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几个着力点
2023-05-30夏月华
夏月华
摘 要:伴随着全面小康的实现,近年来,各地乡村集体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但从总体来看,各地的发展并不平衡,很多地方的集体经济无法实现内生发展。当前应从盘活农村资源、唤醒农民主体作用、激活农村基层组织核心作用等方面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
关键词:集体经济共同富裕农业现代化
40多年前,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改革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解决农民吃饭问题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必须看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带来了乡村集体经济弱化、乡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进而影响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等负面效应。近年来,学界在探讨解决“三农”问题的时候,越来越多地将目光转移到坚持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越来越发现乡村集体经济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符合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要求
(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证
始于40多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在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解放农村生产力方面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很快就暴露出其历史局限性,它所带来的经营规模过小、土地碎片化和难以抵御市场竞争风险等问题日益尖锐,进而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村产业振兴难,以至于农村土地抛荒、农村空心化等一系列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是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根本之策,其中首要的要求就是振兴乡村产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就必须对分散的小农经济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从而实现产业化的规模效益。在实现规模化经营方面,一些地区曾经尝试以企业为主体推动资本下乡的土地流转的办法,由于资本追求利润的固有属性与农民利益的矛盾,在多年的实践中己被证明是难以成为具有代表性普遍模式。通过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将农民再次组织起来,将农村的生产要素激活起来,进而承接城市的多余资金,必将增强农民和农村的自生能力和发展能力,实现农村的良性发展和农民的共同富裕。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要
所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照改革初期的制度设计,应该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很显然,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大多数地方更多强调“分”的功能而弱化甚至放弃了“统”的功能,从而导致乡村集体经济弱化甚至空心化,以至于农村基层组织无所依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公共事业的提供主体缺位,农业始终摆脱不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状态,农村的产业升级遇到很大困难。
习近平总书记30多年前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就曾对这个问题有过深入的思考,他深刻指出,我们很有必要重新肯定和认识家庭承包责任制,首先就是摆正“统”与“分”的关系。从本质上说,“统”与“分”是相互关联的,不是相互排斥的。而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农村经济上的体现,应该是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的完美结合。我们现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把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恰到好处地结合在一起。这样的认识对于今天解决“三农”问题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之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符合农村改革和发展方向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公有制的主要形式。通过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参与农村的建设,让农民感受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休戚与共的关系,可培养农民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进而抑制农民原子化趋势,符合农村改革和发展方向要求。
发展集体经济,是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贯思想。他指出,“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两个飞跃”的论述,深刻地揭示了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为我们指明了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实践已经证明,面对农业农村的发展困境,今天已经到了适时推动农业农村发生“第二个飞跃”的关键时期了。
综上所述,要破解新时代 “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使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振兴产业的主导力量,從而解决“分”有余,“统”不足,“小生产”与“大市场”脱节的问题,进而实现村级集体财富增值与农民共同富裕。
二、当前影响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内生因素
(一)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要素资源不足
近年来,伴随着全面小康进程的推进,经过中央层面压力的层层传导,各种类型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迅速增长,各地村级集体经济的“空壳”现象已得到根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的运转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证。但是,从收入构成来看,很多地方的集体经济收入大多来自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天然林补助、光伏发电、入股信用联社分红等,经营性收入占比过低。究其原因,有一个普遍存在的困境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相当比例的村已将集体资源“分”彻底,现在已经没有可供集体支配的资源,多数基层干部表示发展集体经济是有心无力。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历史积累的资产,但也基本上以租赁经济为主,缺乏优良的经营性资产,缺乏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远未解决。
(二)农民对参与集体事务的热情不高
近年来,在各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中,由于存在大面积的“空壳村”“薄弱村”,缺乏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给政策、选产业、助金融、送技术、派人员等等。伴随着全面小康进程的推进,“空壳村”彻底消除,“薄弱村”明显减少,各地的集体经济有了明显发展,有的村也因此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力量就可以取代农民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
事实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许多地方农民的生产与生活逐渐脱离集体思维,集体观念日益淡薄,对参与集体事务的热情不高。因此在各地发展集体经济的实践过程中,许多地方的农民仍处于被动状态,有的村民对集体经济的发展怀有疑虑,有的村民只愿享受集体权利而不愿承担集体义务。总体看,农民的积极性还没有被调动起来,有的甚至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阻力。发展集体经济,如果农民没有被激活起来,始终处于被动发展状态,其结果是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必然无法实现,财政投入的效率也无法提高,这应该不是推进改革的本意。
(三)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
目前,各地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实践过程中,在基层组织力的提升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农村人才外流严重,集体经济的发展面临一些现实问题:有的基层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了解或者理解不充分,影响了涉农政策的宣传,从而使中央的惠农政策不能及时有效落地;有的基层干部素质不高,眼界狭窄,市场意识淡薄,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观意愿不强、动力不足,在带动全村发展方面还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基层干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服务意识,缺乏责任心和公益心,无法获得集体成员的共同认可;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基层组织力的发挥,阻碍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几个着力点
(一)首要的问题:盘活农村资源,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
始于2017年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显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薄,并且高度集中在“村”这一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少”是大部分村庄不可阻挡的趋势,农村资源的外流自然不可避免。但从土地、房屋等资源来看,农民外出必然带来闲置的房屋、闲置的耕地荒山,这就意味着留在农村的农民人均发展资源的增多。况且闲置的农地不盘活是资源浪费,长期空置的房子若不盘活不仅不名一文,还会因加速衰败,影响村容村貌。所谓“没有一无是处的村子,只有未被发掘的资源”。如何盘活这些沉睡的闲置资源,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实现内生发展,是当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着力点。
从全国各地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庄看,盘活农村资源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创收。充分盘活荒山、荒坡、闲置房屋、校舍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出租或合作经营方式为村集体创收。二是股份合作创收。依托各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以土地使用权等资源形式参股,增加村集体股份合作收入。三是发展特色产业经营创收。有条件的村,可以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成立经济实体,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二)根本的问题:唤醒农村居民,让农民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力量
如何唤醒农民、让农民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力量,是当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着力点。一是教育引导,增强农民主体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民辩证认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与“分”的关系,发展集体经济就是增强“统”的功能,这是对集体和农民个人是双赢的事。发展集体经济,是一项为了农民的事业,也是一项依靠农民主体力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体现农民主体地位的事业。二是典型带动,激发农民主体力量。组织农民实地参观、通过网络媒体了解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典型示范乡村的建设情况,通过对比发展差距、学习先进典型等方式激发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三是动员参与,确立农民主体地位。在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富有本村特色的发展思路。四是增强实效,确保农民主体利益。在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应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确保农民在发展集体经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激发他们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
(三)关键的问题:激活基层组织,让村级组织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核心力量
从各地的实践可以总结出一个普遍规律:基层组织作用的领导力、号召力、组织动员能力强的地方,其村级集体经济必定强,其村居环境必然美,其邻里之间、各群体之间的关系也相对和谐;反之,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居环境脏乱差、村民之间矛盾重重的地方,往往是因为缺乏一个凝聚力强的基层组织。因此如何激活农村基层组织,使它成为服务农民的主导力量,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核心力量,是当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关键着力点。
人们大都认同农村人才缺乏是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个短板,事实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也是一个培养人才的地方,这一点很多人可能还没有认识到。要想激活农村基层组织,使它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核心力量,必须在培养发现人才上下功夫。一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平台,培养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把农村党建工作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将农业生产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高学历人才等吸纳到村两委班子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为农民”的基层组织队伍、一支“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队伍、一支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主力军,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二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平台,吸引成功企业家、老专家等乡贤返乡创业。利用他们的文化技术、经营特长、市场意识、管理经验和资金实力等,找准市场需求点,带动农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增收、农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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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委黨校)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