本考订或作品评论中与《汉志》十五小说家相关的文献,但没有对这些材料进行很好的梳理分析,很多资料与小说家内容并不相干。
有关《师旷》的研究。进入二十一世纪,学界在卢文晖研究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王齐洲在《汉志》著录之小说家《青史子》《师旷》考辨中指出,师旷故事多与审听知机、占侯预卜相关,体现道家“无为而不为”的思想。伏俊琏的《师旷与小说〈师旷〉》对师旷故事中较为完整的六篇作品进行分析,有助于研究先秦古小说的起源与发展。庞礴的《论“师旷小说”与汉小说家之〈师旷〉》认为,先秦两汉将所有有关师旷的记载都视为“古小说”的观点,扩大了师旷小说的范围。除上述文章外,还有丁建平的《先唐师旷故事研究》、马新利的《师旷与〈师旷〉研究》,以及张强的《先秦两汉师旷“小说”研究》三篇硕士论文,也是在上述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师旷本人及事迹进行详细考辨,认真梳理了先秦兩汉时期师旷小说的发展轨迹。
有关《鬻子》的研究。陈自力的《逄本〈鬻子〉考辨》一文认为,逄本《鬻子》既非后世伪造的赝本,也不是小说家的残文,而是道家《鬻子》的残文。魏雁鸿的《逄行珪〈鬻子注〉与汉志小说〈鬻子说〉关系考辨》一文认为逄本《鬻子》就是小说家《鬻子说》遗文。这两种观点均有助于《鬻子》的研究。
有关《封禅方说》的研究。陈自力将《封禅方说》归为“神仙之谈”,认为其具有“志怪小说”的特质,将《汉志》小说家的发展同魏晋志怪小说联系起来。王齐洲对《封禅方说》的考辨则是从具体词语的含义入手,着重阐释封禅和方说的含义,也为其他方士小说提供新的行为参照。陈小刚认为,《封禅方说》成书与西汉武帝的封禅行为有关,西汉武帝在晚年对求仙态度的转变是《封禅方说》散佚的重要原因。在《封禅方说》的最新研究中,孙振田引用大量的“封禅”与“方”的史书材料,分析“封禅书”中方术可能涉及的内容,如器物、时间、地点、建筑、礼仪制度等,指出封禅方术的本质是为了获取经济及政治利益。他还认为,从《封禅方说》十八篇的性质、内容及意义来看,《封禅方说》并不能当作小说家书籍,这为《封禅方说》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有关《虞初周说》的研究相对较少。王齐洲认为,后世《周书》存在缺少唐宋人所引《周书》文字的情况,这些文字极可能为《虞初周说》的佚文。此外,秦川的《中国古代文言小说总集研究》虽主要论述明代文言小说,但在书中认为《虞初周说》是“虞初体”的源头,虞初的佚文不是史,而是小说。孔德明的《〈虞初周说〉文体性质考辨》认为,《虞初周说》是一部记录医巫厌祝之术的小说秘书,这也是《周说》亡佚的原因。
有关《百家》的研究。王齐洲认为,《百家书》是收集古人行迹之事的书籍总称,后世“书”字脱落变成了今天的《百家》。王守亮的《汉代小说史叙论》对汉代小说作品的考辨时认为《百家》是兼收逸事和志怪的故事集,此前学界并未将《百家》与志怪联系在一起。庞礴的《〈汉书·艺文志〉小说家之〈百家〉辨疑》认为,《百家》是刘向撰写的别集总称,记载的内容多为民间传说、历史逸闻、神异故事等。张乡里的《〈百家〉及〈汉书·艺文志〉小说观念考辨》认为,《百家》列入小说家行列与当时重儒轻子的学术风气相关。
二十一世纪《汉志》小说家具体文献研究成果颇丰,诸位学者均有较为合理的考证,近些年来也提出了自己新的观点。但是,由于小说家文献史料的缺失,这些新的学说观点也并不能完全证实它们的真实性。
五、价值研究
小说家的价值研究与小说家起源、观念研究一样,同受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汪祚民的《〈汉书·艺文志〉之“小说”与中国小说文体确立》认为,受《汉志》小说家的影响,中国古代小说开始具备后世小说的基本艺术元素,步入自我发展的正史时代。罗宁认为,自《汉志》起,小说就被明确赋予资治的功能,这使小说从具有贬义色彩的普通词语转变为具有正面价值的文类概念,也为后世通俗小说与文言小说的地位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此外,郑宁、孙越等学者也有论文讨论这类问题,但未超出上述讨论范围。总体来看,先秦两汉小说家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学领域内和《汉志》小说家中。至于先秦小说家是如何具体影响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等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尚待进一步研究。
六、其他研究
其他研究,主要包括小说家的发展分类、小说家文献的特征、小说家的命名,以及小说家思想与其他思想比较等,关于这些内容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少,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叶岗在分析《汉志》小说家著录标准中,对中国小说发生期现象作出了理论总结,将小说家分为“道听途说”“闾里小知者”和“稗官”三个层次,并将小说家作品特征概括为民间性、叙事性和虚构性,概括出的特征也成了后世界定小说内容的基本标准。姚娟认为,刘向以“说”命名小说家是考虑到小说家以“谈说”为主,“‘说命名的作品有着诸子说辞的特征”(姚娟《从〈说苑〉看〈汉志〉“小说家”命名》)。卢世华、楚永桥将小说家思想与黄老之学联系起来,认为小说家的“迂诞”“浅薄”体现了黄老之学,但小说家并未因此纳入道家是因为小说的民间色彩浓厚。尹玉珊的《〈新序〉〈说苑〉与〈汉志〉“小说家”辨疑》的重点对小说家的主要特点进行了总结概括,使我们对小说家的认识更加清晰。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小说家研究多为论文形式。二十世纪的小说家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小说家是否可观、小说家文献佚文的研究中,这些领域均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在二十一世纪的研究中并没有很好地继承小说家文献佚文的研究成果。二十一世纪以来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汉志》小说家“稗官说”、小说家观念、具体文献、文体分类、价值意义等几个方面。前人学者们在先秦小说家的“稗官”来源和《汉志》小说家具体文献等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关先秦典籍文献和出土文献中的小说家资料,小说家的价值影响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值得进一步认识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