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模经营视角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019-10-21何琳
何琳
摘要:本文从土地规模经营的视角,对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探究后发现,目前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属于超小规模经营,存在经营“不经济”现象,土地经营规模应“适时而变”,通过挖掘利用深度而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关键词:土地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土地资源绝对数量有限,如何处理好人类需求与土地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现阶段,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呈现以下特点:其一,土地绝对数量大,人均数量少;其二,土地垦殖系数低,地区分布不均衡;第三,农用地质量退化,土地资源利用率低;第四,建设用地增加,耕地面积减少。我国农业用地如何改善利用状况,提高利用效率十分重要。
一、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意义
农业要增加产量,无非通过两种途径,第一是拓宽利用的广度,即增加农用地面积,但我们知道,基于我国的土地资源现状和建设用地不断扩张的事实,在追逐利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增加农用地面积不太可能;第二个途径是挖掘农用地利用的深度,即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农用地的利用效率,而对于我国来说,制约农用地利用效率和导致荒废严重的最大原因,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的超小规模经营格局。
在农业中,土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资料,只有在具有一定肥力的土地空间上,农业生产才能进行;其次,土地利用规模是其他生产要素规模的基础,即只有在一定规模的土地上才能进行劳动、资金、技术的投入。而土地规模经营能产生较高的规模经济……。事实证明,大规模能取得高收益,对于我国来说,逐渐放弃超小规模农业经营是必要的(参看表1-1)。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规模分析
下图是关于土地经营规模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图,在O至Q2的阶段,平均成本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下降;在Q2以后的阶段,平均成本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上升。而我国现阶段的家庭经营平均规模为0.53至0.63 hm?,大致处于数量为Q的规模状态,此时的平均成本非常高,所以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新的组织形式来扩大农业经营的规模。但这规模也并非越大越好,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人民公社土地经营规模为4000 hm?左右,高级农业社土地经营规模为200 hm?左右,事实证明,过大规模的集体经营收益也不高。据计算,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应该为10至10.33 hm?,即对于我国来说,这个农业经营的最佳规模Q2为10至10.33 hm?,在这个规模下长期平均成本将达到最低,那么平均收益将会达到最高(参看图1-1)。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超小规模农业格局
(一)实行初期的“高效益”来自何处
1.农民积极性提高:增加投入、精耕细作
计划经济时期的农业经营规模过大,导致农民正产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成本较高、收益低等情况,因此当时我们寻求了一种缩小经营规模,提高积极性的“好方式”,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家庭经营。这种模式在实行初期,与之前的农业合作社相比收益确实一下子高了许多,原因何在呢?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分田到户后农民积极性大为提高,每一户都几乎将自己家中所有的劳动力都投入到了土地中去,并且耕作细致,舍得买工具,舍得投入,即实现了相对于人民公社的“精耕细作”,因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了,农民收益自然也就高了。
2.单位面积土地成本降低
在计划经济时期,农业生产合作社需要大量的管理和监督成本的投入,可尽管如此,由于规模过大导致管理和监督不便,劳动力的积极性仍然很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同时也是土地的经营者,收获多少完全取决于农户各自的努力,当然就不需要管理和监督费用的投入,土地经营成本相较于之前也大大降低了。
(二)超小规模农业经营格局不经济原因
1.单个生产要素不可分割造成效用低下
单个生产要素的不可分割,使得大规模生产能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例如农业机械只有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才能进行正常运作,当土地经营规模过小时农业机械往往得不到充分利用、使得无效作业增加。一般来说采用机械设备都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农户也得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的耕种、管理与收获付出相当多的精力。对于机械设备的运作来说,田块长度一定意义上代表的就是田块的规模,从以下某拖拉机耕地的工作效率与田块长度之间的关系表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当田块规模很小、长度很短的时候,机械的行程利用效率极低,而亩耗油率极高,利用非常不经济,这也就是我们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下的机械利用现状。而随着田块规模的扩大,可以明显的看出,机械工作效率在升高,而耗油比例在降低,直至扩大到一定程度,机械利用将达到最经济(参看表2-1)。
2.交易不便和平均交易成本过高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农户想要出售粮食时,通常会因为数量较小没有竞争力的原因,以及获取信息的困难而导致交易的不便。此外,在农户出售粮食的时候,大部分情况下付出的信息成本和运输成本是一定的,或者说边际运输成本是递减的,那么交易数量过小时所付出的平均成本必然过高。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者则可以在与对手谈判时,凭借规模优势获得相对有利的销售价格,在搜集市场信息、监督合同执行等方面节约平均交易费用,在运输的时候,节约平均运输运费,以获得总的交易成本的降低。
3.农业耕种对劳动者的“外推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超小规模农业耕种对劳动者的“外推理”,反过来也制约着农业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封闭,社会结构也不像过去那样流通缓慢,农民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改变,对经济利益和高生活水平的追求使得农民不再附着在自己的土地之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才能获得多少收益,而外出打工或者做生意却能获得多少收益,反正一点点土地荒了就荒了,相当于我们的超小规模农业耕种对劳动力产生了一种向外的推力。在青海的一些农村,村中最富有的是自己做生意的或者做合作社的,其次是外出打工的,再次的是经营个体畜牧业的,最穷的则是家里种地的。由此便产生了土地粗放经营和大量抛荒的现象,好一点的情况就是种了地但是不怎么管,更甚的就是完全让地荒了,虽然也有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但是大部分地区土地流转的租金较低、手续不齐全,并且流转出去的土地仍然没有形成大规模精细耕作的态势。
四、适时而变,追求最高效益
农业经营规模应当适时而变,如在计划经济后期,过大规模的土地经营效益十分低下,在转变成为家庭联产承包形式后,生產率相比大大提高,是因为这种超小规模农业是适应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结构的。而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变,生产力水平、机械化水平等的提升,这种超小规模农业经营形式已不再适应,所以需要适时而变。
参考文献:
[1]吴振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路径[J].农村经济,2019(01).
[2]毕宝德.土地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3.
[3]王万茂等.土地利用规划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2018.3.