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路径优化
2023-05-30金新,翟阔
金新,翟阔
摘 要: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构建全球治理新格局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中国在全球治理的议题、机制及行动层面不断发力,主动参与全球治理议题设置,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多样化方式参与全球治理实践。当前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存在着“发展和安全不协调”的突出问題,具体表现为发展治理与安全治理的议题设置不平衡、机制协同不到位、行动配合不充分。中国需在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具体可从以下路径入手: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平衡议题设置;创新合作模式,推动治理机制间协调互补;优化治理思维,推进互动治理和联动治理。
关键词:全球治理;发展治理;安全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
中图分类号:D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 5381(2023)02 - 0037 - 09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发展和安全领域问题频发,国际冲突、恐怖主义、环境危机、发展鸿沟等给全球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国际社会面临严重的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和发展赤字,原有的全球治理体系难以为继,致使“治理失灵”现象的出现[1]。在此背景下,中国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推动力量,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践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在实践中彰显大国意识和大国担当[2]。全球治理体系唯发展和安全为大[3],当前全球发展备受冲击,全球安全风险加剧,国际发展困境与安全困境同步凸显。2021年9月和2022年4月,习近平相继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为统筹推进全球发展治理和全球安全治理指明了方向。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全面分析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现状,梳理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优化路径,对于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推动形成全球治理新格局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现状
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的引领下,中国在全球治理的议题、机制和行动等多个层面不断发力,为克服全球治理赤字、构建全球治理新格局贡献了中国力量。
(一)议题层面:主动参与全球治理议题设置
中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体现在对全球治理的议题设置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全球性问题上一改曾经“被动应付多于主动出击”的状态,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的议题设置,积极提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中国方案。
其一,中国通过多边机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议题的设置。全球治理是永恒的话题,而治理议题却是动态多变的。中国在融入全球治理体系的过程中与时俱进,直面国际社会重点关注的发展和安全议题,通过各类多边机制平台参与全球治理议题设置。如近年来,新冠肺炎、贫富差距、气候变化等热点问题此起彼伏,中国围绕这些重点议题不断发声,在举办的各类论坛上阐述中国理念(见表1)。
其二,中国不断推出全球治理新理念,积极创设全球治理新议题。2015年9月,习近平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时强调:“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4]522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全球治理的新方案,还是全球治理的新议题。这一理念被多次写入联合国文件,载入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重要文件,成为众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热点议题。2013年,习近平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也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截止到2022年底,已有15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加入“一带一路”大家庭[5]。中国已举办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论坛议题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线[6],对基建投资、经贸合作、人文交流等全球发展和安全领域的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同各国一同勾画了全球治理的新愿景。
(二)机制层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2022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赢得广泛国际赞誉”。[7]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中国主动参与、积极引领,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其一,中国积极推动现有治理机制的完善。中国积极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致力于通过联合国平台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8],并通过其他多边组织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变革。以二十国集团(G20)为例,中国推动G20从短期危机应对机制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使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2]。如G20杭州峰会提出的《二十国集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计划》首次将发展问题纳入全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中并提升到优先地位。同时,中国长期坚持推动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内的传统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渐进式改革。中国主张提高发展中国家在WTO中的话语权以及规则制定权,积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并倡导恢复WTO的谈判职能,推进成员国的互利共赢[9]。在WTO共识决策机制上,中国务实地提出了开放诸边谈判的主张。中国还推动将超过6%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3.13%的世界银行投票权从发达国家转移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10]。
其二,中国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新的治理机制的建设。中国与不同地区国家共同构建诸多合作机制,包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拉共体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等。这些机制以中国为一方,域内国家为另一方,在“1”和“多”的互动中发挥中国的体量优势和域内国家的数量优势,共同推进全球治理。2021年,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中国率先提出“金砖+”的合作模式,扩大金砖国家的“朋友圈”,建设更加广泛的南南合作平台,形成新兴市场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共谋发展的局面[11]。同时,中国是《巴黎协定》达成之前发达成员国和发展中成员国之间的重要枢纽,为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发挥了关键作用。此外,中国还与其他国家签订了各种自由贸易协定(FTA)、区域贸易和投资协定(RTIA)和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推进了全球经济治理合作的发展。例如,与金砖国家制定《金砖国家投资便利化合作纲要》、与东盟等亚太国家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10]。
(三)行动层面:以多样化方式参与全球治理实践
近年来,中国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以多样化方式参与到全球治理实践之中,为全球发展治理和全球安全治理做出行动贡献。
其一,中国以自身发展更好地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国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注重造福世界,以自身成就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新契机。2015年9月,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了“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的目标[12]。中国于2020年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按照现行贫困标准计算,中国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按照世界银行国际贫困标准,中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提前10年率先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13]。中国减贫成就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增进了发展中国家的减贫信心,大大加快了全球减贫进程[14]。新冠疫情暴发后,中国共产党同样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短时间内采取强有力措施,迅速控制疫情,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让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最大限度保护,最终中国抗击新冠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有效遏制了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展现出维护全球安全的大国担当。
其二,中国以国内治理的成功实践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经验借鉴。中国在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不断为国际社会提供发展经验,为其他国家的现代化提供借鉴和参考。2021年4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介绍人类减贫的中国探索和实践,分享中国扶贫脱贫的经验和做法[15]。国际社会积极响应,学习中国减贫的宝贵经验。如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在题为《中国国新办发表〈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的报道中表示“这部白皮书是全景式反映中国减贫事业发展的重要史料和文献”。俄罗斯《劳动报》刊文指出,此白皮书是“记录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伟大道路”[16]。2021年6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再次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记录中国人民抗疫的艰辛历程,向国际社会分享中国抗击疫情的成功经验[17]。
其三,中国在全球发展和安全领域提供众多公共产品。2021年9月,习近平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全球发展倡议”,这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重要理念性公共产品,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又一生动实践,为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在发展领域,中国作为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创设了丝路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等,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发展中国家的协同发展。2022年4月,习近平再次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18],以构建安全共同体为长远目标,为维护世界和平安宁指明了前进方向,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又一重要公共产品。在安全领域,中国作为世界和平的建设者,积极有为地为和平事业承担大国责任。中国已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出兵国,迄今已参与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被誉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键力量”[19]。
二、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中国以实际行动为全球治理贡献了力量,但在参与全球治理的具体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是,我国所参与的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存在不均衡,未能实现良性互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议题层面:发展治理与安全治理的议题设置不平衡
中国在全球发展和安全治理中主动参与议题设置,国际话语权不断提升。但目前来看,中国在议题设置层面存在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间的失衡现象。这不仅在理念层面影响着“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的引领力,还在实践层面制约着中国方案的贡献和中国行动的落实。
一方面,一些多边机制在议题设置上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发展与安全是发展中国家安全内涵的一体两面[20]。中国在与部分发展中国家举办交流论坛时,议题设置通常更注重发展治理领域。例如,从近三年来中国和拉共体举办的各类专业论坛看(见表2),“发展”领域的论坛类型丰富多样,并保持定期对话和会晤机制,呈现出不断拓展创新的态势,与“安全”议题相关的论坛类型则相对单一,尚未形成固定交流机制。
安全治理领域 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别外长视频会议、专家视频交流会 首届中拉数字技术抗疫合作论坛 首届中拉灾害管理合作部长论坛
来源:笔者根据外交部官网资料自制
另一方面,部分议题缺乏基于“发展—安全联结”维度的综合治理。發展和安全都具有强大的议题吸纳能力,其互动架构已经在全球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学术研究和全球治理实践在“发展—安全联结”中吸收了越来越多元的议题,“二元联结日益拓展为三元甚至四元议题”[21],缺少对议题背后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的本质联系的追溯,不利于全球治理的深入推进。如中国连续多年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重点关注互联网产业发展、“互联网+”应用等经济发展领域议题[22],虽然对网络安全、网络恐怖主义等问题也有探讨,但对网络空间中的核心政治博弈等从根本上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安全因素尚未给予足够的关注。“共迎安全挑战,共谋发展福祉”是世界互联网大会的重要宗旨,缺乏对网络空间政治安全等高级议题的探讨,不利于中国有效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机制改革、推进全球网络空间安全与发展。
(二)机制层面: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的机制协同不到位
虽然治理机制数量不断增加和结构日益多元复杂,但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在机制的协调对接上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效果。
一方面,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缺少协同互补机制。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可能成为诱发和深化各类安全问题的因素”[23];安全是发展的保障,配套的安全治理机制将有效化解中国参与全球发展治理时面临的各类风险。例如,对于发展导向的“一带一路”来说,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和平稳定的安全环境,安全保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24]。当前,“一带一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建设完备。如在海外投资上,中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出资方,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存在投资收益较低、出资比重比较失衡的问题[25],投资保护机制的缺失使得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利益面临损失风险,对“一带一路”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一带一路”建设还面临着武装冲突、恐怖袭击、有组织犯罪和群体性事件等不同种类的安全威胁[24],目前“一带一路”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更多侧重于对话、论坛和倡议层面,仍需要逐步强化和不断完善。
另一方面,现有机制中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间缺少有效对接。为发展治理提供安全保障,为安全治理提供发展支撑,需要配套机制的构建,也需要推动现有机制内部的协调。目前来看,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在这方面还存在短板。例如,上海合作组织这一安全合作机制在履行安全职能、构建和谐地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6],深化了成员国安全治理的务实合作,协调了成员国共同应对地区安全威胁的行动。但上合组织运作的宗旨不仅包括“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还包括“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以及“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经济合作是增进上合组织成员国友好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其安全合作能力的重要支撑,“一带一路”倡议恰恰为上合组织推进经济合作带来了契机。上合组织的发展可增进成员国的互联互通,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环境,推动“一带一路”项目的安全落地,而“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为上合组织的发展提供机遇,提升上合组织的国际影响力。但是,目前来看,二者之间的对接存在不足。当前上合组织的经济合作仍不完备,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金融监管合作依然只有宣言性的内容,机制化、规则化程度不高[27]。上合组织没有常设经济委员会,缺少多边合作项目,治理机制数量的增加和结构的日益复杂,限制了成员国之间经济合作及与“一带一路”的互补互助。
(三)行动层面:发展治理与安全治理的行动配合不充分
中国采用多样化方式实施参与全球治理的具体行动,但统筹不足,发展与安全的互动性不强,未能达到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联动治理”和“互动治理”。
一方面,中国在对部分全球治理行动的规划上存在短板,缺少对发展和安全的综合考量。例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积极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承担了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等多个领域的项目和工程。但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不到位,项目实施给当地环境安全带来一定风险。又如,中国开展对外援助时,存在部分援助项目脱离于受援国的实际情况的现象。部分国家由于社会条件较差,治理能力不足,其民眾更多地关注自身生存安全状况,对我国大型基础设施援助的获得感不足。在这些实践案例中,中国为诸多地区和国家的发展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缺乏对安全治理的足够关注,缺少对发展和安全的综合统筹,最终未能取得理想效果。
另一方面,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中缺少统筹思维,尚未充分挖掘和发挥国际公共产品“发展”和“安全”的双重功能。例如,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作为金砖国家金融安全合作的创新安排,自成立以来,基础日益夯实,服务领域逐渐拓展,为推动金砖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功能定位受到质疑、信用评级难以确定等因素[28],金融安全合作的进展缓慢,维护经济安全的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又如,绿色“一带一路”这一公共产品作为推动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合作和生态安全合作的机制化平台,兼具“发展”和“安全”功能,填补了绿色公共产品赤字[29],增强了中国在全球发展进程中的绿色影响力。2017年中国明确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初步思路[30],不仅对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提出了总体要求,也对加强境外投资的环境风险管理和促进绿色领域合作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但这些倡议和指导方针通常实行自愿原则,对海外投资的监管要求和保护措施还不够充分,不利于绿色“一带一路”维护生态安全功能的发挥。
三、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优化路径
处理好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的关系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国内治理层面的成功探索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借鉴。习近平相继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统筹发展和安全”正在成为中国对外工作新的指导思想[31]。中国需要在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中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协调推进发展治理和安全治理,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以可持续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具体可从治理议题、治理机制和治理行动方面对参与全球治理的路径进行优化。
(一)议题层面: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平衡议题设置
习近平强调:“运用议题和议程设置主动权,打造亮点,突出特色”。[4]449发展和安全并重正是我国在全球治理的议题设置上要重点突出的“亮点”和“特色”。
其一,要改变议题设置中的“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全球安全和发展议题的设置上有着直接的切身利益和重要的道义责任。中国应立足负责任大国的定位,将“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之下同步传播,提升自身在全球发展治理和全球安全治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中国应充分利用主办重要国际会议的主场外交提出议题,向世界阐述新安全观等理念和政策,平衡发展和安全议题设置。中国需要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金砖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多边平台持续倡导全球安全观,稳步扩大其影响力和话语权[31],推动构建安全议题的常态化沟通机制。
其二,聚焦“发展—安全联结”视角对治理议题进行深入挖掘和广泛拓展。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从“免于恐惧的自由”和“免于匮乏的自由”两个维度来阐释人的安全,注重安全和发展的并行[32],并将其分为经济、粮食、健康、环境、个人、社群、政治7类[33]。安全和发展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究其本质,发展实为安全的一部分[34]。国际安全议题几经发展变化,类别也从单一的传统安全议题向传统、非传统、交织型、前沿性等多类议题扩展[35]。在全球化的框架下,作为一种载体,安全和发展的“关联”代表相互联系、相互构成的人类全球生存问题,如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自然灾害、能源和水危机、性别暴力等风险威胁,并且要从整体上解决这些威胁[36]。当前全球治理层面呈现的是安全问题和发展问题相互交织的态势,这也使得中国与全球其他国际行为体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为议题的认同和拓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的议题设置时,要深入挖掘发展和安全的本质联系,引导其他参与者认识到“发展”问题背后的“安全”问题所在,为全球治理机制改革和行动落实奠定基础。
(二)机制层面:创新合作模式,推动治理机制间协调互补
奥兰·扬(Oran R. Young)依据制度互动的形式区分了国际社会四种制度性联系类型,即嵌入型机制(embedded institutions)、嵌套型机制(nested institutions)、集簇型机制(clusteredinstitutions)和重叠型机制(overlapping institutions)[37]。发展治理机制和安全治理机制与全球治理体系之间属于一种特殊的嵌套型联系,相互嵌套的具体机制间则在议题和功能上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国际机制间的联系互动将对治理的有效性产生重要影响。要推动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机制的高效运转,就要塑造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中心的系统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实现安全治理机制和发展治理机制间的协调互补。
其一,构建全球发展治理和全球安全治理的配套机制。习近平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38]因此,要为全球发展治理提供安全保障,为全球安全治理实现发展支撑。如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构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体系,把各类倡议和协定落在实处。可以根据“一带一路”不同项目的建设背景,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双边、多边安保合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构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合作网络[24]。要建立风险预警系统,精准分析“一带一路”沿线的安全风险,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信息,统筹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风险。要共同建设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安全合作机制,合理部署安全任务的责任分配,加大采用社会安保力量的力度,推动各国军队、警察、法律法规等力量的有效衔接[39]。在应对“一带一路”投资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风险时,可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为沿线国家提供投资合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制定相关投资保护法等,以机制化的方式为“一带一路”投资提供安全保障。
其二,推动治理机制间的协调互动。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时要消除在机制建设上的“孤岛治理”现象,对发展治理机制和安全治理机制进行专业化整合,实现机制间的协调互动。以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为例,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与上合组织合作对接的过程中,应当促进二者互为支撑、互相补充。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平台,可拓展合作领域,设立经济协调机制,协调协商经贸标准和政策,推动建立贸易便利化机制,增进成员国间的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助推成员国间的共同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存在着各类安全威胁,上合组织应协调好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增进成员国间的政治互信和战略沟通,强化安全合作,通过签订安全合作协议、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等方式维护“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平稳定,共建“一带一路”安全屏障,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三)行动层面:优化治理思维,推进互动治理和联动治理
在治理行动层面实现对“发展和安全”的统筹,需要辩证分析全球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的交织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其一,秉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治理思维,推进“互动治理”。首先,要“对症下药”,全面分析治理对象的发展和安全境况。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把握大势、着眼长远,采取正确的战略策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例如,在开展对外援助和经济合作时,要针对对象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因地制宜,从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出发,建设对象国民众真正需求的项目。同时,要优化行动策略,使发展和安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其次,在发展领域,既要注重发展是首要任务,又要注重以可持续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许多安全局势不稳定的国家自然资源丰富,发展动力充足,但自然资源是各方势力的争夺焦点,局势不稳导致外来投资望而却步[40]。中国可在尊重其国家主权的情况下,积极参与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稳定地区局势,为投资合作奠定基础。再次,在安全领域,要倡导可持续安全,以发展促安全。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的新兴经济体,中国可利用自身独特优势,践行可持续安全理念,通过经济合作、发展援助、文化交流等多种方式带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和平发展。
其二,注重挖掘和发挥国际公共产品的“发展”与“安全”双重功能,推进“联动治理”。习近平强调:“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4]535中国需对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进行统一谋划、部署和实施,有效发挥其在全球治理中“发展”与“安全”的双重功能。首先,要制定规则标准,提升统筹的规范化水平。一些国际公共产品,如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它们虽然是以经济合作为起点,但随着安全合作越来越受到成员国的关注,安全功能的发挥也应提上日程。安全合作规则不能只停留在倡议层面,要制定合作标准,细化工作方案,为发挥双重功能指明方向。其次,调整系统要素,优化系统结构,增强统筹治理的“韧性”。一些国际公共产品功能发挥受限于内部机制的不完备,可进行专业化整合,提出机制优化方案,通过增加、合并和调改等实现合作机制职能化、专业化,保持“发展”和“安全”功能发挥的动态平衡和良性运转。再次,要增强贯彻力和执行力,确保功能发挥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标准和规则,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在具体行动中探寻发展事务和安全事务的交汇点,创新兼顾发展效益和安全效果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产品的双重功能。
四、结语
面对全球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态势,中国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治理,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的议题设置,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多样化方式落实全球治理行动,在全球治理中展现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担当。面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存在的“发展和安全不协调”问题,要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平衡议题设置,创新合作模式,推进机制间协调互补,优化行动思维,推进互动治理和联动治理。习近平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统筹发展和安全”从国家治理层面拓展到全球治理层面,积极践行这一理念将有助于增强中国在全球治理层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形成全球治理新格局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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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ncing Development and Security:Optimizing the Path for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Global Governance
Jin Xin, Zhai Kuo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Xi'an 710049,Shaanxi,China)
Abstract:Implementing the 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 and the Global Security Initiative and building a new pattern of global governance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promoting the building of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In the new era, China has made continuous efforts in the global governance, which can be seen as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setting of issues, the reform and construction of glob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the practices in global governance with various ways.At present,China's participation in global governance has a prominent problem of“uncoordinated development and security”,which is manifested in the unbalanced setting of topics,inadequate mechanism coordination and insufficient action coordination between development governance and security governance. To balance development and security in the participation in global governance, China could start from the following paths: attaching equal importance to development and security to balance issues setting; innovating cooperation models to promote coordination and complementarity among governance mechanisms; and optimizing governance thinking to propel interactive and interconnected governance.
Key words:global governance;development governance;security governance;balance development and security
責任编辑:邓卫红 李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