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的“悍妇”形象解读
2023-05-30陈婵娟
陈婵娟
内容摘要:《聊斋异志》中有非常多生动且传神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形象各有不同,或者智慧、善良,或者美丽、贞洁,或者是一些与传统意义上美好女子并不相符的悍妇。她们生性悍妒,并且十分凶狠,违背了当时社会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训诫。之所以会出现这些不同性格的悍妇,原因之一就是当时的社会制度以及作者的家国情怀。
关键词:悍妇 形象解读 《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是我国清朝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著名文言短篇小说集,所涉及的题材十分丰富,内容十分广泛,最为突出的是他倾注所有热情刻画的、寄寓了对幸福人生、理想社会美好憧憬的许多鲜活女性形象:往返于幽冥仙界的花妖狐魅、精灵鬼怪,以及平凡现实生活中的世俗女子。除此之外,《聊斋志异》还描绘了一群让人可恨、可悲、可怜的女性——悍妇。我们需要针对这些背离女子个人修养、封建世俗的悍妇形象类型进行简要分析,才能更好地找出其背后成因,体会其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以及深远现实意义。
一.《聊斋志异》中的“悍妇”形象的类型
1.如狼似虎的悍妻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对于夫妻之道所追求的,一直以来都是相敬如宾、琴瑟和鸣。然而正如《女诫》所言,作为女子必须要听从丈夫的,如果丈夫没有办法对女子立威,就会使得家宅不宁。所以男性被社会赋予了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女性则一直被男性所主宰,无论是其自身的个性或者想法都惨遭压抑。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却非常经典地塑造了一大批敢于与当时的文化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对抗的女子,甚至她们对于丈夫都是随意欺辱。比如《聊斋志异》中非常出名的篇章《马介甫》中的尹氏就是一个十分鲜明的例子。尹氏是一位性格十分彪悍的妻子,只要丈夫杨石安稍微有一点不顺其心意,就会动辄打骂。而在丈夫的小妾王氏怀孕后,更是直接让丈夫佩戴女子的头巾,再将他逐出家门,给周围的街坊邻居看笑话。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尹氏却毫不在乎。她不仅认为这不属于家丑,而且还要将丈夫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尊严踩在脚下,这种行为是对封建礼教赤裸裸的挑战。又如《江城》中的江城“善怒,反眼若不相识;词舌嘲啁,常聒于耳”,也经常把自己丈夫高秀才赶出房门,让他在屋檐下过夜。还把他当成自己的敌人,连跪地求饶都不肯原谅。平时也是各种虐待。《云萝公主》中的侯氏女对待自己丈夫可弃的态度也近乎苛刻,他不按时回家就辱骂并不让吃饭。他要是敢出去赌博,更是在门口弯弓搭箭不给进门。可弃强硬闯进来的后果就是被侯氏女砍了一刀,血流到鞋袜上。《锦瑟》中的兰氏看不起自己的丈夫,平常都是粗茶淡饭打发他,考秀才落榜后更是直接扔过去一盘绳子让他上吊。这些悍妻大多精明能干、善于持家,相反那些为封建礼教所纵容的男人们却大多庸碌无为、无德无行。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也促使她们起来反抗,不再愿匍匐于丈夫、公婆的管制之下,不再以男人的是非为是非,完全逾越了阴阳尊卑、内外之别的界限,颠覆了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和内外分工的模式,强烈地唤醒了女性的主体意识。可叹的是无论女性多么悍妒,都不可能超越“七出”的底线,这从书中作者给予她们或幡然悔悟、痛改前非,或因其妒悼行为而走向死亡的不同结局可以看出。无论哪种结局都是以女性的最终妥协为代价。最后无一例外都要顺应男权中心的社会现实,回归到“三从四德”的正轨中来。
2.凶狠善妒的悍母
封建社会中一夫多妻制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现象,越来越多的丈夫都在家庭中拥有很多妾室。相对于妾室而言,家中的主母(亦即正室)就是所谓的悍母。正室的地位以及权力都相对较大,而妾室所生的孩子只能为庶出,《聊斋志异》中很多悲惨的妾室都与子嗣、悍母之间有着非常大的关系。男权主义者所向往的妻妾关系向来是:夫人无妒忌之心,而贱妾安于其命。所谓上好仁,而下好义者也。这种憧憬可以保证男性在家庭中不可撼动的地位和掌控权力,但《聊斋志异》中有很多女性都敢去挑战男子制定的这种不平等规则。她们居高临下,肆意地折磨着与自己分享丈夫的人,并且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增强自己的性格、扭曲自己的心态。她们不允许任何一个女人与自己的丈夫有着暧昧的情感。蒲松龄直接将悍母这一形象推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让悍母成为了败坏人伦纲纪的凶手之一。
《聊斋志异》中的《江城》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由于江城怀疑自己丈夫与家中的婢女私通,进而对婢女使用酷刑,在她的眼中容不得一点沙子。虽然悍妇是对于当时社会不人道现象的一种批判,但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说明了两性关系的不合理,是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在家庭中的延伸。这种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是对女性精神和情感的奴役和压迫,是违反人性的、野蛮的。其实悍妇也是在争取男女平等,它包含了现代爱情的萌芽因素。蒲松龄在关于男权以及女性自觉意识之间产生了一种较为矛盾且复杂心态,作为一个生活在明末清初的作家,其自身有着无法跨越时代以及制度的局限性,但仍舊通过作品不断地为女性呼吁,想要帮助女性获得更多的权利、更大的自由。不仅如此,在封建社会中,还有一种说法叫做母凭子贵。如果正室没有生出孩子,而妾室却有了孩子,则意味着正室的地位岌岌可危。对于正室而言,这是一种致命的威胁。为此所有的正室都不能够允许妾室在自己之前生下男孩,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悍妇现象禁而不止。又如《阎王》中的李常久嫂子妒恨到趁丈夫的妾生孩子时,用针刺她的肠子令她脏腑常痛。《马介甫》中的尹氏把所有自己能欺负的都欺负了,逼得小叔子杨万钟家破人亡,还不给家中唯一的小孩子——喜儿吃饭。《邵九娘》中的金氏不能生育却又善妒,先是虐待死丈夫花重金买来的小老婆,又以调教为名逼迫后来者林氏自尽。邵氏天天对她三拜九叩,鞠躬尽瘁,终究难掩她被人横刀夺爱的恨意。《吕无病》中的王氏性情也是异乎寻常的骄悍,不仅独霸丈夫,不给其他侍妾靠近的机会,还酷虐丈夫前妻之子。还有《段氏》中的连氏为人也是非常妒忌,丈夫想买妾都不敢,为了生儿子只能跟奴婢私通。连氏察觉后毒打奴婢并将她发卖了。《大男》中的申氏经常虐待丈夫的妾何氏,给的口粮都不够他们母子吃。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当时的妻妾制度等级何等森严,妾就是衍嗣与泄欲工具,与奴隶无异,所以才任由主母欺负。连起码的生存权都没法保障,更谈不上婚姻中的自主权,妾的低下地位显示出这个制度的罪恶和腐朽。
3.泼辣剽悍的悍媳
我国古代社会中孝道同样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其对于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即使在今天也要着重倡导。而所谓的悍媳主要指的是虐待老人,并且性格凶狠、刁蛮的女性。对于悍媳而言,所谓孝道在她们心中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聊斋志异》中有非常多的悍媳形象,比如《马介甫》中的尹氏就从来没有做到过当时儿媳应该做到的晨昏定省,甚至将老人逐步变成了自己的奴隶。最后逼得老人出家,年过花甲也不能享受天伦之乐,这是十分残忍的行为。而在《珊瑚》这一篇章中,非常复杂且充满矛盾的婆媳关系的展示则达到了鼎峰。《珊瑚》中的大儿媳珊瑚非常孝顺,事事以婆婆沈氏为尊,反倒被愚孝的丈夫赶出家门。珊瑚几次寻死,没有办法找回自己生命的意义。即使这样婆婆仍旧不肯放过珊瑚,甚至损害她的名誉。直到“骄悍戾沓,尤倍于母”,“役母若婢”“涤器汛扫之事与焉”的二媳妇臧姑出现之后,让沈氏从一个施暴者变成了一个受害者,才促使她反省自己对待大儿媳的态度,一家三口重新团圆。可见,女性在不断追求自我实现与个性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足够情醒的认知,不被愚孝所拖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对其身心各方面的行为准则、道德修养都提出了严格要求:贞专、柔顺、服从、克制等,出嫁前事父母、兄嫂,出嫁后事夫君、舅姑,还要和叔妹、睦娣姒。这些封建传统礼教使得大多数女性都失去了独立的人格意识,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情感,也没有话语权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悍媳们不顾纲常伦理、蔑视礼法,她们奋起抗争、敢于反叛,打破女性被奴化为第二性的角色局面,向男权社会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渴望获得同等的认可和尊重。悍媳们所用的方法虽然不可取,但是她们的抵抗却有很大的意义,呼吁人们勇于挑战权威、释放天性,回归真实的自我。
二.《聊斋志异》中不同类别“悍妇”形象的成因
1.男性角度
悍妇之所以会出现,不仅仅是社会制度所带来的压迫,同时也有着一定的性别成因。蒲松龄所处的时代男性本身拥有着很大的文化特权。这一种文化特权导致男性认为悍妇的出现是对于时代的反驳,是对父权的挑战。当时很多男性作家的笔下都会不遗余力的利用话语霸权,来对女性或者悍妇这一形象进行口诛笔伐。蒲松龄在创作《聊斋志异》时,同样出现了类似的问题。比如说对于《江城》中江城言行的描写。封建社会的男权主义者认为男性欺压女性或者打骂女性属于正常现象,然而女性对男性做出同样的事情,就是反常。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作者通过细致入微地描绘江城对丈夫的打骂、凌辱等,将江城写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进而兴起了一场讨伐女性的血雨腥风。可以说作者通过对悍妇这一特殊形象群体的成功刻画,达到了驯服悍妇这一目的,为男权如何在当时的时代更好地立威树立了榜样。让更多的女性服从于男权,这也是作者认为想要维持正常社会秩序、国家稳定发展的方式之一。作为一名男性作家,蒲松龄通过对《聊斋异志》中悍妇形象的塑造表达了一定的时代情怀以及爱国主义。
2.女性角度
当时的社会制度推崇一夫多妻,女性对于同性的出现产生一种嫉妒和厌恶的心理是一种必然现象。自己的爱侣被占有和被夺取,存在着随时性和可能性,这一种相对复杂的情感体验,会使得女性在当时的情况下对于同性厌恶情感不断加大,甚至会采取一些疑虑、憎恨、敌视等不同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近代的哲学家恩格斯曾经说过:性爱本身存在着一定的排他性。即使在當前的社会发展中,也有很多人会对于自己爱侣身边的其他人表示一定的嫉妒。如果其自身是正室,则所需要面对的压力非常大,比如说丈夫的压力、妾室的压力、子嗣的压力等,每天所要处理的家务以及各项事宜也比起其他人更多。《恒娘》这一篇章中则提出“以妻易妾”的方式,使得正室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地位。但是也有很多学者认为,“以妻易妾”这一种方式让正室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妾室,并且变成了一个对男性充满诱惑力的玩物,这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旧时代的封建思想和礼教对女性的禁锢、侵蚀和伤害。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悍妇的举动也是对封建男人们畸形化追求欲的一种扭曲的反抗。她们在用这种方式来找寻自己,虽然找寻自己的道路十分艰难,并且社会也给予了她们更多的磨难,但是仍旧在不断地努力向前。悍妇这一形象也体现了蒲松龄对中国封建男权的专制及其人性异化的勇于揭露和大力批判,对命运悲惨的广大女性的深切同情和怜悯。
3.社会制度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中国封建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这也导致了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这也更加确定了男性所具有的强势地位,使得整个封建社会都需要依赖男性来正常运转,女性的命运变得难以自控。在《云萝公主》这一篇中,侯氏因为对于自己无赖丈夫的所作所为十分不满,将其赶出家门。侯氏之所以能够十分有底气地做这一切,原因之一就是她有着家族的支持,并且兄长在将家中的产业托付给侯氏时更是对其千叮万嘱,不管以后的成败如何,功劳全部都归结于她一人。家族的认可,加之房屋与田产都属于侯氏本人所有,侯氏成为了封建家庭中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之主。不仅如此,侯氏还有儿子。儿子能为家族延续血脉,更能继承家业,家族的荣光、家族的未来也几乎全部倚仗于他。侯氏这个儿子又是她丈夫的嫡长子,侯氏自身的地位更是无可动摇。然而《聊斋志异》中的另外一篇《段氏》,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形。段氏死之前告诫所有的儿媳,如果30岁的时候仍旧没有生育,没有生出男孩,就必须要典当自己的首饰来为自己的夫婿纳妾。因为没有儿子,女性这种情况下生活实在是太难以为继了。不仅面对同族子弟的欺压和迫害有口难辩,同时还要接受当时社会舆论的考验,段氏自身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没有儿子的艰辛以及不易。可见当时的社会情势下,宗法制度对于女性惨无人道的压迫以及管束。
三.《聊斋志异》悍妇群的其他象征意义
《聊斋志异》中不同类别的悍妇形象具有着一定的丰富性和差异性。当时的社会男强女弱,悍妇则使得这种男女关系出现了对换。悍妇中还有一种女子的强,强在气节,强在才华,并且强在了能力。不是传统意义上为世人所谴责的那些恶妇。作者蒲松龄对于这种悍性的女子主要以赞美为主,认为其对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并且给予了很多悍性女子非常幸福且完美的大结局。比如《颜氏》中的颜氏曾女扮男装来获取功名。作者夸赞了她的非凡才干,无声地谴责当时男性群体的懦弱无能。也是影射明末清初时节山河断送,明朝的文臣武将不仅没有救亡图存,以身报国,反而迫不及待地投入到了新朝廷充当汉奸。他们自身的风骨甚至不如一介风尘女子。柳如是尚且能够深投入水,女子的慷慨大义更加衬托得男性卖国求荣的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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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海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